1 区域优势产业的相关理论
1.1 区域优势产业的理论基础
1.1.1 比较优势理论和竞争优势理论
长期以来,比较优势理论(theory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是解释贸易存在和贸易收益的主导理论。最早进行相关探讨的是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他提出了绝对成本理论。比较优势理论的基本思想源自英国经济学家罗伯特·托伦斯(Robert Torrens)的于1815年出版的《论对外谷物贸易》。后来,同为英国人的大卫·李嘉图提出了比较成本理论,认为不同国家不同产品之间存在着劳动生产率的差异,即劳动成本的差异,各个国家应专门生产并出口其劳动成本较低的产品,进口其劳动成本较高的产品,这样就能获得比较利益。大卫·李嘉图认为比较优势是由劳动生产力决定的比较成本差异造成的,而没有考虑其他生产要素的影响。
1919年,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Heckscher)在比较成本学说的基础上,提出了资源禀赋学说,被其学生奥林(Ohlin)接受并加以发展,即赫克歇尔—奥林模型(理论)(Heckscher-Ohlin model,简称H-O)。该理论指出,各国资源禀赋或要素禀赋不同,由此决定要素的相对价格也不同,每个国家应专门生产使用本国最丰富的生产要素的产品(即相对价格较低的要素密集型产品),进口其稀缺要素密集型的产品,这样即可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
从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理论,到大卫·李嘉图的比较成本理论,以及赫克歇尔、奥林的资源禀赋学说,形成了比较优势理论的核心内容。从静态意义上看,比较优势理论的核心内容就是生产要素的相对成本差异。生产要素分布的差异化使得具有相同要素构成比例的同一种产品在不同地区具有不同的生产成本。一个地区生产并出口自己的比较优势产品,即区外生产成本高于区内生产成本的产品,便能用较小的区内成本换取更大的区际收益,从而扩展在现有资源约束下可获商品的总量。比较优势理论很好地解释了优势产业的优势所在,为优势产业指标体系的构建提供了理论依据。
无论是大卫·李嘉图的比较成本理论,还是赫克歇尔—奥林理论,都把比较利益看成相对较低的生产成本的产物,只不过决定成本的因素不同而已。前者认为比较利益是由劳动力决定的,后者认为是由包括劳动力在内的生产要素决定的。长期以来,这些理论在各国优势产业或优势产品的选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国际贸易领域的扩大和对外贸易理论研究的深入,特别是面对日益变化的国际贸易现实情况,传统比较优势理论由于其假定前提存在诸多不现实之处,已远不能适应当代国际贸易的现实变化。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发展中国家普遍实行了进口替代贸易战略,人们甚至怀疑比较优势理论解释国际分工、贸易的能力。美国经济学家里昂惕夫(Leontief)第一次对传统比较优势理论提出了挑战,引发了战后国际贸易新理论的诞生。此后许多人认为比较优势原则难以继续作为贸易和经济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
20世纪8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迈克尔·波特(Michael E.Porter)等人提出了竞争优势(competitive advantage)的概念。波特认为,一个国家的竞争优势体现为企业、行业的竞争优势,也就是生产力发展水平上的优势。一国经济在国际市场上的成败关键在于能否在国际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而竞争优势是建立在比较优势之上的,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并不一定具有竞争优势。
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同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相比是理论上质的飞跃,比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更能说明当今国际竞争的特点。因为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是建立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理论假设条件下的,一国的比较优势取决于其自然条件的优越,而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是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的基础上的。
1.1.2 比较优势理论和竞争优势理论的关系
自从波特于1990年出版其《国家竞争优势》一书后,竞争优势理论便在全球范围内广泛传播并对世界各国的理论研究者和政策制定者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但人们对竞争优势的理解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其中一个主要的缺陷是,竞争优势理论的追随者往往将竞争优势与比较优势看作是两个相互对立的范畴,或者认为提出竞争优势理论的目的就是为了取代比较优势理论(林毅夫等,2003)。笔者认为,竞争优势理论、比较优势理论是国际产业分工发展不同阶段的产物,各自的理论观点既有区别也有联系,是可以统一的。
1.1.2.1 比较优势理论和竞争优势理论的主要区别
不同视角的经济理论对区域优势产业的内涵有着不同的界定。如上所述,目前关于区域优势产业研究的理论基础主要分为两种:一是以比较优势理论为基础,考虑区域内资源要素或要素禀赋结构现状,确定优势产业;二是以竞争优势理论为基础,对区域产业所处的竞争环境进行分析,结合产业市场竞争力表现,确定区域优势产业。本书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从而确定区域优势产业内涵的理论基础。
首先,理论前提不同。比较优势理论的基点是完全竞争和缺乏规模经济的假定,生产要素在区域之间非流通,主要从供给角度对优势产业进行定义;竞争优势理论则考虑需求、竞争和相关产业的影响。
其次,侧重点不同。比较优势理论注重区域内资源要素或生产效率的优势,该优势可以是潜在性的;竞争优势理论则关注潜在优势是否已转化为现实优势,强调优势的现实存在性。
最后,应用层面不同。比较优势理论主要应用于区域内外不同产业之间的比较,竞争优势理论则多应用于区际的同一产业的比较。
正如有的研究者(徐仕政,2007)注意到的,比较优势理论的核心在于论证区际产业分工和互补关系,而竞争优势理论则是论证产业冲突和产业替代的因果关系。比较优势理论倡导国际贸易中的货物互通有无,体现产业合作关系;竞争优势理论则强调占领国际市场,获取国际贸易的最大利益,它更为强调竞争性。
从政策解读的意义上讲,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课题组(1999)在一份中国工业发展报告中所指出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主要政策含义是:比较优势更加强调各国(地区)产业发展应“扬长避短”,而增强竞争优势则意味着更加强调各国(地区)发展的现实道路的“优胜劣汰”。处理好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关系,对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也是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告别短缺经济之后,一个明显的趋势是,对于各地区以至整个中国的工业经济发展,(自然)资源比较优势的相对重要性下降了,即各个地区以至整个中国都很难主要依靠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来实现经济现代化。特别是当中国工业经济越来越走向对外开放的时候,增强产业国际竞争力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而在影响企业和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两个基本因素——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中,竞争优势发挥着越来越强的作用。
1.1.2.2 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联系
全球化背景下的产业分工、发展是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共同作用的结果。一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只有形成较强的国际竞争优势,才能真正获得贸易利益,而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的“门槛值”较低,因此比较优势是竞争优势的内在因素,比较优势通过竞争优势体现,两者相互依存,更接近于一种相互补充的关系(Krugman,1990;林毅夫等,2003),是统一的。
从现实角度看,比较优势理论仍是主流理论,对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而言,充分发挥现有比较优势是产业体系融入外部系统的要求,而培育产业竞争优势则有利于使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摆脱“比较利益陷阱”(洪银兴,1997;孙能利,2012),提升本地区产业经济在宏观层面分工体系的层次,实施赶超战略。将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完全割裂或主张用竞争优势取代比较优势的观点都是不可取的。因为这样的认识对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路径的选择具有潜在的危害性,可能会引导国家或地区在制定经济发展战略时选择违背自己比较优势的发展战略(林毅夫等,2003)。只有充分发挥经济的比较优势,国家或地区才有可能创造和维持自己的产业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