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的理论和体制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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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要内容有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导论)监察变迁、研究回顾与选题设计。这一部分,首先,介绍改革开放以来监察制度变迁的三个阶段,对变迁的动因、主体以及变迁特征问题进行了探讨,总结出了变迁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其次,对30多年监察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分析了当前我国监察研究存在的三个突出问题。最后,简介了选题的背景、选题的理论意义与实践功效、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对现有成果及代表性观点的综述和评价)和本课题的总体框架和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 治国理政中的权力监察思想研究。这一部分,依据有关公开文献,主要研究了孙中山的监察思想;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的权力制约与监督思想;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关于反腐倡廉、纪检和监察改革的思想。

第三部分 监察体制机制研究。这一部分,立足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合署运作情形,借鉴系统权变理论及其分析模型,检视当前监察体制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系统探讨健全监察体制机制的思路和措施;以机制设计理论为视角,从信息效率和激励相容两个维度来探讨健全我国反腐败惩戒机制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以监察的三类模式为样本,对其监察体制、法制背景、职能、权限、程序、监察的方式方法等进行比较,进而找出异同和阐释启示。

第四部分 监察职能及其行使方式研究。这一部分,通过若干案例分析和定量分析,探讨了地方监察机构在工作中的监察职能(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等)及其行使方式等方面的成效、问题和创新。以流程再造理论为视角,分析执法监察存在的问题,从组织结构、管理系统、人事管理和信息技术运用等方面提出完善执法监察的措施;以武汉市的“治庸计划”为研究对象,探讨完善“治庸问责”长效机制的措施;以武汉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的实施情况为例,探究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不足,提出推进地方政府电子监察有效运用的改进之策;对2011—2014年武汉市电视问政内容分类汇总统计做实证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电视问政的功效与不足,提出了一些改进之策;以武汉市江夏区为例,借助拉斯韦尔的“5W理论”,从传播者、传播内容、媒介、受众、传播效果五大维度对廉政文化进校园整个过程进行分析,探求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的措施;以武汉八个区域的实地问卷调查结果为依据,运用统计软件SPSS19.0对样本数据进行了量化分析。

第五部分 反腐败工作机制研究。这一部分,通过对近年来我国惩治腐败过程中公布的个案和数据,选取中共十八大以来落马的107位高级领导干部,建立案例库,运用案例分析法、统计分析法对高级领导干部腐败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建议;以贪腐“裸官”张曙光为个案,分析“裸官”存在的原因及其警示;基于调查研究,分析了乡镇负责人、“村官”腐败的状况与防治措施;以159名地方官员权色交易腐败个案作为研究的切入点,分析此类行为的发生机理,并据此提出重在有效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建议;通过对100个贪官的言行与各种贪腐心理标准进行对照,找出样本显示的贪腐心理类型及其行为的复杂性以及主要涉及的贪污腐败领域等,对五个方面的共性进行了总结。

第六部分 监察干部队伍研究。这一部分,通过问卷设计、数据分析、深入访谈等实证研究方法,探析监察人员心理压力较大的原因,提出针对性的调适对策;基于胜任力的视角,以W市J区为例分析监察干部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促进监察干部“敢干事、会干事”方面的建议。

本书的主要观点是:

1.公职人员本身出于自身进步、公共服务或促进所在部门的发展的复合型的工作动机,面对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复杂冲突时尽管有专业精神指引和行政伦理约束,其人性不可能都像“天使”。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在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的背景下,监督是公共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监督不应存在空、弱、虚等盲区。

2.织密监察体系之网,做到监察主体明确、监察责任清晰、监察制度管用、监察方式行之有效,有若干理论和实践问题值得深入系统地研究。通过研究和改革,致力于提出一系列开创性的监察理念、思路和路径方法,建立健全监察体系,压实和支持保障监察主体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协同并整合国家监督力量,督促政府机关和所有公职人员“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有利于促进监察治理体系和监察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系统化、协同化和精细化)。

3.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监察思想是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对国家监督和行政监察实践规律的总结,涵盖广泛且思想深邃,是一个系统完整、逻辑严密的科学体系,贯穿着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闪耀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光芒,凝结了中共对权力监察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指明了我国权力监察未来发展的方向和路径,蕴含着鲜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理论特质和理论品格。

4.监察工作,宜通过顶层设计和改革上升到国家机构层面的权力监督层次。监察改革,体制上要理顺,机制上要健全。基于此,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必须改革与完善监察体制,建构起监察体制机制适应性模型,重视跨部门合作和多中心合作协调治理,重视民主党派监督,支持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并形成廉洁从政的组织文化氛围。

5.省(市)地方各级监察机关应当着眼于监察机关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依法行政、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战略高度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按照行政监察法规定以及新的反腐败组织体系分工要求,对工作重心、方式、作风进行全面而及时的调整,进一步回归主业、突出主业,聚焦主业,切实解决“越位、错位、缺位、不到位”的问题,在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等工作中,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入、做细致、做标准和做出实效。

6.在对少数干部违法违纪、贪污腐败现象进行预防、约束、问责和惩治的同时,还要通过自身建设(主要是组织、思想、作风、廉政等方面)和加大激励力度,提升地方监察干部的胜任力:一方面,以健全体制和机制为支撑,营造“敢干事”的环境;另一方面,以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为抓手,培养“会干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