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老师没教过的历史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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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有功:他更应该被后人铭记

一部经典名剧《谢瑶环》让人们记住了为民请命的女巡按谢瑶环、执法如山的女皇武则天、祸国殃民的奸臣武三思、残害忠良的酷吏来俊臣、豪气干云的义士袁行健,却往往忽略了那位主持正义的清官徐有功,实际上徐有功更应该被后人铭记,特别是我们,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高度提倡法治的大时代。

谢瑶环当然值得赞美歌颂,但她与她的恋人袁行健都是虚构的艺术形象,在史书中完全寻不见她美丽的身影与他帅气的背影;武则天固然是了不起的女皇帝,可她同时也是一个毁誉参半的历史人物;武三思、来俊臣俱是大奸大恶之徒、万民唾弃之贼,虽然被人记住,但人们更愿意像他们那样的人渣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消失。相比之下,历史上确有其人、一生以维护正义为己任的徐有功更应该被后人铭记在心。

徐有功从政多年,一直工作在司法战线,先后担任过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寺丞、秋官郎中、侍御史、司刑寺少卿等职,一生之中有很多值得大书特书的不凡经历。

徐有功在蒲州做地方官时,当地的老百姓送给他一个“徐无杖”的美名,因为他审案时主要凭借劝说教谕让有罪者认罪,很少杖责(就是俗话说的打板子)嫌疑人,严刑逼供更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徐无杖”的大名后来传到了皇太后武则天(当时她还没有称帝)的耳中,武则天很欣赏这个人,就一纸诏命将徐有功调进京城长安做司刑寺丞(即大理寺丞),负责全国范围内重大案件的审理。

徐有功上任不久就遇到了一个特别棘手的案件——颜余庆案。颜余庆和一年前因起兵反对武则天而死的李冲(越王李贞之子,李贞亦死于反武事变)有过交往,并替李冲征过债,于是,有人告发他通贼谋反。酷吏来俊臣知道武则天是个宁可错杀亦不可使敌人漏网的人,便用尽酷刑折磨颜余庆,颜余庆受刑不过,屈打成招,被判死刑。案子发到徐有功所在的司刑寺,徐有功认为颜余庆通贼谋反证据不足,不顾位卑言轻,冒死与武则天当廷争辩。武则天虽心中不悦,但叹服于徐有功的勇气和见识,最终同意由其复审。徐有功由此得罪了来俊臣等一帮酷吏。

公元690年,武则天登基称帝,改唐为周,对旧唐宗室的防范之心进一步强化,一有个风吹草动就给他们扣上图谋不轨的帽子。大唐宗室子弟、道州刺史李仁褒和弟弟在家中练武比箭被小人发现并告到京城,接着便被定为意图谋反,一家人性命危在旦夕。这个案件发生时,徐有功已经升任秋官郎中,虽然职务变了,但他和以前一样坚持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案子报到徐有功这里时,他发现明显是诬告陷害,就又一次在金銮殿上和武则天展开争辩。另一个酷吏周兴趁武则天恼怒之时火上浇油,弹劾徐有功包庇罪犯,欺君罔上,要求将其和李仁褒兄弟一起判处死刑。尽管武则天相信徐有功的忠诚,但还是在盛怒之下把他削职为民了。

皇帝一生气,后果很严重,皇帝一高兴,严重的后果就烟消云散了。不久之后,怒火已消的武则天又把徐有功召回朝廷,让他担任侍御史。

武则天不是一般的人物,她发起狠来那是六亲不认的,称帝前逼死过亲生儿子,称帝后又害死了儿媳窦妃(唐玄宗的生母)和刘妃。窦妃的母亲庞氏在女儿死后一直心神不宁,便在夜间焚香驱邪祈福,却被人诬告为暗中诅咒武则天。做贼心虚的武则天闻讯大怒,诏令有司严查,酷吏薛季昶蓄意迎合皇帝,判处庞氏死刑,家属流放三千里。徐有功依据法律认定庞氏无罪,就站出来为其辩护喊冤。

武则天又一次大为不快,回想起徐有功几年前对她的冒犯,更是怒气冲天,薛季昶则在一旁落井下石,煽风点火,怒不可遏的武则天命令把徐有功轰出宫殿,让司刑寺给他定罪,结果徐有功被判处死刑。徐有功被绑缚刑场时从容不迫,毫无惧色,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为护法而死,死何足惜”的铮铮誓言。这让武则天又一次对他刮目相看,于是就借着数位老臣为其求情的机会,赦免了他的死罪,改判为流放边疆。

酷吏的残暴和武则天的淫威吓不倒徐有功,边疆的恶劣环境当然也不能使徐有功屈服,因为他心中始终有一把无私无畏的正义之剑。后来徐有功从流放之地返回京城,并被任命为司刑寺少卿,此时,失去了利用价值的酷吏们已经被武则天剪除殆尽了,这不禁令人想起了一百多年后刘禹锡写下的那首《再游玄都观》:“百亩庭中半是苔,桃花净尽菜花开。种桃道士归何处,前度刘郎今又来。”

当年曾有人问徐有功他在和酷吏斗争时为什么能做到不改初心、九死不悔,徐有功给出了下面的回答:“尔所言者私忿,我所守者公法,不可以私害公。”一千多年过去了,这句话仍然可以激励我们当代的法律工作者努力去维护法律的尊严,追求人间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