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关税政策对经济的影响
一般说来,当一国的经济实力强大,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优势时,往往奉行自由贸易政策,关税体现的主要是税收的职能;相反,当一国经济发展落后,国际竞争力不强时,则往往奉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这时候关税的保护职能居于重要甚至主要地位。征收关税会引起进口商品的国际价格和国内价格的变动,从而影响出口国和进口国在生产、贸易和消费等方面的调整,引起收入的再分配。关税对进出口国经济的多方面影响称为关税的经济效应。
历史上对进口商品所征收的关税,不管是从量关税还是从价关税,都曾经是政府收入的重要源泉。但是在当代,关税的主要功能已不再是增加政府的税收,而是去阻挡来自国外商品的进入,保护国内市场和国内相关的产业。当然,国家有大有小,同样幅度的进口关税,对小国和大国可以产生不同的经济效应。假定进口国是个贸易小国,即该国某种商品的进口量占世界进口量的很小一部分,那么该国的进口量的变动不能影响世界市场价格,如同完全竞争的企业,只是价格的接受者。这样,该国征收关税后,进口商品国内价格上涨的幅度等于关税税率,关税全部由进口国消费者负担。如果进口国是一个贸易大国,即该国某种商品的进口量占了世界进口量的较大份额,那么该国变动进口量就会影响到世界价格。因此,大国征收关税虽然也有上述小国的种种关税经济效应,但由于大国能影响世界价格,因此从局部均衡分析所得的征收关税的代价和利益对比的净效果,就不同于小国情况了。
征收关税是一国政府增加其财政收入的方式之一,但随着世界贸易的不断发展,关税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在不断下降。每个国家都会对进出口的商品根据其种类和价值征收一定的税款。其作用在于通过收税抬高进口商品的价格,降低其市场竞争力,减少在市场上对本国产品的不良影响。关税有着保护本国产业的作用,但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其不利的影响也在逐步显现。关税是一个国家的重要税种,而且被认为是最古老的贸易政策工具,是随着商品流通和国际贸易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国家市场开放度的主要标志,在许多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家征收关税不仅仅是为了满足政府财政上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利用关税来贯彻执行统一的对外经济政策,实现国家的政治经济目的。在我国当今经济发展阶段,关税在争取实现平等互利的对外贸易,保护并促进国内工农业生产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等方面起到了不同程度的作用。
一、进出口关税政策的财政效应
从世界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的税制结构分析,关税收入在整个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不大,并且呈现出下降趋势。但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其中主要是那些国内工业不发达、工商税源有限、国民经济主要依赖于某种或某几种初级资源产品出口,以及国内许多消费品主要依赖于进口的国家,征收进出口关税仍然是他们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渠道之一。我国的关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关税为经济建设提供了可观的财政资金。目前,发挥关税在筹集建设资金方面的作用,仍然是我国关税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国改革开放前期的关税收入,是当时国家重要的财政支持,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利的经济环境。改革开放前期,关税的财政效应再次被提上重要位置。1980年1月1日起,国务院开始对外贸公司的进出口货物的关税恢复由海关单独计征,此后,关税的财政效应得到较好的发挥,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1980年当年就征收关税33.53亿元,至1991年,关税收入增长至187.28亿元,占当年税收收入总额的6.26%。1980—1991年,共计征收关税1474.03亿元,关税收入在全国税收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基本保持在7%左右。1984年开始,国家较多地采用关税优惠政策促进和鼓励部分行业和项目的发展,造成关税税基萎缩,关税在全国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下降。
加入WTO至今,我国进入承诺降税期,平均关税税率依旧逐年下调,但随着对外贸易的快速增长,关税收入仍保持稳定增长。从704.3亿元增长到2027.8亿元,其中在2004年和2010年分别突破1000亿元和2000亿元,对财政收入的贡献虽日益淡化却也越趋稳定,近几年保持在2.5%左右,成为最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之一。
二、进出口关税的保护效应
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关税政策,是实行自由贸易,还是采用保护关税政策,是由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国际贸易收支状况以及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能力等多种因素决定的。国际上许多发展经济学家认为,自由贸易政策不适合发展中国家的情况。相反,这些国家为了顺利地发展民族经济,实现工业化,必须实行保护关税政策。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一直十分重视利用关税保护本国的工农业发展,保护本国生产和市场,促进进口替代工业发展,关税在保护和促进本国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已经超过30年。大量事实表明出口退税政策对中国产品出口扩张起到了保护作用,仅2008年至2010年,为应对美国金融危机引起的外需萎缩,促进出口的稳定和复苏,多次上调出口退税率,以维护中国产品的贸易稳定增长。改革开放前的高额进口关税本身就是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体现。这种内向型保护关税政策,目的在于采用高关税作为保护手段加速工业化建设。1992年我国开始大幅度地降低关税水平,内向型保护关税政策也逐渐转型为开放型的保护关税政策。加入WTO之后,关税水平更是一降再降,至2010年,我国已全部完成降税承诺,将关税水平降至9.8%。在这样的形势下,通过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应考察我国关税对工业体系的有效保护率。
通过对我国2007年的海关税则和2002税则的投入产出表进行关税有效保护率的计算,我国部分行业,如农业、渔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造业、纺织品制造业、肥料制造业已经达到关税的有效保护,但还有部分行业尚未实现关税的有效保护,如食品加工和制造业、纸制品制造业、文化用品制造业和印刷业,其中印刷业的有效保护率最低,仅占其名义税率的44.8%。由此可见,进口关税的保护效应并不能覆盖整个贸易范围,其有效保护率与贸易发达国家仍有差距。较高的关税水平对行业或国内产品的过度保护将使走私等违法行为日益猖獗。加入WTO后,走私活动体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特别是价格瞒骗大幅增加,2010年,全国海关共查获涉税出口走私案件227起,案值71.7亿元;低报价格走私案件389起,案值102.6亿元。
案例资料
关税取消出口反降 焦炭业亟待“复兴”
2012年12月17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关税实施方案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煤制焦炭及半焦炭不论是否粉化”并未出现在《出口商品税率表》中。这意味着从2008年8月20日至今征收的40%焦炭出口关税将被取消。这是国家为了鼓励焦炭出口出台的重大利好政策,然而焦炭行业出口却在1月份出现大幅下降,同比下滑35%。海关总署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2013年1月中国出口焦炭4万吨,环比2012年12月减少2万吨,降幅33%;同比减少3万吨,降幅35%。
这不禁让人大惑不解,相关人士认为,国内看涨预期已经提前透支了焦炭市场利好,导致国内焦炭价格大幅高于国际市场,削弱了市场竞争力。“国内煤炭市场黄金十年已经过去,煤炭价格下跌之势已维持了一段时间,煤炭企业、港口、火电企业煤炭积压严重,前期库存并未得到有效消化,焦炭市场不振也属正常现象。同时,虽出口关税得以取消,但国际焦炭开采成本低、运输成本低、综合竞争力强,使得国内焦炭在世界市场中受欢迎程度严重下滑。”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任浩宁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道。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焦炭出口数量下降,而且出口均价也大幅下跌。在不计入焦炭指标的情况下,2013年1月焦炭出口价格约为2244元/吨,而去年同期焦炭出口价格约为2659元/吨。从2012年9月至今,我国焦炭内贸市场价格上涨约500元/吨,导致国内焦炭市场和国外市场倒挂严重。目前仅天津港一级焦出口FOB价格已经报至310美元/吨。而国外采购企业表示,焦炭价格降150~200元/吨在国际市场上才会有竞争力。中国联合钢铁网高级分析师穆文鑫认为,导致焦炭出口并没有出现大幅反弹,其核心是国内焦炭市场比国外价格优势不再。
如何能保证我国焦炭行业在出口时具备一定的价格优势,是焦炭行业复兴的重中之重。任浩宁表示,一方面,质优价廉是确保焦炭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要素,增强焦炭品质、降低开采成本、提升焦炭产品核心竞争力是力保焦炭价格优势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产能过剩、产能分散、结构失衡等问题亟待解决,焦炭行业结构调整工作势在必行,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焦炭企业应共同努力,将焦炭行业的重点工作做好,从而争取价格优势。
打铁还需自身硬,在政策搭台唱大戏的同时,“演员”也应该做好自我修养。焦炭行业出口要获得发展,必须从自身做起。降低关税和取消出口配额,只能说是利好焦炭出口,真正能够拯救焦炭出口形势仍然要靠价格水平。业内人士认为,焦炭市场在二季度或三季度将会有一波回调行情,在关税壁垒取消的背景下,中国焦炭产能将会为出口打下较好基础,今年焦炭出口量必将有所恢复。任浩宁认为,焦炭市场的发展状况不仅与焦炭自身的供求关系有直接影响,还与国民经济走势和外部经济环境有密切关联。若国家整顿焦炭行业相关文件得以很好落实,产能过剩、结构失衡等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从而保证焦炭市场的价格优势,焦炭行业出口态势比较乐观。
三、进出口关税的调节效应
关税是国家的重要经济杠杆,通过税率的高低和关税的减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进出口规模,调节国民经济活动。如调节出口产品和出口产品生产企业的利润水平,有意识地引导各类产品的生产,调节进出口商品数量和结构,可促进国内市场商品的供需平衡,保护国内市场的物价稳定等。
1.进口关税政策是维护我国正常贸易发展的重要手段
(1)参与国际关税斗争,维护我国正常贸易。从改革开放前的打破“封锁禁运”到加入WTO后中美贸易摩擦不断等,进口关税的调节作用十分显著。2009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中国轮胎扰乱美国市场为由,建议美国在现行进口关税的基础上,对中国输入美国的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三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从价特别关税。而中国毫不示弱,在2011年12月14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将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即期实施,期限2年。
(2)建立自由贸易区,改善我国外贸环境。前面内容已有详述,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中国参与的亚太地区及其他地区自由贸易区和投资制度的建立,加速我国融入世界贸易中心的步伐,截至目前,中国正与五大洲的28个国家和地区建设15个自贸区,其中已建立的自贸区有11个。
(3)关税是扩大外资利用的重要途径。加入WTO之后,随着关税水平的进一步下降和自贸区的不断建设,我国利用外资继续保持良好的势头,外资的实际利用规模逐年增长,从2002年的550.1亿美元到2010年达到1088.9亿美元。
2.进口关税政策存在一定的消极作用
征收关税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也存在一定的消极作用,这是我们不能忽视的。首先,在关税的征收过程中,关税的设置非常重要,如果设置不合理,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不良的影响。如果进口关税设置过高,会致使某些商品国内外价差过大,对国内领域的发展带来负作用,如刺激走私活动,导致被保护的产业受到冲击,同时还会造成关税流失。如关税设置太高,保护过分,也会使被保护的产业和企业产生依赖性,影响竞争力的培育和提高。其次,对于消费者而言,征收关税也会使他们负担加重。再次,关税容易恶化国际贸易伙伴关系,导致贸易摩擦。同时,长期使用关税保护,容易导致国内的企业不思进取,丧失国际竞争压力。
随着中国60多年的经济发展,关税政策也随着外贸环境和中国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而发展变化着。从我国第一部海关税则制定后,关税税率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情况的变化不断调整,关税政策在新中国成立后30年的国民经济建设与发展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随着关税的实施,我国的货物贸易规模快速增长,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逐年攀升,对于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案例资料
哥伦比亚调整进口关税影响我国服装出口
2013年3月1日起,哥伦比亚开始执行为期1年的关税调整政策。此次进口关税调整旨在控制对我国服装和鞋类产品的进口数量,提高进口产品价格,阻碍进口产品对其国内市场的冲击,进而保护国内产业和同类产品市场。
按我国海关对出口商品的分类,哥伦比亚将我国的第61章(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62章(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和63章(其他纺织制品)进口产品的从价关税税率调整为10%,并额外征收5美元/千克的从量关税。2012年我国对哥伦比亚出口61~63章产品总额约为3.21亿美元,同比增长21.49%,数量同比增长20.73%。根据哥方海关统计,中国是上述产品的第一大进口国,其次为厄瓜多尔和印度尼西亚。
一些出口企业表示,在当前欧美等主流市场需求不振情况下,哥伦比亚市场成为出口新兴市场之一。在南美出口市场中,哥伦比亚占重要地位。企业认为,此次调整关税将从价税从15%降低至10%,幅度较小,但同时设定的对第61、62和63章进口产品额外征收5美元/千克的从量关税过高。一件大约重量为300克的衣物大约要加征30%的关税,大大加重了出口商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