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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章 陈锋的异常
律师函不是法院传票。
简单讲讲。
律师函:你这样做是不对的,我们保留追究你法律的权利。(信不信由你)
法院传票:这下知道厉害了吧?我们已经到法院立案了,法官请你喝茶。(准备应述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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