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关于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文章已有很多,似乎无须再写。一个画家的纪念碑只能是他的作品。当然,和大多数人相比,我对他更为熟悉: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他还未开始学画;在落魄巴黎的日子,我也偶尔和他会面;不过,如果不是战乱迫使我踏上塔希提岛,我根本不会将我的记忆诉诸笔端。几乎家喻户晓,正是在塔希提岛,斯特里克兰度过了他生命中的最后几年;在那里,我也见过不少熟悉他的人。我发现,对于他悲剧人生中最晦暗的这段时期,我正好可以投之一抹光亮,好让世人看清。如果人们相信斯特里克兰的伟大,他们的看法是正确的,那么,亲密接触者的追述便不显多余。要是有人像我熟悉斯特里克兰一样熟悉埃尔·格列柯,为了拜读他写的格列柯传记,又有什么不可以付出?
但是,我并不想以此为自己辩解。想不起来是谁说过:为了使灵魂安宁,一个人每天至少该做两件他不喜欢的事。说这话的,是个聪明人,对于这一点我始终严格遵守:每天我都早上起床,晚上睡觉。不过,我也愿意苦修,每个星期都会让自己的肉体经受一次更大的折磨。《泰晤士报文学副刊》,我一期不落。这真是有益身心的修养:想到有那么多书被写出来,作者满怀期望,等待命运。一本书要怎样才能脱颖而出呢?即使获得认可,成功也转瞬即逝。天知道,一本书要花费多少心思,经历多少磨难,忍受多少辛酸,只是为了让偶然读到它的人消磨时间,在旅途中解闷儿。如果我能正当地加以评判,那很多书真的是作者精益求精、呕心沥血,甚至终其一生的成果。而我从中得到的教训是:作者应该从写作本身,从思想的宣泄中获得快乐;至于其他,都不必介意,一本书或成功或失败,或赞誉或诋毁,他都应该淡然一笑。
现在,战争降临,新的思想也踏步而来。年轻人转向我们过去不曾了解的神明,而且心里明白,他们这些后来者,要去向哪里。年轻一代,思维活跃,性情激扬,早已不再将老家伙们的门敲响。他们闯进屋子,坐到我们的宝座上,空气中满是他们的嚷嚷。而一些老年人,装腔作势,滑稽模仿,努力让自己相信,他们的时代并没有谢幕;他们拼命呐喊,但喊声卡在喉咙里;他们犹如可怜的荡妇,涂脂抹粉,想通过刺耳的欢乐,找回花枝招展的青春感觉。聪明点儿的,则尽量摆出姿态,显得温文儒雅。他们莞尔一笑,脸上闪过宽容的讥讽。他们想起,自己当年也是这样把老一辈踩在脚下,也是这样狂喊乱叫,无法无天;他们预见,这些高举火把的勇士,有朝一日也会将自己的宝座拱手相让。世界在变,永无定论。当尼尼微将它的伟大城邦发展到鼎盛时,新福音书早已老旧,仿佛尘土。那些豪言壮语,当他们说时,总以为前无古人,实际上却是陈词滥调,百年不变。钟摆来回摆荡,旅程永远循环。
有时候,一个人活过了他享有声望的年代,进入到使他感觉陌生的世纪,这时,人们便会看到《人间喜剧》中的奇特景象。比如,今天,有谁还知道乔治·克雷布?在他生活的时代,他是一位有名的诗人,全世界都认为他是伟大的天才,但在今天这种复杂的现代状况中,却显得非常罕见。他从亚历山大·蒲柏派那里汲取写诗的技巧,他用押韵对句创作了很多道德故事。后来,法国大革命、拿破仑战争接连爆发,诗人们随机而变,唱起新歌。而克雷布先生依然墨守成规,继续押韵写作。想必,他看过青年人那些风靡一时的新诗,一定觉得不堪卒读。当然,大多数新诗,的确如此。但是,像济慈和华兹华斯的颂歌,柯勒律治的一两首诗,雪莱更多的诗,却真正拓展了深广的精神领域。克雷布先生已经过时了,但他还是孜孜不倦,写他那些押韵诗。我也读过一点儿我们这个时代年轻人的诗作,他们当中,可能有更热情的济慈,或更纯粹的雪莱,而且已经发表了让世人难忘的诗章。我赞赏他们的优美辞藻——尽管如此年轻,却已才华横溢,因此,如果仅仅说他们大有希望,未免荒唐——我惊叹他们巧妙的文体,语言如此丰富(他们的词汇表明,他们在摇篮里就翻过罗杰的《词库》)。但他们并未带来新东西:要我说,他们学识有余,涵养不足。他们拍拍我的肩膀,闯进我的怀抱,这种热情,实在让人受不了。我觉得,他们的激情苍白无力,他们的梦想枯燥乏味。我不喜欢他们。我已经是老古董了。我会像克雷布一样继续写对仗押韵的道德故事。但是,如果我的写作不是自娱自乐,而是抱有其他想法,那我就是个十足的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