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德国企业在华投资与发展
一、中德经贸交往史
中德两国的经贸往来与技术合作的历史久远,最早的中德贸易路线是从亚洲东部的陆路经俄国北部地区西伯利亚辗转到达德国,为了避免俄国政府征收繁重的通行税,德国商人早在清王朝统治期间(1644—1911)就尝试通过海路开拓东方贸易路线。1752年8月,在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二世(Friedrich II,1712—1786)的全力支持下,位于德国埃姆登的王家普鲁士亚洲贸易公司(Königlich Preußische Asiatische Compagnie, KPAC)商船“普鲁士国王号”(König von Preußen)在船长格来史克(Carl Gleitzke)的率领下抵达广州,成为中德贸易史上第一艘到达中国的德国商船;1753年7月这艘商船从广州顺利返回埃姆登,带回了大量产自中国的生丝、茶叶、瓷器和药材。1753年5月30日,同一家公司的另一艘商船“埃姆登堡号”(Burg von Emden)停靠珠江口,同年12月启程回国,于1754年5月28日顺利返回埃姆登,带回575,214磅珍贵的茶叶以及锌、丝绸、瓷器等物品。
1871年德国实现了国家统一,德意志帝国迅速崛起为强大的工业与军事国家。此后德国进一步扩大在华贸易。1866年,克虏伯公司在中国开展商务活动;西门子公司则于1872年在中国获得了第一笔订单——向中国提供指针式电报机,1879年还为上海港提供了一台10马力蒸汽发电机。
德意志银行最早于1872年进入中国,并在上海设立其第一家海外办事处。1885年德意志帝国宰相奥托·冯·俾斯麦派出第一个德国银行业和工业考察团前往中国评估投资机会,从而最终促成了1889年2月12日德华银行(Deutsche Asiatische Bank)的建立。通过这些努力,1896年,德国继英国之后成为第二大对华贸易国。19世纪80年代晚期,作为中国的合同商,克虏伯公司负责修筑旅顺港、大沽炮台、厦门湖里山炮台附近的一系列防御工事,北洋水师向德国伏尔铿造船厂(Stettiner Vulcan AG)订购了主力舰——“定远”级铁甲舰,以及“经远”号、“来远”号装甲巡洋舰。
随着俾斯麦的“大陆政策”的落幕,德国开始推行富有侵略性的“世界政策”。1897年,德国出兵强占胶州湾,在华继续开设银行和洋行,投资铁路、矿山、工厂以及教育与卫生等公共事业,加强在中国的经济侵略与文化渗透。这个时期的中德经贸合作,更多体现了清政府的软弱无能,许多项目都带着帝国主义浓厚的掠夺与侵占意味。例如甲午海战之后,清廷向德国借款,其中实业借款政治依附条件居多,铁路借款以铁路做担保,矿山借款以矿山做担保等。
民国(1912—1949)时期,由于两国各自的利益需求,当时的中国政府与德国政府展开了多层次的经贸与技术合作,大量中国留学生赴德学习,德国也派遣军事专家、技术专家来华指导。1928—1938年,德国帮助中国兴建或完成了众多项目。1928年蒋介石组建了德国顾问团,先后聘请鲍尔(Max Bauer,1928,上校)、克里拜尔(Hermann Kriebel,1929,中校)、魏采尔(Georg Wetzell,1930,中将)、塞克特(Johannes Friedrich Leopold von Seeckt,1934,上将、陆军总司令)、法肯豪森(Alexander von Falkenhausen,1935,上将)等五人作为顾问团核心人物。德国顾问团在中国军事现代化、工业现代化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它不仅帮助中国训练出一支现代化军队、建立了国家防御体系,还为中国建立了军火工业、兴建了战略铁路网。直到1941年日本偷袭珍珠港、民国政府正式对德宣战之后,中德之间的合作才暂告停顿。
1949年10月27日,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民主德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建立了外交关系,中德之间的经济技术合作才得以恢复,新中国派遣为数可观的留学生到民主德国学习,同时也向民主德国购买了不少技术与设备。但是两国关系在50年代末期因为中苏关系的恶化陷于停滞,六七十年代双方仍然保持着货物交换关系,直到80年代开始经贸关系才逐步恢复。
1972年10月11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两国之间的技术经贸合作从此翻开了新篇章。其中西门子公司作为中德合作的主要代表在1975年与杭州汽轮机厂签订了工业汽轮机技术许可合同;1978年首次在上海举办“电气电子技术博览会”,吸引了39000余名工业领域的来宾亲临展会现场。1985年《西门子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机械工业、电气工程和电子工业等领域开展合作的备忘录》签署,西门子成为第一家应邀与中国进行深度合作的外国企业。
1990年两德统一之后,中国与德国的经济贸易关系继续推进,各种经济技术与贸易合作飞速发展。截至目前,中国已成为德国在亚洲最重要的经济伙伴之一,德国也是中国在欧洲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无论从经济,还是从政治角度,中国均视德国为通往欧洲的大门。活跃的贸易投资往来,科技、环境、人文和教育等方面多层次合作以及频繁的高层互访是两国关系的显著特征。
2010年两国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并通过政府磋商机制的建立跃升至新高度。2012年8月,第二轮中德政府磋商于北京举行。除德国总理默克尔和时任中国总理温家宝外,两国各派出10多位部长参与磋商。磋商议程不仅涉及经济和环境问题,而且还涉及社会发展及教育科技领域等多方面、多层次的深化合作。
2013年5月,李克强总理上任后的首次对外访问便是到访德国;2014年3月,习近平主席对德国进行国事访问,中德两国政府共同发表了《建立中德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两国之间正式升格为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2014年7月,德国总理默克尔第七次访问中国,两国在政治、外交领域的合作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14年10月,李克强总理再次访问德国,与德国总理默克尔共同主持两国政府磋商,双方于2014年10月10日共同发表了涉及110项议题的《中德合作行动纲要》,其中最大的特色便是打造中德经贸合作的升级版,鼓励双方企业进行双向投资;2015年10月,默克尔再次访华,使中德特殊关系进一步得到夯实;2016年6月12日至14日,默克尔总理率领大半个内阁成员第九次访华,中德签署了经贸、能源、第三方市场合作、创新、智能制造等10多个领域的20多份合作文件,两国不仅签下约150亿美元的大单,还力促“中国制造2025”与德国“工业4.0”尽快实施对接。
二、近三十年来德国企业投资中国概述
中德两国企业的合作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之初。1981年德国威娜股份公司与天津日用品化工公司共同兴办了第一家中德合资企业——天津丽明化工有限公司,拉开了改革开放之后德国对华投资的序幕。30多年来无论是大众、西门子、博世、麦德龙、巴斯夫等德国大型跨国企业,还是众多的德国中小企业都把中国作为最佳投资地。截至目前,已有8200多家德资企业在中国安家落户,这些企业主要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沈阳、长春、成都、重庆等地,德国企业在华直接投资(FDI)的总量近390亿欧元。德资企业在中国的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近年来在服务业的投资份额也稳步提高。
据德国工商总会大中华区2014年度《德国在华企业调查报告》显示,目前德国企业在华投资与发展呈现以下特征。
(一)老牌在华企业增速平缓,年轻企业发展迅猛
较多受访德国企业对营业额和利润增长抱有期望,尽管增长率已被调整至较低水平。这是由于超过五成的企业已经在中国经营超过10年;刚进入中国市场不足两年的年轻企业仅占受访企业总数的5%,对其而言,这个市场仍然提供着快速增长的机会。与2013年相似,受访企业对整体经济环境仍持谨慎乐观态度:49%的企业预计经济条件会有改善,尤其是其中75%来自汽车行业的受访企业对此持乐观态度。
(二)未来改革政策被认为对经济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德国企业认为,总体来看中国政府进行的改革积极而富有成效。近70%的受访企业认为,诸如刺激中国国内消费的增长、环境的治理以及加强市场作用等,都对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存在潜在的影响。然而调查也显示,这些政策对德国企业未来投资的影响作用还有待确定。48.6%的企业表示,所推行的政策并不会对其未来投资产生影响。
(三)用工问题仍然是企业面临的重大挑战
用工问题仍然是在华德国企业面临的最大挑战。然而,相较前几年这个数字有所减小。对于德国企业所面临的最大挑战,相较2013年,选择“用工成本增加”这个选项的企业数量减少了5.8%(81%),“招聘合格员工”的数量减少了4.1%(78%),“留住合格员工”这一选项的数量减少了1.9%(69%)。总体来看,德国企业在解决用工问题一上慢慢积累了一些经验。
(四)德国企业在新地域的投资趋于谨慎
就企业投资这一问题,2014年和2013年的调查结果相似,45.3%的企业计划在未来追加投资。然而,2014年企业对快速发展和扩张越发谨慎,取而代之的是希望巩固现有投资。关于雇佣问题,多数企业仍然计划扩大它们的用工数量,尽管这个增幅相较前几年有所降低。
从近些年的情况来看,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和珠江三角洲被认为是投资热门地区。成都与重庆被视为德国企业投资的新聚集地。一线城市如北京和上海仍是极具吸引力的投资地,25.5%的受访企业计划未来3年在此投资。研究报告表明,虽然中国市场对德国在华企业来说依然是机遇与挑战并存,但是它们仍然保持着乐观的态度。
三、中德企业合作与双向投资的机遇与风险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在华30多年的投资与发展,许多知名或不知名的德国企业在中国安家落户,由此也培育了中国客户和企业家对德国制造与德国技术的高度信任,使经济实力越来越强大的中国企业对以德国为中心的欧洲市场与商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德国在华投资取得的大面积成功,也推动与促进了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面向欧洲,积极开拓德国市场。虽然德国企业在华投资与中国企业在德投资,在投资数量与投资总额上尚无法相提并论,但是这种双向互动使中德两国在经济与贸易的关系上更为密切,双方各取所需、取长补短、互惠互利,从而使中德两国的双边关系变得更加牢不可破、密不可分。
中国企业投资德国,同样可以从德国企业在中国的发展中学习与借鉴许多成功的经验与教训。例如,国内各级政府在吸引外资领域设有专门的招商局,为外资企业在华投资发展提供了多种便利条件与服务,但是中国政府在服务中资企业对外投资方面起步较晚,尚缺乏完善的投资海外企业的保障制度;中资企业投资德国的数量、规模、投资额相对较小;刚刚建立的德国中国商会亟待向德国工商总会学习,其管理和运作模式还有待大幅改进,为中资企业提供的服务项目与内容也有待完善;中国投资德国除了需要熟悉所在国的法律、经济、市场等方面的专业人士之外,对掌握德语、英语,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也亟须大力跟上。要使这些投资德国的中资企业以及中资企业并购或者收购的德国企业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熟悉与理解德国企业文化的特征与内涵,如同掌握经济、法律、劳动保障等其他众多因素那样,也是成功的关键之一。上述中资企业在德国发展的障碍或瓶颈,尤其是并购德国企业后企业文化的延续与塑造,也是本书关注的焦点。
分析以往投资并购德国企业的案例,可见一些中国企业交易中最终遭到了失败。通过梳理与探究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本书意在提醒中资企业在交易之前要慎之又慎,应该充分吸取这些企业投资并购失败的教训,做好市场调研,对收购对象进行完整、准确的调查,充分考虑中德两国在文化、法律、税收、用工制度上的差异性,选择熟悉德国法律、有多年从业经验的、忠实可靠的职业经理人,管理投资或并购的德国企业,从而最大限度地规避潜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