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传奇(威尔·史密斯主演同名科幻电影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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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九七六年一月

第一节

每逢阴天,罗伯特·内维尔老是算不准什么时候会天黑,有时候,他还来不及回到家,“它们”就已经出来了。

要是他肯多用点脑袋去分析,或许就能够大略算得出来,“它们”什么时候会来。只是,这大半辈子他还是改不了那个习惯,老是看天色来判断什么时候会天黑。只可惜一到阴天,这一套就不管用了。这也就是为什么,每到阴天,他就会只在住家附近活动,不敢跑太远。

午后的天色一片阴沉灰暗,他沿着自家屋外绕了好几圈,一根烟叼在嘴角一抖一抖的,一缕细细的烟丝在肩头盘旋袅绕。他仔细检查每一扇窗户,看看钉在上面的木板有没有哪一片被扯松了。通常在一阵猛烈攻击之后,木板都会裂开,要不然就是被撬开了一角,如此一来,他就得换上新的木板。他痛恨这种差事。没想到,今天居然只有一片木板松掉了。他心里想,这真是太神奇了,不是吗?

接着,他到后院去检查温室和水槽。有时候,它们会把支撑水槽的架子扯得摇摇晃晃,或是把接雨水用的圆盘漏斗扯弯,甚至整个扯掉。他在温室四周筑了一道高高的篱笆,并且在上空搭了一面防护网。每当它们从外面丢石头进来的时候,偶尔会有几颗石头变成漏网之鱼,穿过网孔砸中温室的玻璃。这样一来,他就又得换玻璃了。

没想到,今天不但水槽没有被扯烂,连温室的玻璃也奇迹似的一片都没破。

他走回屋子里去拿铁锤和铁钉。一个月前,他在前门上装了一面镜子,过没多久,镜子就已经满是裂痕。此刻,他推开门的时候,看到龟裂的镜面上反射着自己歪歪扭扭的身影。过不了几天,那些背后贴着银纸的玻璃就会开始一片片掉落。他心里想,管他的,随它们去掉吧,这是他最后一次在门上挂他妈的镜子了,根本没个屁用。接下来,他会在门上挂大蒜。大蒜永远最管用。

客厅里静悄悄的,一片昏暗。他慢慢越过客厅,然后向左转,走过那条短短的走廊,然后再向左转,走进自己的房间。

他的房间曾经是一个布置得温馨舒适的小天地,只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如今,这个房间已经变成一个纯粹睡觉休息的地方了。由于房间里只有一张床和一座梳妆台,占据的空间很有限,整个房间看起来空荡荡的,于是内维尔就把一大堆工具都搬来放在房间的另一头,堆得琳琅满目,看起来简直像一间工作坊。

墙边摆了一条实心木工作台,几乎有整面墙那么长,上面摆着一台沉重的带锯机,一座木头车床,一座磨砂轮机,一座固定夹台。墙壁上钉满了乱七八糟的挂钩和架子,上面摆满了罗伯特·内维尔平常用的工具。

他从板凳上拿了一把铁锤,然后再从一个乱七八糟的箱子里挑了几根铁钉,接着就走到屋外去,把木板紧紧钉在百叶窗上。后来,他顺手把那几根用剩的铁钉丢到隔壁的废墟里。

他在前院的草坪上站了好一会儿,眼睛扫视着长长的西马隆街,沿着街头看到街尾。街道上一片死寂。他身材高大,今年三十六岁,有英国人和德国人的血统。他的长相看起来并不怎么显眼,不过他的嘴巴很宽,乍看之下会给人一种刚毅果决的感觉。此外,他那双湛蓝的眼睛显得炯炯有神。此刻,他正环顾左右,看看左邻右舍烧得焦黑的断垣残壁。就是他放火烧掉了隔壁两边的房子,免得“它们”从那里爬上去跳到他家的屋顶上。

过了一会儿,他缓缓地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就走进屋子里。他把铁锤丢在客厅的沙发上,然后又点了一根烟,喝了一杯酒。每天早上十点钟左右这个时间,他都会喝上一杯。

接着,他心不甘情不愿地走进厨房,把堆积了五天的垃圾倒进水槽的绞碎机。其实他心里明白,他应该还要把纸盘子和餐具烧掉,把家具上的灰尘拍一拍,清洗水槽、洗脸槽和马桶,然后再换上干净的床单和枕头套。只可惜他根本提不起劲。

何必那么麻烦呢?他是个大男人,现在又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所以对他来说,这些杂七杂八的家务事根本毫无意义。

快中午的时候,罗伯特·内维尔在温室里采了一整篮的蒜头。

蒜头的数量如此惊人,起初他闻到那股气味的时候,差一点就吐出来。有好一会儿,他一直觉得反胃。现在,那股气味弥漫了整间屋子,连衣服上也是。有时候他甚至觉得那股味道已经渗进他体内。他先前几乎完全没有注意到。

采够了蒜头之后,他走回屋子里,把蒜头倒在水槽的风干板上。他打开墙上的电灯开关,电灯闪了几下,然后才整个亮起来。他咬牙切齿,很厌恶地嗤了一声。发电机又在找麻烦了。这样一来,他又得去把那本使用手册翻出来,检查发电机的线路。如果修理起来实在太麻烦,他就只好再搬一台新的发电机出来用。

他怒气冲冲地把一条高脚凳扯到水槽旁边,拿了一把刀,嘴里咕哝着,坐下来,一副筋疲力尽的样子。

首先,他把一整球的蒜头剥开,变成镰刀状的一小瓣一小瓣外皮坚韧的粉红色蒜瓣,然后再把每一片蒜瓣切成两半,露出汁液饱满的蒜头心。刹那间,空气中立刻弥漫着辛辣刺鼻的麝香味。后来,他实在受不了了,赶快把冷气机打开。空调开始吸气,那股浓浓的辛辣味总算渐渐变淡了。

接着,他伸手到墙壁的架子上拿了一把碎冰锥,开始在每一瓣切开的蒜头上钻洞,然后用线串起来,变成一串项链。他总共做了二十五串蒜头项链。

起初他把这些蒜头串挂在窗户上,只不过,“它们”可不笨。“它们”站得远远的,拿石头丢窗户,后来,玻璃破光了,他被逼得没办法,只好拿一些碎夹板把窗户封起来。后来有一天,连碎夹板也不管用了,他只好把夹板拆掉,钉上一片片完整的硬木板。这样一来,屋子里变得不见天日,从早到晚一片漆黑,有如阴森森的墓穴。不过,再怎么样也比窗户被砸破强多了。每次石头砸破窗户飞进房间的时候,碎玻璃总是四散飞溅,宛如狂风暴雨。接着,他又打开了另外两部冷气机。三部冷气同时运转的威力果然发挥了作用,室内的味道比较没有那么难闻了。当一个人被逼到没办法的时候,什么事都有办法忍受的。

蒜头全部串好之后,他拿到外面去,钉在窗户的木板上,并且把旧的蒜头串拿下来。旧蒜头的味道已经差不多都散掉了,失去功效了。

他每隔两个礼拜就要换一次蒜头串。除非他能够找到更有效的武器,否则蒜头就是他的第一道防线。

防线?他常常在想,他在保护什么?

整个下午他都在忙着做尖木棍。

他用车床把粗木桩削成圆木棍,用带锯机切成大约二十三公分长,然后把棍头压在高速旋转的磨砂轮上,磨到像剑一样尖。

那是一种枯燥乏味的工作,令人厌倦。空气中飘散着木屑粉尘,有一股木头磨到发烫的味道,粉屑沾满了他的皮肤,渗进毛细孔中,并且吸到肺里,害他一直咳嗽。

只不过,尖木棍制作的速度似乎永远赶不上消耗的速度。无论他做了多少根木棍,总是转眼间就消耗殆尽。而且,圆木桩也已经越来越难找了,到后来,他只好找四方形的木条来代替,千辛万苦地用车床削成圆形。这可真是好玩,不是吗?他越想越火大。

这种情况令他十分沮丧,逼得他下定决心一定要想出一个更好的办法来对付“它们”。只不过,“它们”从来不让他有机会停下来喘口气,好好思考。在这种情况下,他怎么可能想得出办法呢?

房间里的音响正在播放唱片,喇叭传出阵阵音乐声——那是贝多芬的交响曲,第三号、第七号,还有第九号。他一边操作车床,一边听着音乐。他暗自庆幸,还好小时候妈妈就教会他欣赏这种音乐。漫长的时间仿佛巨大骇人的空洞,音乐可以填补这种空洞,舒缓漫长时间的煎熬。

四点过后,他眼睛就开始不时瞄瞄墙上的时钟。他闷不吭声地干活,紧抿着嘴唇,嘴角还是叼着一根烟,眼睛盯着车床的刀刃,看着刀刃把木屑削得满天飞,扬起漫天的粉尘,飘落到地板上。

四点十五分。四点三十分。接着,再过十五分钟就五点了。

再过一个钟头“它们”就要来了。等到天一黑,那些恶心的混球又会开始包围他的房子了。

他站在巨大的冰箱前面,犹豫了半天,打不定主意晚餐要吃什么。他一脸疲惫地浏览着冰箱里的东西,有一堆堆的肉,有冷冻蔬菜,有面包和酥皮点心,还有水果和冰淇淋。

最后他终于决定拿了两块羊排,一些四季豆,还有一小盒柳橙果冻。他把那盒果冻从冷冻库用力扯下来,然后用手肘去顶冰箱的门,把冰箱门关上。

另外一个房间里堆满了罐头,已经快堆到天花板那么高了。罐头堆得参差不齐,像山岭一样高低起伏。他走到罐头堆旁边,拿了一罐蕃茄汁,然后就走出去了。那个房间原先是凯西住的,如今已经变成堆食物的仓库,用来供奉他的五脏庙。

他慢慢走过客厅,一边走一边看着后面墙上的壁画。画中的景象是一片碧蓝的大海,海上巍然矗立着一道悬崖,汹涌的海浪冲击着黝黑的岩石,激起漫天的浪花。天空如紫晶般清朗蔚蓝,成群的白色海鸥迎风翱翔,有一棵树孤零零地挂在右边的崖壁上,在蔚蓝天空的衬托下,纠结扭曲的黑色树枝看起来格外突兀。

内维尔走到厨房,把手上抱的那堆食物丢到桌上,眼睛瞄向时钟。再过二十分钟就六点了。时候快到了。

他在一个小锅子里倒了一点水,然后哐啷一声把锅子放到炉口上。接着,他把羊排解冻,放进烤箱里。这时候水已经滚了,他把冰冻的四季豆丢进锅子里,然后盖上锅盖,心里想,说不定就是这个电炉把发电机的电力榨干的。

他走到餐桌旁边,切了两片面包,倒了一杯蕃茄汁,然后坐下来看看时钟。钟面上的红色秒针正缓缓地绕着圈子。那些混球大概快来了。

他喝掉了蕃茄汁,然后走到大门口,打开门走到外面的门廊上。他一步步走下门廊,走过草坪,走到路边的人行道。

天色越来越暗,外面也越来越冷了。他左顾右盼,看看西马隆街的两头。一阵冷风迎面吹来,吹乱了他的一头金发。每到这种阴天,问题就来了。你永远猜不透“它们”什么时候会出现。

呃,不管怎么说,“它们”毕竟还不至于像要命的沙尘暴那么可怕。他打了个哆嗦,回头走过草坪,走回屋子里,把门锁起来,拉上门闩,把那根又粗又重的挡门杆架起来。接着,他走回厨房,把烤箱里的羊排翻个面,把煮四季豆的电炉关掉。

他正要把食物倒进盘子里的时候,动作忽然停住了,眼睛飞快地看向时钟。“它们”来了,今天的时间是六点二十五分。本·柯特曼已经在门外大叫了。

“滚出来吧,内维尔!”

罗伯特·内维尔坐下来,叹了口气,开始吃他的晚餐。

他坐在客厅里,试着想看看书。他在吧台那边用威士忌加汽水调了一杯酒,然后手上端着冷冰冰的杯子,边喝边看书。他看的是一本生理学教科书。隔着走廊的门,他可以听得到里面的喇叭在播放勋伯格的音乐,音乐很大声。

只不过,音乐好像还不够大声。他还是听得到它们在外面的声音,听得到它们喃喃嘀咕,听得到它们走来走去,听得到它们叫喊咆哮,听得到它们互相打斗。他偶尔会听到砰的一声闷响,那是它们用砖头或石头在砸房子。有时候他会听到狗吠。

它们到这里来,都是为了同一个目的。

罗伯特·内维尔闭上眼睛,闭了一会儿,紧抿着嘴唇。后来他睁开眼睛,又点了一根烟,深深吸了一口。

他真希望自己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把房子隔音。就是因为他根本躲不过这种疲劳轰炸,他才会觉得日子这么难过。尽管已经整整五个月了,一听到它们的声音,他还是浑身不自在。

过了一段时间以后,他就再也没有亲眼看到它们了。起初,他在前面的窗户上钻了一小洞,偷看它们的动静,可是后来那个女人发现他在偷看,就开始做出一些充满诱惑的动作,想把他从房子里引诱出来。他不想再看到那种东西。

他把书本放下来,低头看着地毯发愣,听着音响的喇叭播放出勋伯格的《升华之夜》。他本来可以拿个塞子把耳朵塞住,把它们的声音挡住,可是这样一来,他就连音乐也听不到了。他不喜欢那种感觉,不喜欢自己仿佛被逼得走投无路,像乌龟一样缩进壳里。

他再次闭上眼睛,心里想,害他日子难过的,就是那些女人。每到夜里,那些女人就会摆出各种淫荡撩人的姿态,仿佛成人玩偶一样。她们大概认为他可能会看到,然后就会走出来。

他浑身打了个冷颤。每天晚上都是一样的戏码。一开始,他会看看书,听听音乐,接着,他就会开始想要把房子隔音,再接着就会想到那些女人。

潜藏在他体内那股莫名的燥热又开始蠢蠢欲动了。他紧咬着嘴唇,咬到嘴唇都泛白了。他很清楚那股燥热意味着什么。那种感觉是他很熟悉的。他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压抑那股火热的欲望,忍不住火冒三丈。那股欲望越来越炽热,到后来他根本连坐都坐不住了。他站起来,绕着客厅走来走去,双手垂在身旁,拳头捏得紧紧的,捏得指关节都泛青了。也许他应该把电影放映机拿出来,看看电影,或是吃点东西,或是喝个烂醉如泥,或是把音响的音量开到最大,大到足以把耳膜震破。接下来可能会越来越难熬,他得想想办法了。

这时候,他突然感到腹部的肌肉一阵紧缩,仿佛一团被扭得越来越紧的线圈一样。他又把书拿起来,试着继续往下读。他千辛万苦地慢慢念出书上的每一个字。

然而,过没一会儿,他又把书放到大腿上了。他看看对面墙边的书架。就算把那些书上全部的知识加起来,也无法浇熄他体内的那团热火。那累积了千百年的无数文字,也无法平息他肉体的渴望。那是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渴望,一种不需要经过大脑的本能冲动。

他明白这种渴望是压抑不了的,因此心里十分懊恼。对男人来说,这实在是一种羞辱。没错,这是一种本能的冲动,只不过,如今再也没有纾解的管道了。现在,他被它们逼得只能孤家寡人过日子,所以说,他必须想办法熬下去。他问自己,你不是有脑袋吗?既然如此,那就好好用你的脑袋吧!

他伸出手去调整音响,把音量开得更大,然后强迫自己读了一整页的书,完全没有停。书的内容正好提到血球如何被迫穿越薄膜,提到苍白的淋巴液如何经由淋巴管输送体内的废弃物,而淋巴结如何阻断淋巴管。书中也提到淋巴球和噬菌细胞。

“……清空,然后在左肩区域靠近胸部的地方并入血液循环系统的大静脉。”

看到这里,他砰的一声把书阖上。

它们为什么不肯放过他呢?难道它们认为他一个人的血够它们全体享用吗?它们真的笨到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吗?它们为什么每天晚上都来?已经过了五个月了,你一定以为它们早晚会放弃的,早晚会到别的地方去寻找别的猎物。

他走到吧台前面,又调了一杯酒,然后走回椅子那边。这时候,他听到有石头滚过屋顶,咚的一声掉在屋子旁边的灌木丛。在一阵嘈杂声中,他同时听到本·柯特曼的喊叫声。就像平常一样,它喊来喊去永远都是那一句。

“滚出来吧,内维尔!”

他喝了一大口又苦又辣的酒,心里想,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收拾那个混球。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拿一根大木棍,对准那个混球他妈的胸口刺进去。我一定会特别为他量身打造,做一根特大号三十公分长的,上面再绑一条缎带。混球。

就等明天。明天他一定会想办法把房子隔音。他又握紧拳头,握到指节都泛青了。他真受不了自己满脑子想的都是那些女人。假如可以不要听到她们的声音,也许他就不会再想她们了。明天。就等明天。

音乐停了。他把一整叠的唱片从老式电唱机的转盘上拿起来,塞进封套里。音乐一停,外面的声音就听得更清楚了。旁边还有一堆准备要听的唱片,他拿起伸手可及的第一张,放到转盘上,把音量钮转到最大。

刹那间,震耳欲聋的音乐弥漫了整个房间。那是罗杰·莱尔的“瘟疫的年代”,嘎嘎吱吱的小提琴声仿佛要刺穿耳膜,叮叮咚咚的定音鼓仿佛心脏垂死的搏动,长笛平平板板的旋律听起来阴森诡异。

刹那间,他心头燃起一阵狂怒,猛然扯掉转盘上的唱片,往右膝盖上一砸。他老早就想砸烂这张唱片了。他撑着僵硬的双腿走到厨房,把破碎的唱片丢进垃圾桶。然后,他站在黑漆漆的厨房里,紧闭双眼,咬紧牙关,双手捂着耳朵。放过我吧,放过我吧,放过我吧!

没有用的,一到晚上,你是不可能跟它们斗的。你根本连想都不必想,一到夜晚就是它们的天下了。此刻,他发觉自己的举动实在蠢得可以,竟然想跟它们斗。他心里想,要不要放一部电影来看看呢?不要,他根本不想把电影放映机拿出来。他要上床去,拿塞子把耳朵塞住。到头来,每天晚上最后的结局总是如此。

他不让自己有时间胡思乱想,飞快地走到房间,脱掉衣服,换上睡裤,然后走进浴室。他从来不穿睡衣。当年大战期间在巴拿马服役的时候,他就已经养成了不穿睡衣的习惯。

他一边洗脸,一边看着镜子。镜中的自己,胸膛宽阔,乳头四周和胸口中央长满了拳曲浓密的黑毛。他看着自己的胸口。胸口文了一个十字架,文得很花哨。那是当年在巴拿马当兵的时候,喝醉了酒糊里糊涂文上去的。他心里想,当年竟然会蠢到干这种傻事。嗯,也许这个十字架曾经救过他的命。

他很仔细地刷牙,然后用牙线把牙缝清干净。他必须设法好好照顾自己的牙齿,因为,以目前的状况,牙痛的时候可是找不到牙医救命的。他只能自力救济。他心里想,有些东西坏掉没有关系,但身体绝对不能出问题。接着他又想,既然如此,你是不是应该停止把酒精灌进肚子里了?然后他又想,能不能麻烦你闭嘴?

接下来,他在屋子里绕了一圈,把所有的灯关掉。到客厅的时候,他站在那边,站了好一会儿,看着那幅壁画,努力想像那是一片真正的大海。只可惜,每到夜里,整间屋子四面八方总是传来砰砰的撞击声,嘎吱嘎吱刮东西的声音,咆哮嗥叫哀嚎的声音。他被那些声音团团围住,又如何能够沉浸在那美好的想像里呢?

他关掉客厅的灯,然后走回房间。

当他看到满床都是锯屑的时候,很嫌恶地嗤了一声。他猛拍床铺,把锯屑拍掉,心里想,最好在房间中央加一片隔板,把床铺和工作室隔开。这个最好如何如何,那个最好如何如何,他一肚子不高兴地想着。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可是,他还是没办法解决真正的问题。

他把耳塞塞进耳朵里,那一刹那,周遭的世界立刻陷入一片寂静。他关掉电灯,然后钻进被窝。他看看夜光闹钟,时间才不过十点多。他心里想,也罢,那就早点睡吧,这样的话,明天就可以早一点起来干活。

他就这么躺在床上,置身在一片黑暗中。他深呼吸了几下,希望自己能够赶快睡着。只可惜,尽管已经听不到外面声音了,对他来说还是一样没什么实质帮助。它们的影像依然在他的脑海中萦绕。他仿佛看得到那些脸色惨白的家伙在屋外绕来绕去,不屈不挠地想尽办法找找看有没有漏洞,可以冲进屋子里抓住他。也许有几个家伙像狗一样蜷伏在地上,炯炯发亮的眼睛死盯着房子,牙齿磨得嘎吱嘎吱响,一直磨,一直磨。

还有那些女人……

他又开始在想她们了。一定要这样吗?他诅咒了一声,猛然扭转上半身,把脸埋进热烘烘的枕头里。他躺在床上,喘着气,在被窝里翻来覆去。赶快天亮吧,他心里呐喊着。他每天晚上都是这么呐喊着。老天慈悲,赶快天亮吧。

他梦见了弗吉尼亚。睡梦中,他哭喊着她的名字,十指宛如爪子一般疯狂地猛抓床单。

第二节

早上五点三十分,闹钟响了。在晨曦的微光中,罗伯特·内维尔感觉自己的手臂有点麻麻的。他伸手把闹钟的铃声按掉。

他伸手去拿那包烟,点了一根,然后从床上坐起来。过了一会儿,他下了床,走进昏暗的客厅,打开大门上的监视窗。

一尊尊的黑影站在外面的草坪上,静悄悄的,仿佛正在执勤的卫兵。就在他看着它们的时候,有几个黑影已经开始要走开了。它们低声咕哝着,互相抱怨,仿佛对空手而回感到很不满意。终于又熬过了一个晚上。

他走回房间,打开灯,穿上衣服。他正在穿衬衫的时候,听到本·柯特曼又在大喊:“滚出来吧,内维尔!”

只不过,除了叫嚣,他也没有别的能耐了。他很清楚,接下来,它们就会开始一个个走开。除非它们攻击某个自己的同伴,否则,它们就会越来越虚弱,无法再像刚来的时候那么精力充沛了。它们经常干这种事。它们没有组织,没有纪律,完全凭自己的需求本能行事。

穿好衣服之后,内维尔坐在床缘,嘴里咕哝着,手上拿着铅笔写下今天的工作:

到席尔斯百货搬一台车床

饮用水

检查发电机

粗木桩(?)

例行公事

早餐吃得很仓促草率:一杯柳橙汁、一片吐司,还有两杯咖啡。他匆匆吃完,心里却希望自己有那种耐性能够慢慢吃。

吃过早餐之后,他把纸盘子纸杯子统统丢进垃圾桶,然后就跑去刷牙。他安慰自己说,至少我还有个好习惯。

当他走出门外,第一件事就是先看看天空。天空晴朗清澈,真的可以说是万里无云。今天可以跑远一点了。太好了。

他走过门廊的时候,感觉鞋子踢到了几片碎玻璃。嗯,他心里想,不出他所料,这鬼玩意儿果然破了。待会儿回来再收拾吧。

他看到两具尸体,一具摊在人行道上,另一具被塞在灌木丛里,半截露在外面。两个都是女人。倒霉的永远是女人。

他打开车库门的锁,坐上他那辆“威利斯”吉普型休旅车,把车子倒出车库。外头是干冷料峭的清晨。接着,他下车把车背车门拉下来放平,戴上又厚又重的手套,走向那个躺在人行道上的女人。

他拖着那两个女人越过草坪,把她们丢上后车厢,摆在一片帆布上。当时他心里想,当然,到了白天,那些女人看起来可就毫无吸引力可言了。她们身上的血都被吸得干干净净,皮肤看起来像被抓上岸的鱼一样苍白。然后,他把车背门拉起来,用锁链锁紧。

接着,他在草坪上绕来绕去,捡了一堆石块砖头,塞进一个布袋里。然后,他把那个布袋丢上休旅车,脱掉手套。他走回屋子里,把手洗干净,准备午餐。午餐是两份三明治、几片饼干,还有一整个保温瓶的热腾腾的咖啡。

午餐准备好之后,他走进房间去拿那个装满尖木棍的袋子。他把袋子背到肩上,甩到背后,然后把一副枪套扣到腰上,上面插着一把长木锤。然后,他走到屋外,锁上大门。

这天早上,他懒得花那个工夫去找本·柯特曼。还有太多别的事情要做。有那么一刹那,他突然想到,昨天晚上他下定决心要想办法把房子隔音。嗯,他心里想,管他的,明天再弄吧,要不然就等下回阴天的时候再弄。

他钻进休旅车,看看那张清单。“到席尔斯百货搬一台车床”,这是第一件工作,不过,当然还是要先把那两具尸体载去丢掉。

他发动车子,飞也似的倒车,倒退到马路上,然后朝坎普顿大道的方向开过去。到了坎普顿大道,他向右转,往东边开。夹道两旁的房子一片死寂,停靠在路边的车子空无一人,死气沉沉。

罗伯特·内维尔低头瞄了一眼油量指针。还有半桶油,不过他心里想,还是到西街的加油站把油箱加满好了。储存在车库里的汽油根本没有必要动用,除非万不得已。

他把车子开进静悄悄的加油站,停好车,拉起手刹车。他把汽油桶装满,然后灌进油箱里,一直灌到油箱口溢出淡淡的琥珀色液体,流到底下的水泥地面。

接着,他又检查了车子的机油、水箱、电池液、胎压。车子的状况一切良好。车子的状况通常都很好,因为他很宝贝他的爱车,很用心在保养。万一车子抛锚了,他就没办法在天黑之前回到家里了……

唉,何必杞人忧天呢?干嘛操那个心?万一真的出了这种事,一切就了结了。

他沿着坎普顿大道继续往前开,经过钻油井巨大的铁架,穿越坎普顿市区,穿越一条又一条静悄悄的街道。所到之处都是空荡荡的,看不到半个人影。

然而,罗伯特·内维尔知道它们在哪里。

火焰从来没有熄灭过。车子已经越来越靠近那个地方了,他开始戴上手套和防毒面具。隔着面具上的镜片,他可以看得到地面上冒出浓浓的黑烟,弥漫了整个天空。他们在这片辽阔的地面挖了一个巨大无比的坑洞。那是一九七五年七月的事。

内维尔停好车,然后跳下车,迫不及待地想赶快把事情处理掉。他解开车背门的锁链,猛力把门板往下扳,然后拖出一具尸体,拖到大坑洞边缘,把尸体竖立起来,往前一推。

尸体沿着陡坡跌跌撞撞地往下滚,掉进坑底那一堆巨大的灰烬里。灰烬的残火还在闷烧着。

罗伯特·内维尔匆匆忙忙地跑回休旅车时,猛喘了好几口气。每次到这里来,即使戴着防毒面具,他总是有一种仿佛快要窒息的感觉。

接着,他把第二具尸体也拖到大坑洞边缘,照样推下去,然后把那一整袋的石块砖头都倒下去,然后就迫不及待地跑回车子里,飞也似的开走了。

开了将近一公里之后,他把面具和手套脱掉,甩到后座,然后张大了嘴,猛吸了好几口新鲜空气。他从前座的置物箱里拿出一个小酒壶,往嘴里猛灌,喝了好几口又烧又辣的威士忌。然后,他点燃一根烟,深深吸了一口。有时候,接连好几个礼拜,他每天都要到那个火坑去。每次去他都会觉得很不舒服。

凯西就在坑底的某个角落里。

开往英格坞的路上,他停在一家超市门口,打算拿几瓶饮用水。

超市里一片死寂,他一进门,一股腐烂食物的臭味立刻迎面袭来。他推着一台推车在走道间飞快地穿梭,绕来绕去。走道静悄悄的,地上积满了厚厚的灰尘。那股强烈的腐臭味实在令人难以忍受,他被逼得只好用嘴巴呼吸。

走到后面,他找到了瓶装水,并且发现一道阶梯,阶梯上有一扇门。他把所有的瓶装水都堆进推车里,然后走上阶梯。超市的老板可能在上面的房间里,也许他可以开始动手了。

里面有两个。有一个躺在客厅的沙发上,一个女人,大概三十岁左右,身上穿着居家长袍。她就这么躺在那里,胸部起伏着,闭着眼睛,双手摆在肚子上。

罗伯特·内维尔把手伸到背后摸了半天,拿出一根尖木棍,然后又抽出腰间的木锤。它们还活着的时候,他总是很难下得了手,尤其是面对女人的时候。他感觉得到那股莫名的欲望又开始在体内蠢蠢欲动,肌肉又开始紧绷。他努力压抑那股冲动。这实在太荒唐了,本能的冲动真的不是大脑控制得了的。

她没有惨叫,只是突然猛吸一口气,发出一阵嘶嘶的声响。他走进房间的时候,听到一阵类似水流的声音。嗯,他问自己,还有别的办法吗?他必须说服自己,现在要做的事情,道理上绝对站得住脚。

他站在房间门口,眼睛盯着窗户旁边那张小床,猛吞口水,喉头咕噜咕噜起伏着,呼吸的时候感觉得到胸口在颤抖。接着,他硬逼着自己往前走,走到小床旁边,低头看着床上的小女孩。

为什么她们看起来都这么像凯西?他一边想,一边用颤抖的手掏出第二根尖木棍。

在开车前往席尔斯百货的路上,他开得很慢,脑海里寻思着,为什么只有尖木棍能够杀死它们?他想借此引开自己的思绪,忘掉刚刚那一幕。

他皱着眉头,沿着空荡荡的大道往前开。整个世界鸦雀无声,只听得到车子轰隆隆的引擎声。他简直不敢相信,过了整整五个月之后,他才开始想到这个问题。

一想到木棍,他脑海中又浮现出另外一个问题。为什么他总是千方百计把木棍敲进它们的心脏?因为布什医生说过,一定要刺穿心脏。只不过,内维尔根本就不懂解剖学。

他眉头深锁,心里想,这种可怕的事他已经做了这么久,居然都没有停下来好好想想这个问题。想到这里,他心里有点懊恼。

他摇摇头,心里想,不行,我应该好好想想这个问题。在寻找答案之前,我应该先把所有问题都找出来。做事情应该要用正确的方法,科学的方法。

是啊,是啊,是啊,他心里想,老弗里茨阴魂不散。弗里茨是他爸爸的名字。内维尔从前很讨厌他爸爸。他遗传了他爸爸在逻辑和机械方面的天分,只不过,他却想尽办法不去发挥这种天分。他爸爸坚决不肯承认吸血鬼的存在,到死都不肯承认。

到了席尔斯百货,他把一台车床搬上休旅车,然后在店里绕来绕去,搜寻它们的踪影。

他在地下室找到了五个。它们分别躲在阴暗的地方。内维尔在一台展示用的冰箱里找到其中一个。内维尔看到那家伙把那台珐琅材质的冰箱当成棺材,躺在里面,忍不住笑起来。躲在这种地方,看起来实在很滑稽。

后来,他忽然想到,看到这样的画面居然也会觉得好笑,可见这个世界无趣到什么程度。

两点钟左右,他把车子停下来吃午餐。每一样东西吃起来好像都有大蒜的味道。

这时候,他忽然又想到,它们为什么会怕大蒜呢?一定是那股味道把它们吓跑的,可是,为什么呢?

它们很奇怪,某些特性很奇怪:它们一到白天就躲着不敢出来,它们怕大蒜,它们会被尖木棍杀死,它们怕十字架是出了名的,而且,它们应该是很怕镜子的。

就拿最后一项来说吧。根据传说,从镜子里是看不见它们的,不过,他知道根本没这回事。同样的,有人相信它们会化身为蝙蝠,这也是子虚乌有。这纯粹是迷信。只要用点逻辑思考,再加上实际观察,轻而易举就可以瓦解这种迷信。有人相信它们能够化身为野狼,这种想法也是同样愚不可及。当然,确实也有一些狗真的变成了吸血鬼。夜里,就在他家屋外,他也曾经看过那些变成吸血鬼的狗。只不过,那也只是狗,不是野狼。

罗伯特·内维尔突然咬住自己的嘴唇。算了吧,他告诉自己,别想这些了,你还没有准备好。等时候到了,他会好好试着去思考这个问题,仔细思考每一个小细节,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此刻,头痛的事情已经够多了。

吃完午餐后,他挨家挨户去搜索,把身上的尖木棍用得一干二净。他总共带了四十七根木棍出来。

第三节

“吸血鬼的力量就在于,没有人相信世上有吸血鬼。”

他放下手上那本《德拉库拉》,心里想,谢了,范海辛博士。他闷闷不乐地凝视着书架,听着勃拉姆斯的第二号钢琴协奏曲,右手端着一杯威士忌加苏打,嘴上叼着一根烟。

真的,那本书根本就是大杂烩,怪力乱神加上八点档连续剧的大锅炒,不过,那句台词倒是千真万确。没有人相信世上有吸血鬼,然而,既然他们不相信那些怪物的存在,又怎么能够跟它们斗呢?

目前的情况是:那些恶名昭彰、夜间出没的怪物,本来是属于中世纪的,如今却活生生出现在眼前。那些东西虚无缥缈,令人难以置信,那些东西纯粹属于文学家天马行空的幻想世界。吸血鬼已经过时了,仿佛只是桑莫斯写的田园诗,或是布莱姆·斯托克的奇情小说,或是大英百科全书里的一篇短文,或是廉价小说杂志作家粗制滥造的产物,或是电影公司三级烂片的题材。吸血鬼早已沦为一种空洞贫乏的传说,千百年来代代相传。

然而,没想到传说却变成真的。

他端起杯子啜了一口酒,闭上眼睛,感觉那冰冷的酒液沿着喉咙滑下去,到了胃里感觉热辣辣的。他心里想,传说是真的,然而,再也没有半个人类有机会知道真相了。噢,大家都知道吸血鬼是怎么一回事,然而,他们绝对想不到吸血鬼真的存在——不可能是真的。吸血鬼只是天马行空的想像,吸血鬼只是一种怪力乱神的迷信,天底下不可能真的有吸血鬼这种东西。

然而,人类还来不及用科学去粉碎传说,传说却已经抢先吞噬了科学,吞噬了一切。

那一天,他找不到半根粗木桩,没有检查发电机,没有把门前那些镜子的碎片清干净。他也没有吃晚餐,因为他忽然没了胃口。没胃口倒也不至于会有什么不舒服,他没胃口的时候居多。一整个下午干了那些勾当之后,回到家里他怎么可能还会有心情大快朵颐呢?已经过了整整五个月了,他还是没办法适应。

他想到今天下午那十一个小孩——不对,应该是十二个才对。一想到这个,他又猛灌了两口酒。酒杯空了。

他眨了眨眼睛,眼前的房间仿佛有点摇摇晃晃。他自言自语地说,爸爸,你快要喝得烂醉如泥了。然后,他又自言自语地回答,那又怎样?还有谁比我更应该喝酒吗?

他把书用力一丢,丢到房间远远的另一头。滚你的吧,范海辛,还有米娜,还有乔纳森,还有那个红眼睛的伯爵,全都给我滚得远远的!你们全都是编出来骗人的,全都是小说家借题发挥瞎掰出的,全都是阴阳怪气的鬼东西!

他干笑了起来,边笑边咳嗽,喉咙发出咯咯的声音。本·柯特曼又在外面呼唤他了,叫他出去。他心想,本、本尼,别急,我马上就出来了。等我打扮一下,等我穿上燕尾大礼服,我很快就出来了。

他浑身发抖,咬牙切齿。马上就出来了。嗯,有何不可?为什么不出去?只要一走出去,绝对可以摆脱它们的纠缠。

只要变成它们的同类。

这实在太简单了。想到这里,他又不自觉地咯咯笑起来。他双手用力往椅子上一撑,猛站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到吧台那边。有什么不可以?他认真思索着。只要用力把大门推开,往前走几步,一切就结束了,那么,为什么要这么麻烦,千辛万苦跟它们搏斗对抗?

是为了自己一个人活下去吗?他不知道。当然,也许某个地方还有像他一样的人,他们也在挣扎搏斗,希望有一天能够和其他还活着的人再度团聚,虽然那种可能性实在是微乎其微了。然而,如果他们距离太远,从他家出发开一天的车到不了的话,那么,他又怎么能够找得到他们呢?

他耸耸肩,又倒了更多威士忌到杯子里。打从好几个月前开始,他就不再用小酒杯了。他改用大酒杯。他把一串串的蒜头挂在窗户上,在温室上空搭了一面网子,烧掉那些尸体,用推车把它们丢进来的石头载去丢掉。此外,他还一点一滴,仿佛想舀干汪洋大海一般,设法减少那些邪恶怪物的数量。何必骗自己呢?他永远找不到其他人的。

他重重跌坐在椅子上。小子,这里就只有我们了,就像地毯里的一只小虫子,被一整个军团的吸血虫团团围住。它们垂涎的,无非就是突破层层防卫,无拘无束地吸一滴我的血,那百分之百高纯度的血红素。喝一杯吧,老兄,这一杯真的要让我请了。

他的脸忽然扭曲起来,露出一种类似憎恨的表情。混帐东西!我不会投降的。我会把你们全部宰掉,该死的王八蛋!他忽然握紧拳头,仿佛铁钳一般,手中的玻璃杯应声碎裂。

他低头一看,眼神呆滞。他看到地板上有一些玻璃碎片,手上还握着那个碎掉的玻璃杯残骸,露出尖锐的锯齿状边缘,手上涌出鲜血,混合着残余的威士忌,滴在地板上。

他心里想,怎么样,想不想来点新鲜的血?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忽然有一股冲动,差一点就想把门打开,把手上的血甩到它们脸上,听它们疯狂咆哮。

接着,他闭上眼睛,浑身起了一阵哆嗦。他心里想,老兄,别糊涂了,去找绷带吧,把那只要命的手包起来吧。

他跌跌撞撞地走进房间,小心翼翼地把手洗干净。他把碘酒涂到皮开肉绽的伤口上,那一刹那,他整个人倒抽了一口气。接着,他笨手笨脚地把绷带缠在手掌上,随着每一个笨拙的动作,宽阔的胸膛也一起一伏,额头上冒出一滴滴的汗珠,心里想,我需要一根烟。

后来,他又走回客厅,把勃拉姆斯的唱片换成伯恩斯坦的唱片,然后点了一根烟。他看着烟头升起一缕盘旋袅绕的青烟,忽然想到,万一香烟抽光了,该怎么办?嗯,可能性很低。他囤积了将近一千条的香烟,就放在凯西的衣柜——

想到这里,他忽然咬紧牙关。在储藏室的衣柜里,储藏室,储藏室。

凯西的房间。

他双眼无神,坐在那里愣愣地盯着墙上的壁画,房间里飘扬着《焦虑的年代》那首音乐。焦虑的年代,想到这首曲名,他忽然有点想笑。蓝尼小子,你也懂什么叫焦虑吗?蓝尼和本尼。蓝尼小子,你实在应该跟外面那位本尼老兄打个照面。一个是作曲家,一个是僵尸。妈咪,我长大以后也要跟“把拔”一样当“西鞋鬼”。为什么呢?亲爱的。老天保佑,你一定会的。

威士忌琥珀色的液体汩汩倒进玻璃杯。拿着酒瓶的右手忽然感到一阵刺痛,他皱了一下眉头,把酒瓶换到左手。

他坐下来,啜了一小口。他心里想,什么喝酒要有节制,要保持头脑清醒,像破酒瓶的锯齿状边缘一样锐利,去你的,懒得管了,迟钝一点比较好。什么要睁大眼睛看清楚,什么要保持温和平静,算了吧,模模糊糊比较好,越快喝醉越好,十万火急。我恨死了头脑清楚,我恨死了什么都看得一清二楚。

这时候,他感觉整个房间开始有点晃动了,仿佛陀螺仪般绕着中心旋转,围绕着他的椅子起伏摆动。那是一种很舒服的迷茫朦胧的感觉,他的眼睛开始看不清楚,每样东西的轮廓边缘开始变得雾雾的,一团模糊。他看着手上的杯子,看着电唱机。他的脑袋开始不自觉地左右摇晃。此刻,它们正在屋外穿梭徘徊,窃窃私语。它们在等待。

他心里想,虎视眈眈的吸血鬼,一群遭到诅咒的怪物,它们是多么的饥渴。被世界遗弃的一群,它们是多么孤独凄凉。

他脑海中忽然浮出一个念头。他把食指举到眼前,左右摆动。

伙计,我来跟你聊聊吸血鬼,聊一种少数原理,如果有这种原理的话。其实,真的有。

不过,为了简单扼要,我要跟你说明我的论点的理论基础。我的论点是:我们对吸血鬼一向怀有偏见。

对少数族群怀有偏见,这个论点的主旨是:我们憎恨吸血鬼,是因为我们害怕吸血鬼。因此……

他又喝了一口酒,很大的一口。

曾经有一个时代,说得更明确一点,中世纪的黑暗时代,吸血鬼拥有巨大无比的力量,大家对吸血鬼的恐惧是超乎想像的。它们是遭到诅咒的怪物,至今也还是。社会大众痛恨吸血鬼,莫名其妙的痛恨。

然而,吸血鬼的渴望需求真的有那么令人惊骇吗?跟动物的需求、人类的需求比起来,真的有那么可怕吗?有些父母亲渴望摧残自己孩子的心灵,跟他们比起来,吸血鬼的渴望真的有那么残暴吗?吸血鬼或许会令人心跳加速,寒毛直竖,然而,那些父母亲的所作所为,却是创造出一群精神有问题的孩子,帮这个社会养出一批政客。跟他们比起来,吸血鬼真的有那么糟糕吗?有些军火商生产炸弹和枪械,把那些炸弹枪械卖给种族狂热的恐怖分子,让他们用来做自杀式攻击,然后用贩卖军火赚来的钱设立基金会。这种假慈悲的基金会未免设立得太晚了。跟这种人比起来,吸血鬼真的有那么差劲吗?有些酒厂用劣质的谷类酿酒,然后卖给那些意志消沉头脑不清的人,害他们的脑袋变得更迟钝。跟那些酒厂比起来,吸血鬼真的有那么差劲吗?(不对,我不应该批判那些酒厂,我应该道歉。灌进我肚子里的,就是他们酿的酒,我怎么可以乱骂呢?)有些出版商发行色情刊物,出版歌颂死亡的书,在全国各地泛滥成灾。跟那些出版商比起来,吸血鬼真的有那么差劲吗?说真的,亲爱的,扪心自问——吸血鬼真的有那么坏吗?

它们也不过就是会喝人血罢了。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种不友善的偏见呢?为什么会有这种莫名其妙的歧视呢?为什么吸血鬼就不能随心所欲,爱住什么地方就住什么地方?它们躲在没有人找得到的地方,你为什么非得挨家挨户搜索,非得把它们揪出来不可?你为什么想要消灭它们?噢,你看吧,你把那些无辜的可怜虫当成恶魔般的怪物。它们孤立无援,没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甚至没有投票权。难怪它们被逼得只能夜间出来觅食,寻找猎物。

罗伯特·内维尔自言自语地咕哝着,一副想通了的样子。难怪,难怪,他心里想,只不过,你愿意把妹妹嫁给吸血鬼吗?

他耸耸肩。被你逮到了,伙计,被你逮到了。

音乐停了。唱针在唱片最内圈的沟纹上来回刮擦,发出刺耳的尖锐声响。他坐在那里,感觉一股寒意从脚底往上蔓延,窜到大腿上。这就是酒喝太多的缺点。酒喝多了,喝酒的快感就麻痹了。酒缸里是找不到慰藉的。你还来不及尝到快乐的滋味,整个人就已经醉成一摊烂泥了。这时候,客厅已经不再摇晃,开始恢复正常了,门外的喊叫声也开始钻进他的耳朵里。

“滚出来吧,内维尔!”

他的喉咙起伏着,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嘴里吐出的气会颤抖。滚出来吧。那些女人就在外面,衣衫不整,要不然就是脱得一丝不挂。她们诱人的躯体正等着他激情的抚触,她们湿润柔软的嘴唇正等着……

我的血,我的血!

他看着自己紧握的拳头,看着自己泛青的指关节,仿佛看着别人的手。他的手颤抖着,慢慢举起来,然后往自己的腿上用力一捶。他感到一阵剧痛,倒抽了一口凉气。空气中有一股怪味道。那是大蒜的味道。整间屋子里到处都是大蒜的味道,衣服上、家具上、吃的东西,甚至连喝的饮料里也全是大蒜的味道。怎么样,要不要来一杯大蒜汽水呢?他努力想幽自己一默,可是实在不怎么好笑。

他猛站起来,开始在屋子里踱来踱去。现在该怎么办?每天固定的戏码又要再上演一次吗?不用那么麻烦了,我都会背了。看书—喝酒—决定把房子隔音——还有,那些女人。那些女人,那些令人血脉贲张的女人,那些嗜血的女人。想像她们全身一丝不挂,温热光滑的躯体紧贴着他的身体。不对,她们的身体可一点都不温暖。

他感觉到自己的胸口在颤抖,听到自己的喉咙发出一阵咕噜咕噜的声音。那些该死的东西。它们究竟在等什么?它们真以为他会就这么走出去,自动送上门吗?

搞不好真的会。搞不好真的会。他发现自己真的已经站在大门口,正在把横杆抬起来。来了,姑娘们,我来了。准备献上你们湿润柔软的嘴唇吧,准备迎接我吧。

外头那些东西已经听到横杆被拿掉的声音,一阵嗥叫声立刻响彻了夜空,声音充满了期待。

这时候,他忽然猛转身,拳头用力打在墙上,一拳又一拳,一直打到墙上的灰泥整个裂开,打到自己的手皮开肉绽。然后,他呆呆地站在那里,不由自主地全身发抖,牙齿猛打颤。

过了一会儿,他慢慢恢复平静,把横杆架回门上,然后走回房间。他整个人往床上一摔,头埋进枕头里,发出一阵呻吟。他举起左手又打了床罩一拳,只不过已经没什么劲了。

噢,老天,他心里想,这种日子还要过多久?还要多久?

第四节

闹钟一直没有响,因为他根本没有设定时间。他睡得很沉,身体仿佛雕像一般,连翻个身都没有。等到他张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十点了。

他咕哝着咒骂了几句,挣扎着坐起来,两腿伸下床,坐在床沿。他的头开始一阵阵抽痛,仿佛整个脑子胀起来一样,头壳都快撑破了。这下子可好了,他心里想,宿醉。你真是自找苦吃。

他双手用力一撑,站起来,一边呻吟,一边摇摇晃晃地走到浴室去,捧起水往脸上泼,另外又泼了一些到头上。这下子不妙了,他心里嘀咕着,不妙了,还是很不舒服。他看着镜子,看着镜中那张憔悴消瘦的脸,满脸胡碴,看起来很像一张四十几岁的脸。他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空洞愚蠢的念头,仿佛一张湿答答的床单在风中飘扬,拍到他的脑子。爱神,你的魔力真是无所不在。

他慢慢走到客厅去,打开大门。又有一个女人瘫倒在人行道上。看到这一幕,他恨恨地诅咒了一声,气得全身僵硬。那一刹那,他忽然感到脑袋一阵剧烈的抽痛。他得让自己平静下来,不能动怒。他心里想,我生病了。

灰暗的天空阴沉沉的。他心里想,太好了!今天一整天又要被困在这里了!这个钉满了木板、密不透风不见天日的老鼠窝!他恶狠狠地用力把门一甩,门板砰的一声猛关上。听到那一声惊天动地的声响,他的头忽然又是一阵抽痛。他皱起眉头,嘴里嘀咕着。他听到门外那面镜子破裂掉落的声音,本来镜子上还有一些玻璃碎片,现在大概都掉光了,掉到门廊的水泥地面上,摔得粉碎。噢,太好了!他紧咬着嘴唇,咬到嘴唇都泛白了。

他猛灌了两杯热腾腾的黑咖啡,没想到一喝下去,他的胃反而更难过。他放下杯子,走回客厅,心里想,管他的,还是喝酒吧,喝个烂醉。

只不过,酒一喝下去,那个味道喝起来却像在喝松节油。他发出一阵刺耳的咆哮,拿起杯子往墙上一丢。他站在那里,看着喝剩的酒沿着墙壁往下流,流了满地毯。真该死,杯子已经快被我砸光了。一想到这个,他的火气又来了。他大声喘着气,气从鼻孔里猛喷出来,听起来会颤抖。

他跌坐在沙发上,坐在那里缓缓地摇着头。没有用的。他被它们打败了。他打不过那些邪恶的怪物。

他又开始感到烦躁不安了,感觉自己的身体仿佛正逐渐膨胀,而房子却越缩越小。他感觉自己仿佛随时会爆炸,把房子炸得稀烂,碎片四散飞溅,碎木头、灰泥、破砖头……他站起来快步走到门口,手一直发抖。

他走到外面的草坪上,站在那里深深吸了好几口气,那清晨湿润的空气。他撇开脸,不肯去看那栋他痛恨的房子。然而,附近的房子他也同样痛恨。他还痛恨马路,痛恨人行道,痛恨草坪,痛恨西马隆街上的一切。

那种烦躁不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他突然明白,他得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他已经顾不了今天是阴天还是晴天,他只想赶快离开这里。

他把前门锁起来,打开车库的锁,把厚厚的门板拉上来,沿着铰链往上推平。他并没有打算要把车库的门关起来。他心里想,反正我马上就回来了,我只是要出去一下子。

他把休旅车从车库里飞快地倒出来,沿着车道往后退,退到马路上,然后把车子猛甩个头,用力踩下油门,往坎普顿大道的方向猛冲过去。他还没有想到要去什么地方。

到了转角,车速已经高达六十公里,到了下一个路口,时速已经跳到九十公里。他用僵硬的腿把油门踩到底,踩着不放,车子往前猛冲,风驰电掣。他的手像两根冰棍一般,紧紧抓住方向盘,面无表情,仿佛一尊雕像。时速已经将近一百四十公里,阴森森空荡荡的大道上一片死寂,万籁俱寂中,只听到汽车引擎的隆隆怒吼。

他缓缓穿越墓园的草坪,心里想,野草已经泛滥成灾,占领了整个墓园了,这里已经快变成蛮荒之地了。这是很自然的,没什么大不了。

野草已经高到撑不住自己本身的重量,垂弯到地面上,被他那双又厚又重的靴子踩在底下。墓园里万籁俱寂,只听得到他的鞋子踩在野草上的声音,还有阵阵的鸟鸣。只不过,他已经感受不到鸟鸣的美妙旋律。他心里想,我还以为这个世界还是昔日正常面貌的时候,鸟儿才会啼叫。现在,我终于明白我错了,鸟儿啼叫是因为它们根本没长脑子。

他在路上横冲直撞了将近十公里,把油门踩到底,却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他完全没有意识到,他的大脑和身体居然潜藏着某个意念,那种感觉实在很奇特。他只感觉得到自己很不舒服,很沮丧,非得赶快离开那栋房子不可。他没有想到,自己会不知不觉跑来探望死去的弗吉尼亚。

他用最快的速度横冲直撞,不知不觉就一路开到墓园来。他把车子停在路边,走进锈痕累累的大门,此刻,他在浓密的草丛中穿梭,把野草踩在鞋底,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

他已经多久没有来了?至少一个月了吧。他真希望自己有带花来,不过,他并没有想到自己会来。当他意识到的时候,人已经到了墓园门口了。

昔日的伤痛霎时又涌上心头,他不由自主地紧抿着嘴唇。他为什么没办法把凯西和她妈妈葬在一起,让她们母女团聚?当初瘟疫蔓延的时候,他为什么要那么盲从,听那些笨蛋的话,遵守那些愚蠢的规定呢?他多么渴望此刻凯西也在这里,长眠在她妈妈的身旁。

他提醒自己,别再想了。

他一步步走近墓穴,这时候,他发现墓穴的门没有关紧,露出一道缝。他立刻紧张得全身僵硬。噢,他心里呐喊着,糟了。他立刻冲进去,穿过那片潮湿的草地。他暗暗发誓,要是它们胆敢侵犯她的遗体,我一定会放火烧了整个城市。我对天发誓,只要你们碰到她一根寒毛,我会把整个城市烧得片瓦不存。

他哗啦一声用力拉开墓穴的门,门板撞上大理石墙,发出砰的一声空洞的巨响,回荡在整个墓穴里。他瞪大眼睛飞快地扫视着大理石基座,密封的棺木就安置在基座上。

后来,他总算放心了,深深吸了一口气。棺木还好端端的在基座上,没有动过的痕迹。

接着,他一步步走进去,这时候,他忽然看到墓穴里的一处墙角有一个男人,整个身体蜷曲成一团,躺在冷冰冰的地板上。

罗伯特·内维尔火冒三丈,低吼了一声,冲向那具尸体,十指紧绷,抓住那家伙的大衣,拉着他的身体一路拖过地板,然后很粗暴地摔到外面的草地上。那具尸体翻滚了一圈,仰面朝天躺着,惨白的脸朝向天空。

罗伯特·内维尔走回墓穴里,胸口剧烈起伏着。刚刚的动作太剧烈了,累得他直喘气。接着,他闭上眼睛,双手放在棺盖上。

他心里呐喊着,我来了,我回来了,不要忘了我。

他把上次带来的花丢到外面去。由于墓穴的门没有关好,地面上有几片被风吹进来的落叶。他把那几片落叶捡起来。

然后,他坐下来,坐在棺木旁边,额头靠在棺木侧边的金属板上。

无边的寂静仿佛一双手,冰冷而又柔和,环抱着他。

他心里想,多么渴望此刻就这样死去,死得平和安详,没有激动,没有哭号。多么渴望伴她长眠于此,多么渴望有一天真的能够和她厮守在一起。

他慢慢握紧十指,头慢慢往下垂,垂到胸口。

弗吉尼亚,带我走吧,把我带到你的世界去。

他的手纹风不动,一滴泪,如水晶般晶莹剔透,沿着他的手缓缓滑落……

他不知道自己已经在这里多久了。只是,时间久了,再深沉的悲哀也会逐渐冲淡,再锥心的伤痛也会逐渐消散。他心里想,就连那些喜欢鞭笞自己的狂热教徒,也会慢慢习惯鞭打的感觉。

他挺身站起来,心里想,我还活着,我感觉得到自己无意义的心跳,感觉得到血液在血管里无意义地奔流。他的筋骨肌肉,他全身的细胞组织,都还是活生生的,只不过,它们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要维持机能。

他就这么站在那里,低头看着棺木,又站了好一会儿。然后,他叹了一口气,转身走出墓穴,悄然无声地把门关起来。睡吧,弗吉尼亚,但愿关门的声音不会吵到你。

他几乎忘了那个男人还躺在地上。他刚刚差一点就被那具尸体绊倒。他站到旁边,喃喃诅咒了几句,然后从尸体旁边绕过去。

那一刹那,他突然转身。

那是什么东西?他一脸狐疑的表情,低头看着那个男人。那家伙已经死了,真的死了。可是,怎么可能呢?那具尸体产生变化的速度如此之快,那副模样,那种味道,仿佛已经死了好几天了。

他突然兴奋起来,内心一阵激动。那个吸血鬼被某种东西杀死了,某种威力很强的东西。他根本没有去碰那家伙的心脏,也没有用大蒜,然而……

那个东西似乎轻而易举地发生了作用。对了——阳光!

自责的念头仿佛雷霆般触动了他的思绪。已经整整五个月了,他知道它们白天的时候一定要躲在室内,而他居然没有联想到这一点!他闭上眼睛,心里想,我竟然会愚蠢到这种令人震惊的地步。

阳光;红外线和紫外线。一定是红外线和紫外线的作用。可是,为什么呢?该死,他居然什么都不懂。当初为什么不多念点书,多了解一点阳光对人体系统的作用呢?

接着,他又想到:那家伙已经是真正的吸血鬼,所谓的活死人。不过,有些人虽然受到感染,可是却还活着,那么,对于那些还没有完全变成吸血鬼的人,阳光也会产生同样的作用吗?

过去这几个月来,此刻是他第一次真正感到振奋。他拔腿狂奔,冲向那辆休旅车。

他砰的一声把车门猛关上,那一刹那,他忽然想到,是不是应该把那具尸体带走?那具尸体会不会引来他的同伴?它们会不会进去骚扰墓穴?算了,不必了,反正它们不会靠近那具棺木的。整具棺木都被他用大蒜封死了。更何况,那具尸体的血已经不能喝了。那——

接着,他的思绪突然中断了。他脑际忽然闪过另一个推论。阳光必定对它们的血液产生了某种作用!

那么,是否所有的事情都跟血液有某种关联?有可能吗?大蒜、十字架、镜子、尖木棍、阳光、泥土。有些吸血鬼会睡在某种特殊的泥土上。这一切都跟血液有某种关联吗?他想不透那个道理,然而……

他得赶快去读一大堆书,做一大堆研究了。或许这正是他所需要的。他已经计划很久了,早就打算读点书做点研究了,可是最近,这一切似乎都被他抛到脑后。此刻,这项新发现又燃起他的求知欲。

他发动车子,沿着马路疾速狂奔,开进一个住宅区,然后在第一栋房子前面停下来。

他沿着走道跑到那一家的门口,发现门锁着,他根本闯不进去。他很不耐烦地大吼了一声,连忙跑向隔壁那栋房子。门开着,他迫不及待地穿过昏暗的客厅,冲向楼梯。楼梯上铺着地毯,他三步并作两步地冲上去。

跑到卧室,他发现一个女人。他毫不迟疑地一把扯掉棉被,抓住她的手腕。她被拖下床撞到地板时,呻吟了一声。他拖着她经过走廊,开始拖下楼梯,一路上,他听到她的喉咙发出一种微弱的声音。

他拖着她经过客厅的时候,她的身体开始动了。

她抓住他的手腕,身体开始在地毯上扭动挣扎。她的眼睛还闭着,可是,她已经开始在喘气,开始喃喃低语,身体开始扭动,想挣脱他的手,她那黑色的指甲掐进他的肉里。他大吼了一声,挣脱她的手,然后揪着她的头发继续往前拖。每当他意识到这些人其实跟他一样都是人的时候,他总是会感到有点内疚,不过,基于过去某些惨痛的经验,他实在不懂这些人怎么还能算是人。然而此刻,一股做实验的狂热已经盘踞了他的脑袋,他已经没办法考虑太多了。

尽管如此,当他把她丢到外面的人行道上,看到她忽然喘不过气来,发出一种恐惧的叫声,他还是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

她无助地躺在那里,全身抽搐扭曲,双手一下张开一下握起来,嘴唇忽然失去了血色。他很紧张地看着她。

他咽着唾液,喉咙起伏了几下。他觉得自己很残酷无情,不过他告诉自己,那种感觉很快就会消失的。他看着她的时候,不自觉地咬着嘴唇,内心开始陷入挣扎。好吧,她正在受折磨,不过,她跟它们是同类,而且,只要一逮到机会,她会毫不迟疑地杀死他。你一定要这样想,你只能这样想。他咬紧牙关,站在那里看着她逐渐死去。

过没几分钟,她不动了,不再呻吟了,双手慢慢松开,仿佛水泥地上绽放出两朵白花。罗伯特·内维尔蹲下来摸她的心跳。她的心跳已经停了,身体已经开始变得冰冷。

他站起来,脸上泛起淡淡的微笑。这么说起来,果然没错,从此以后,他再也不需要用尖木棍了。经过这么长的一段时间,他终于找到一种更好的办法了。

突然间,他倒抽了一口气。他怎么知道这个女人是不是真的死了?那必须等到天黑才有办法确定,可是,他能够在这里等到天黑吗?

一想到这个,一种前所未有的不安忽然袭上心头,搞得他火气更大。为什么每次想到新的问题,就会推翻前面那个好不容易找到的答案?

他的车子停在一家超级市场后面。他跑进超级市场里拿了一罐蕃茄汁,坐在那里一边喝一边想刚刚那个问题。

他要怎么确定呢?他好像没办法守在这个女人旁边,在这里等太阳下山吧?

你怎么这么笨呢?你不会带她回家吗?

他又闭上眼睛,心里一阵懊恼,浑身又打了一个冷颤。今天不知道怎么搞的,答案那么明显,他居然想不到。现在,他得要大老远跑回去找她,而且,他甚至没把握还能不能找得到那栋房子。

他发动车子,驶出停车场,低头瞄了手表一眼。三点。时间还很充裕,趁它们还没有出来之前,他还来得及回去。他轻轻踩下油门,休旅车开始加速。

他花了半个钟头的时间才又重新找到那栋房子。那个女人还是躺在人行道上,躺在原来的地方。内维尔戴上手套,把休旅车的车背门拉下来放平,然后朝那个女人走过去。他一边走,一边盯着那个女人的身体。老天,你又来了,不要这样。

他把那个女人拖到休旅车旁边,把她抬起来塞到车上,然后关上车门,脱掉手套。他抬起手看看手表。三点。时间还很充——

那一刹那,他飞快地把手表举到耳朵旁边,心头突然开始一阵狂跳。

手表停了。

第五节

他转动钥匙扭开电门的时候,手指抖个不停。他双手僵硬,紧紧抓住方向盘,把方向盘打到底,紧急回转,掉头开回卡迪纳。

他怎么会蠢到这种地步!光是从家里开车到墓园,至少就花了一个钟头。刚刚在墓穴里,他必定又逗留了好几个钟头。接着,他跑去找出那个女人,然后又跑到超级市场去喝了一罐蕃茄汁,接着又回去找那个女人。

现在究竟是几点了?

笨蛋!他忽然想到,此刻“它们”可能已经在他家里等他了。想到这个,他感到一阵恐惧像刺骨的冰寒注入他的血管流遍全身。噢,老天,他离开的时候,车库的门开着!满车库的汽油,装备——发电机!

他本来一直在喃喃嘀咕着,这时忽然闭嘴,把油门用力踩到底,车子猛冲出去,车速表指针抖动了一下,然后开始持续绕着顺时针方向转动,跳过一百公里的红线,接着,一百一十公里、一百二十公里。万一它们真的已经在他家里等他了,怎么办?他怎么可能回得了家?

他极力让自己保持冷静。现在不能钻牛角尖,他必须克制自己。他会有办法进去的。他告诉自己,不用担心,你会有办法进去的。只不过,他不知道要怎么进自己家里。

他举起一只手猛抓自己的头发,显得很紧张。他告诉自己,不会有事的,不会有事的。你好不容易历尽千辛万苦,设法让自己活下来了,没想到有一天,你竟然会来不及准时赶回家。闭嘴!别再说了!他在脑海中自言自语。可是,就因为忘了在前一天晚上给手表上发条,如今可能会因此要了自己的命。接着,他又在脑海中对自己说,根本用不着劳驾你亲自动手,它们会很乐意代劳。这时候,他突然发现自己饿得难受,几乎快要全身无力了。刚刚吃了一小罐肉罐头,喝了一罐蕃茄汁,根本不够塞牙缝。他还是饿得要命。

街道上一片死寂,街上的景象在车窗外疾速飞逝,他左顾右盼,看看路边房子的车道上有没有哪个怪物已经出来了。看起来,天色似乎已经开始变暗了,不过,也有可能只是自己的想像吧。时间不可能那么晚,不可能。

就在他冲过西街和坎普顿大道的十字路口的时候,他看到一个男人从一栋大楼里冲出来,对着他大吼。车子呼啸而过,只听到那个人的吼声在车后的空中回荡,那一刹那,他的心脏仿佛瞬间被冰冻了一样,忽然一阵紧缩。

油门已经踩到底了,这辆休旅车已经没办法再开得更快了。这时候,他的脑袋开始折磨他了,开始胡思乱想。他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一幅画面,画面中,有一个轮胎爆胎,休旅车失控旋转,碰到路边石弹起来,撞进一栋房子里。想到这里,他的嘴唇开始发抖,于是,他赶紧咬住自己的嘴唇,止住发抖。他握在方向盘上的两只手已经开始发麻了。

到了西马隆街的转角,车子不得不减速了。从一边的眼角,他瞥见一个人从一栋房子里冲出来,开始追着他的车跑。

接着,他在街角转了个弯,轮胎摩擦地面发出刺耳的吱吱声。那一刹那,他差一点就窒息了。

它们全都站在他家门口。它们在等。

那一刹那,他被一阵孤立无援的恐惧淹没了,喉咙发出咯咯的声响。他不想死。也许他曾经有过死的念头,甚至曾经想过还不如死了算了,然而,他并不是真的想死,至少不是这种死法。

这时候,它们听到车子的引擎声了。它们全都转过来看他,惨白的脸孔面对着他,还有好几个从车库里跑出来。看到这一幕,他开始冒火,却又无能为力,只能咬紧牙关忍耐。这种没头没脑的死法实在太愚蠢了!

这时候,他看到它们开始朝着休旅车这边跑过来,横过马路排成一列。那一刹那,他忽然想到,车子不能停下来。他用力踩下油门,车子立刻往前一窜,从那堵人墙中间穿过去,仿佛保龄球打到球瓶一样,把其中三个撞飞了,飞到旁边去。撞到人那一刹那,他感觉车子颠簸了一下。它们大声惨叫,惨白的脸在车窗外一闪而逝。听到它们的哀嚎声,他全身血液几乎冻结了。

这时候,它们已经落在车子后面了,然而,他看看后视镜,发现它们全部跟在后面追。那一刹那,他突然想到一个计划,立刻冲动起来,开始减速,甚至开始踩刹车。车速越来越慢,降到时速四十五公里,然后是三十公里。

他回头一看,看到它们追上来了,看到它们黯淡苍白的脸逐渐靠近,黑漆漆的眼睛死盯着车子,死盯着他。

这时候,他突然听到旁边有人在吼叫,全身立刻不由自主地抽搐了一下。他猛一转头,突然看到本·柯特曼那张疯狂的脸就在他车子旁边。

那一刹那,他的脚立刻本能地往油门上一踩,可是踩在离合器踏板上的另外一只脚却不小心滑掉了。休旅车猛烈震动了一下,突然往前一冲,接着就停住了。他差一点就扭到脖子。

他万分激动地弯身凑向前,按下那个按钮,额头开始冒汗。这时候,本·柯特曼爪子般的手已经伸进来了。

他大吼了一声,把那只冰冷苍白的手推开。

“内维尔,内维尔!”

本·柯特曼的手又伸进来了,那两只手冷得像冰块。内维尔又把他的手推开,然后飞也似的伸手猛按启动钮,不由自主地全身发抖。他听得到它们在车子后面兴奋地嗥叫着。它们离车子越来越近了。

柯特曼长长的指甲从他脸颊上抓过去,那一刹那,车子的引擎突然再度发出一阵隆隆怒吼。

“内维尔!”

他脸上一阵剧痛,手不由自主地抽搐了一下,握起拳头,然后一拳打在柯特曼脸上。接着,他把排挡杆用力一推,那辆休旅车立刻往前冲出去,速度越来越快,那一刹那,柯特曼被甩回马路上去,身体摇晃了半天。另一个吸血鬼追上来,跳上车子的背后。它紧紧抓住车子,撑了好一会儿。罗伯特·内维尔看到它那张苍白的脸贴在车子的后窗,眼睛恶狠狠地盯着罗伯特,神色疯狂。接着,他开车冲向路边石,猛转了一个弯,把那家伙甩下车子。那家伙飞过草坪,双手举在身前,重重地撞上房子侧面的墙壁。

罗伯特·内维尔的心脏一阵狂跳,胸口仿佛快要炸开了一般,喘气的时候甚至还会发抖,全身的肌肉冰冷僵硬。他感觉到脸颊上有血滴下来,可是却感觉不到痛。他立刻抬起手把脸上的血抹掉,然后用力把手上的血甩掉。

接着,车子到了街角,他猛然向右转,眼睛一下看看后视镜,一下看看前面。他只开了一小段路就到了哈斯街,立刻又向右转。接着,他猛然想到,万一它们直接穿越庭院,抢先冲到车子前面挡住去路,那该怎么办?

这时候,他踩了一下刹车,让车速减慢一点,等着。没多久,那些吸血鬼就从转角绕过来了,仿佛一大群野狼。接着,他又踩下油门。它们是不是全都跑过来追他了?有没有哪一个看穿了他的心思?这恐怕要赌一下了。

这时候,他用力猛踩油门,那辆休旅车立刻往前猛冲,很快就到了下一个路口。他以时速九十公里的高速急转弯,然后冲了一小段路,又回到了西马隆街口,然后再度右转。

草坪上已经看不到半个人影了,那一刹那,他松了一口气。终于出现一线生机了,只不过,他不得不放弃这辆休旅车了。已经来不及把车子开进车库里了。

他飞快地把车子停到路边,用力推开车门。他正要绕过车子跑向家里的时候,忽然听到它们惊天动地的吼叫声。那一大群吸血鬼已经涌到街角了。

他必须冒个险设法把车库的门关起来。要是不关,它们可能会把发电机搞坏。发电机现在应该还没坏,因为它们还来不及动手。他沿着车道冲向车库,脚步声笨重洪亮。

“内维尔!”

柯特曼忽然从车库的阴影里扑出来,那一刹那,他往后猛退了一步。

柯特曼扑到他身上,差一点就把他撞倒。他感觉得到那双冷冰冰的手掐在他脖子上,手劲很大。一股恶臭迎面袭来,那是柯特曼呼出来的气。两个人扭成一团,绕着圈子,不知不觉慢慢往车库外的人行道移动,柯特曼露出一口雪白的森然利齿,咬向罗伯特·内维尔的喉咙。

那一刹那,他猛然抡起右拳,用力打在柯特曼的喉咙上,听到柯特曼的喉咙发出窒息般的咯咯声响。远处的路口那边,有个家伙已经绕过转角冲过来了,一边跑一边狂吼着。

罗伯特·内维尔很粗暴地扯住柯特曼那一头油腻腻的长发,往外头一摔。柯特曼仿佛飞起来一样整个人沿着车道往外冲,最后脑袋撞上那辆休旅车的侧边。

接着,罗伯特·内维尔抬头瞄了马路一眼,发现已经来不及了,顾不了车库了!他立刻拔腿狂奔,绕过房子的转角,冲上门廊。

跑到一半,他突然停住脚步。噢,老天,钥匙!

他吓得倒抽了一口凉气,立刻转身朝车子冲过去。这时候,柯特曼喉咙挤出一阵低吼,挣扎着想爬起来,他立刻抬起膝盖猛撞柯特曼那张惨白的脸,撞得柯特曼又摔倒在人行道上。接着,他窜进车子里,飞快地从电门的钥匙孔把钥匙拔出来。

就在他匆匆忙忙从车子里抽身出来那一刹那,跑在最前面那个家伙已经扑上来了。

他立刻缩回车子的座位上,那家伙被他的腿绊倒,重重地趴倒在人行道上。罗伯特·内维尔双手用力一撑,弹出车子,飞快地冲过草坪,跳上门廊。

到了门口,他不得不停下来找出大门的钥匙,这时候,另一个家伙正从门廊的台阶跳上来。他扑到内维尔身上,把内维尔压在墙壁上。内维尔又感觉到一股热气迎面袭来,有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它张开血盆大口咬向内维尔的喉咙。内维尔抬起膝盖,用力撞他的下体,然后背靠着墙壁,把脚抬得高高的用力一踹,把那个痛得弯下腰的家伙踢飞了,飞向正从草坪那边冲过来的另一个家伙。

接着,内维尔飞快地扑到门口,把门锁打开,用力推开门,飞身闪进去,然后立刻转身,用力把门关上,那一刹那,一只手忽然从门缝伸进来。他用尽全身的力气猛推门,把那只手夹住,听到骨头折断的声音,接着,他把门打开了一点点,把那只断掉的手臂推出去,然后就砰的一声猛关上。他举起那根横杆架到门上,两手一直发抖。

他慢慢地坐到地板上,往后一躺。屋子里一片漆黑,他胸口剧烈起伏着,双腿双手摊开在地板上,仿佛麻痹了一般。它们在屋外仿佛野狼一般尖声长嗥,用拳头捶打大门,吼叫着他的名字,声音爆发出无比的疯狂愤怒。它们捡起地上的砖块石头朝着房子猛丢,大吼大叫咒骂他。他躺在那里,听着砖块石头砰砰地打在墙壁屋顶上,听着它们的嗥叫声。

过了一会儿,他挣扎着站起来,走到吧台那边去。他倒威士忌的时候,有一大半溅到杯子外面,洒在地毯上。他一口喝干杯子里的酒,站在那边全身发抖,两条腿摇摇晃晃。他必须用手撑着吧台才站得住。他的喉咙一阵紧缩,不断地抽搐,嘴唇不由自主地颤抖着。

过了一会儿,酒精开始发威了,他感觉有一股热从他的胃渐渐扩散开来,流遍全身。他的呼吸渐渐缓和了,胸口也不再颤抖了。

这时候,他听到外头有一阵巨大的撞击声,吓了一大跳。

他跑到门口,打开门上的监视窗一看,忽然怒从中来,气得咬牙切齿。他看到那辆休旅车已经被掀翻了,侧边朝下躺在大马路上,它们用砖块石头把挡风玻璃砸得稀烂,拆掉引擎盖,发疯似的用棍子把引擎砸得稀烂,把车身砸得坑坑洞洞。他看着眼前的画面,火冒三丈,感觉怒火仿佛一股强酸流遍全身,喉咙不自觉地挤出一阵低吼,暗暗咒骂,垂在两旁的双手不自觉地捏起拳头,捏得指关节都泛青了。

他猛一转身,冲向电灯开关,想把灯打开,没想到灯却不亮了。他火冒三丈,大吼了一声,转身冲进厨房。电冰箱也没电了。他又跑到另一个房间,发现冰库也没电了。要是没了电冰箱和冰库,食物会馊掉。他的家已经没办法住人了。

他心中的怒火仿佛火山爆发。我受够了!

他气得仿佛中风了一样,两手发抖,发疯似的把梳妆台抽屉里的衣服全部翻出来。最后,他终于摸到了那两把装满了子弹的手枪。

他冲过黑漆漆的客厅,一拳打掉架在门上的横杆,横杆哐啷一声掉在地上。门外,它们一听到开门的声音,立刻发疯似的嗥叫起来。他心中疯狂呐喊着,我出来了,你们这些该死的王八蛋!

他用力扯开门,一看到站在最前面那家伙,对准他的脸就是一枪。那家伙整个人往后一弹,从门廊上飞出去,另外两个女人立刻扑上来。她们全身脏兮兮,衣不蔽体,展开雪白的手臂要抱住他。他朝她们开枪,看着她们的身体被子弹击中之后一阵抽搐。接着,他把那两个女人推开,朝着外面那一大群怪物开枪,一边开枪一边龇牙咧嘴地狂吼,嘴唇都泛白了。

他不停地开枪,打到后来两把枪的子弹都打光了。接着,他站在门廊上用枪身朝它们身上猛打,仿佛彻底发疯了一样。这时候,刚刚被他用枪打中的那家伙又回来了,朝他扑过来。接着,他手上的枪被它们抢走了,他就开始朝它们拳打脚踢,用拳头猛捶,用手肘猛顶,用自己的脑袋猛撞,用脚上又厚又重的靴子猛踢。

后来,他的肩膀皮开肉绽,感到一阵剧痛,这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在干什么,意识到自己的举动是多么的没意义。他用力把那两个女人撞开,退回门里面。有个家伙用手臂勒住他的脖子,他立刻弯腰向前,像柔道一样把那个家伙从头顶上甩出去,摔到那群怪物身上。他跳进玄关,两手撑在左右两边的门框上,抬起腿像活塞一样用力一踢,把那群怪物踹飞出去,掉到矮树丛里。

接着,趁它们还来不及再涌上来,他砰的一声猛关上门,门板撞在它们脸上。他把门锁上,拉上门闩,把那根沉重的横杆架回门上。

屋子里冷飕飕的,一片漆黑。罗伯特·内维尔站在那里,听那些吸血鬼尖叫狂吼。

他靠墙站着,全身虚弱无力。他的身体慢慢往下滑,在灰泥墙壁上摩擦,泪流满面,沿着脸颊上凌乱的胡须往下流。他受伤流血的手一阵抽痛。一切都完了,一切。

“弗吉尼亚。”他啜泣着,仿佛一个走失的、饱受惊吓的孩子。“弗吉尼亚。弗吉尼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