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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互联网+”背景下物流服务价值共创规则
基于“互联网+”物流云平台的价值共创的实施要求各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参与,这必然要求各利益相关方遵循相应的“规则”,价值共创才能有效地实现。首先,不管是接入“互联网+”物流云平台,还是资源和能力的整合、信息的共享与交互都必须遵循共同的标准,标准化是开展物流服务价值共创的基础;其次,在物流服务全过程,各利益相关方必须按照事先的约定向合作伙伴开放相关的信息以便更好地交流和互动;第三,各利益相关方要基于共同的价值目标,通过流程的集成和交互,实现多渠道的沟通和交流,使物流服务各利益相关方主动参与到价值共创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