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童年邻居
当伊丽莎白忙着创建希拉洛斯的时候,她家的一位老熟人在远方对她做的事情产生了兴趣。此人名叫理查德·富兹(Richard Fuisz),是一名企业家兼医疗行业发明家,极为自负,而且经历丰富。
霍姆斯一家与富兹一家相熟已经有二十年的时间。他们第一次碰到,是20世纪80年代在福克斯豪新月(Foxhall Crescent)做邻居的时候,那是华盛顿一个林木茂盛的社区,毗邻波托马克河(Potomac River),处于森林环绕之中,拥有雄伟的宅邸。
[45]伊丽莎白的母亲诺尔和理查德的妻子洛兰(Lorraine)建立了亲密的友谊。那个时候,她们俩都是全职妈妈,在年龄相仿的时候生育孩子。洛兰的儿子和伊丽莎白在圣帕特里克圣公会走读学校念同一个班级,那是这个社区的一所私立小学。
[46]诺尔和洛兰相互串门,进进出出。她们都喜欢中国菜,孩子们上学的时候,她们经常出去吃午饭。伊丽莎白和弟弟参加富兹家孩子们的生日聚会,在富兹家的游泳池里嬉戏。[47]一天晚上,富兹家停电了,理查德不在家,所以霍姆斯家接了洛兰和她的两个孩子贾斯汀(Justin)和杰西卡(Jessica)来过夜。
她们丈夫之间的关系没有那么亲密。克里斯·霍姆斯得靠政府的薪水度日,而理查德·富兹是一位成功的商人,而且对于炫耀这一点并不觉得有什么羞涩。作为一名执业医生,他早些年卖掉了一家制作医学培训影片的公司,获得5000万美元。他开一辆保时捷和一辆法拉利。他也是一位医疗行业发明家,拥有自己的专利,从中获取版税。贾斯汀·富兹记得,在两家人一起去动物园游览的时候,伊丽莎白的弟弟克里斯蒂安跟他说:“我爸爸认为你爸爸是个混蛋。”贾斯汀后来把这个话说给妈妈听,洛兰将之归因为嫉妒。
钱确实是霍姆斯家的一个痛点。[48]克里斯的祖父克里斯蒂安·霍姆斯二世在夏威夷附近的一座小岛上过着奢华享乐的生活,令他所拥有的来自弗莱施曼公司股票的财富大大缩水,[49]克里斯的父亲克里斯蒂安·霍姆斯三世则在一场并不成功的石油行业投资中耗尽了剩下的财富。
不管克里斯·霍姆斯潜藏了多少的仇恨,都不能阻止诺尔·霍姆斯和洛兰·富兹成为好朋友。甚至在霍姆斯家搬走以后(先是去了加利福尼亚,后来去德克萨斯),[50]两个女人仍保持着日常联系。[51]霍姆斯家回到华盛顿作短期停留的时候,富兹一家带他们去高档餐馆庆祝诺尔的40岁生日。克里斯没有为他的妻子安排派对,所以洛兰安排了这次外出,作为弥补。
洛兰后来去德克萨斯拜访过诺尔几次,她们还一起去纽约市购物和观光。有一次她们带着孩子一起去,在公园大道(Park Avenue)的丽晶酒店(Regency Hotel)订了房间。那次旅行所拍的一张照片中,伊丽莎白站在母亲和洛兰之间,与她们手挽着手,在宾馆门前。她身穿一件浅蓝色的夏裙,头发上别着粉色的蝴蝶结。[52]在后面的旅行中,诺尔和洛兰把孩子们留在家里,她们则住在富兹家购买的一间公寓里,这间公寓位于中央公园西大道(Central Park West)上的特朗普国际酒店大厦(Trump International Hotel and Tower)。
2001年,克里斯·霍姆斯的事业遭遇难关。他离开天奈克公司,接受了休斯敦最著名的一家公司安然(Enron)的一个职位。安然的欺诈行为被曝光后,公司在那年12月破产。和其他几千名员工一样,他失去了工作。在此期间,他去拜访过一次理查德·富兹,寻找就业的方向和生意上的建议。富兹此时和他前一段婚姻所生的儿子创立了一家新的公司,核心是他的一项发明:一种可以在嘴里融化的薄片,与传统的药丸相比,它可以更快地让药物进入血液循环。他和儿子乔在弗吉尼亚州大瀑布城(Great Falls)的一套办公室经营这家公司。
乔·富兹回忆说,克里斯来的时候,看上去憔悴而忧郁。他若有所思地说想试试咨询业,并强调他和诺尔迫切地想回到华盛顿。理查德·富兹[53]刚刚在麦克莱恩市(McLean)环城公路郊区的富人区购买了一套房子,他提议克里斯使用他和洛兰刚刚空出来的对街上的房子,不收租金。他们还没考虑过要将其挂牌。克里斯张嘴无声地说了一声“谢谢”,但并没有接受这个提议。
[54]克里斯和诺尔·霍姆斯终于在四年后搬回了华盛顿,克里斯在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World Wildlife Fund)找到了一份工作。[55]一开始,他们与朋友一起住在大瀑布城,同时寻找一个可以住的地方。诺尔到处看房的时候,时不时给洛兰打电话,汇报找房的情况。
[56]有一天午餐的时候,话题转到伊丽莎白身上,谈及她在忙些什么。诺尔骄傲地告诉洛兰,她的女儿发明了一种手腕设备,可以分析人的血液,并且创建了一家公司来将其商业化。事实上,那个时候希拉洛斯已经从伊丽莎白最初贴薄片的想法转向其他方向,但这样的细微差别对于诺尔在午餐时间自豪地讲的一大串事情来说,无足轻重。
[57]洛兰回到家中,把诺尔告诉她的事情重复给丈夫听,觉得他作为一位医疗行业发明家,可能会有兴趣。但她可能没有想到他会做出怎样的反应。
理查德·富兹是一位自负而高傲的人。长期的朋友兼邻居的女儿在他的专业领域内创建了一家公司,而他们竟然没有寻求他的帮助,甚至都没有找他咨询过,这种想法深深地刺痛了他。[58]正如后来他在一封电子邮件中所说:“霍姆斯一家如此乐意接受我们的殷勤好客(纽约的公寓、晚餐,等等),但他们竟没有寻求我的建议,这一事实令我觉得特别不是滋味。潜台词就是:‘我会喝你的酒,但我不会在你挣来酒钱的这个领域问计于你。’”
富兹过去就对别人的轻视和怠慢耿耿于怀。对于觉得冒犯了他的人,他想要报复的程度,在他与医院设备供应商百特国际公司(Baxter International)的首席执行官弗农·劳克斯(Vernon Loucks)漫长持久的争执中得到了最好的呈现。
在整个70年代和80年代初期,富兹去过中东很多次,那里已经成为他的医疗电影公司MedCom的最大市场。回程的时候,他通常会在巴黎或伦敦待一个晚上,从那里搭乘英国航空公司或者法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协和式超音速客机回纽约。1982年,在其中的一次停留时,他在巴黎的雅典娜广场酒店(Plaza Athénée hotel)偶遇劳克斯。当时,百特迫切想扩张到中东。共进晚餐时,劳克斯提议以5300万美元收购MedCom,富兹接受了。
富兹被要求继续执掌百特的新分支机构三年时间,但劳克斯在收购结束后不久就解雇了他。[59]富兹起诉百特非法解约,声称劳克斯解雇他,是因为他拒绝支付220万美元的贿赂给一家沙特公司,以便将百特从一个阿拉伯人的公司黑名单——因为与以色列人做生意——上抹掉。
[60]双方在1986年达成和解,百特同意向富兹支付80万美元。不过,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当富兹飞到百特在伊利诺伊州迪尔菲尔德(Deerfield)的总部签署和解协议的时候,劳克斯拒绝与他握手,激怒了富兹,又将双方推回敌对状态。
1989年,百特被从阿拉伯人的抵制名单中移除,给了富兹一个机会进行报复。那时,他作为一名中央情报局的秘密特工,过着双重生活。他是早些年前,在《华盛顿邮报》的分类广告栏看到广告之后,志愿去为中央情报局服务的。
富兹为中情局所做的工作,包括在中东各地设立许多虚假公司,雇用特工人员,给他们非外交人员的身份掩护,以便在当地情报机关的监视之外从事活动。其中一家公司向与他关系特别好的叙利亚国家石油公司提供石油钻井操作工。
富兹怀疑百特重新获取阿拉伯国家的青睐,是通过欺诈手段,他运用自己在叙利亚的关系着手证明此事。[61]他派遣了一名自己招募的女性特工,从负责实施抵制的阿拉伯联盟委员会在大马士革的办公室中获得了一份保藏在那里的备忘录。该份文件显示,百特向委员会提供了关于它最近对一家以色列工厂销售的详细资料,并且承诺不会在以色列进行新的投资,或是向这个国家出售新的技术。这令百特违反了美国在1977年实施的反制裁法案,该法案禁止美国公司参与任何外国制裁,或是向黑名单制定方提供任何表示与制裁合作的信息。
[62]富兹复印了这份爆炸性的备忘录,一份发给百特公司的董事会,另一份发给《华尔街日报》(Wall Street Journal),后者刊发了一篇相关的头版报道。富兹并没有让事情就此平息。[63]他后来又得到了百特的法律总顾问写给叙利亚军方一位将领求证该备忘录的信件,并将这些信件内容泄露出去。
这些揭发导致司法部启动调查。[64]1993年3月,面临侵犯反制裁法的严重指控,百特被迫认罪,支付民事和刑事罚款660万美元。公司被暂停承接新的联邦合同四个月,两年内禁止在叙利亚和沙特阿拉伯开展业务。[65]声誉的损失也导致其丧失了与一家大型医院集团价值5000万美元的交易。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这已经是充分证明了自己。但富兹并不这样认为。令他不满的是劳克斯熬过了丑闻,仍旧担任百特的首席执行官。于是他决定要让他的对手遭受最后的打击。
劳克斯是耶鲁大学毕业生,担任该校的运营实体耶鲁公司(Yale Corporation)的托管人。他也是耶鲁筹款运动的主席。按照他身为托管人的地位,跟过去的每年一样,他预定将于那年的5月出席在康涅狄格州纽黑文(New Haven)举行的毕业典礼。
通过自己前一年从耶鲁毕业的儿子乔,富兹联系上了一位叫本·戈登(Ben Gordon)的学生,他是耶鲁大学的以色列联谊会主席。他们共同组织了一次毕业日的抗议活动,打出了“劳克斯是耶鲁之耻”的标语牌和传单。[66]最高潮是富兹雇来的一架涡轮螺旋桨飞机,它飞越校园,拖着一条大横幅,写着“辞退劳克斯”。
[67]三个月后,劳克斯下台,不再担任耶鲁公司的托管人。
然而,若是将富兹就希拉洛斯将要采取的行动等同于他针对劳克斯的复仇行为,那是过度简单化了。
除了对霍姆斯一家的忘恩负义大为恼火之外,富兹也是一位投机者。他挣钱是通过申请他预测其他公司某一天会需要的专利。他最赚钱的一个小东西,是将棉花糖旋转机改造,用来将药物做成快速溶解的胶囊。这个主意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他带着女儿去参加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乡村集市时产生的。他建立了一家公司用来发展这一技术,[68]其后以1.54亿美元卖给一家加拿大的制药公司,他个人从这笔交易中将3000万美元收入囊中。
洛兰转述诺尔告诉她的事情的时候,富兹坐在他位于麦克莱恩的七个卧室的家中,打开电脑,用谷歌搜索“希拉洛斯”。他的家占地宽广,他把拥有拱形屋顶和巨大壁炉的大房间改造成他的个人书房。工作的时候,他的杰克罗素梗犬【10】喜欢趴在壁炉前面。
富兹找到这家创业公司的网站。网站主页对希拉洛斯正在开发的微流体系统作了大致的描述。在网站的新闻一栏中,他还找到一个电台访谈的链接,是几个月前,2005年5月伊丽莎白接受全国公共广播电台(NPR)“生物技术国度”(BioTech Nation)栏目访谈的片段。[69]在访谈中,她更为详细地描述了自己的血液检测系统,解释说她预测的应用前景是:在家中监测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
富兹反复听了几次NPR的访谈,出神地盯着窗外,院子里的池塘养着锦鲤,他觉得伊丽莎白的观点有几分道理。但作为一位训练有素的医生,他也发现了一个可以加以利用的缺陷。如果病人在家中使用希拉洛斯的设备监控他们对药物的接受程度,就需要建立一种内嵌机制,当检测结果异常的时候,可以向医生发出警告。
他看到了获取那个缺失要素的专利的机会,认为沿着这条路走下去是有利可图的,不管是从希拉洛斯身上还是从其他人那里。[70]三十五年的医学专利发明经验告诉他,这样的一个专利,也许最终可以从每一个特许使用权身上收取400万美元。
2005年9月23日,星期五,晚上7点30分,富兹发了一封电子邮件给他的常年专利律师,来自安托内利·特里·斯托特和克劳斯律师事务所(Antonelli,Terry,Stout & Kraus)的艾伦·斯卡维利(Alan Schiavelli),邮件标题是“血液分析——偏离正常(个性化)”:
[71]艾,我和乔想申请如下专利。它是一种已知(原文如此)【11】技术,可以监测多种(原文如此)【12】血液参数,如血糖、电解质、血小板活性、红细胞比容等。我们想要进行的改进,呈现为一种记忆芯片或类似存储设备,它可以通过计算机或类似设备进行程序控制,并包括针对病人的“正常参数”。从而,如果结果显著偏离于这些标准,就会给用户或医疗专家发送通知,要求再次抽样。如果再次检测的结果仍然存在重大偏离,运用现有技术的设备,就会联系医生、护理中心。(原文如此)【13】制药企业或其他人等等。
请在下周告知我,你是否可以处理此事。谢谢。
理·富
斯卡维利正忙于其他事务,几个月都没有回复。2006年1月11日,富兹又发了一封电子邮件给他,[72]终于引起了他的注意,富兹说想对他最初的想法做一些修改:警告机制现在变成可以在病人服用的药物包装盒的使用说明书上设置“一个条形码或无线电标签”。血液检测设备中的芯片可以扫描条形码,设备可以编程,如果病人的血液检测表明药物产生了副作用,会自动向病人的医生发出警告。
[73]富兹和斯卡维利频繁交换邮件,提炼想法,最后形成了一份十四页纸的专利申请,他们于2006年8月24日提交给美国专利和商标署(U.S.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所申请的专利并没有想着要发明革命性的新科技。相反,它是将已有的东西结合在一起:无线数据传输、计算机芯片、条形码,形成一个医学报警机制,可以嵌入其他公司制造的居家式血液检测设备。对于目标指向的公司,[74]它并没有特别保密:在报告的第四段提到了希拉洛斯公司的名字,并且有引用它网站上的内容。
提出专利申请后,在十八个月内不会对外公开,因此,伊丽莎白和她的父母一开始都不知道富兹的所作所为。洛兰·富兹和诺尔·霍姆斯继续定期见面。[75]霍姆斯家在靠近海军天文台(Naval Observatory)的威斯康星大道上买了一套公寓,搬了进去。有时候,[76]洛兰从麦克莱恩开车过来,陪伴诺尔,穿着慢跑服,在社区的步道上跑步。
一天,诺尔来到富兹家吃午饭。理查德跟她们一起,坐在家中石砌的大露台上,话题转到伊丽莎白身上。[77]她刚刚和其他几位年轻的创业者一起登上《公司》(Inc.)杂志,其中包括脸书的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女儿开始获得媒体青睐,令诺尔倍觉骄傲自豪。
洛兰从麦克莱恩一家美食店叫了外卖,他们慢慢吃着午餐,富兹以一种柔和平静的声音——他在需要施展魅力时会采用这种声音——向诺尔提议,他是否可以对伊丽莎白有所帮助。他指出,[78]对于像希拉洛斯这样的小公司,很容易被大公司占便宜。他没有泄漏自己申请专利的事情,但这些评论可能足够令霍姆斯一家引起警惕。从那时开始,两对夫妻之间的关系变得令人担忧起来。
2006年的最后几个月,富兹一家和霍姆斯一家两次碰头,一起吃晚饭。[79]一次是在克里斯和诺尔新公寓那条路上的一家日式餐馆Sushiko。[80]那晚克里斯没有吃多少东西。他告诉富兹家,在去帕洛阿尔托看望伊丽莎白的时候,由于最近动过手术,他术后并发症发作,被迫住进了斯坦福医院。幸好伊丽莎白的男朋友桑尼安排他住在医院的VIP套间,并且支付了费用。
谈话转向了希拉洛斯,该公司在当年年初完成了第二轮融资。克里斯提到,这次融资吸引了硅谷一些最大牌的投资人,这是一件好事,克里斯补充道,因为他和诺尔也把他们本来为伊丽莎白做斯坦福学费的3万美元投到了公司里面。
从这时开始,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晚餐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理查德和克里斯本来就不投缘,理查德可能说了什么话,伤及另外一个男人。[81]不管什么情况,按照洛兰的说法,克里斯·霍姆斯批评了她戴的香奈儿项链,后来,在他们买完单、沿着威斯康星大道散步的时候,克里斯又提及约翰·富兹(John Fuisz)——富兹家另一个来自第一段婚姻的儿子——在为他最好的朋友工作,听上去像是一种含蓄的威胁。约翰·富兹是一名律师,在麦克德莫特·威尔和埃默里(McDermott Will & Emery)律师事务所工作,而克里斯·霍姆斯最亲密的朋友查克·沃克(Chuck Work)正是该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之一。
其后,诺尔和洛兰之间的友谊开始出现裂痕。她们一直是一对奇特的组合。洛兰出身于皇后区的工人阶层,她那粗野的纽约市口音暴露了她的背景。与此相对,诺尔则是国际化的华盛顿体制内女性的缩影。她的部分青年时代是在巴黎度过的,当时她的父亲被派驻到欧洲防务司令部总部。
后来的几个月,两个女人又在一起喝过几次咖啡。但可能是怀疑理查德·富兹在捣什么鬼,克里斯·霍姆斯总是坚持加入,弄得他们的关系尴尬而紧张。[82]在乔治城迪恩德鲁卡(Dean & DeLuca)【14】的一次碰面中,当他们谈到洛兰的兄弟最近去世并留下了一只猫时,谈话变得紧张起来。洛兰非常苦恼,不知道拿这只猫怎么办,这似乎激怒了克里斯。他叫她把猫扔掉就是,还模仿抓住猫并将其塞到袋子里去的动作。他不耐烦地说:“猫有什么重要的。”
自从霍姆斯家搬回华盛顿后,诺尔一直跟洛兰去位于弗吉尼亚州泰森斯角(Tysons Corner)的同一家理发店。她们用的是同一名理发师,名叫克劳迪娅。[83]有一天给洛兰剪头发的时候,克劳迪娅问她,最近和诺尔之间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显然,诺尔已经跟克劳迪娅吹过风了。洛兰觉得尴尬,说她不想谈这个,然后转换了话题。
2007年圣诞节,[84]洛兰带着蛋糕去拜访霍姆斯家的公寓,两人又见了一面。伊丽莎白那时候正在这里过圣诞节假期,她一定知道父母与富兹家出现了不和。她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偶尔斜眼看看母亲的朋友。
富兹的专利申请一周后就可以查询了,也就是2008年1月3日,任何人在美国专利和商标署(USPTO)的在线数据库都可以查到。[85]然而,希拉洛斯又过了五个月才发现其存在,当时公司的化学团队主管加里·弗伦泽尔偶然发现了它,要求伊丽莎白予以注意。到那个时候,霍姆斯家和富兹家已经处于互不说话的状态,富兹和妻子说话的时候,把他的专利申请称作“希拉洛斯杀手”。
那个夏天,克里斯·霍姆斯到麦克德莫特·威尔和埃默里律师事务所在华盛顿的办公室,去见他的老朋友查克·沃克,那地方离白宫只有两个街区。克里斯和查克是多年的老朋友。他们是在1971年认识的,当时查克顺路捎带克里斯去参加预备役部队的集会。尽管查克大了5岁,但他们很快发现彼此有很多共同之处:他们都来自加利福尼亚,上的是同一所高中,加利福尼亚克莱蒙特(Claremont)的韦伯学校(the Webb Schools),同一所大学,康涅狄格州中城的卫斯理大学(Wesleyan University)。
这些年来,查克常常助克里斯一臂之力。安然公司垮台后,他让克里斯在他的公司里使用访客办公室来寻找工作。伊丽莎白的弟弟克里斯蒂安因为某件涉及一个电影放映机的事情——被克里斯说成是恶作剧——不得不离开休斯敦的圣约翰高中,此时查克帮助克里斯蒂安进入韦伯学校,因为他在学校的董事会任职。当伊丽莎白从斯坦福辍学,需要人帮助申请第一个专利的时候,查克帮助她联系麦克德莫特律所专长于这个方面工作的同事。
那正是2008年夏天克里斯·霍姆斯来访那天的主题。克里斯被激怒了。他告诉查克,一个名叫理查德·富兹的人盗窃了伊丽莎白的主意,申请了专利。克里斯特别指出,富兹有一个儿子叫约翰,在麦克德莫特工作。查克模模糊糊地知道约翰·富兹是谁。他们在公司曾经打过一两次交道,共同参与某个案子。他也知道麦克德莫特多年来为希拉洛斯提供专利方面的法律服务,因为最初就是他为这交易作的介绍。但克里斯所说的其他东西就有点不着边际了。他既不知道理查德·富兹是谁,也不知道他申请的专利是什么。然而为了给他的老朋友一个面子,他还是同意见见伊丽莎白。
[86]她在几个星期之后来访,那是2008年9月22日,她与查克以及另外一名叫作肯·凯奇(Ken Cage)的律师会面。当麦克德莫特搬到第十三街的石灰石建筑罗伯特·A.M.斯特恩(Robert A.M.Stern)大楼时,查克是公司的执行合伙人,所以他拥有位于八楼的最大、最好的拐角办公室。两张双人沙发斜对着办公室大大的飘窗,伊丽莎白带着她的血液检测机器进来,坐在其中一张双人沙发上。她没有演示这个设备是如何工作的,但查克觉得它第一眼看上去令人印象深刻。那是一个巨大、闪亮的黑白盒子,带有一个数字触摸屏,很明显是在模仿苹果手机。
[87]伊丽莎白直奔主题。她想知道麦克德莫特是否愿意代表希拉洛斯对抗理查德·富兹。肯表示他们会调查专利申请干涉案,如果那是伊丽莎白想要的。干涉案是由专利和商标署裁决的争议性案件,以决定两个对立的申请人正在争夺的同一发明专利是由谁率先提出的。胜者的申请获得优先权,即使申请在后。肯精于此类案件。
不过,查克对于这样做有所犹豫。他告诉伊丽莎白,他得好好考虑此事,并告知其他同事。他说,富兹有一个儿子也是本律所的合伙人,这令情况有些尴尬。伊丽莎白对于提到约翰·富兹一点也不感到奇怪。那正是她等待的时刻。她询问约翰是否有可能获得来自麦克德莫特的关于希拉洛斯卷宗的机密信息,并泄露给他的父亲。
这似乎超出了查克的忍受范围。此类事情会让一名律师被解雇并取消律师资格。约翰是一名专利侵权诉讼律师。他并不是麦克德莫特专门负责起草和提交专利团队的一员。他没有任何原因或理由取得希拉洛斯的文件。而且,他是公司的一名合伙人,为什么要牺牲自己的职业生涯?那太不合理了。而且,希拉洛斯已经在两年前的2006年将所有的专利业务移交给硅谷的威尔逊·桑西尼律师事务所。查克还记得当时克里斯打电话给他,向他致歉,说拉里·埃里森坚持让伊丽莎白用那个律所。麦克德莫特被迫将一切都移交给了他们。没有留下任何文件可以让麦克德莫特的律师获取。
伊丽莎白离开后,查克咨询了公司专利申请团队和专利侵权诉讼团队的头头,后者是约翰·富兹的上司。他们告诉他,希拉洛斯对抗理查德·富兹的专利干涉案也许是可行的,但约翰·富兹是一名声誉良好的合伙人,公司与自己合伙人的父亲对抗,会引起混乱。查克决定拒绝伊丽莎白的请求。几周后,[88]他通过电话告知伊丽莎白自己的决定。查克和麦克德莫特期望再也不要听到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