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生活的智慧
一 以艺术的方式活着
叔本华其实也像尼采一样,写了一本《来啊,看这个人》,他通过“生活的智慧”描述人本身。“在这些文字中,我用通俗的语言把生活的智慧作为一门艺术加以讨论,以如此的方式安排我们的生命,以获得最大的快乐与成功。”[1]人们称叔本华是悲观哲学家,他却写了这样一本让人们快乐的书,这本书使叔本华有了名声,并同时挽救了他的另一本书《作为意志与表象的世界》。
海德格尔反复说“存在”,这高度抽象空洞,等于什么都没说,他确立了之后“咬文嚼字”却不知所云的一种新的“经院哲学”。[2]叔本华不说“存在”而直接描述生命的细节——人活着的细节。用“存在”概念代替人,等于用金拐杖代替用腿走路,这是卢梭所抨击的异化,我称它为“词语的异化”,或许它对于思辨哲学是必要的,但它同时非常危险,因为它总有一天会飞到天上、远离人间,没有人气的东西,人就不会感到亲切!
叔本华所谓“生活的智慧”,是用想心事的方式(心思的艺术)获得幸福,而不是直接拥有物资享受而获得的平庸的幸福。他的方式代价最小(最经济)却需要修炼,它是一种抚慰心灵的艺术,远比弗洛伊德的方式更为平易近人。你所需要的,只是仔细用心聆听他说的话:“人从自身感到的幸福远比从周围环境所收获的,要大得多!”[3]所以,孤独并不比周游世界,更不幸福。与其说幸福在于从周围或别人(这些都属于外在)那里,获得点什么,不如说在于从自身中(这才是内在)拿出点什么——真正使我们心满意足的,是内在而不是外在,是感受而不是感觉。内在或者感受,因其直接的亲自性而直接触及人的心灵,环境则是间接的。心里美,人才觉得环境美。“因此,相同的外部事件或者环境,对两个人不会有同样的影响。甚至面临完全相似的环境,每个人也都只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4]这取决于一个人从哪种视角观察世界,例如“女人最大的心愿,就是有人爱她”在视角上显然不同于“让我自己一个人好好待一会儿”——这两种情形都可以称为“从自身感受到的幸福”,却是多么不同啊!真正的趣味是内心的情调,它取决于精神的能力,与拥有多少金钱无关。
人们嫉妒天才诗人,自己不具有天才的才情,但这不是嫉妒就能解决的,天才是在内心情调上敢于冒险的人,就像登上高峰才会看见更加广阔的美景,而普通人多是墨守成规胆小怕事之人,只能重复小小的快乐,而大快乐得冒风险——想象的胆量。内心的贫瘠比环境的贫瘠更为可怕,反之丰富的心灵生活却可以弥补周围环境的恶劣。一双“丑陋的”眼睛,没有能力体会细微的美好!无论周围环境如何,只有通过人的内心真正发挥作用,它是孤独发生的。我自己,就是一切——这说的是个性、与别人不同,很好!我的幸福你不懂。平庸,就是看见大家都举手,我也举手。我当然可以举手但一定得心甘情愿的。个性不是指性格(脾气温顺或暴躁之类),而是内心的情调(精神风格),它是创造性的精神活动之来源、是一个人最为持久的快乐之来源。如此,一个人就活出了自己之所是。一个傻瓜即使住在天堂仍旧是傻瓜,一个天才即使在炼狱也仍旧是天才。
“一个绝对孤寂的智者,可以从自己的思想和想象中获得美妙的消遣。”[5]因此,“人生幸福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一个人之所是,他的个性。”[6]但是,时下的社会风气却是没人注意这个,人们只看重看得见的金钱,而不是更有教养(culture)——人不变蠢,确实比变蠢更加困难,“因为显然一个贡献出自己所是的人,要远比自己能获取什么,更有幸福感。我们看到如此多的人勤劳地像一只蚂蚁,从早到晚不停地为把自己的金山堆得更高而奔波不息,在这个狭隘的目标之外,他们就一无所知了,大脑空空如也……他们的内心是空虚的、想象力是迟钝的、精神是贫乏的,而且这种人围拢在一起,抱团取暖。”[7]这叫作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感官的快乐也和金钱带来的快乐一样,是过眼烟云,能永恒独留的,是只属于自己的独思妙想的快乐、著述能留存于世的幸福。容我再想一想:虽然一个大智者可能同时也很爱财,但一个除了爱财之外大脑空空如也的人和智者之间的对话,肯定是相互“对牛弹琴”。
一个内心丰富的人,心理才强大。如此,才有能力抵制厌倦的情绪——因为丰沛的内心能无中生有,创造美丽的内心世界。
即使海德格尔没有“抄袭”叔本华,后者也先于前者说出了“存在”与“存在者”之间的区别,但叔本华说得远比海德格尔清楚而且更有人情味,他所谓“what a man is”(也就是本能天赋、自在之物、个性、独特性、绝对的差异)就是海氏的“存在”,他所谓“what he has”则是海氏的“存在者”。后者是一个幸福陷阱,例如别人眼中的我——很多人为这个虚荣而活着。而“what a man is”就是你自己、你的个性风格、亲自出马、走到哪里带到哪里、无形又有形的痕迹、独有的快乐(to enjoy one’s self)。关于亲自性,还是用叔本华原文表达的英译更确切:“not‘he enjoys Paris,’but‘he enjoys himself in Paris.’”[8]这两种“enjoy”表达有什么区别呢?当然有,一个把“巴黎”当成一个欣赏的对象,好像面对着一幅名画(这是一种间接性,好像在看图识字);另一个,却身处巴黎的大街小巷之中(“himself”即我所谓亲自性,这是一种直接性,不需要任何中介),与其说我好像在观赏一幅画,不如说我是真实地在画之中。我不是去认识或者见识巴黎,我自己就是巴黎的一道风景,我没把自己当外人,其微妙的美味就像美酒下咽,快意自知!这就不再是静观而是沉浸其中了。
一个活出自己所是的人,比一个为身外之物(金钱地位荣誉等)所累的人,更由衷地感到快乐、更具有道德感。换句话说,别活在别人看自己的目光之中。超越这个目光是何等艰难啊,你得放弃以虚套为特征的社交生活,独守孤寂。在与人交往中,我是怎样的,决不掩饰。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在生命中贯彻始终,这就是个性的标志。我的快乐只有我知道,别人想让我快乐,但别人想不到我真正的快乐之处在哪里。
正直的品性很重要,但它得是我自己认可的,因为我知道在漂亮的字眼下往往有很多我所不齿的污垢。我认为某举止是正直的,即使多数人怀疑,我决不退缩,这要提升为信仰。还是卢梭说得好,他快乐是觉得自己的心智天生就和别人有别,它是微妙感受(想象力)方向的差异,不是指性格。这给卢梭莫大的内心满足,而在那些只从外部生活状况观察卢梭的旁人看来,卢梭很悲惨。卢梭当然没必要理睬这些人,避开这些人的干扰是件多么惬意的事情啊!
快乐的笑声很重要,但它得是我自己认可的,因为我知道很多笑声是很猥琐的,我笑不出来。我的笑通常发自内心,并不出声。孟德斯鸠在他的笔记中说,自己起床一睁眼就感到心情舒畅,我想他秉性如此,并不是由于他看见东方的太阳正在冉冉升起。无缘由的高兴,是自信的标志,天才的感受与众不同。尽管不能让每天24小时都停留在上午的时光(因为上午是我心情最好的一段时间,我工作的兴致和质量俱佳,很是奇怪),但我可以想方设法。人生活的每一时刻,所含有的精神质量,确实有巨大差异。就我而言,让上午的“瞬间”延长(极其专注、凝神的快乐),就等于延长了幸福。这个感觉令我振奋,好像我每天都有一段时间,处于20多岁。
劳动本身就是快乐,但它得是我所喜欢的精神劳动,上述所谓“忙着活”就是这个意思。没有精神劳动、大脑无所事事,这令我难以容忍。很多人宁可体力劳动也不愿意脑力劳动,还有很多脑力劳动者没有从本职工作中获得快乐,这是由于他们难以理解艰辛的思考本身就是快乐的事情,就像冷水浴让人痛快一样。在冬季里太冷的水痛快淋漓地浇灌全身,享受那别人害怕的,做到那别人做不到的,这就叫“天生和别人秉性有别”——它一点儿也不费钱,甚至都不费毅力,就像我不知不觉地写了很多心里话,没觉得是靠毅力写出来的,因为这种劳动的感受,比吃饭都香甜呢!一口气写完了一段意思,要暂时停下来品茶,那是享受,又是积攒下一段的能量。是的,上午真好,就像我生前和死后的时间,都与我无关。我要好好享受“出生后”和“死亡前”之间的时光,把其中的每个瞬间都变成“上午的快乐”。要像孟德斯鸠学习,自己起床一睁眼就感到心情舒畅,它与室外的天气情况无关。这怎么能够做到呢?这怎么就做不到呢?我想到了禅,但本质却是保持心情平静的能力。万物齐备于我,我就是上帝,尽管这不是真的,但我觉得这就是真的。于是,它就真的是真的了。这个道理,很多人一辈子都不会明白,就像童话《小王子》中说,大人们不懂一幅画看似“礼帽”,其实画的是一头大象。
作家为什么喜欢写作呢?我觉得就是享受自己的心事,并当成了自己的生活方式,这当然是文字对人造成的异化现象,但卢梭不应该对此加以谴责,他自己就是被这种异化所成就的。这就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人类对自然状态的改造,是最宽泛意义上的艺术,享受自然状态里原本所没有的东西。在此,所谓艺术,就是创造(写出)一个新的感受(念头)。为什么大艺术家往往长寿呢?因为身体健康其实不是身体本身的事情,而是精神状态的事情,艺术属于纯粹精神,它能愉悦身体,减轻压力,它的效能甚至超过了体育活动。外部环境糟糕?没关系,不理睬就是了,我上面描述了个人可以创造适合自己的精神环境,就像除了自己忍受不了冷水浴,任何别人都没法在这件事上拦住你,因此一个人不快乐而身体不好,只能怨他自己。体制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无法禁止你冷水浴。
摆脱被奴役,有一个绝招,就是“绝对的个人主义”,奴役人的人不是坏吗?那就让他坏到底。这绝招的前提,是忍受孤独,因为没人理你,你得有大哲学—艺术家的潜质。
“人们不是受事实本身影响,而是被自己对该事实的想法所影响”。[9]人们总认为事情本身才重要,但这种“认为”本身就已经是一种想法了。想通这一点,对人是莫大的心理安慰,因为发生任何事情都取决于我们怎么看它,我们内心的功夫,就可以花费在“看它”上面了,它的效果是千差万别的,但都验证了人的本质确实是精神的,而且是孤独的精神,因为说到底,是你自己怎么“看它”。以下,就是上面“看法”的应用:“一个智慧之人不顾一切地从烦恼之中摆脱出来,想要安静与闲适,过着有节制的生活,尽可能少与外界接触。也许对他自己的所谓同胞有一点儿体验之后,他会选择隐居的生活,或者如果他是一个伟大的智者,可以选择孤独。因为一个人越是能与自己为伴,就越少需要他人——的确,别人也帮不上他。因此,高智力者总是不合群的。确实,如果智力的质量能被数量所代替的话,也许值得与平庸的大众为伴,但不幸的是,一百个傻子加起来,也赶不上一个智者。”[10]
或者孤独,或者平庸——在一个智者看来,最宝贵的是独处的时间,他要创作;对平庸者来说,独处是难以忍受的,他感到厌倦、沉闷、无所事事,宁可去社交,与同类型的人混在一起,他误将感官刺激等同于心灵生活,他是一个缺乏思想深度的人。庸人们只是想方设法消磨时间(其时间多得令他们发愁),智者则惜时如金,他们多的是设想,少的是实现设想的时间。
一个人应该自己创造自己的希望,“别指望别人,别指望外面的世界……一个人的一切都只能指望自己……一个人越是能从自身找到快乐的源泉,就越能感到幸福。”[11]幸福就是这样的自足性。“人生在世最幸运的,莫过是具有人群中稀有的丰富个性天赋。”[12]叔本华说,若是笛卡儿没有20来年最为深沉的孤独沉思,就没有笛卡儿的哲学。笛卡儿活出了自己,为自己最擅长的事情而献身,是奉献,不是索取。“而最傻的人莫过于为了在人前显赫、为了地位与荣耀,而牺牲了自己的灵魂、自由与独立。”[13]
最不怕孤独的,是真正有独立自由精神的知识分子,而“目不识丁者的闲暇,不啻于形式上的死亡、活着的坟墓。”[14]要闲暇有价值,只有高贵的精神才能做到,精神的活,叫作复活,区别于动物性的原始欲望。“我的哲学没有能力让我拥有财富,但是却让我省去了很多金钱。”[15]
“普通人把自己幸福的赌注,押在外在于自己的事物上面:财富、社会地位、妻儿老小、朋友、社会等,以至于当他失去这些的时候,导致他幸福的基础就被摧毁了。换句话说,他的引力中心,不是放在自己上面。”[16]对此,显然叔本华并不赞成。说得残酷一点,这也是变相地被自己所喜爱的东西所奴役。就像你豢养什么,就得承担失去它们而导致的痛苦。爱X如爱己,这一向被认为是高尚的道德,但它是从自身异化出去的道德,我这里决不是提倡自私自利,而是从正面分析我们把原本“不是自己”的东西,当成自己的全部,就会掏空自己的个性风格和独特的才华。
在自身之内而不是之外寻找幸福,看来这的确是一个严重的哲学问题。它并非纯粹形而上学的话题,就像一个人生病了,是靠药物还是靠锻炼自己身体内部的机能治愈疾病,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实在说来,鲜有人单靠药物就成长寿的,本质上靠的是自身内在的活力。
叔本华的治疗方案是:“只有最高的智力,被我们称为天才的能力,才能到达这样的强度……致力于表达独特的世界概念,无论所思索的是诗还是哲学,所以不受干扰地陶醉于自己的思想与作品,对这个天才来说是最为要紧的事情,他对孤独说你好!自由就是最大的善,别的一切都可有可无甚至是多余的负担。这个风格独具的人,围绕他的全部引力的中心,都指向他自己。这也表明了为什么这类人凤毛麟角。无论他的个性显露出多么富有才华,都不表明他对朋友、家庭、团体的兴致是像别人通常所认为的那样……所以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具有天赋智慧的人,是最幸福的。对对象的感受能力远比对象本身更为重要,因为无论是哪种对象,只能间接地起着次要作用,而且只能通过我们的 感受而起作用……灵魂的财富才是真正的财富。”[17]
但是,灵魂的财富看不见摸不着,别人也抢不去,它只是通过一个人内心的强大展示出来,独享自己的内心,对外别无所求。“他承诺只做自己、他漫长的一生、每一天、每一时刻。”[18]他把自己创作成了一幅充满灵气的作品,他是他自己的作品。如果一个人生就知道自己的才华所在而没有闲暇奉献出这种才华,那他就是世上最不幸之人,就是最为凄凉的悲剧。反之,他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了。
人们宁可忙碌去外面折腾,也要躲避闲暇,因为闲暇往往需要高贵的精神活动去填充,普通人不具有这个能力。因此,自由只是精神贵族的追求,而蠢人宁可用自己的选票换点钱花,对于目不识丁者,自由是无用的奢侈。识别这两类人最简单的方式,就看是否喜爱独处(不受外来打扰的闲暇)。“难的是保持静心什么都不做。”[19]是静心地想心事(它的广义的,包括阅读与写作),而不是焦虑。愚蠢是自然的,很容易;不愚蠢是不自然的,很困难,因此,智慧之人总是显得古怪傲慢、难以接近,智慧既是痛苦又是幸福。与别人的看法不同,我觉得天才的环境从来就不差,因为天才所需要的,都是普通人放弃的,例如书籍、独处(读写、想心事),这两种人并不会构成在利害关系方面的直接冲突。换句话,一味抱怨环境的人,不配做天才。
普通人只需要感官的快乐,所以喜欢外面的世界,喜欢交际;智者不满足于感官快乐,而要智力本身带来的快乐、纯粹心灵的快乐,这些只需要向内追求就可以了,所以朋友不多,康德一生也没有离开自己的家乡小镇。行万里路并不会自动带给人智慧,智慧取决于人正直的品性和脱俗的想象力。
独处而不感厌倦,古代中国人的智慧称其为“禅”,它是道德与智慧双重修养的结果。它不厌倦,因为可以自足——心灵的快乐,感官的快乐只是次一等的。获得感官快乐取决于环境、年龄、财富、身份、社会地位等,它们是易逝的,但心灵的快乐可以超越这些条件,因为心灵有这样的根本意志:视死如归!换句话,纯粹心灵的生活,是一种复活的生活,它是只懂得感官快乐的人理解不了的。心灵是自足的,意思是它不仅自己满足自己,而且是纯粹的满足——令人惊奇的是,与这种满足相对称的,并不是需要,很多人难以理解的,正是这一点(脱离需要的满足):需要本身是不可能获得满足的,“就像人们说的,财富就像海水一样,你喝得越多就越渴,这也适合对于名望的追求。”[20]财富名望身份等,是追求感官快乐的自然而然的延伸,属于同一个家族的成员。
需要是不能满足的,因为“满足”的瞬间与“没有满足”的感受是同时发生的,因为我们想要的事情本身往往并不像我们事先所想象的那般美好,而且另一个我们没有得到过的X,时刻又在诱惑我们(我们身处充满欲望的社会),总是觉得自己还没有得到过的东西,永远比已经得到的东西更美好,尽管这是一种不实际的幻觉,但人们永远离不开这样的幻觉——这是心理事实而非物理事实。但是,心理事实的“真实性”或者重要性,永远都超过物理事实,因为就像叔本华以上说的,人们只是表面上觉得自己受到的是事情本身的影响(其实这是自欺欺人),但事实上受到的,不过是自己对该事情本身看法的影响,“永远是还没得到的东西更好”——这就属于“自己对该事情本身的看法”,不是说它事实上是真的,而是人们宁可相信它是真的,它是促使人活下去的一个坚定信念,既然这属于人性,即使智者如叔本华,他反对也没用,永远消除不了。这里不是讲道理的场合,而是自我心理暗示与安慰的场合。
以艺术的方式生活,就是说,与其相信智力,不如相信心灵。我们对一个人最初的、刹那间的印象在此时此刻就是最真实的,后来我们发现这个人还有很多与此印象自相矛盾之处,后者也是真的,这个例子适用于所有人。有的人似乎只有智力而无心灵,其心灵是干枯的,这是一些可怜的人(但我们不要恨他们,恨是一种出于智力或者因果关系的感情,而不属于纯粹的心灵生活,后者对于一切生灵只是爱怜,与恨之间不形成对应关系,超越了仇恨)、没有美感、不懂得如何以艺术的方式去生活。
还有,要把人与人之间的瞧不起与歧视区别开来:“瞧不起”是一种自然而然从上到下涌起的真性情,是智力、身体、心灵暂时达成的一致——既然它们是人性的成分,就不仅不是不道德的,而是道德的,因为它迫使人做点什么。做点什么呢?就是努力去消除人性中那些或窝窝囊囊或不把人当人看待的无趣与猥琐,如果视而不见不去鞭挞之,即使没有同流合污,也不能说在人格上是高尚的。在这个意义上,放肆自己的真性情是一种冒险的行为艺术,可以将它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既然怎么活都是只活一辈子,那就选择心灵的方式、最不做作的方式),去做一只牛虻去刺激人、或者说马刺——尼采的风格。与其说“瞧不起”或者蔑视的态度是针对别人的,不如是激励自己的,它时刻要人反省自己:我是不是很平庸?
以艺术的方式活着,就不能像一个学究那样思考。是否是一个学究,并不在于形式上是否以读书写作的方式占满自己的时间。我的判断是,如果一个人的文章中的一页堆满了现成的概念而不是直接打动人心的细节形象,那基本上就是一个学究。如果只是貌似概念却是抽象而滑动着的精神积聚、凝神的过程,这就不仅不是学究,而是一种高雅的艺术—思想描述方式,它确实让人理解起来有些困难,但是困难的思考,本身就是创造性艺术之必要组成部分,它与学究风马牛不及。抽象的感性与生活中的智慧完美地结合起来,使一个哲学家同时成为语言修辞的大师,从而创造性地改变德语的风格,叔本华树立了这样的典范。例如,他把“人是生而自由的”(这是抽象的感性理解)与“今天是我自己的”(这是生活的细节)结合起来理解,这是典型的生活智慧。他不仅把哲学从天上拉到地上,而且进一步拉到我们身边。“今天是我自己的”,每个人都可以从中获得自己的理解,从中所浮现出来的,并非一个概念(如“幸福”)的意思,而是一连串具体的行为(例如,接着读一本兴趣盎然的书籍、接着写一个就要被自己解决的新问题、与一个亲密朋友的小聚)。
从修辞角度,“今天是我自己的”要比“我是我自己的时间的主人”更加生动、更能引发丰富的联想,前者虽然朴素但意思并不透明,尽管不透明但每个读到的人似乎又都明白句子说的是什么意思,读者会无意识地以自身的阅历联想到自己。“我思故我在”用类似推断的方式确立了一个概念的成立,它自身成为一个经典的哲学命题,并成为近代以来是辩证的起点,以至于“我”远离了我变成了抽象的自我意识,这种有意无意的篡改使哲学从地上升到天上。“今天是我自己的”则更像一句哲理诗,与“我思故我在”相比,更与我有关、更有人情味和亲切感。也就是说,不学究、是生活的智慧。联想的最有利的条件,是形象、设想某种情景,就得与我的距离很近即我的能力之内。情景比概念更能打动我,但哲学家毕竟不是纯粹的诗人,哲学家的语言功力,妙在表面上所使用的类似朴素形象的表达,其实却是抽象精神的凝聚,这就是“深刻”或者深入浅出,它必须率真而没有城府。在这里“率真”不是说老实话,而是说“不可能的话”……
比“今天是我自己的”更贴近的是“每天早上”,还有“每天早上”更亲近的,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第一句话“在很长一段时期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我说“更”是指细节,越细越真,但不可以细到“今天是2016年9月12日”,这就毫无艺术感了,我是说“漂浮起来的细”。
“今天是我自己的”瞧不起黑格尔的哲学被捧为当时普鲁士的国家哲学,反过来,国家“瞧不起”叔本华这样孤僻的个人主义者,甚至共和派也瞧不起他,因为叔本华说的自由,与这些“革命者”眼中的自由,也不是一回事儿,在情绪高昂的群众运动中,叔本华这类人永无出头之日,除非那样一个时代到来:人们都不再关心或者议论“国家大事”,认为国家关我屁事!不关心“国家大事”,也不关心鸡毛蒜皮的俗气之事。但是,堂吉诃德的英雄气概就没被很多人读懂,以为塞万提斯写的是一部讽刺小说,无论作者的初衷如何,这是一部哲学小说,它所讨论的,其实是意志的任意性这个重要话题,我觉得这个意思,至今国内外还没有人能读出来。这里的生活智慧就在于,一切现成的意思都可以真实地理解为相反的意思或者别的意思:丑女可以是仙女,风车可以是城堡、愚不可及可以是足智多谋、枯燥无比可以是别有风趣……为了有趣与智慧,脑子必须有病,而且不轻。我一点儿也不怀疑,堂吉诃德能轻易战胜一个笨蛋暴君,因为后者是真笨,而堂吉诃德却智慧得很!
要品味儿,把过得很快的日子,读得很慢,于是会发现原本认为空洞乏味的日子里的细节趣味多得说不完,于是在《尤利西斯》中,乔伊斯用了100多万字,写了都柏林几个市民从早上8点到午夜共18个小时的活动。为什么都这么说可写的?它写的不是这几人在这18个小时做了什么(这绝对不需要100多万字),而是心里想到什么。几个人18个小时的心事叠加起来可以写100多万字?我觉得能,因为人的心思和心脏跳动一样,时刻都不会停,只是人不自知而已。乔伊斯这叫“细节的真实”,与堂吉诃德异曲同工,从另一个精神领域令我们瞠目结舌。这两例,亦属生活智慧之列,首先是以艺术方式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