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界对茅坤《唐宋八大家文抄》的批评与赓续本的再生产
学界对茅坤的《唐宋八大家文抄》一边没完没了地加以批评,一边又不弃不离地加以再选。在晚明至清末三百余年的历史跨度上,累积起丰富的思想资源,其中包含着对茅《抄》的一系列负面评价。那么,这些负面评价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如何?尤为重要的是,其与赓续本的再生产之间存在着怎样的逻辑关联呢?
茅《抄》初刊于万历七年(1579),此后的半个世纪并不出名,《明史》所谓“其书盛行海内,乡里小生无不知茅鹿门者”,是对前人文献的误读。学界对茅《抄》的关注发轫于崇祯时期。崇祯元年(1628),方应祥重刊茅《抄》,指出并订正了其存在的局部问题。此后的孙慎行、王志坚、吴应箕等人,从不同方面拓展了对茅《抄》的批评。在此基础上,清人黄宗羲、王夫之、储欣、华希闵、袁枚、皮锡瑞等一大批学者的参与将这一批评引向系统和深入。其主要评价可以从立名、宗旨、选文、评点和影响五个方面加以总结。
(一)立名:“强合之为一队”、“盗袭”
在晚明至清末三百余年间,“唐宋八大家”名称的合法性和冠名权,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这段历史公案还没有引起当今学界的充分关注。学界对茅《抄》的关注和批评发轫于崇祯时期,但这些批评都不约而同地遵循着“方应祥模式”,即在整体肯定“唐宋八大家”立名的前提下就某些方面提出批评。与明人不同,清人对茅《抄》的批评更为苛严,不时泛起全盘否定的声音,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对茅坤所立“唐宋八大家”名称的质疑。这些质疑之声虽然颇为嘈杂,但大都以否定其合法性和冠名权为指归。
新朝建立之初,往往苛论旧朝。在清初的特殊背景下,茅《抄》遭遇苛评不可避免。清代后期,随着阳湖派的兴起,攻击桐城派的势头增大,而桐城派以唐宋八大家文统的接续者自认,作为唐宋八大家文统的建立者,茅《抄》自然难以摆脱干系。针对汹涌而来的负面评价,论证其立名合法性者也为数不少。此类原创性批评主要发生在清初。后来的正面评价大都沿袭成说,但成说的每一次重述都在客观上加强了其影响力,其意义也不可否认。另一方面,不对茅坤的冠名权直接提出质疑,而通过寻绎“唐宋八大家”得名源流以归美前贤者,也不乏其人。这一派的批评要比诬蔑茅坤欺世盗名来得温和,但其不甘心将冠名权独归茅坤的心态与前者并无不同。此类原创性批评大都发生在清代中后期。总起来看,清人的批评虽然不免过激,但在系统性和深刻性方面已大大超过明人。
明清时期关于“唐宋八大家”名称的论争,其基本脉络已如上述。那么这些论争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呢?论争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唐宋八大家”名称的合法性和冠名权两个方面。先说合法性。
“合法性”就是合理性。“法”不是指法律,而是指“理据”。理据来源于对象的实际情况和人类的思维逻辑。如果一个名称以及冠名者赋予这个名称的内涵,被认为不符合对象的实际情况,或者不合常理,那么它的合法性就会受到质疑。
对于一个文学流派而言,共性是合法性的基础。唐宋八大家生活时代不同,个人风格和文学成就也各不相同,如果他们没有共性,凭什么把他们凑到一起?茅坤当然深谙此理。他为八大家找到的共性是“双合”:合于“六艺之旨”和“不易之统”。按照方应祥的概括,就是“有当于孔子之六艺,而不失庖栖以来人文不易之统绪”。“六艺”即《诗》、《书》、《易》、《礼》、《乐》、《春秋》,也称六籍、六经,据说皆由孔子删定,故称“孔子之六艺”。“有当于孔子之六艺”即“于六籍中求其吾心者之至,而深于其道,然后从而发之为文,譬则金之在冶,而种种色色,无不得其鼓铸之真者”。也就是说从六经中体认出“道”来,从而发为文章;这些文章虽然“种种色色”,但须得六经涵养,受六经范围,万变不离其宗。“庖栖以来人文不易之统绪”即《易经·系辞》所说的“其旨远,其辞文”。“其旨远”即“不诡于道”,也就是羽翼六经而不相违戾。“其辞文”即“道之灿然若象纬者之曲而布也”,形式虽然可以很华美,但必须是道的体现。
这样,茅坤就在经、道、文交叉点上建构起一个具有共同渊源的统系,从而在唐宋八大家之间找到了具有崇高法理依据的共性。在他看来,“韩、柳、欧、苏、曾、王辈,固有正统”;而此前的东汉、魏、晋、齐、梁、陈、隋,以及此后的李梦阳诸人,皆系“草莽偏陲”,不得与于正统。茅坤依六经而立道统,依道统而立文统,将唐宋八大家界定为远绍六经、近接西汉的正统接续者。为立此论,附会之处,亦所不免。黄宗羲说:“欧公谓正统有时而绝,此是确论。鹿门特以为统之在天下,未尝绝也。如此必增多少附会。”茅坤所立“正统”是道统和文统的混合物,其中道统是文统的合法性来源,附会之处居多。实际情况是,唐宋八大家是一个文学群体,而不是一个道学群体。如果以道相绳,特别是以后起的宋明理学来衡量,难免醇驳互见,不洽人意。这就开启了后世关于八大家“醇驳”问题的论争;与此相关,其命名的合法性自然也受到质疑。
首先发难者是孙慎行。其崇祯初年所作《唐宋八大家文抄序》提出,文章分为明道之文、经世之文和文家之文,“若八家,时明道,时经世,盖兼举肆力而未为颛门者也。故有醇有剥,有畅有阏,而究竟不免为才人学士穷奇逞怪之文”。就是说,八大家文主要是文家之文,在其他方面并不突出。所以他又说:“(八家)去经世远矣,至道术,则益又远。”这就剥去了八大家的道统光环,还原了其“文家之文”的本来面目。
这一论断影响深远。张伯行以“文人之文”定位八大家,即由此而来。其康熙末年所作《唐宋八大家文抄序》说:“文人之文,不免因文而见道,故其文虽工,而折中于道,则有离有合,有醇有疵。”又说:“韩、柳、欧、曾、苏、王诸公,卓然不愧大家之称,流传至今而不朽者,夫岂偶然也哉?”也就是说,在道方面的不足不影响其成为不朽的“大家”。这就从与茅坤不同的视角赋予了“唐宋八大家”名称的合法性,从而化解了茅坤附会道统所带来的名不副实的自身矛盾。
张伯行为理学名臣,他的论断非同小可。在此之后,骂八大家“不知道”者仍然不乏其人。例如,康熙末年,张谦宜说:“八家之于经,只是模仿字句,用文作料。就中道理,都未细心研究,所以韩不言格物,欧不信《系词》,王斥《春秋》,苏氏论《诗》、《易》、《中庸》,极为背戾,皆不得曰知道。”孙慎行、张伯行等既已将八大家文还原为“文人之文”,与“明道之文”区分开来,则其知道与不知道,皆无损于“唐宋八大家”作为文学流派名称的合法性。此事已有论定,所以张谦宜的过激之言并没有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孙慎行和张伯行运用“还原法”,迂回地实现了“醇驳”说与“大家”论的兼容,而蔡方炳和沈德潜则正面回击了“醇驳”论。康熙初年,蔡方炳说:“夫八家之文,有合乎道者,有不尽合乎道者,盖其旨主于揆时度势、救弊补偏,以洗儒者迂疏无用之学。要其衷诸孔孟,以上推二帝三王之说,何尝不异轨而合辙乎?是合道者,守道之经;即不合道者,亦用道之权。讵必专言理学,乃为荷道之人;不专言理学,遂非翊道之人耶?余故断以孔孟已往而后、濂洛未兴以前,赖此八家之文以载道于天壤间也。”蔡氏将原始儒家学说与宋明理学区分开来,认为唐宋八大家虽不尽合于宋明理学,却与原始儒家学说(即“孔孟”、“二帝三王之说”)“异轨而合辙”。准此,他反对以后起的宋明理学标准逆向要求八大家,并尖锐地批判了理学家的此类学霸习气:不“专言理学”,即诬为“非翊道之人”。关于八大家在道统中的地位,他认为,在“孔孟已往而后、濂洛未兴以前”的“圣道湮晦”之际,如果没有八大家的“羽翼昌明之力”,圣道就会“绝而不续”。这就从一个宏大的视角,将八大家放在古往今来的道统链条中加以观照,肯定了其存亡续绝之功,呼应并加强了茅坤赋予八大家的道统光环,进一步论证了“唐宋八大家”的内在一致性。
乾隆初年,沈德潜说:“文之与道为一者,理则天人性命,伦则君臣父子,治则礼乐刑政,欲稍增损而不得者,六经四子是也。后此宋五子庶能表章之。余如贾、董、匡、刘、马、班,犹且醇驳相参,奈何于唐宋八家,遽求其备乎?”理学家普遍认为,八大家不过“因文见道”,与“道成而文自显”的合一境界判然有别,不得谓之“知道”。沈德潜站在文学家的立场上,在此提出了有力的反驳:“文道合一”的境界,只有“六经四子”能够完全符合;以此要求八大家,是求全责备。他还说:“宋五子书,秋实也;唐宋八家之文,春华也。天下无骛春华而弃秋实者,亦即无舍春华而求秋实者。”这就打通了理学与文学之间的壁垒,肯定了唐宋八大家之于宋明理学的积极意义,有力地论证了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所有这些都是在承认八大家“醇驳相参”的前提下展开的,或者认为“醇驳相参”不妨碍其成为文学“大家”;或者认为“不合道者,亦用道之权”,不足以为八家病;或者认为只有圣贤能够做到有醇无驳,不必苛求八家。至此,茅坤立名依据的内在矛盾得到了多方面的解决,“唐宋八大家”作为具有共性的专名,其合法性也大大增强。
否定“唐宋八大家”名称合法性的另一个理由是择人不当。持此意见者认为,大家无定数,而且茅坤所定八家比例失调,高下悬殊,不足为凭。康熙中期,储欣批评茅坤“选大家而限以八”是“坐井之窥”,“适足以掩遏前人之光”,并说“大家有定数哉?可以八,即可以十矣”。于是增李翱、孙樵为十大家,显然也觉得茅坤所定“唐二宋六”比例不当。乾隆时期,袁枚发挥了储欣的看法。他说,“夫文莫盛于唐,仅占其二;文亦莫盛于宋,苏占其三”;又说茅坤“取千百世之人而强合之为一队”,其所立“唐宋八大家”之名“不可以为定称”。清末皮锡瑞也说,“列汇八贤,总归一格”是“削趾适屦”。不过,反对此派意见的也大有人在。与储欣同时而稍晚的何焯,就持不同观点。他认为:“八家文各自成家,其不悖乎六经之旨、不离乎史迁之法则一,故可合八而一之。先是,止称韩、柳、欧、苏四家,渐衍为八家。定为八家者,自鹿门茅先生始。近者卢文子、蔡九霞、王惟夏、孙执升评骘八家文,非不各有发明,要皆为鹿门先生扬其波而益其炎焉尔。或增唐李翱、宋叶适为十家,学者究未尽允。似此八家者,增一不可,损一不可,于是鹿门《文钞》为文章家不易之书矣。”在何焯看来,八大家之文,归旨于经,取法于史,具有共性;八大家得名经历了一个自然的衍生过程,其来有自;后来的选本皆以茅《抄》为蓝本,不足掩蔽前贤。这就对“十家说”提出了否定,并旗帜鲜明地肯定了“唐宋八大家”名称的合法性——书为“不易之书”,自然名为“不易之名”:“增一不可,损一不可”。
择人不当论的另一个看法是,曾巩、苏辙文学成就不足,与“大家”之名不相称。唐琯说:“选家每以醇厚推南丰,予虑夫气之优柔,或犹乎东汉之就衰也。”袁枚则认为,“曾文平钝,如大轩骈骨,连缀不得断,实开南宋理学一门,又安得与半山、六一较伯仲也?”其实,关于曾文的缺点,茅坤早已指出,“八君子者之中,曾子固殊属木讷蹇涩、噭之无声、嘘之无焰者”。将他列入八家,正是看中了其“开南宋理学一门”。对于此点,蔡方炳所论最为明切。其《南丰文选序》云:“余读其文,上与刘中垒相后先,下启伊洛、考亭之风。唐荆川、王遵岩推崇其书,而茅鹿门侪之大家之列,良不诬也。呜呼,使曾氏之文不著,世将谓大家专取奇恣而峭厉,无复有古者淳厚之遗矣。故录曾氏之文,正以云救也。”曾巩是文道两栖的人物,茅坤将他列入八大家,就是为了增加“道”的分量,从而增强其立名的合法性。袁枚却站在文学立场上以此作为否定其合法性的理由,颇有几分讽刺意味。
对于苏辙,茅坤的评价很高,但明末王志坚说他“坦而近于庸”。康熙初年,蔡方炳则从另一个视角对苏辙作了充分肯定。其《颍滨文选序》说:“颍滨奇崛不能胜老泉,浑灏恣肆不能胜东坡,譬之山轰起万仞之高、水淼然千顷之大,既已骇心夺目,而无平岗复岭、清溪安澜以纡徐映带于其间,则临之者固不能以终日,其将神竭而返也。”这就从读者的阅读感受出发,将风格的多样性和互补性作为重要的考量标准,肯定了苏辙的价值。同时而稍晚的华希闵也赞扬苏辙“师友父兄,而为文自辟门户,无所附丽”。人树一帜,各不相袭,才能称为大家。蔡、华二人皆能抓住这一点,以能否“自辟门户”、独标风格作为判断“大家”的标准,突破了单纯以成就论高下的成见。不过同样以风格要求大家的袁枚,却得出了与华、蔡完全不同的结论。他说:“所谓一家者,谓其蹊径之各异也。三苏之文,如出一手,固不得判而为三。”由此作为否定茅坤立名合法性的理由。实际上,“眉山苏氏父子兄弟相师友,而明允之豪横,子瞻之畅达,子由之纡折,亦有人树一帜,各不相袭者”。袁枚“三苏之文,如出一手”的论断显然不够允当,因而影响不大。
择人不当论的第三个看法是,王安石“得罪于圣人,流毒于天下后世”,而且执拗狠戾,党同伐异,在人品上很成问题,不当列入八大家。以人论文是中国的通例。由于王安石被认为有人品问题,后世“恶其人并不师其文”、“嫉其人而因以不重其文”的现象十分普遍,所以在中国散文史上,以王安石文为师法的作家很少。在这样的现实面前,茅坤将他选入八大家,自然难洽人意。康熙时期,储欣曾“再三欲斥去,勿列大家”。雍正时期,唐琯认为王安石“滥厕”八家,“欲以紫阳朱子易之”。但都没有这样做,其共同的理由是八家之选,由来已久,贸然更易,“徒足骇怪学者之耳目”。乾隆时期,高嵣也说:“岂谓八家足尽唐宋哉?然唐宋首推八家,前人论定,荟萃成编,三百年来无异议,余亦何庸更置他词?”一边对茅《抄》表达不满,一边仍然沿用其名,这样的矛盾态度很有代表性。
名称的本质是符号,不可能反映对象的所有特征。明清时期对“唐宋八大家”名称的种种质疑,是以某一方面的名实不符为根据的。其前提就是要求名称反映对象的所有特征,不能不说过于苛刻。另一方面,名称的合法性主要是通过“因果的链条”实现的。一个名称产生之后,只要不同地域、不同时代的人都跟着这样叫起来,久而久之,就成为理所当然的了。至于其是否与对象的特征完全一致,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正如索尔·克里普克所说:“当一个专名一环一环地传递下去的时候,确定该名称的指称的方式对于我们来说是无关紧要的,只要不同的说话者给它以相同的指称对象。”学界以名实应该完全相符为前提审视茅坤的立名,自然觉得许多地方与事实不合。但“八家之文最裨经义”,在科举力量推动下,唐宋八大家再选本层出不穷,每一个新选本的诞生和流行都以重述的手段塑造着其经典地位,每一个“因果的链条”都加强了其名称的合法性。那些嘈杂的批评声音尽管十分尖刻,但并没有占据舆论的制点高,成为压倒性的力量。
再说冠名权。“唐宋八大家”得名于茅坤,这一点在明代并无异议。孙慎行曾说茅《抄》选文太杂,不如唐顺之《文编》“有裁”。孙慎行是唐顺之的外孙,他推尊《文编》不难理解,但并没有说《文编》为茅《抄》所自来。吴应箕认为茅坤的评点“最能埋没古人精神”、“自谓得古人之精髓、开后人之法程,不知所以冤古人、误后生者正在此”。措辞很尖刻,是仅就其评点而言,并没有怀疑其冠名权。清初黄宗羲指出,“鹿门八家之选,其旨大略本之荆川、道思”,第一次指出茅《抄》与唐顺之、王慎中的联系,但无意说茅坤盗袭唐、王。“盗袭”说的提出者为朱彝尊。其《明诗综》说:
世传“唐宋八大家”之目系鹿门茅氏所定,非也。临海朱伯贤定之于前矣。彼云六家者,合三苏为一耳。今《文抄》本大约出于王道思、唐应德所甄录。茅氏饶于赀,遂开雕以行。
朱氏认为,《唐宋八大家文抄》一书系出王慎中、唐顺之所选(即甄录),“唐宋八大家”之名系由明初朱右所定,而茅坤只是一个“开雕以行”的出资人。如果以此推论,那么茅坤的《唐宋八大家文抄总叙》在大谈“唐宋八大家”立名依据时只字不提朱右(字伯贤),其万历七年(1579)初刻本《凡例》自称“凡予所录八大家之文”云云,正文卷首自称“归安鹿门茅坤批评”,不是“盗袭”,又是什么呢?
所谓盗袭,是指“盗”王、唐之选、“袭”朱右之名。关于盗王、唐之选,实无此事。茅坤的外甥顾尔行说:“《八大家文抄》者,行舅氏鹿门公手披而录之者也。舅氏性好读书,虽少入仕籍,而不能废书以自娱。其谪广平及官陪京,皆冷曹,无所事事,则诸家之籍咸批之,无不详且至。比不肖自既髫知诵习,尝时擘画以教焉。迩十余年来,表弟辈习为经生者日众,而时有司益重以后场风诸生,则又搜唐宋诸家,凡敷陈资于举子业者,而以充广之;八公其表表者也。表弟桂,性好古,宝所习而次为若干卷板行焉。”可见,茅坤评书,由来已久。《唐宋八大家文抄》从选文到评点皆出自茅坤之手,系其晚年为儿辈举业而编的家用教材,其主要目的是帮助他们写好“后场”的论、策等。当然,茅坤与唐顺之、王慎中交厚,两人的影响肯定是有的。唐顺之《文编》成书在前,也包括八家文,其选篇和评点对茅坤的影响当然更大。不过,茅坤于所录唐、王评点,皆已注明。茅坤《唐宋八大家文抄凡例》云:“凡录批评,特据予所见而已。古之吕东莱、娄迂斋、谢枋得而下,多不录,以其行于世已久,而学士大夫无不知之者。独近年唐荆川、王遵岩二公所传,世未必知之,故唐以○,王以△,各标于上,以见两公之用心读书处。于(与)予所见合与否,亦不暇论。”盗人之选而又自注其姓名,实在于理不通。尽管这样,朱彝尊“盗袭”说还是影响很大。后来的吕葆中就信以为真,王应奎宣扬此说,津津乐道。第一个为茅坤辩诬的是《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唐宋八大家文抄》提要说:“说者谓其书本出唐顺之,坤据其稿本,刊板以行,攘为己作,如郭象之于向秀。然坤所作序例,明言以顺之及王慎中评语标入,实未讳所自来,则称为盗袭者,诬矣。”可谓有理有据,一锤定音,流传近百年的“盗王、唐之选”说由此渐行渐远。
关于“袭朱右之名”,情况较为复杂。朱彝尊的袭名说影响很大,到杭世骏生活的雍、乾时期,已成共识。杭世骏说:“元末临海朱氏始标八家之目,迄今更无异辞。”此说经四库馆臣的刻意宣扬,影响更大。《唐宋八大家文抄》提要说:“考明初朱右已采录韩、柳、欧阳、曾、王、三苏之作为《八先生文集》,实远在坤前。”然而,朱右选本并不叫《八先生文集》。直到清末,才有学者对此加以考辩。刘声木说,朱右所编实为《唐宋六先生集》,而且“立名实未允协,以三苏合为一家,称《唐宋六家文集》可也,乃以 ‘六先生’名集。三苏本属父子兄弟三人,焉能并三人为一人耶?”由此他认为朱右所定之名“转不如坤之迳云八家之为得也”。这就推翻了“袭朱右之名”的旧说,还原了事实真相。
也有人将“唐宋八大家”立名的源头上溯至元代乃至南宋。文政二年(1819,嘉庆二十四年)日本刘煜所作《续唐宋八家文读本序》云:“元吴澄历举古来文宗,每称韩欧七家,已兆其端。至明初朱右辑录八家文为《八先生集》,而八家之名立。举世谓昉于坤,非也。”晚清驻日大使黎庶昌受此影响,将此观点舶来中国,其《续古文辞类纂序》云:“茅鹿门八家之说,皆以为定自朱右,不知吴文正草庐序王文公集已言之。眉山只数二苏氏,仅得七人,子由尚不与也。”吴澄(1249—1333),字幼清,学者称草庐先生。其至元二十四年(1287)所作《别赵子昂序》提出“唐宋七子”说,八大家只少苏辙。“唐宋七子”说对唐宋八大家的形成确有影响,但也只能说“已兆其端”。
在此之前,王应鲸上溯至南宋朱熹、吕祖谦等。其乾隆二十六年(1761)所作《古文八大家公暇录序》云:“闲尝读朱子《语录》、《全书》,其中论唐宋文字,于韩、柳、欧、苏、曾、王八家,每谆谆言之,则八大家之评,由来尚矣。故朱子之友吕东莱先生著《古文关键》一书,用选八家为多。嗣是有真西山先生《文章正宗》两编,唐宋之文亦八家为备。宋季谢叠山先生有《文章轨范》七卷,共六十有九篇,亦以八家为指南。”与王应鲸同时的杭世骏也说:“鹿门八家之说,袭真西山《读书记》中语。”其共同心态是推美前贤,不甘心将“唐宋八大家”冠名权独让茅坤。对于这种倾向,高嵣就颇为不满。其乾隆五十三年(1788)所作《唐宋八家钞序》云:“唐文有韩、柳,宋文有欧、苏、曾、王,朱子盖尝亟称之。嗣是古文选本如吕东莱之《关键》,真西山之《正宗》,楼迂斋之《文诀》,谢叠山之《规(轨)范》,率皆以诸家为准的,而亦诸家文为较多,然未始有八家之名目。八家专本行世,盖自归安茅鹿门始也。”既肯定了南宋诸人对八家文的关注,又将八大家的冠名权还于茅坤。日久论定,可谓不失分寸。
真相愈辩愈明。经过明清时期旷日持久的论争,在“唐宋八大家”名称的合法性和冠名权两个方面基本达成了以下共识:
唐宋八大家是文学家,而不是道学家,其在道方面的“醇驳相参”不影响其成为文学“大家”。唐宋八大家文学成就高下有别,风格各异,正可以相济为用,为读者提供不同的审美感受。唐宋文不止八家,但八大家既经茅坤论定,脍炙人口,楷模士林,不可随意更易。总之,“唐宋八大家”之名既具有内在一致性,又在漫长的历史时空中得到了广泛认同,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合法性。
(二)宗旨:“为举业而设”
举业往往被看作“营宠媒利”的工具,选本一旦与“举业”二字联系起来,其品位就会大打折扣,不论这个选本在市场上多么热销。明正德时期,王守仁把举业比喻成“士君子求见于君之羔雉”,并认为“士虽有圣贤之学、尧舜其君之志,不以是进,终不大行于天下”,论证了举业在科举体制下的必要性和正当性。在此之后,以迄晚明,主流舆论和各种举业读本不再讳谈举业。茅坤说苏轼《大悲阁记》等“狃于佛氏之言,然亦以其见解超朗,其间又有文旨不远、稍近举子业者,故并录之”,又说苏洵《衡论序》“议论多杂以申、韩,余第谓其与举子业较近,故并录之”(卷八)。显然,其选文标准首先是有资举业,文章的醇驳与否还在其次。顾尔行也说:“迩十余年来,表弟辈习为经生者日众,而时有司益重以后场风诸生,则又搜唐宋诸家,凡敷陈资于举子业者,而以充广之;八公其表表者也。”可以说,“为举业而设”是茅《抄》的胎记,无论是编选者,还是校刊者,都无意加以掩盖。
清初黄宗羲、顾炎武猛烈批判科举败坏人才,举业一词重新为舆论所鄙薄。第一个批评茅《抄》“为举业而设”并产生很大影响的是储欣。他说:“尝即其选与其所评论以窥其所用心,大抵为经义计耳。其标间架,喜排叠,若曰:此可悟经义之章法也;其贬深悔,抑生造,若曰:此可杜经义之语累也;其美跌宕,尚姿态,若曰:此可助经义之声色也。经义以阐圣贤之微言,诸大家之文以佐学者之经义,所以之书一出,天下向风,历二百年至于梨枣腐败,而学者犹购读不已,有以也。”这段文字将茅《抄》的“天下向风”归因于“为经义计”这一“用心”,颇有不屑之意。储氏自言其《唐宋十大家全集录》意在“破学者抱匮守残之见”,系为“成学治古文之人”而编,与茅《抄》的选评宗旨和读者定位都不相同,但并没有得到舆论的认同。四库馆臣说:“茅坤所录,大抵以八比法说之。储欣虽以便于举业讥坤,而核其所论,亦相去不能分寸。”同样是八大家散文选家的卢文成说:“前明茅鹿门先生《文抄》一选,深为经义计也,故是书出而四方争购,至今翕然向风。本朝储在陆先生批点勾画,本归安之意而畅明之。”在卢氏看来,就举业而言,储欣选本与茅《抄》不只“相去不能分寸”,甚至可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储欣对茅《抄》的态度在清代很有代表性:尽管动辄讥评茅《抄》为举业而设,但其新编八大家选本的举业倾向更为严重。明人的兴趣广泛,八大家选本所关心的绝不只是举业。例如,茅评对八大家的文学性十分关注,同时也“借文章以谈经世之略”,尤其喜欢谈兵。孙慎行选本以“深醇尔雅”为宗,郑邠意在寻绎“精神心术之所存”,吴正鹍强调“学古而通今”,也即从八大家中寻找济世良方,王志坚《古文渎编》的兴趣则在于以文证史。或明道,或经世,或治学,立意高远,并非只与举业有关。而清代的此类选本只有张伯行《唐宋八大家文抄》一种,其余大抵为举业而设,而且对于举业以外的事情几乎了无兴趣。
这就说明,清人对于茅《抄》“为举业而设”的批评并没有产生实际影响。在科举力量的推动下,清代唐宋八大家选本在为举业而设的评选道路上愈走愈远,不顾一切地走向了主流舆论的反面。
批评“为举业而设”,实质上是批评为“时文”而选古文。从“治时文”的角度看,从唐宋八大家散文入手,显然比从墨卷房书入手,更有根柢。而从“治古文”的角度看,用后起的八股思维和方法选评八大家散文,无异南辕北辙、方枘圆凿。正如四库馆臣所说:“夫能为八比者,其源必出于古文。自明以来,历历可数。坤与欣即古文以讲八比,未始非探本之论。然论八比而沿溯古文,为八比之正脉;论古文而专为八比设,则非古文之正脉。”这个评价一分为二,可谓允当。值得关注的是将古文选本的“为举业而设”界定为“探本之论”。要深刻理解这个结论的意义,还得从茅《抄》初刊之前举业群体的观念和学风谈起。
在古文与举业关系问题上,长期流行着“古文妨业”的观念。所谓“古文妨业”,就是学习古文妨碍举业。徐渭在嘉靖时所作的《黄潭先生文集序》一文中说:“近世以科条束士,士群趋而人习之,以急于售而试其用,其视古人之文,则见以为妨己之业也,遂相与弃去不讲。”嘉靖四十四年(1565),詹仰庇说:“文一而已矣,后世科举之学兴,始歧而二焉。学者遂谓古文之妨于时文也。”万历三年(1575),武之望说:“自举业起而经生视古文若异道。”这说明“古文妨业”的观念在当时已经深入人心。
这种观念之所以盛行,是因为仅就举业而言,只要熟读一些坊刻时文,或者临时抱抱佛脚,就有可能投机成功。顾炎武云:“今以书坊所刻之义,谓之时文,舍圣人经典、先儒之注疏与前代之史不读,而读其所谓时文。时文之出,每科一变,五尺童子能诵数十篇而小变其文,即可以取功名,而钝者至白首而不得遇。”读时文的功效如此之大,谁还去读古文呢?于是“党塾之师,以时文章句为教”的风气甚为流行。茅《抄》及此后大量唐宋八大家散文再选本的流行,将科举群体的举业读本由时文引向古文,冲破了以时文为教的恶劣风气,其历史功绩不可谓不大。而之所以如此,正是得力于这些选本共同的“为举业而设”的基本定位。因而,清人对茅《抄》“为举业而设”的批评,既有虚伪的一面,也有不合理的一面。
(三)选文:“繁杂”、“疏漏”
对茅《抄》选文的最常见批评是“繁”,即选文数量过多。署名钟惺的一篇文章说:“夫先生一代文宗,其所遴选原无容置议。但大方之选古文词也,法宜从宽;而初学之读古文词也,数宜从简。”在肯定茅《抄》的前提下,指出了其选篇过多、不便初学的局限。同时而稍晚的倪思辉也以“简帙浩繁,不便后学”评价茅《抄》。清初学人或者批评其“浩瀚难读”,或者指出其“择取者不无过多”,即承明人意见而来。清末萧穆说:“茅氏文字之见,实能跨越前人,抄录亦称极富,而识者颇病其繁杂,不得为治古文者之善本。”对茅《抄》在选评方面的优缺点作了客观的总结。
一个文学选本选篇过多,很难成为文学读本;不能成为文学读本,就很难得到普及。茅《抄》的万历七年(1579)初刻本收文1313篇,分为144卷;方应祥修订本和以方应祥本为底本的茅著本篇目和卷数更加繁重,很难用作文学读本,更不用说初学读本。学界对其“浩瀚难读”的批评,引导后来的新选本不约而同地走上读本化的道路。其突出特点是选篇数量减少,读者定位明确,适合用作初学读本。孙慎行《精选唐宋八大家文抄》减为432篇,吕留良《八家古文精选》185篇,储欣《唐宋八大家类选》248篇,沈德潜《唐宋八家文读本》377篇,王应鲸《唐宋八大家公暇录》120篇,高嵣《唐宋八家抄》256篇,程岩《精选唐宋八大家古文正矩》86篇,刘大櫆《唐宋八家文百篇》100篇,陈兆仑《批选八家文抄》116篇。这些选本的篇目多则为茅《抄》的三分之一,少则不足十分之一。一般读者主要是通过这些简约的再选本学习八大家散文的,真正将茅《抄》用作读本的人却很少。从这个意义上说,学界关于茅《抄》选篇过“繁”的否定性评价促进了唐宋八大家选本的再生产,推动了唐宋八大家散文的普及化和经典化。
“繁杂”的第二层意思是选文标准庞杂。孙慎行说:“腐文可唾,卑文可扫,奇文可嗜,高文可师,如之何其混而一也?既已可混而一,又焉得不畔而逃?余少读《轨范》,一斑耳;已而睹茅氏《八大家文抄》,则浩矣。”批评茅《抄》将“腐卑奇高”之文汇为一选,没有统一的审美标准。实际情况也是如此。例如,《方山子传》这种滑稽的文章对于举业用处不大,但茅坤“特爱其烟波生色处,往往能令人涕洟,故录入之”(卷二十三),显然是看重其文学性。再如,其收录柳宗元《上李夷简相公书》的理由是“子厚困阨之久,故其书呼号哀吁若此,录而存之,以见其始末云”(卷四),有以文存史之意;收录苏辙《书金刚经后》以“稍见子由禅学一派”(卷二十),表现出对苏辙思想倾向的关注。他又说苏辙《羊祜论》议论失当,但“予独爱其言足为后世人主持盈者之戒,故录而识之”(卷十),表现出诫世的热情。更有甚者,他还有意选录观点谬误或文辞拙劣的文章。例如,他认为曾巩《答王深甫论扬雄书》“所议甚舛,姑录而质之有识者”(卷三)。由此看来,其选文标准很庞杂,而这一点又是其选文数量庞大的原因所在。
在对茅《抄》选文标准的批评声中,后来的选本,特别是清代选本,大都聚焦于举业一途,失去了茅《抄》灵动活泼的个人气息和利物济人的宏大关怀,从而沦为面目枯槁、死气沉沉的举业工具书。就此而言,对茅《抄》选文标准的批评产生了持久而深刻的消极影响。清人萧穆说,茅《抄》之后,“选本愈多,而识又或出于茅氏之下,所录愈失前人之真”,其所以如此,这种批评难辞其咎。
也有一派批评茅《抄》选文“疏漏”,也就是说漏选了从某一角度来看有价值的文章。明末吴正鹍为苏轼《乞增修弓箭社条约状》所作的眉评说:“此等文章真实有用,《文抄》或遗漏未选,予每增入一二。”吴正鹍以“有用”于国计民生为纲,以人君、人臣、吏治、士类、民生、财赋、兵戎、夷虏、盗贼、政要十事为目,将全书分为十卷,因事隶文,与茅坤选文宗旨和编纂体例大不相同,自然会觉得有“遗漏未选”处。黄宗羲说,茅《抄》“去取之间,大文当入、小文可去者,尚不胜数也”。华希闵则认为,对于柳宗元的文章,“《文抄》于元和以前多置弗录”,因而“增入颇多”,其中许多是骈文。在他看来,“四六之文靡于六朝,宋人近于腐矣。柳州熔铸经史,敷陈情事,华而不靡,庄而不腐,最为得体。旧本皆遗,今录置首卷”。或以大小论文,或以文体论文,所见不同,去取自异,本不必过为褒贬。储欣说:“韩柳者,文章之宗,尤八家之主也。韩柳且疏,他复何校哉?由斯以观,虽曰表章前哲,而挂漏各半,适足以掩遏前人之光;虽曰开导后学,要所以锢牖其耳目,而使之不广者亦以多矣。欲无遗议,得乎?”以掩遏前人之光、锢牖后学耳目评价茅坤的选文,不能不说有失平允。
从选文的来源看,茅《抄》之后的新选本可分为两类:一类完全以茅《抄》为底本,无所增益;一类以唐宋八大家别集为底本,以茅《抄》为参照,有所增益。后者就是“疏漏”论的产物。此类选本往往在茅《抄》之外别有所选,并以此矜夸于人。但总起来看,茅《抄》所选,差不多已经包含了唐宋八大家散文的精华,为后来的赓续本提供了丰富的备选资源。那些有意在茅《抄》选文之外标新立异的选本往往并不出彩,影响也不大。
(四)评点:“埋没古人精神”
学界认为茅《抄》的评点“埋没古人精神”,主要基于两点。第一点是说茅评有谬误和失当之处,结果“错会古人主意”。最早指出其知识性错误的,是明人王志坚。王志坚长于史学,对茅评中由于历史知识不足而造成的错误多所驳正。例如,苏轼《议学校贡举札子》评语说:“鹿门评云:当时张商英、张无垢辈并好禅寂,苏氏兄弟亦于此着脚。按,张无垢绍兴二年进士,恐熙宁年间尚未生也。”苏轼《乞诏边吏无进取及论鬼章事宜札子》评语说:“《宋史》云:……八月,鬼章就擒,赦之,授陪戎校尉,听招其子以自赎。用苏公议也。……鹿门评此篇云:此苏公搏虎手,惜乎世不能用。是未见正史耳。”又如,曾巩《讲官议》评语说:“此议当在熙宁初,鹿门谓当因伊川争坐讲而发。按,两人原不同时。”在此之后,各路学人群起响应,纷纷以揭发茅评谬误为快事。其中影响最大的是黄宗羲。他批评茅坤不明宋制,“不知韩氏为何人”;不明史实,“疑(顾)十郎为座主”。又批评茅坤以“似狎而少庄”评韩愈《罗池庙碑》,批评茅坤将韩愈的“务去陈言”理解为追求字句的“生割”,并坚定地指出,“盖不知昌黎之所谓陈言者,庸俗之议论也,岂在字句哉?”茅坤为柳宗元《寄许京兆孟容书》所加的评语说:“予览苏子瞻安置海内(外)时诗文及复故人书,殊自旷达,盖由子瞻晩年深悟禅宗,故独超脱,较子厚相隔数倍。”(卷一)黄宗羲对此评颇不以为然。他说:“子瞻所谪为奸邪所忌,而子厚之谪,人且目之为奸邪。心事不白,出语凄怆,其所处与子瞻异也。若论禅宗,子厚未必让于子瞻耳。”既指出了茅坤的知识性错误,又指出了其主观判断的偏颇和失当。黄氏的另一拓展是对茅《抄》的圈点加以批评。他认为茅《抄》“圈点勾抹多不得要领,故有腠理脉络处不标出,而圈点漫施之字句间者,与世俗差强不远”。圈点不得要领,评点又有知识性的错误和主观性的偏颇,势必错会古人主意,埋没古人精神。
“埋没古人精神”的第二层意思是说茅《抄》评点繁密,又过于注重法度,文章的精神因此得不到充分阐发。从这个角度对茅坤提出尖锐批评的,是明人吴应箕和陈贞慧。吴应箕说:“大抵古人精神不见于世者,皆评选者之过也。弟尝谓张侗初之评时义、钟伯敬之评诗、茅鹿门之评古文,最能埋没古人精神,而世反效慕恐后,可叹也。彼其一句一序皆有释评,逐段逐节皆为圈点,自谓得古人之精髓、开后人之法程,不知所以冤古人、误后生者,正在此。”“冤古人”即“埋没古人精神”,原因之一就是“一句一序皆有释评,逐段逐节皆为圈点”,即过于繁密的评点湮没了文章的神明精蕴。而在陈贞慧看来,茅评“埋没古人精神”的原因在于过分注重文法,在文意的阐发上用力不够。陈贞慧(1604—1656),字定生,江苏宜兴人,有《八大家文选》一书,已佚,今存吴应箕所作序文一篇。此序引录陈慧贞的看法说:“古文之法,至八家而备。八家之文,以法求之者辄亡。夫文不得其神明之所寄,徒以法泥之;未尝无法也,舍其所以寄神明者,而惟便己之为求,天下岂有文哉?”这段文字当出自陈慧贞为《八大家文选》所作的自序,系针对茅《抄》而发。其突出的观点是将茅《抄》的“埋没古人精神”归因于惟法是求。后来黄宗羲说,“鹿门一生仅得其转折波澜而已,所谓精神不可磨灭者,未之有得”。王夫之说,“钩锁之法,守溪开其端,尚未尽露痕迹;至荆川而以为秘密藏。茅鹿门所批点八大家,全恃此以为法,正与皎然《诗式》同一陋耳”,又说,“立此法者,自谓善诱童蒙,不知引童蒙入荆棘,正在于此”。黄宗羲“所谓精神不可磨灭者,未之有得”,即陈贞慧“不得其神明之所寄”之意,王夫之所谓“引童蒙入荆棘”,即吴应箕所谓“误后生”之意。不过,黄、王的观点对后世影响很大,而吴、陈的批评则鲜为人知。
在此之后,蔡方炳、魏禧、储欣、华希闵、戴名世、汪份、沈德潜、王应奎、刘大櫆、袁枚、皮锡瑞皆对茅评有所驳正。其中华希闵和皮锡瑞态度最为激烈。华希闵直批茅评为“皮相”、“矮人观场”。韩愈《曹成王碑》文后评又说:“旧评诋其穿凿生割,然则剽窃陈言,乃为熟割耶?”柳宗元《愚溪对》文后评说:“自状其冒进抵触,只坐一愚,乃创巨痛深,真切之语。旧评谓之自矜,夫愚亦何足矜也?”旧评即指茅评。不是肆意漫骂,就是冷嘲热讽,用语也很尖刻。清末皮锡瑞以“六陋”总括茅《抄》,说茅坤“挟塾师拘墟之见,武断是非;仿试官品第之辞,判分甲乙”,又说茅评运用“几同牛毛之法”,“强作解事”,而且“疏舛既不胜举”,又“不穷其原委,而务窃其形模”,因而虽然“五色标识,仍未脱夫狐禅”,把茅《抄》说得一无是处。所有这些,皆以“埋没古人精神”归罪茅评。
平心而论,茅评的知识性谬误是存在的,但比例很小。其评论“失当”与否,见仁见智,本不必强求一律。至于茅评是否过分注重法度而埋没了古人精神,很值得讨论。从现存的八大家赓续本来看,就其对八大家散文“精神”的揭示而言,只有储欣、沈德潜、陈兆仑的选本稍能接近茅《抄》。其他选本,或急于事功,心不在焉;或坐而论道,借题发挥;或沉湎举业,了无情致;或专意射利,粗制滥造,都无法与茅《抄》相提并论。说到茅《抄》与后起的再选本,特别是清代选本,何者更重视法度,可以说一目了然。从万历七年(1579)初刻本的情况来看,茅《抄》用来说明“钩锁照应”之法的文字比例很小,而且绝大部分放在正文行间夹评中,各家小引、题下评和文后总评大都用来揭示文章的精神。而从大部分赓续本来看,用来阐发文法的文字比例很大,而且连篇累牍,无处不在,阐释文法的新术语也大量增加。清代选本(如孙琮《山晓阁选唐宋八大家全集》、程岩《唐宋八大家文约选》)的评点,大都分成两块:一是文章段意的梳理,一是“起承转合”之法的总结。段意的梳理大都不是为了发掘文章的精神,而是为总结“起承转合”之法服务。总起来看,茅《抄》之后的赓续本,特别是清代选本,因过于注重文法而疏于揭示文章精神的倾向更为明显。
(五)影响:“其书行而流祸深”
学界对茅《抄》的批评不仅指向茅《抄》本身,还指向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明末吴应箕最先批评茅《抄》“误后生”,并说“其书行而流祸深,诗文所以日亡也”。将诗文之亡归罪于茅《抄》的流行。至于其原因,他说:“以其文有法度之可求,于场屋之取用甚便,而袭其词者,但蕲以动悦有司之一日,非必真有得于古人不传之妙而师之也,于是文之精神以亡。且天下购其书者日益众,苦于篇卷繁积,思有以节录之,因而选者四起,而文之精神愈亡。故八家之文以其传与习者久且多如此,实皆无所得而使之亡。”在吴氏看来,诗文之亡,一是因为茅《抄》只被当作举业工具,二是因为后起的赓续本推波助澜,进一步强化了其工具性。与此相应,八大家散文的文学性不再成为读者关注的中心。这个评价有其深刻和正确的一面。与吴氏的古文立场不同,王夫之是站在时文立场上批判茅《抄》的。他说:“有皎然《诗式》而后无诗,有《八大家文抄》而后无文。立此法者,自谓善诱童蒙,不知引童蒙入荆棘,正在于此。”“《文抄》盛行,周莱峰、王荆石始以苏、曾为衣被,成片抄袭,有文字而无意义。”又说:“学八大家者,之而其以,层累相叠,如刈草茅,无所择而缚为一束;又如半死蚓,沓拖不耐,皆贱也。”在他看来,“陋人”茅坤的选本只会“以钩锁呼应法论文”,后来的时文选家取径愈狭,时文作者又学之不善,所以导致了时文创作的“贱”相。
毫无疑问,茅《抄》负面影响的产生不仅与茅《抄》自身有关,也与时代的要求和读者的接受有关。吴、王二人在批判茅《抄》的同时,都将读者的接受作为关注点之一,开启了后人对这一问题更为深入的论述。雍正时期的华希闵说:“今之读八家者,拘泥格套,指摘字句,孰为眼目,孰为柱子,孰为起伏照应,操觚家不暇推明大意,先有一死法胶于心目之间。”又说:“赝唐宋者以叫嚣为雄奇,以腐烂为醇正,美矉而学步,寻其旨趣,茫如也,是优人之啼笑尔已。”在他看来,归有光“自谓肩随欧曾,抗行临川,今取其全集读之,求其规摩,一语不可得”,算不得善学八家。清人陶元淳说,魏禧从茅《抄》入手学古文,结果只学得“规抚节奏”,也算不得善学八家。
关于“学八家不善”的问题,前人多有创论。袁枚说:“学六朝不善,不过如纨绔子弟,熏香剃面,绝无风骨止矣。学八家不善,必至于村媪呶呶,顷刻万语,而斯文滥焉。”纪昀说:“茅鹿门诸人以摹拟八家为倡,于是人人皆八家,而人人之八家又同一音。模造面具,其斯之谓欤?”张美翊也说:“李空同以字句摹秦汉,而秦汉为窠臼;茅鹿门以机调摹唐宋,而唐宋又为窠臼。”面具也罢,窠臼也罢,都从一种困境走向另一种困境。皮锡瑞甚至认为,茅坤“妄托颛门,津逮后学,遂使乡曲小儿,谬下雌黄,唐宋名流,横遭红勒”,不仅后人学八家不善应归罪茅坤,赓续本的再生产也应归罪茅坤。
如上所述,学界对茅《抄》的负面评价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每个方面的意义或大或小,各不相同。总起来看,其核心意义在于推动了赓续本的再生产。那么,学界的负面评价何以能够推动赓续本的再生产?它们之间存在着怎样的逻辑关联呢?
任何事物,一旦被奉为至高无上的权威,就会排斥批评,从而封闭了自我发展和提高的空间。当一个事物被认为重要但并非至高无上时,情况就有所不同。其重要性使它足以引起广泛的关注,其非权威性又为负面评价的发生提供了可能。只有当一个事物向负面评价敞开时,其缺点和局限才会暴露出来,其自身的改良和后来者的革新才有可能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负面评价就产生了实际的正面意义。
学界对茅《抄》的负面评价,也应作如是观。在此起彼伏的负面评价声中,不满茅《抄》的人们不断对它加以改编或再选,以适应不同时代、不同群体的不同需要。每一个新选本都在扬弃茅《抄》的基础上有所变革,同时又不可避免地因袭了茅《抄》的基本特征,这个基于共同母本、有因有变的衍生过程就是赓续本的再生产过程。如所周知,科举力量是唐宋八大家选本生成的动力之源,人们编选、评点、刊刻、购买和阅读唐宋八大家选本,大都围绕举业展开。但如果茅《抄》被公认为适用于所有人群、所有时代的最佳举业读本,那么对它加以改编和再选就失去了必要。正因为人们对于它的种种不满,才产生了这些种类繁多的新选本。就此而言,学界对茅《抄》的负面评价与科举力量一道,从不同侧面共同推动了赓续本的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