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单元 输液差错
一、主题介绍
静脉输液作为常规的治疗手段,在临床药物治疗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基层医疗机构,乃至村卫生室,使用率也很高。然而,这种直接与人体血液循环接触的治疗方式有很多不定数,即可能发生“输液差错”。近年来,类似问题引发的医疗纠纷比比皆是。“输液差错”事件,有可能没有后果发生,也有可能造成患者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但是,无论不利后果是否发生,医院都将面对患者的索赔,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同时也会给医院的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对此,医院不能不加以警惕。
“输液差错”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①输液高峰时患者多,护士劳动强度大,心理压力大,容易出错。②缺乏慎独精神,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没有做好“三查七对”,任意简化操作规程,从而出现用错药的不良后果,轻者引发医疗纠纷,重者危及生命。③业务能力欠缺,知识陈旧,观念落后,基础理论不扎实,操作不熟练,不思进取,是护理缺陷发生的潜在原因;环境嘈杂、人员活动频繁,则容易分散护士的注意力。
在医院实践中,“输液差错”的风险大多表现为输错药物、搞错患者、输过敏性药物未做过敏检查、错误输血等。如:
● 医院不慎将A患者的药物跟B患者的药物对调,造成错误输液,导致患者死亡,家属向医院索赔。
● 医院不慎拿错药物,并用错误的药物给患者输液。
● 医院在未对患者进行过敏反应试验的情况下,将有可能过敏的输液药输入患者身体,导致患者因过敏出现死亡后果,家属要求医院赔偿。
● 医院将患者血型搞错,给患者输入错误血型的血,导致患者死亡,家属向医院索赔。
● 医院护士在输液时,操作失误,未将药液输入血管,而是输入皮肤中,导致患者出现皮肤坏死等后果,患者向医院索赔。
二、案例回顾
因护士输液差错,医院赔偿34万余元
2012年3月20日,某省某市谷某,因头部疼痛到该市A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为左侧基底节区脑出血,随即谷某入住该院神经内科重症监护室37床。当天中午该院对谷某进行输液时,错把38床患者的输液药输给谷某,之后谷某出现不适反应。3月23日凌晨,谷某开始出现意识不清、呼之不应,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后,谷某家属多次找到院方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将A医院诉至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院方赔偿原告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院方将其他患者的输液药错输给谷某属于严重的医疗过错,且被告亦对用错药的事实予以承认,故法院最后判决,院方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人民币34万余元。
三、法理分析
本案例是一起真实的案件,对各家医院来说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本案主要涉及医疗机构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这一法律关系。案例中,A医院的医护人员出现“输液差错”,将其他患者的药物错输到死者谷某身上,属于严重医疗过错,应当承担责任。接下来,我们将具体分析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
《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该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中A医院护士将38床的药物输给了本案受害人谷某,违反了“三查七对”护理制度。患者出现死亡的严重损害后果。护士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没有认真查对患者姓名等一般情况,医院当负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此外,本案审理过程中A医院没有委托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一大疏忽。法院对医院过错与患者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没有进行界定,直接判决医院承担全部责任,这一裁判方式也有待商榷。患者因左侧基底节区脑出血入住神经内科重症监护病房,本身的病情属于危重病症,并不是普通疾病,在患者死亡的事情上本身疾病可能是不能忽视的因素,所以医院还是有必要明确医疗过错行为的参与度,才能最终划分责任,这也有助于降低医院承担的赔偿责任。
四、法治对策
“输液差错”一旦发生,可能会导致患者及其家属到医院大吵大闹,容易引发医患矛盾,医院为了息事宁人,最后往往是赔钱了事。为防范和控制此种风险,医疗机构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一)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护士的业务素质
输液药物品种繁多,护士不仅要掌握输液相关理论和技能,还要掌握新药物的性能、配药禁忌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因此,健康宣教及用药的注意事项是门诊输液室护理管理的重要方面。对于输液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要制定相关的处置流程。
(二)严格执行护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严格执行“三查七对”的护理制度。护士在收药、配药、注射、换瓶等每个环节必须做好查对,预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如果护理操作失误,应及时主动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以取得他们的谅解。护士的优质服务可以有效地防范护理纠纷的发生。加强对输液室和高年资护士的管理,找出护理差错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采取严格的奖惩制度,如经济责任落实到个人,严格考核。发生差错按规定处理到个人。利用经济杠杆来约束,使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三)加强风险意识,做好预防工作
对于易发生纠纷的主要时间段和人员,护士长要加强防范,抓好重点环节,如输血、心脏病患者的输液、注射易过敏药物和贵重特殊药物的使用等。对本科室容易发生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整改,把安全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