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朱熹《大学章句注》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程子曰:“亲,当作新。”大学者,大人之学也。明,明之也。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但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昏;然其本体之明,则有未尝息者。故学者当因其所发而遂明之,以复其初也。新者,革其旧之谓也,言既自明其明德,又当推以及人,使之亦有以去其旧染之污也。止者,必至于是而不迁之意。至善,则事理当然之极也。言明明德、新民,皆当至于至善之地而不迁。盖必其有以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此三者,大学之纲领也。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
止者,所当止之地,即至善之所在也。知之,则志有定向。静,谓心不妄动。安,谓所处而安。虑,谓处事精详。得,谓得其所止。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明德为本,新民为末。知止为始,能得为终。本始所先,末终所后。此结上文两节之意。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明明德于天下者,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德也。心者,身之所主也。诚,实也。意者,心之所发也。实其心之所发,欲其一于善而无自欺也。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此八者,大学之条目也。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物格者,物理之极处无不到也。知至者,吾心之所知无不尽也。知既尽,则意可得而实矣,意既实,则心可得而正矣。修身以上,明明德之事也。齐家以下,新民之事也。物格知至,则知所止矣。意诚以下,则皆得所止之序也。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壹是,一切也。正心以上,皆所以修身也。齐家以下,则举此而措之耳。
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本,谓身也。所厚,谓家也。此两节结上文两节之意。
右经一章。盖孔子之言,而曾子述之。(凡二百五字。)其传十章,则曾子之意而门人记之也。旧本颇有错简,今因程子所定,而更考经文,别为序次如左。(凡千五百四十六字。凡传文,杂引经传,若无统纪,然文理接续,血脉贯通,深浅始终,至为精密。熟读详味,久当见之,今不尽释也。)
《康诰》曰:“克明德。”
《康诰》,《周书》。克,能也。
《大甲》曰:“顾諟天之明命。”
《大甲》,《商书》。顾,谓常目在之也。諟,犹此也,或曰审也。天之明命,即天之所以与我,而我之所以为德者也。常目在之,则无时不明矣。
《帝典》曰:“克明峻德。”
《帝典》,《尧典》,《虞书》。峻,大也。
皆自明也。
结所引书,皆言自明己德之意。
右传之首章。释明明德。(此通下三章至“止于信”,旧本误在“没世不忘”之下。)
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盘,沐浴之盘也。铭,名其器以自警之辞也。苟,诚也。汤以人之洗濯其心以去恶,如沐浴其身以去垢。故铭其盘,言诚能一日有以涤其旧染之污而自新,则当因其已新者,而日日新之,又日新之,不可略有间断也。
《康诰》曰:“作新民。”
鼓之舞之之谓作,言振起其自新之民也。
《诗》曰:“周虽旧邦,其命惟新。”
《诗·大雅·文王》之篇。言周国虽旧,至于文王,能新其德以及于民,而始受天命也。
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
自新新民,皆欲止于至善也。
右传之二章。释新民。
《诗》云:“邦畿千里,惟民所止。”
《诗·商颂·玄鸟》之篇。邦畿,王者之都也。止,居也,言物各有所当止之处也。
《诗》云:“缗蛮黄鸟,止于丘隅。”子曰:“於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
《诗·小雅·绵蛮》之篇。缗蛮,鸟声。丘隅,岑蔚之处。子曰以下,孔子说《诗》之辞。言人当知所当止之处也。
《诗》云:“穆穆文王,於缉熙敬止!”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
《诗·文王》之篇。穆穆,深远之意。於,叹美辞。缉,继续也。熙,光明也。敬止,言其无不敬而安所止也。引此而言圣人之止,无非至善。五者乃其目之大者也。学者于此,究其精微之蕴,而又推类以尽其余,则于天下之事,皆有以知其所止而无疑矣。
《诗》云:“瞻彼淇澳,菉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僩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终不可諠兮。”“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僩兮”者,恂慄也;“赫兮喧兮”者,威仪也。“有斐君子,终不可諠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
《诗·卫风·淇澳》之篇。淇,水名。澳,隈也。猗猗,美盛貌。兴也。斐,文貌。切以刀锯,琢以椎凿,皆裁物使成形质也。磋以鑢钖,磨以沙石,皆治物使其滑泽也。治骨角者,既切而复磋之。治玉石者,既琢而复磨之。皆言其治之有绪,而益致其精也。瑟,严密之貌。僩,武毅之貌。赫喧,宣著盛大之貌。諠,忘也。道,言也。学,谓讲习讨论之事,自修者,省察克治之功。恂慄,战惧也。威,可畏也。仪,可象也。引《诗》而释之,以明明明德者之止于至善。道学自修,言其所以得之之由。恂栗、威仪,言其德容表里之盛。卒乃指其实而叹美之也。
《诗》云:“於戏前王不忘。”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此以没世不忘也。
《诗·周颂·烈文》之篇。於戏,叹辞。前王,谓文、武也。君子,谓其后贤后王。小人,谓后民也。此言前王所以新民者止于至善,能使天下后世无一物不得其所,所以既没世而人思慕之,愈久而不忘也。此两节咏叹淫泆,其味深长,当熟玩之。
右传之三章。释止于至善。(此章内自引《淇澳》诗以下,旧本误在诚意章下。)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犹人,不异于人也。情,实也。引夫子之言,而言圣人能使无实之人不敢尽其虚诞之辞。盖我之明德既明,自然有以畏服民之心志,故讼不待听而自无也。观于此言,可以知本末之先后矣。
右传之四章。释本末。(此章旧本误在“止于信”下。)
此谓知本,
程子曰:“衍文也。”
此谓知之至也。
此句之上别有阙文,此特其结语耳。
右传之五章,盖释格物、致知之义,而今亡矣。(此章旧本通下章,误在经文之下。)闲尝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曰:“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
诚其意者,自修之首也。毋者,禁止之辞。自欺云者,知为善以去恶,而心之所发有未实也。谦,快也,足也。独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也。言欲自修者知为善以去其恶,则当实用其力,而禁止其自欺。使其恶恶则如恶恶臭,好善则如好好色,皆务决去,而求必得之,以自快足于己,不可徒苟且以殉外而为人也。然其实与不实,盖有他人所不及知而己独知之者,故必谨之于此以审其幾焉。
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揜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
闲居,独处也。厌然,消沮闭藏之貌。此言小人阴为不善,而阳欲揜之,则是非不知善之当为与恶之当去也;但不能实用其力以至此耳。然欲揜其恶而卒不可揜,欲诈为善而卒不可诈,则亦何益之有哉!此君子所以重以为戒,而必谨其独也。
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
引此以明上文之意。言虽幽独之中,而其善恶之不可揜如此。可畏之甚也。
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
胖,安舒也。言富则能润屋矣,德则能润身矣,故心无愧怍,则广大宽平,而体常舒泰,德之润身者然也。盖善之实于中而形于外者如此,故又言此以结之。
右传之六章。释诚意。(经曰:“欲诚其意,先致其知。”又曰:“知至而后意诚。”盖心体之明有所未尽,则其所发必有不能实用其力,而苟焉以自欺者。然或己明而不谨乎此,则其所明又非己有,而无以为进德之基。故此章之指,必承上章而通考之,然后有以见其用力之始终,其序不可乱而功不可阙如此云。)
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
忿懥,怒也。盖是四者,皆心之用,而人所不能无者。然一有之而不能察,则欲动情胜,而其用之所行,或不能不失其正矣。
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
心有不存,则无以检其身,是以君子必察乎此而敬以直之,然后此心常存而身无不修也。
此谓修身在正其心。
右传之七章。释正心修身。(此亦承上章以起下章。盖意诚则真无恶而实有善矣,所以能存是心以检其身。然或但知诚意,而不能密察此心之存否,则又无以直内而修身也。自此以下,并以旧文为正。)
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之其所贱恶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
人,谓众人。之,犹于也。辟,犹偏也。五者,在人本有当然之则;然常人之情惟其所向而不加审焉,则必陷于一偏而身不修矣。
故谚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恶,莫知其苗之硕。”
谚,俗语也。溺爱者不明,贪得者无厌,是则偏之为害,而家之所以不齐也。
此谓身不修不可以齐其家。
右传之八章。释修身齐家。
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
身修,则家可教矣;孝、弟、慈,所以修身而教于家者也;然而国之所以事君事长使众之道不外乎此。此所以家齐于上,而教成于下也。
《康诰》曰“如保赤子”,心诚求之,虽不中不远矣。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
此引《书》而释之,又明立教之本不假强为,在识其端而推广之耳。
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此谓一言偾事,一人定国。
一人,谓君也。机,发动所由也。偾,覆败也。此言教成于国之效。
尧舜帅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帅天下以暴,而民从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是故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
此又承上文一人定国而言。有善于己,然后可以责人之善;无恶于己,然后可以正人之恶。皆推己以及人,所谓恕也,不如是,则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矣。喻,晓也。
故治国在齐其家。
通结上文。
《诗》云:“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
《诗·周南·桃夭》之篇。夭夭,少好貌。蓁蓁,美盛貌。兴也。之子,犹言是子,此指女子之嫁者而言也。妇人谓嫁曰归。宜,犹善也。
《诗》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
《诗·小雅·蓼萧》篇。
《诗》云:“其仪不忒,正是四国。”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
《诗·曹风·鸣鸠》篇。忒,差也。
此谓治国在齐其家。
此三引《诗》,皆以咏叹上文之事,而又结之如此。其味深长,最宜潜玩。
右传之九章。释齐家治国。
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
老老,所谓老吾老也。兴,谓有所感发而兴起也。孤者,幼而无父之称。絜,度也。矩,所以为方也。言此三者,上行下效,捷于影响,所谓家齐而国治也。亦可以见人心之所同,而不可使有一夫之不获矣。是以君子必当因其所同,推以度物,使彼我之间各得分愿,则上下四旁均齐方正,而天下平矣。
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
此覆解上文絜矩二字之义。如不欲上之无礼于我,则必以此度下之心,而亦不敢以此无礼使之。不欲下之不忠于我,则必以此度上之心,而亦不敢以此不忠事之。至于前后左右,无不皆然,则身之所处,上下、四旁、长短、广狭,彼此如一,而无不方矣。彼同有是心而兴起焉者,又岂有一夫之不获哉。所操者约,而所及者广,此平天下之要道也。故章内之意,皆自此而推之。
《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
《诗·小雅·南山有台》之篇。只,语助辞。言能絜矩而以民心为己心,则是爱民如子,而民爱之如父母矣。
《诗》云:“节彼南山,维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有国者不可以不慎,辟则为天下僇矣。
《诗·小雅·节南山》之篇。节,截然高大貌。师尹,周太师尹氏也。具,俱也。辟,偏也。言在上者人所瞻仰,不可不谨。若不能絜矩而好恶殉于一己之偏,则身弒国亡,为天下之大戮矣。
《诗》云:“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仪监于殷,峻命不易。”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
《诗·文王》篇。师,众也。配,对也。配上帝,言其为天下君,而对乎上帝也。监,视也。峻,大也。不易,言难保也。道,言也。引《诗》而言此,以结上文两节之意。有天下者,能存此心而不失,则所以絜矩而与民同欲者,自不能已矣。
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
先慎乎德,承上文不可不慎而言。德,即所谓明德。有人,谓得众。有土,谓得国。有国则不患无财用矣。
德者本也,财者末也,
本上文而言。
外本内末,争民施夺。
人君以德为外,以财为内,则是争斗其民,而施之以劫夺之教也。盖财者人之所同欲,不能絜矩而欲专之,则民亦起而争夺矣。
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
外本内末故财聚,争民施夺故民散,反是则有德而有人矣。
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
悖,逆也。此以言之出入,明货之出入也。自先慎乎德以下至此,又因财货以明能絜矩与不能者之得失也。
《康诰》曰:“惟命不于常!”道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矣。
道,言也。因上文引《文王诗》之意而申言之,其丁宁反覆之意益深切矣。
《楚书》曰:“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
《楚书》,《楚语》。言不宝金玉而宝善人也。
舅犯曰:“亡人无以为宝,仁亲以为宝。”
舅犯,晋文公舅狐偃,字子犯。亡人,文公时为公子,出亡在外也。仁,爱也。事见《檀弓》。此两节又明不外本而内末之意。
《秦誓》曰:“若有一个臣,断断兮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寔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孙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媢疾以恶之,人之彦圣,而违之俾不通,寔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
《秦誓》,《周书》。断断,诚一之貌。彦,美士也。圣,通明也。尚,庶几也。媢,忌也。违,拂戾也。殆,危也。
唯仁人放流之,迸诸四夷,不与同中国。此谓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
迸,犹逐也。言有此媢疾之人,妨贤而病国,则仁人必深恶而痛绝之。以其至公无私,故能得好恶之正如此也。
见贤而不能举,举而不能先,命也;见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远,过也。
命,郑氏云:“当作慢。”程子云:“当作怠。”未详孰是。若此者,知所爱恶矣,而未能尽爱恶之道,盖君子而未仁者也。
好人之所恶,恶人之所好,是谓拂人之性,灾必逮夫身。
拂,逆也。好善而恶恶,人之性也;至于拂人之性,则不仁之甚者也。自《秦誓》至此,又皆以申言好恶公私之极,以明上文所引《南山有台》、《节南山》之意。
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
君子,以位言之。道,谓居其位而修己治人之术。发己自尽为忠,循物无违谓信。骄者矜高,泰者侈肆。此因上所引《文王》、《康诰》之意而言。章内三言得失,而语益加切,盖至此而天理存亡之幾决矣。
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
愚按:此因有土有财而言,以明足国之道在乎务本而节用,非必外本内末而后财可聚也。自此以至终篇,皆一意也。
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
发,犹起也。仁者散财以得民,不仁者亡身以殖货。
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未有府库财非其财者也。
上好仁以爱其下,则下好义以忠其上;所以事必有终,而府库之财无悖出之患也。
孟献子曰:“畜马乘不察于鸡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孟献子,鲁之贤大夫仲孙蔑也。畜马乘,士初试为大夫者也。伐冰之家,卿大夫以上,丧祭用冰者也。百乘之家,有采地者也。君子宁亡己之财,而不忍伤民之力;故宁有盗臣,而不畜聚敛之臣。此谓以下,释献子之言也。
长国家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矣。彼为善之,小人之使为国家,灾害并至。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自,由也,言由小人导之也。此一节,深明以利为利之害,而重言以结之,其丁宁之意切矣。
右传之十章。释治国平天下。(此章之义,务在与民同好恶而不专其利,皆推广絜矩之意也。能如是,则亲贤乐利各得其所,而天下平矣。)凡传十章:前四章统论纲领指趣,后六章细论条目功夫。其第五章乃明善之要,第六章乃诚身之本,在初学尤为当务之急,读者不可以其近而忽之也。
《四书或问·大学》(选)
经一章
或问:“大学之道,吾子以为大人之学,何也?”曰:“此对小子之学言之也。”曰:“敢问其为小子之学,何也?”曰:“愚于序文已略陈之,而古法之宜于今者,亦既辑而为书矣,学者不可以不之考也。”曰:“吾闻君子务其远者大者,小人务其近者小者。今子方将语人以大学之道,而又欲其考乎《小学》之书,何也?”曰:“学之大小固有不同,然其为道则一而已。是以方其幼也,不习之于小学,则无以收其放心,养其德性,而为大学之基本。及其长也,不进之于大学,则无以察夫义理,措诸事业,而收小学之成功。是则学之大小所以不同,特以少长所习之异宜,而有高下、浅深、先后、缓急之殊,非若古今之辨、义利之分,判然如薰犹冰炭之相反而不可以相入也。今使幼学之士,必先有以自尽乎洒扫、应对、进退之间,礼、乐、射、御、书、数之习,俟其既长,而后进乎明德、新民,以止于至善,是乃次第之当然,又何为而不可哉?”曰:“幼学之士,以子之言而得循序渐进,以免于躐等陵节之病,则诚幸矣。若其年之既长,而不及乎此者,欲反从事于小学,则恐其不免于扞格,不胜勤苦难成之患;欲直从事于大学,则又恐其失序无本,而不能以自达也,则如之何?”曰:“是其岁月之已逝者,则固不可得而复追矣,若其工夫之次第条目,则岂遂不可得而复补耶?盖吾闻之,敬之一字,圣学之所以成始而成终者也。为小学者,不由乎此,固无以涵养本原,而谨夫洒扫、应对、进退之节,与夫六艺之教。为大学者,不由乎此,亦无以开发聪明,进德修业而致夫明德、新民之功也。是以程子发明格物之道,而必以是为说焉。不幸过时而后学者,诚能用力于此,以进乎大,而不害兼补乎其小,则其所以进者,将不患于无本而不能以自达矣。其或摧颓已甚,而不足以有所兼,则其所以固其肌肤之会、筋骸之束,而养其良知良能之本者,亦可以得之于此,而不患其失之于前也。顾以七年之病,而求三年之艾,非百倍其功,不足以致之。若徒归咎于既往,而所以补之于后者,又不能以自力,则吾见其扞格勤苦日有甚焉,而身心颠倒,眩瞀迷惑,终无以为致知力行之地矣,况欲有以及乎天下国家也哉!”曰:“然则所谓敬者,又若何而用力耶?”曰:“程子于此,尝以主一无适言之矣,尝以整齐严肃言之矣。至其门人谢氏之说,则又有所谓常惺惺法者焉。尹氏之说,则又有所谓其心收敛不容一物者焉。观是数说,足以见其用力之方矣。”曰:“敬之所以为学之始者然矣,其所以为学之终也,奈何?”曰:“敬者,一心之主宰,而万事之本根也。知其所以用力之方,则知小学之不能无赖于此以为始;知小学之赖此以始,则夫大学之不能无赖乎此以为终者,可以一以贯之而无疑矣。盖此心既立,由是格物致知,以尽事物之理,则所谓尊德性而道问学;由是诚意正心,以修其身,则所谓先立其大者而小者不能夺;由是齐家治国以及乎天下,则所谓修己以安百姓,笃恭而天下平。是皆未始一日而离乎敬也。然则敬之一字,岂非圣学始终之要也哉?”
曰:“然则此篇所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者,亦可得而闻其说之详乎?”曰:“天道流行,发育万物,其所以为造化者,阴阳五行而已。而所谓阴阳五行者,又必有是理而后有是气,及其生物,则又必因是气之聚而后有是形。故人物之生,必得是理,然后有以为健顺、仁义、礼智之性;必得是气,然后有以为魂魄、五脏、百骸之身。周子所谓‘无极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者,正谓是也。然以其理而言之,则万物一原,固无人物贵贱之殊;以其气而言之,则得其正且通者为人,得其偏且塞者为物,是以或贵或贱而不能齐也。彼贱而为物者,既梏于形气之偏塞,而无以充其本体之全矣。唯人之生,乃得其气之正且通者,而其性为最贵,故其方寸之间,虚灵洞彻,万理咸备,盖其所以异于禽兽者,正在于此,而其所以可为尧、舜,而能参天地以赞化育者,亦不外焉,是则所谓明德者也。然其通也,或不能无清浊之异;其正也,或不能无美恶之殊。故其所赋之质,清者智而浊者愚,美者贤而恶者不肖,又有不能同者。必其上智大贤之资,乃能全其本体,而无少不明,其有不及乎此,则其所谓明德者,已不能无蔽,而失其全矣。况乎又以气质有蔽之心,接乎事物无穷之变,则其目之欲色,耳之欲声,口之欲味,鼻之欲臭,四肢之欲安佚,所以害乎其德者,又岂可胜言也哉!二者相因,反覆深固,是以此德之明,日益昏昧,而此心之灵,其所知者,不过情欲利害之私而已。是则虽曰有人之形,而实何以远于禽兽;虽曰可以为尧、舜而参天地,而亦不能有以自充矣。然而本明之体,得之于天,终有不可得而昧者,是以虽其昏蔽之极,而介然之顷,一有觉焉,则即此空隙之中,而其本体已洞然矣。是以圣人施教,既已养之于小学之中,而后开之以大学之道。其必先之以格物致知之说者,所以使之即其所养之中,而因其所发,以启其明之之端也;继之以诚意、正心、修身之目者,则又所以使之因其已明之端,而反之于身,以致其明之之实也。夫既有以启其明之之端,而又有以致其明之之实,则吾之所得于天而未尝不明者,岂不超然无有气质物欲之累,而复得其本体之全哉!是则所谓明明德者,而非有所作为于性分之外也。然其所谓明德者,又人人之所同得,而非有我之得私也。向也俱为物欲之所蔽,则其贤愚之分,固无以大相远者。今吾既幸有以自明矣,则视彼众人之同得乎此而不能自明者,方且甘心迷惑没溺于卑污苟贱之中而不自知也,岂不为之恻然而思有以救之哉!故必推吾之所自明者以及之,始于齐家,中于治国,而终及于平天下,使彼有是明德而不能自明者,亦皆有以自明,而去其旧染之污焉,是则所谓新民者,而亦非有所付畀增益之也。然德之在己而当明,与其在民而当新者,则又皆非人力之所为,而吾之所以明而新之者,又非可以私意苟且而为也。是其所以得之于天而见于日用之间者,固已莫不各有本然一定之则。程子所谓‘以其义理精微之极,有不可得而名’者,故姑以至善目之。而《传》所谓君之仁、臣之敬、子之孝、父之慈、与人交之信,乃其目之大者也。众人之心,固莫不有是,而或不能知,学者虽或知之,而亦鲜能必至于是而不去,此为大学之教者,所以虑其理虽粗复而有不纯,己虽粗克而有不尽,且将无以尽夫修己治人之道,故必指是而言,以为明德、新民之标的也。欲明德而新民者,诚能求必至是而不容其少有过不及之差焉,则其所以去人欲而复天理者,无毫发之遗恨矣。大抵《大学》一篇之指,总而言之,不出乎八事,而八事之要,总而言之,又不出乎此三者,此愚所以断然以为《大学》之纲领而无疑也。然自孟子没而道学不得其传,世之君子,各以其意之所便者为学。于是乃有不务明其明德,而徒以政教法度为足以新民者;又有爱身独善,自谓足以明其明德,而不屑乎新民者;又有略知二者之当务,顾乃安于小成,狃于近利,而不求止于至善之所在者。是皆不考乎此篇之过,其能成己成物而不谬者鲜矣。”
曰:“程子之改亲为新也,何所据?子之从之,又何所考而必其然耶?且以己意轻改经文,恐非传疑之义,奈何?”曰:“若无所考而辄改之,则诚若吾子之讥矣。今亲民云者,以文义推之则无理;新民云者,以传文考之则有据。程子于此,其所以处之者,亦已审矣。矧未尝去其本文,而但曰某当作某,是乃汉儒释经不得已之变例,而亦何害于传疑耶?若必以不改为是,则世盖有承误踵讹,心知非是,而故为穿凿附会,以求其说之必通者矣,其侮圣言而误后学也益甚,亦何足取以为法耶?”
曰:“‘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何也?”曰:“此推本上文之意,言明德、新民所以止于至善之中也。盖明德、新民,固皆欲其止于至善,然非先有以知夫至善之所在,则不能有以得其所当止者而止之。如射者固欲其中夫正鹄,然不先有以知其正鹄之所在,则不能有以得其所当中者而中之也。知止云者,物格知至,而于天下之事,皆有以知其至善之所在,是则吾所当止之地也。能知所止,则方寸之间,事事物物,皆有定理矣。理既有定,则无以动其心而能静矣。心既能静,则无所择于地而能安矣。能安则日用之间,从容闲暇,事至物来,有以揆之,而能虑矣。能虑则随事观理,极深研幾,无不各得其所止之地而止之矣。然既真知所止,则其必得所止,固已不甚相远。其间四节,盖亦推言其所以然之故,有此四者,非如孔子之志学以至从心,孟子之善信以至圣神,实有等级之相悬,为终身经历之次序也。”
曰:“‘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何也?”曰:“此结上文两节之意也。明德、新民两物而内外相对,故曰本末;知止、能得,一事而首尾相因,故曰终始。诚知先其本而后其末,先其始而后其终也,则其进为有序,而至于道也不远矣。”
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何也?”曰:“此言大学之序,其详如此,盖纲领之条目也。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者,明明德之事也;齐家、治国、平天下者,新民之事也。格物、致知,所以求知至善之所在;自诚意以至于平天下,所以求得夫至善而止之也。所谓明明德于天下者,自明其明德,而推以新民,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德也。人皆有以明其明德,则各诚其意,各正其心,各修其身,各亲其亲,各长其长,而天下无不平矣。然天下之本在国,故欲平天下者,必先有以治其国;国之本在家,故欲治国者,必先有以齐其家;家之本在身,故欲齐家者,必先有以修其身。至于身之主则心也,一有不得其本然之正,则身无所主,虽欲勉强以修之,亦不可得而修矣。故欲修身者,必先有以正其心。而心之发则意也,一有私欲杂乎其中,而为善去恶或有未实,则心为所累,虽欲勉强以正之,亦不可得而正矣。故欲正心者,必先有以诚其意。若夫知则心之神明,妙众理而宰万物者也。人莫不有,而或不能使其表里洞然,无所不尽,则隐微之间,真妄错杂,虽欲勉强以诚之,亦不可得而诚矣。故欲诚意者,必先有以致其知。致者,推致之谓,如‘丧致乎哀’之致,言推之而至于尽也。至于天下之物,则必各有所以然之故,与其所当然之则,所谓理也。人莫不知,而或不能使其精粗隐显,究极无余,则理所未穷,知必有蔽,虽欲勉强以致之,亦不可得而致矣。故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观理,以格夫物。格者,极至之谓,如‘格于文祖’之格,言穷之而至其极也。此《大学》之条目,圣贤相传,所以教人为学之次第,至为纤悉。然汉、魏以来,诸儒之论,未尝有及之者。至唐韩子,乃能援以为说,而见于《原道》之篇,则庶几其有闻矣。然其言极于正心、诚意,而无曰致知、格物云者,则是不探其端,而骤语其次,亦未免于择焉不精,语焉不详之病矣。何乃以是而议荀、扬哉!”
曰:“‘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何也?”曰:“此覆说上文之意也。物格者,事物之理,各有以诣其极而无余之谓也。理之在物者,既诣其极而无余,则知之在我者,亦随所诣而无不尽矣。知无不尽,则心之所发,能一于理而无自欺矣。意不自欺,则心之本体,物不能动,而无不正矣。心得其正,则身之所处,不至陷于所偏,而无不修矣。身无不修,则推之天下国家,亦举而措之耳,岂外此而求之智谋功利之末哉!”
曰:“篇首之言明明德,以新民为对,则固专以自明为言矣;后段于平天下者,复以明明德言之,则似新民之事,亦在其中,何其言之不一,而辨之不明耶?”曰:“篇首三言者,《大学》之纲领也。而以其宾主对待先后次第言之,则明明德者,又三言之纲领也。至此后段,然后极其体用之全,而一言以举之,以见夫天下虽大,而吾心之体无不该;事物虽多,而吾心之用无不贯。盖必析之,有以极其精而不乱;然后合之,有以尽其大而无余。此又言之序也。”
曰:“‘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何也?”曰:“此结上文两节之意也。以身对天下国家而言,则身为本,而天下国家为末。以家对国与天下而言,则其理虽未尝不一,然其厚薄之分,亦不容无等差矣。故不能格物、致知,以诚意、正心而修其身,则本必乱而末不可治。不亲其亲,不长其长,则所厚者薄,而无以及人之亲长,此皆必然之理也。孟子所谓‘于所厚者薄,无所不薄’,其言盖亦本于此云。”
曰:“治国平天下者,天子诸侯之事也,卿大夫以下,皆无与焉。今《大学》之教,乃例以明明德于天下为言,岂不为思出其位,犯非其分,而何以得为为己之学哉?”曰:“天之明命,有生之所同得,非有我之得私也。是以君子之心,豁然大公,其视天下,无一物而非吾心之所当爱,无一事而非吾职之所当为。虽或势在匹夫之贱,而所以尧、舜其君,尧、舜其民者,亦未尝不在其分内也。又况《大学》之教,乃为天子之元子、众子,公侯、卿大夫、士之適子,与国之俊选而设,是皆将有天下国家之责而不可辞者,则其所以素教而预养之者,安得不以天下国家为己事之当然,而预求有以正其本、清其源哉!后世教学不明,为人君父者,虑不足以及此,而苟徇于目前,是以天下之治日常少,乱日常多,而败国之君,亡家之主,常接迹于当世,亦可悲矣!论者不此之监,而反以圣法为疑,亦独何哉?大抵以学者而视天下之事,以为己事之所当然而为之,则虽甲兵、钱谷、笾豆、有司之事,皆为己也;以其可以求知于世而为之,则虽割股、庐墓、敝车、羸马,亦为人耳。善乎张子敬夫之言曰:‘为己者,无所为而然者也。’此其语意之深切,盖有前贤所未发者,学者以是而日自省焉,则有以察乎善利之间,而无毫厘之差矣。”
曰:“子谓正经盖夫子之言,而曾子述之;其传则曾子之意,而门人记之。何以知其然也?”曰:“正经辞约而理备,言近而指远,非圣人不能及也,然以其无他左验,且意其或出于古昔先民之言也,故疑之而不敢质。至于传文,或引曾子之言,而又多与《中庸》《孟子》者合,则知其成于曾氏门人之手,而子思以授孟子无疑也。盖《中庸》之所谓明善,即格物、致知之功;其曰诚身,即诚意、正心、修身之效也。孟子之所谓知性者,物格也;尽心者,知至也;存心、养性、修身者,诚意、正心、修身也。其他如谨独之云,不慊之说,义利之分,常言之序,亦无不吻合焉者。故程子以为孔氏之遗书,学者之先务,而《论》《孟》犹处其次焉,亦可见矣。”
曰:“程子之先是书,而后《论》《孟》,又且不及乎《中庸》,何也?”曰:“是书垂世立教之大典,通为天下后世而言者也。《论》《孟》应机接物之微言,或因一时一事而发者也。是以是书之规模虽大,然其首尾该备,而纲领可寻,节目分明,而工夫有序,无非切于学者之日用。《论》《孟》之为人虽切,然而问者非一人,记者非一手,或先后浅深之无序,或抑扬进退之不齐,其间盖有非初学日用之所及者。此程子所以先是书而后《论》《孟》,盖以其难易缓急言之,而非以圣人之言为有优劣也。至于《中庸》,则又圣门传授极致之言,尤非后学之所易得而闻者,故程子之教,未遽及之,岂不又以为《论》《孟》既通,然后可以及此乎?盖不先乎《大学》,无以提挈纲领,而尽《论》《孟》之精微;不参之《论》《孟》,无以融贯会通,而极《中庸》之归趣;然不会其极于《中庸》,则又何以建立大本,经纶大经,而读天下之书,论天下之事哉!以是观之,则务讲学者,固不可不急于四书,而读四书者,又不可不先于《大学》,亦已明矣。今之教者,乃或弃此不务,而反以他说先焉,其不溺于虚空、流于功利而得罪于圣门者,幾希矣。”
传十章
或问:“一章而下,以至三章之半,郑本元在‘没世不忘’之下,而程子乃以次于‘此谓知之至也’之文,子独何以知其不然,而遂以为传之首章也?”曰:“以经统传,以传附经,则其次第可知,而二说之不然审矣。”
曰:“然则其曰‘克明德者’,何也?”曰:“此言文王能明其德也。盖人莫不知德之当明而欲明之,然气禀拘之于前,物欲蔽之于后,是以虽欲明之,而有不克也。文王之心,浑然天理,亦无待于克之而自明矣。然犹云尔者,亦见其独能明之,而他人不能,又以见夫未能明者之不可不致其克之之功也。”
曰:“‘顾諟天之明命’,何也?”曰:“人受天地之中以生,故人之明德非他也,即天之所以命我,而至善之所存也,是其全体大用,盖无时而不发见于日用之间。人惟不察于此,是以汩于人欲,而不知所以自明,常目在之,而真若见其参于前倚于衡也,则成性存存而道义出矣。”
曰:“‘克明峻德’,何也?”曰:“言尧能明其大德也。”
曰:“是三者,固皆自明之事也,然其言之亦有序乎?”曰:“《康诰》通言明德而已。《太甲》则明天之未始不为人,而人之未始不为天也。《帝典》则专言成德之事,而极其大焉。其言之浅深,亦略有序矣。”
或问:“盘之有铭,何也?”曰:“盘者,常用之器。铭者,自警之辞也。古之圣贤,兢兢业业,固无时而不戒谨恐惧,然犹恐其有所怠忽而或忘之也,是以于其常用之器,各因其事而刻铭,以致戒焉,欲其常接乎目,每警乎心,而不至于忽忘也。”
曰:“然则沐浴之盘,而其所刻之辞如此,何也?”曰:“人之有是德,犹其有是身也。德之本明,犹其身之本洁也,德之明而利欲昏之,犹身之洁而尘垢污之也。一旦存养省察之功,真有以去其前日利欲之昏而日新焉,则亦犹其疏瀹澡雪,而有以去其前日尘垢之污也。然既新矣,而所以新之之功不继,则利欲之交,将复有如前日之昏;犹既洁矣,而所以洁之之功不继,则尘垢之集,将复有如前日之污也。故必因其已新而日日新之,又日新之,使其存养省察之功,无少间断,则明德常明,而不复为利欲之昏;亦如人之一日沐浴而日日沐浴,又无日而不沐浴,使其疏瀹澡雪之功,无少间断,则身常洁清,而不复为旧染之污也。昔成汤所以反之而至于圣者,正惟有得于此,故称其德者,有曰‘不迩声色,不殖货利’,又曰‘以义制事,以礼制心’,有曰‘从谏弗咈,改过不吝’,又曰‘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此皆足以见其日新之实。至于所谓‘圣敬日跻’云者,则其言愈约,而意愈切矣。然本汤之所以得此,又其学于伊尹而有发焉。故伊尹自谓与汤‘咸有一德’,而于复政太甲之初,复以‘终始惟一,时乃日新’为丁宁之戒。盖于是时,太甲方且自怨自艾于桐,处仁迁义而归,是亦所谓苟日新者。故复推其尝以告于汤者告之,欲其日进乎此,无所间断,而有以继其烈祖之成德也,其意亦深切矣!其后周之武王,践阼之初,受师尚父丹书之戒,曰:‘敬胜怠者吉,怠胜敬者灭,义胜欲者从,欲胜义者凶。’退而于其几席、觞豆、刀剑、户牖,莫不铭焉,盖闻汤之风而兴起者。今其遗语,尚幸颇见于《礼》《书》,愿治之君,志学之士,皆不可以莫之考也。”
曰:“此言新民,其引此何也?”曰:“此自其本而言之。盖以是为自新之至,而新民之端也。”
曰:“《康诰》之言‘作新民’,何也?”曰:“武王之封康叔也,以商之余民,染纣污俗而失其本心也,故作《康诰》之书,而告之以此,欲其有以鼓舞而作兴之,使之振奋踊跃,以去其恶而迁于善,舍其旧而进乎新也。然此岂声色号令之所及哉?亦自新而己矣。”
曰:“孔氏《小序》以《康诰》为成王、周公之书,而子以武王言之,何也?”曰:“此五峰胡氏之说也。盖尝因而考之,其曰朕弟寡兄云者,皆为武王之自言,乃得事理之实,而其他证亦多。《小序》之言,不足深信,于此可见。然非此书大义所关,故不暇于致详,当别为读书者言之耳。”
曰:“《诗》之言‘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何也?”曰:“言周之有邦,自后稷以来,千有余年。至于文王,圣德日新,而民亦丕变,故天命之以有天下,是其邦虽旧,而命则新也。盖民之视效在君,而天之视听在民。君德既新,则民德必新。民德既新,则天命之新亦不旋日矣。”
曰:“所谓‘君子无所不用其极’者,何也?”曰:“此结上文《诗》《书》之意也。盖《盘铭》言自新也,《康诰》言新民也。《文王》之诗,自新、新民之极也。故曰‘君子无所不用其极’。极即至善之云也,用其极者,求其止于是而已矣。”
或问:“《听讼》一章,郑本元在‘止于信’之后,‘正心修身’之前,程子又进而置之经文之下,‘此谓知之至也’之上,子不之从,而置之于此,何也?”曰:“以传之结语考之,则其为释本末之义,可知矣。以经之本文参之,则其当属于此,可见矣。二家之说,有未安者,故不得而从也。”曰:“然则听讼无讼于明德、新民之义,何所当也?”曰:“圣人德盛仁熟,所以自明者,皆极天下之至善,故能大有以畏服其民之心志,而使之不敢尽其无实之辞,是以虽其听讼无以异于众人,而自无讼之可听,盖己德既明,而民德自新,则得其本之明效也。或不能然,而欲区区于分争辨讼之间,以求新民之效,其亦末矣。此传者释经之意也。”曰:“然则其不论夫终始者,何也?”曰:“古人释经,取其大略,未必如是之屑屑也。且此章之下,有阙文焉,又安知其非本有而并失之也?”
或问:“‘此谓知本’,其一为听讼章之结语,则闻命矣,其一郑本元在经文之后,‘此谓知之至也’之前,而程子以为衍文,何也?”曰:“以其复出,而他无所系也。”曰:“‘此谓知之至也’,郑本元随‘此谓知本’,系于经文之后,而下属诚意之前,程子则去其上句之复,而附此句于听讼知本之章,以属明德之上,是必皆有说矣,子独何据以知其皆不尽然,而有所取舍于其间耶?”曰:“此无以他求为也。考之经文,初无再论知本、知至之云者,则知属之经后者之不然矣。观于听讼之章,既以知本结之,而其中间又无知至之说,则知再结听讼者之不然矣。且其下文所属明德之章,自当为传文之首,又安得以此而先之乎?故愚于此皆有所不能无疑者。独程子上句之所删,郑氏下文之所属,则以经传之次求之而有合焉,是以不得而异也。”
曰:“然则子何以知其为释知至之结语,而又知其上之当有阙文也?”曰:“以文义与下文推之,而知其释知至也。以句法推之,而知其为结语也。以传之例推之,而知其有阙文也。”
曰:“此经之序,自诚意以下,其义明而传悉矣。独其所谓格物、致知者,字义不明,而传复阙焉,且为最初用力之地,而无复上文语绪之可寻也。子乃自谓取程子之意以补之,则程子之言,何以见其必合于经意,而子之言,又似不尽出于程子,何耶?”曰:“或问于程子曰:‘学何为而可以有觉也?’程子曰:‘学莫先于致知,能致其知则思日益明,至于久而后有觉尔。《书》所谓“思曰睿,睿作圣”,董子所谓“勉强学问,则闻见博而知益明”,正谓此也。学而无觉,则亦何以学为也哉?’或问:‘忠信则可勉矣,而致知为难,奈何?’程子曰:‘诚敬固不可以不勉,然天下之理,不先知之,亦未有能勉以行之者也。故《大学》之序,先致知而后诚意,其等有不可躐者。苟无圣人之聪明睿知,而徒欲勉焉以践其行事之迹,则亦安能如彼之动容周旋无不中礼也哉?惟其烛理之明,乃能不待勉强而自乐循理尔。夫人之性,本无不善,循理而行,宜无难者,惟其知之不至,而但欲以力为之,是以苦其难而不知其乐耳。知之而至,则循理为乐,不循理为不乐,何苦而不循理以害吾乐耶?昔尝见有谈虎伤人者,众莫不闻,而其间一人神色独变,问其所以,乃尝伤于虎者也。夫虎能伤人,人孰不知,然闻之有惧有不惧者,知之有真有不真也。学者之知道,必如此人之知虎,然后为至耳,若曰知不善之不可为而犹或为之,则亦未尝真知而已矣。’此两条者,皆言格物致知所以当先而不可后之意也。又有问进修之术何先者?程子曰:‘莫先于正心诚意,然欲诚意,必先致知,而欲致知,又在格物。致,尽也。格,至也。凡有一物,必有一理,穷而致之,所谓格物者也。然而格物亦非一端,如或读书讲明道义,或论古今人物而别其是非,或应接事物而处其当否,皆穷理也。’曰:‘格物者,必物物而格之耶?将止格一物,而万理皆通耶?’曰:‘一物格而万理通,虽颜子亦未至此。惟今日而格一物焉,明日又格一物焉,积习既多,然后脱然有贯通处耳。’又曰:‘自一身之中,以至万物之理,理会得多,自当豁然有个觉处。’又曰:‘穷理者,非谓必尽穷天下之理,又非谓止穷得一理便到,但积累多后,自当脱然有悟处。’又曰:‘格物,非欲尽穷天下之物,但于一事上穷尽,其他可以类推。至于言孝,则当求其所以为孝者如何?若一事上穷不得,且别穷一事,或先其易者,或先其难者,各随人浅深。譬如千蹊万径,皆可以适国,但得一道而入,则可以推类而通其余矣。盖万物各具一理,而万理同出一原,此所以可推而无不通也。’又曰:‘物必有理,皆所当穷,若天地之所以高深,鬼神之所以幽显是也。若曰天吾知其高而已矣,地吾知其深而已矣,鬼神吾知其幽且显而已矣,则是已然之词,又何理之可穷哉?’又曰:‘如欲为孝,则当知所以为孝之道,如何而为奉养之宜,如何而为温凊之节,莫不穷究然后能之,非独守夫孝之一字而可得也。’或问:‘观物察己者,岂因见物而反求诸己乎?’曰:‘不必然也。物我一理,才明彼即晓此,此合内外之道也。语其大,天地之所以高厚,语其小,至一物之所以然,皆学者所宜致思也。’曰:‘然则先求之四端可乎?’曰:‘求之情性,固切于身,然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不可不察。’又曰:‘致知之要,当知至善之所在,如父止于慈,子止于孝之类。若不务此,而徒欲泛然以观万物之理,则吾恐其如大军之游骑,出太远而无所归也。’又曰:‘格物,莫若察之于身,其得之尤切。’此九条者,皆言格物致知所当用力之地,与其次第工程也。又曰:‘格物穷理,但立诚意以格之,其迟速则在乎人之明暗耳。’又曰:‘入道莫如敬,未有能致知而不在敬者。’又曰:‘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又曰:‘致知在乎所养,养知莫过于寡欲。’又曰:格物者,适道之始,思欲格物,则固已近道矣,是何也?以收其心而不放也。’此五条者,又言涵养本原之功,所以为格物致知之本者也。凡程子之为说者,不过如此,其于格物致知之传详矣。今也寻其义理既无可疑,考其字义亦皆有据,至以他书论之,则《文言》所谓‘学聚问辨’,《中庸》所谓‘明善择善’,孟子所谓‘知性知天’,又皆在乎固守力行之先,而可以验夫大学始教之功为有在乎此也。愚尝反覆考之,而有以信其必然,是以窃取其意,以补传文之阙,不然,则又安敢犯不韪之罪,为无证之言,以自托于圣经贤传之间乎?”
曰:“然则吾子之意,亦可得而悉闻之乎?”曰:“吾闻之也,天道流行,造化发育,凡有声色貌象而盈于天地之间者,皆物也。既有是物,则其所以为是物者,莫不各有当然之则,而自不容已,是皆得于天之所赋,而非人之所能为也。今且以其至切而近者言之,则心之为物,实主于身,其体则有仁、义、礼、智之性,其用则有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情,浑然在中,随感而应,各有攸主,而不可乱也。次而及于身之所具,则有口、鼻、耳、目四肢之用。又次而及于身之所接,则有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之常。是皆必有当然之则,而自不容已,所谓理也。外而至于人,则人之理不异于己也;远而至于物,则物之理不异于人也;极其大,则天地之运,古今之变,不能外也;尽于小,则一尘之微,一息之顷,不能遗也。是乃上帝所降之衷,烝民所秉之彝,刘子所谓天地之中,夫子所谓性与天道,子思所谓天命之性,孟子所谓仁义之心,程子所谓天然自有之中,张子所谓万物之一原,邵子所谓道之形体者。但其气质有清浊、偏正之殊,物欲有浅深、厚薄之异,是以人之与物,贤之与愚,相为悬绝而不能同耳。以其理之同,故以一人之心,而于天下万物之理,无不能知;以其禀之异,故于其理或有所不能穷也。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知有不尽,则其心之所发,必不能纯于义理,而无杂乎物欲之私。此其所以意有不诚,心有不正,身有不修,而天下国家不可得而治也。昔者圣人盖有忧之,是以于其始教,为之小学,而使之习于诚敬,则所以收其放心,养其德性者,已无所不用其至矣。及其进乎大学,则又使之即夫事物之中,因其所知之理,推而究之,以各造乎其极,则吾之知识亦得以周遍精切而无不尽也。若其用力之方,则或考之事为之著,或察之念虑之微,或求之文字之中,或索之讲论之际。使于身心性情之德,人伦日用之常,以至天地鬼神之变,鸟兽草木之宜,自其一物之中,莫不有以见其所当然而不容已,与其所以然而不可易者。必其表里精粗无所不尽,而又益推其类以通之,至于一日脱然而贯通焉,则于天下之物,皆有以究其义理精微之所极,而吾之聪明睿智,亦皆有以极其心之本体而无不尽矣。此愚之所以补乎本传阙文之意,虽不能尽用程子之言,然其指趣要归,则不合者鲜矣,读者其亦深考而实识之哉!”
曰:“然则子之为学,不求诸心而求诸迹,不求之内而求之外,吾恐圣贤之学,不如是之浅近而支离也?”曰:“人之所以为学,心与理而已矣。心虽主乎一身,而其体之虚灵,足以管乎天下之理;理虽散在万物,而其用之微妙,实不外乎一人之心,初不可以内外精粗而论也。然或不知此心之灵,而无以存之,则昏昧杂扰,而无以穷众理之妙。不知众理之妙,而无以穷之,则偏狭固滞,而无以尽此心之全。此其理势之相须,盖亦有必然者。是以圣人设教,使人默识此心之灵,而存之于端庄静一之中,以为穷理之本;使人知有众理之妙,而穷之于学问思辨之际,以致尽心之功。巨细相涵,动静交养,初未尝有内外精粗之择,及其真积力久,而豁然贯通焉,则亦有以知其浑然一致,而果无内外精粗之可言矣。今必以是为浅近支离,而欲藏形匿影,别为一种幽深、恍惚、艰难、阻绝之论,务使学者莽然措其心于文字言语之外,而曰道必如此然后可以得之,则是近世佛学诐淫邪遁之尤者,而欲移之以乱古人明德、新民之实学,其亦误矣。”
曰:“近世大儒,有为格物致知之说者曰,格犹扞也、御也,能扞御外物,而后能知至道也。又有推其说者曰,人生而静,其性本无不善,而有为不善者,外物诱之也,所谓格物以致其知者,亦曰扞去外物之诱,而本然之善自明耳。是其为说,不亦善乎?”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则,则物之与道,固未始相离也。今曰御外物而后可以知至道,则是绝父子而后可以知孝慈,离君臣而后可以知仁敬也,是安有此理哉?若曰所谓外物者,不善之诱耳,非指君臣父子而言也,则夫外物之诱人,莫甚于饮食男女之欲,然推其本,则固亦莫非人之所当有而不能无者也,但于其间自有天理人欲之辨,而不可以毫厘差耳。惟其徒有是物,而不能察于吾之所以行乎其间者,孰为天理,孰为人欲,是以无以致其克复之功,而物之诱于外者,得以夺乎天理之本然也。今不即物以穷其原,而徒恶物之诱乎己,乃欲一切扞而去之,则是必闭口枵腹,然后可以得饮食之正,绝灭种类,然后可以全夫妇之别也。是虽二氏无君无父之教,有不能充其说者,况乎圣人大中至正之道,而得以此乱之哉?”
曰:“自程子以格物为穷理,而其学者传之,见于文字多矣,是亦有以发其师说而有助于后学者耶?”曰:“程子之说,切于己而不遗于物,本于行事之实而不废文字之功,极其大而不略其小,究其精而不忽其粗。学者循是而用力焉,则既不务博而陷于支离,亦不径约而流于狂妄,既不舍其积累之渐,而其所谓豁然贯通者,又非见闻思虑之可及也。是以说经之意,入德之方,其亦可谓反复详备,而无俟于发明矣。若其门人,虽曰祖其师说,然以愚考之,则恐其皆未足以及此也。盖有以必穷万物之理同出于一为格物,知万物同出乎一理为知至。如合内外之道,则天人物我为一;通昼夜之道,则死生幽明为一;达哀乐好恶之情,则人与鸟兽鱼鳖为一;求屈伸消长之变,则天地山川草木为一者,似矣。然其欲必穷万物之理,而专指外物,则于理之在己者,有不明矣;但求众物比类之同,而不究一物性情之异,则于理之精微者,有不察矣。不欲其异而不免乎四说之异,必欲其同而未极乎一原之同,则徒有牵合之劳,而不睹贯通之妙矣,其于程子之说何如哉?又有以为穷理只是寻个是处,然必以恕为本,而又先其大者,则一处理通,而触处皆通者。其曰‘寻个是处’者则得矣,而曰‘以恕为本’,则是求仁之方,而非穷理之务也。又曰‘先其大者’,则不若先其近者之切也。又曰‘一处通而一切通’,则又颜子之所不能及,程子之所不敢言,非若类推积累之可以循序而必至也。又有以为天下之物不可胜穷,然皆备于我,而非从外得也;所谓格物,亦曰反身而诚,则天下之物无不在我者,是亦似矣。然反身而诚,乃为物格知至以后之事,言其穷理之至,无所不尽,故凡天下之理,反求诸身,皆有以见,其如目视、耳听、手持、足行之毕具于此,而无毫发之不实耳。固非以是方为格物之事,亦不谓但务反求诸身,而天下之理,自然无不诚也。《中庸》之言明善,即物格知至之事,其言诚身,即意诚心正之功。故不明乎善,则有反诸身而不诚者,其功夫地位固有序,而不可诬矣。今为格物之说,又安得遽以是而为言哉!又有以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为非程子之言者,则诸家所记程子之言,此类非一,不容皆误。且其为说,正《中庸》学问思辨弗得弗措之事,无所拂于理者,不知何所病而疑之也。岂其习于持敬之约,而厌夫观理之烦耶?抑直以己所未闻,而不信他人之所闻也?夫持敬观理,不可偏废,程子固已言之,若以己偶未闻,而遂不之信,则以有子之似圣人,而速贫速朽之论,犹不能无待于子游而后定,今又安得遽以一人之所未闻,而尽废众人之所共闻者哉!又有以为物物致察,而宛转归己,如察天行以自强,察地势以厚德者,亦似矣。然其曰‘物物致察’,则是不察程子所谓‘不必尽穷天下之物’也。又曰‘宛转归己’,则是不察程子所谓‘物我一理,才明彼即晓此’之意也。又曰‘察天行以自强,察地势以厚德’,则是但欲因其已定之名,拟其已著之迹,而未尝如程子所谓‘求其所以然与其所以为’者之妙也。独有所谓‘即事即物,不厌不弃,而身亲格之以精其知’者,为得致字向里之意。而其曰‘格之之道,必立志以定其本,居敬以持其志,志立乎事物之表,敬行乎事物之内,而知乃可精’者,又有以合乎所谓‘未有致知而不在敬’者之指。但其语意颇伤急迫,既不能尽其全体规模之大,又无以见其从容潜玩、积久贯通之功耳。呜呼!程子之言,其答问反复之详且明也如彼,而其门人之所以为说者乃如此,虽或仅有一二之合焉,而不免于犹有所未尽也,是亦不待七十子丧而大义已乖矣,尚何望其能有所发而有助于后学哉!间独惟念昔闻延平先生之教,以为‘为学之初,且当常存此心,勿为他事所胜,凡遇一事,即当且就此事反复推寻,以究其理,待此一事融释脱落,然后循序少进,而别穷一事,如此既久,积累之多,胸中自当有洒然处,非文字言语之所及也’。详味此言,虽其规模之大、条理之密,若不逮于程子,然其工夫之渐次、意味之深切,则有非他说所能及者。惟尝实用力于此者,为能有以识之,未易以口舌争也。”曰:“然则所谓格物致知之学,与世之所谓博物洽闻者,奚以异?”曰:“此以反身穷理为主,而必究其本末是非之极至;彼以徇外夸多为务,而不核其表里真妄之实。然必究其极,是以知愈博而心愈明,不核其实,是以识愈多而心愈窒。此正为己为人之所以分,不可不察也。”
或问:“六章之指,其详犹有可得而言者耶?”曰:“天下之道二,善与恶而已矣。然揆厥所元,而循其次第,则善者天命所赋之本然,恶者物欲所生之邪秽也。是以人之常性,莫不有善而无恶,其本心莫不好善而恶恶。然既有是形体之累,而又为气禀之拘,是以物欲之私,得以蔽之,而天命之本然者,不得而著。其于事物之理,固有瞢然不知其善恶之所在者,亦有仅识其粗,而不能真知其可好可恶之极者。夫不知善之真可好,则其好善也,虽曰好之,而未能无不好者以拒之于内;不知恶之真可恶,则其恶恶也,虽曰恶之,而未能无不恶者以挽之于中。是以不免于苟焉以自欺,而意之所发,有不诚者。夫好善而不诚,则非惟不足以为善,而反有以贼乎其善;恶恶而不诚,则非惟不足以去恶,而适所以长乎其恶。是则其为害也,徒有甚焉,而何益之有哉?圣人于此,盖有忧之,故为大学之教,而必首之以格物致知之目,以开明其心术,使既有以识夫善恶之所在,与其可好可恶之必然矣,至此而复进之以必诚其意之说焉,则又欲其谨之于幽独隐微之奥,以禁止其苟且自欺之萌。而凡其心之所发,如曰好善,则必由中及外,无一毫之不好也;如曰恶恶,则必由中及外,无一毫之不恶也。夫好善而中无不好,则是其好之也,如好好色之真,欲以快乎己之目,初非为人而好之也。恶恶而中无不恶,则是其恶之也,如恶恶臭之真,欲以足乎己之鼻,初非为人而恶之也。所发之实,既如此矣,而须臾之顷、纤芥之微,念念相承,又无敢有少间断焉,则庶乎内外昭融,表里澄彻,而心无不正,身无不修矣。若彼小人,幽隐之间,实为不善,而犹欲外托于善以自盖,则亦不可谓其全然不知善恶之所在,但以不知其真可好恶,而又不能谨之于独,以禁止其苟且自欺之萌,是以沦陷至于如此而不自知耳。此章之说,其详如此,是固宜为自修之先务矣。然非有以开其知识之真,则不能有以致其好恶之实,故必曰:‘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又曰‘知致而后意诚’,然犹不敢恃其知之已至,而听其所自为也。故又曰:‘必诚其意,必慎其独,而毋自欺焉。’则大学工夫,次第相承,首尾为一,而不假他术以杂乎其间,亦可见矣。后此皆然,今不复重出也。”
曰:“然则慊之为义,或以为少,又以为恨,与此不同,何也?”曰:“慊之为字,有作嗛者,而字书以为口衔物也。然则慊亦但为心有所衔之意,而其为快、为足、为恨、为少,则以所言之异而别之耳。孟子所谓‘慊于心’,乐毅所谓‘慊于志’,则以衔其快与足之意而言者也。孟子所谓‘吾何慊’,《汉书》所谓‘嗛栗姬’,则以衔其恨与少之意而言者也。读者各随所指而观之,则既并行而不悖矣。字书又以其训快与足者,读与惬同,则义愈明而音又异,尤不患于无别也。”
或问:“人之有心,本以应物,而此章之传,以为有所喜、怒、忧、惧,便为不得其正,然则其为心也,必如槁木之不复生,死灰之不复然,乃为得其正耶?”曰:“人之一心,湛然虚明,如鉴之空,如衡之平,以为一身之主者,固其真体之本然,而喜、怒、忧、惧随感而应,妍蚩俯仰,因物赋形者,亦其用之所不能无者也。故其未感之时,至虚至静,所谓鉴空衡平之体,虽鬼神有不得窥其际者,固无得失之可议;及其感物之际,而所应者,又皆中节,则其鉴空衡平之用,流行不滞,正大光明,是乃所以为天下之达道,亦何不得其正之法哉?唯其事物之来,有所不察,应之既或不能无失,且又不能不与俱往,则其喜、怒、忧、惧必有动乎中者,而此心之用,始有不得其正者耳。传者之意,固非以心之应物,便为不得其正,而必如槁木死灰,然后乃为得其正也。惟是此心之灵,既曰一身之主,苟得其正,而无不在是,则耳、目、鼻、口、四肢、百骸,莫不有所听命,以供其事,而其动静语默,出入起居,惟吾所使,而无不合于理。如其不然,则身在于此而心驰于彼,血肉之躯,无所管摄,其不为‘仰面贪看鸟,回头错应人’者,几希矣!孔子所谓‘操则存,舍则亡’,孟子所谓‘求其放心,从其大体’者,盖皆谓此,学者可不深念而屡省之哉!”
或问:“上章论齐家、治国之道,既以孝、弟、慈为言矣,此论治国、平天下之道,而复以是为言,何也?”曰:“三者,人道之大端,众心之所同得者也。自家以及国,自国以及天下,虽有大小之殊,然其道不过如此而已。但前章专以己推而人化为言,此章又申言之,以见人心之所同而不能已者如此,是以君子不唯有以化之,而又有以处之也。盖人之所以为心者,虽曰未尝不同,然贵贱殊势,贤愚异禀,苟非在上之君子,真知实蹈,有以倡之,则下之有是心者,亦无所感而兴起矣。幸其有以倡焉而兴起矣,然上之人,乃或不能察彼之心,而失其所以处之之道,则彼其所兴起者,或不得遂,而反有不均之叹。是以君子察其心之所同,而得夫絜矩之道,然后有以处此,而遂其兴起之善端也。”曰:“何以言絜之为度也?”曰:“此庄子所谓‘絜之百围’,贾子所谓‘度长絜大’者也。前此诸儒,盖莫之省,而强训以挈,殊无意味。先友太史范公乃独推此以言之,而后其理可得而通也。盖絜,度也;矩,所以为方也。以己之心,度人之心,知人之所恶者,不异乎己,则不敢以己之所恶者,施之于人。使吾之身一处乎此,则上下四方,物我之际,各得其分,不相侵越,而各就其中,校其所占之地,则其广狭长短,又皆平均如一,截然方正,而无有余不足之处,是则所谓絜矩者也。夫为天下、国家而所以处心制事者,一出于此,则天地之间,将无一物不得其所,而凡天下之欲为孝弟不倍者,皆得以自尽其心,而无不均之叹矣,天下其有不平者乎?然君子之所以有此,亦岂自外至而强为之哉?亦曰物格知至,故有以通天下之志,而知千万人之心,即一人之心;意诚心正,故有以胜一己之私,而能以一人之心,为千万人之心,其如此而已矣。一有私意存乎其间,则一膜之外,便为胡越,虽欲絜矩,亦将有所隔碍,而不能通矣。若赵由之为守则易尉,而为尉则陵守;王肃之方于事上,而好人佞己。推其所由,盖出于此,而充其类,则虽桀、纣、盗跖之所为,亦将何所不至哉!”曰:“然则絜矩之云,是则所谓恕者已乎?”曰:“此固前章所谓如爱己之心以爱人者也。夫子所谓‘终身可行’,程子所谓‘充拓得去,则天地变化而草木蕃;充拓不去,则天地闭而贤人隐’,皆以其可以推之而无不通耳。然必自其穷理正心者而推之,则吾之爱恶取舍,皆得其正,而其所推以及人者,亦无不得其正,是以上下四方,以此度之,而莫不截然各得其分。若于理有未明,而心有未正,则吾之所欲者,未必其所当欲,吾之所恶者,未必其所当恶,乃不察此,而遽欲以是为施于人之准则,则其意虽公,而事则私,是将见其物我相侵,彼此交病,而虽庭除之内,跬步之间,亦且参商矛盾而不可行矣,尚何终身之望哉?是以圣贤,凡言恕者,又必以忠为本,而程子亦言:‘忠恕两言,如形与影,欲去其一而不可得。’盖惟忠,而后所如之心,始得其正,是亦此篇先后本末之意也。然则君子之学,可不谨其序哉!”
曰:“自身而家,自家而国,自国而天下,均为推己及人之事,而传之所以释之者,一事自为一说,若有不能相通焉者,何也?”曰:“此以势之远迩,事之先后,而所施有不同耳,实非有异事也。盖必审于接物,好恶不偏,然后有以正伦理,笃恩义,而齐其家;其家已齐,事皆可法,然后有以立标准,胥教诲,而治其国;其国已治,民知兴起,然后可以推己度物,举此加彼,而平天下。此以其远近先后,而施有不同者也。然自国以上,则治于内者,严密而精详;自国以下,则治于外者,广博而周遍。亦可见其本末实一物,首尾实一身矣,何名为异说哉!”
曰:“所谓‘民之父母’者,何也?”曰:“君子有絜矩之道,故能以己之好恶,知民之好恶,又能以民之好恶,为己之好恶也。夫好其所好,而与之聚之,恶其所恶,而不以施焉,则上之爱下,真犹父母之爱其子矣,彼民之亲其上,岂不亦犹子之爱其父母哉?”
曰:“此所引《节南山》之诗,何也?”曰:“言在尊位者,人所观仰,不可不谨。若人君恣己徇私,不与天下同其好恶,则为天下僇。如桀、纣、幽、厉也。”
曰:“‘得众得国,失众失国’,何也?”曰:“言能絜矩,则民父母之,而得众得国矣;不能絜矩,则为天下僇,而失众失国矣。”
曰:“所谓‘先慎乎德’,何也?”曰:“上言有国者,不可不谨;此言其所谨而当先者,尤在于德也。德即所谓明德,所以谨之,亦曰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以修其身而已矣。”
曰:“此其深言务财用而失民,何也?”曰:“有德而有人有土,则因天分地,不患乎无财用矣。然不知本末,而无絜矩之心,则未有不争斗其民,而施之以劫夺之教者也。《易大传》曰:‘何以聚人?曰财。’《春秋外传》曰:‘王人者,将以导利而布之上下者也。’故财聚于上,则民散于下矣;财散于下,则民归于上矣。‘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郑氏以为君有逆命,则民有逆辞,上贪于利,则下人侵畔,得其旨矣。”
曰:“前既言命之不易矣,此又言命之不常,何也?”曰:“以天命之重,而致其丁宁之意,亦承上文而言之也。盖善则得之者,有德而有人之谓也;不善则失之者,悖入而悖出之谓也。然则命之不常,乃人之所自为耳,可不谨哉!”
曰:“其引《秦誓》,何也?”曰:“言好善之利,及其子孙,不好善之害,流于后世,亦由絜矩与否之异也。”曰:“媢嫉之人,诚可恶矣,然仁人恶之之深,至于如此,得无疾之已甚之乱耶?”曰:“小人为恶,千条万端,其可恶者,不但媢嫉一事而已。仁人不深恶乎彼,而独深恶乎此者,以其有害于善人,使民不得被其泽,而其流祸之长,及于后世而未已也。然非杀人于货之盗,则罪不至死,故亦放流之而已。然又念夫彼此之势虽殊,而苦乐之情则一,今此恶人,放而不远,则其为害虽得不施于此,而彼所放之地,其民复何罪焉,故不敢以己之所恶,施之于人,而必远而置之无人之境,以御魑魅而后已。盖不惟保安善人,使不蒙其害,亦所以禁伏凶人,使不得稔其恶。虽因彼之善恶,而有好恶之殊,然所以仁之之意,亦未尝不行乎其间也,此其为御乱之术至矣,而何致乱之有?”曰:“迸之为屏,何也?”曰:“古字之通用者多矣,汉石刻词有引‘尊五美,屏四恶’者,而以尊为遵,以屏为迸,则其证也。”曰:“仁人之能爱人,能恶人,何也?”曰:“仁人者,私欲不萌,而天下之公在我,是以是非不谬,而举错得宜也。”
曰:“命之为慢,与其为怠也,孰得?”曰:“大凡疑义,所以决之,不过乎义理、文势、事证三者而已。今此二字,欲以义理、文势决之,则皆通,欲以事证决之,则无考,盖不可以深求矣。若使其于义理、事实之大者,有所向背,而不可以不究,犹当视其缓急以为先后,况于此等字既两通,而于事义无大得失,则亦何必苦心极力以求之,徒费日而无所益乎!以是而推,他亦皆可见矣。”
曰:“好善恶恶,人之性然也,有拂人之性者,何哉?”曰:“不仁之人,阿党媢嫉,有以陷溺其心,是以其所好恶,戾于常性如此,与民之父母,能好恶人者,正相反。使其能胜私而絜矩,则不至于是矣。”
曰:“忠信、骄泰之所以为得失者,何也?”曰:“忠信者,尽己之心,而不违于物,絜矩之本也;骄泰,则恣己徇私,以人从欲,不得与人同好恶矣。”
曰:“上文深陈财用之失民矣,此复言生财之道,何也?”曰:“此所谓有土而有财者也。夫《洪范》八政,食货为先,子贡问政,而夫子告之,亦以足食为首。盖生民之道,不可一日而无者,圣人岂轻之哉!特以为国者,以利为利,则必至于剥民以自奉,而有悖出之祸,故深言其害,以为戒耳。至于崇本节用,有国之常政,所以厚下而足民者,则固未尝废也。吕氏之说,得其旨矣。有子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孟子曰:‘无政事,则财用不足’,正此意也。然孟子所谓政事,则所以告齐、梁之君,使之制民之产者是已,岂若后世头会箕敛厉民自养之云哉!”
曰:“‘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何也?”曰:“仁者不私其有,故财散民聚而身尊;不仁者惟利是图,故捐身贾祸以崇货也。然亦即财货而以其效言之尔,非谓仁者真有以财发身之意也。”
曰:“‘未有府库财非其财者’,何也?”曰:“上好仁则下好义矣,下好义则事有终矣,事有终则为君者安富尊荣,而府库之财可长保矣,此以财发身之效也。上不好仁,则下不好义,下不好义,则其事不终,是将为天下僇之不暇,而况府库之财,又岂得为吾之财乎?若商纣以自焚,而积钜桥、鹿台之财,德宗以出走,而丰琼林、大盈之积,皆以身发财之效也。”
曰:“其引孟献子之言,何也?”曰:“鸡豚牛羊,民之所畜养,以为利者也。既已食君之禄,而享民之奉矣,则不当复与之争,此公仪子所以拔园葵,去织妇,而董子因有‘与之齿者,去其角;傅之翼者,两其足’之喻,皆絜矩之义也。聚敛之臣,剥民之膏血以奉上,而民被其殃,盗臣窃君之府库以自私,而祸不及下。仁者之心,至诚恻怛,宁亡己之财,而不忍伤民之力,所以‘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亦絜矩之义也。昔孔子以臧文仲之妾织蒲,而直斥其不仁,以冉求聚敛于季氏,而欲鸣鼓以声其罪。以圣人之宏大兼容,温良博爱,而所以责二子者,疾痛深切,不少假借如此,其意亦可见矣。”
曰:“‘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何也?”曰:“以利为利,则上下交征,不夺不餍;以义为利,则不遗其亲,不后其君。盖惟义之安,而自无所不利矣。程子曰:‘圣人以义为利,义之所安,即利之所在’,正谓此也。孟子分别义利,拔本塞源之意,其传盖亦出于此云。”
曰:“此其言灾害并至,‘无如之何’,何也?”曰:“怨已结于民心,则非一朝一夕之可解矣。圣贤深探其实,而极言之,欲人有以审于未然,而不为无及于事之悔也。以此为防,人犹有用桑弘羊、孔仅、宇文融、杨矜、陈京、裴延龄之徒,以败其国者。故陆宣公之言曰:‘民者,邦之本;财者,民之心。其心伤则其本伤,其本伤则枝干凋瘁,而根柢蹶拔矣。’吕正献公之言曰:‘小人聚敛,以佐人主之欲,人主不悟,以为有利于国,而不知其终为害也。赏其纳忠,而不知其大不忠也;嘉其任怨,而不知其怨归于上也。’呜呼!若二公之言,则可谓深得此章之指者矣,有国家者,可不监哉?”
曰:“此章之文,程子多所更定,而子独以旧文为正者,何也?”曰:“此章之义博,故传言之详,然其实则不过好恶、义利之两端而已。但以欲致其详,故所言已足,而复更端以广其意,是以二义相循,间见层出,有似于易置而错陈耳。然徐而考之,则其端绪接续,脉络贯通,而丁宁反复,为人深切之意,又自别见于言外,不可易也。必欲二说中判,以类相从,自始至终,画为两节,则其界辨虽若有余,而意味或反不足,此不可不察也。”(钦定四库全书《四书或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