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一“区”两得
模式概要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采取“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各行政村村委会通过村级集体资金投资,经村民代表大会集体选址,建设标准化畜牧生态养殖小区,建成后租赁给本村村民使用,既满足了农民的养殖需求,又实现了“人畜分离”、生态养殖。原则上一个村建1至3个农村畜牧生态养殖小区。
模式内容
为切实推进“人畜分离”工作,满足当地农民的养殖需求,仙居县出台“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建设畜牧生态养殖小区,建成后租赁给本村村民使用。同时,仙居县出台《仙居县农村畜牧生态养殖小区设计方案》,按建筑形式及养殖规模,农村养殖小区被分为单列单坡式、双列现代徽派式、双列传统徽派式三个形式,体现乡村特色。
(1)生态优先,循环利用。各村按照所在村环境、户数、现有养殖量确定养殖小区建设规模,选址于居住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优先选择园地、林地和未利用地,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养殖小区周边种植常绿树种或果树,栽建绿篱,与生活及自然区分隔,达到美化环境、净化空气、防护阻隔、防暑降温作用。小区内实行清洁化处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各村根据实际采取粪污与农牧结合,将粪便作有机肥施用,废水截污纳管,或建立栅格式沉淀池处理及配套建设沼气工程等方式,实现污水无害化处理和“零排放”;建立动物饲养、防疫消毒、污染防治等相关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畜牧生态养殖小区生产安全,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2)多方联动,合理引导。在建设生态养殖小区过程中,仙居县专门抽调85名农业干部组建20支调研服务队,分别派驻20个乡镇,从技术层面指导和规范村畜牧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引导分散饲养向规模养殖转变。现有养殖量较少的村,新建农村畜牧生态养殖小区养猪(羊)头数控制在村总户数的25%以内,养牛头数控制在村总户数的5%以内;栏舍面积按照每头猪4平方米,每头牛8平方米,每头羊2平方米的标准计算;通道等公用面积控制在栏舍面积的20%以内。
县农业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农村畜牧生态养殖小区进行检查验收,并在县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县财政“以奖代补”给予支持。2014年度完成建设的农村畜牧生态养殖小区,所在村农户原栏舍完成拆除90%以上的,按栏舍占地面积(不包括排泄物处理设施、道路、绿化等面积)给予400元/平方米奖励,其中300元/平方米验收合格后,直接奖给村委会,100元/平方米则由所在乡镇(街道)根据各村畜牧生态养殖小区建筑形式、质量等因素,组织考核评比后,根据考核结果奖给村委会。
模式成效
实施人畜分离后,养殖小区内实现污水无害化处理和“零排放”。仙居县的溪水变清、栏舍变为花坛,过去的人畜混杂、污水满地景象得到彻底改变。目前全县已建成投产70余个养殖小区,计划建设26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