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民族史学的形成与发展
第一节 中国历史——一部多民族的共同史
我国自古就是一个多元文化和多民族的地区。中华历史文化在其滥觞的旧石器时代,就已呈现出多元的色彩。考古学成果显示,在今天中国的疆域范围内,从黑龙江到青海,从云南到台湾都发现有早期人类的化石地点。至于旧石器时代文化的分布范围之广,已遍布中国各地理区域。中国的旧石器文化,不仅分布广泛,而且已出现不同技术传统的区别,是考古文化不同区系发展的萌芽。
与旧石器时代文化的点、片分布相比,新石器时代文化则给人以满天星斗的印象。20世纪80年代,我国各省区发现的新石器文化遗址已有7000多处,而随着近20年来考古发现如井喷式上升,这个数字已远远不能揭示在中国发现的新石器时代文化的总体状况。对于如此丰富的史前文化分布特点,学者们形成了各种论说观点,其中包括苏秉琦的“六大区系”说,严文明的“多重花瓣”说,张光直的“互动圈”说,石兴邦的“三大传统”说,以及陈连开的“两部三带九类型”说。上述各说从不同角度反映出学者们对中国多元交融历史文化的根源性共识。这些多元交融的史前历史与文化为以后历史上多民族的发展和汇集开了先河。
在有文字记载以前的传说时代,相当于新石器时代的中国境内,已经产生了具有不同文化特征和起源、以地域纽带代替了血缘纽带的几个大的部落集团,它们是:黄帝集团、炎帝集团、太昊集团、少昊集团、三苗集团以及长江下游的百越部落集团。这些部落集团之间不断发生着各种各样的联系,它们相互攻伐、兼并、融合,在历史进入到文明时代后,这些部落集团逐渐发展演变成为一些民族集团。
据学者对殷墟甲骨文的研究,夏商周时期,我国就存在着夏、蛮、夷、戎、狄五大民族集团。《礼记·王制》中记载:“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国、蛮、夷、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
这种“华夷五方”的民族集团分布格局是历史上人们对中国多民族存在状况的最初认识。在这五大民族集团中,夏族经过夏、商、周几代的发展,已成为人数最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最高的民族。在夏族的周围存在着蛮、夷、戎、狄四大民族集团,内部则比较复杂,每一个民族集团内部都有着更复杂、更细致的分类,如《尔雅》云:“九夷、八狄、七戎、六蛮,此谓之四海。”四方民族众多的族称,虽然可能部分是同一民族在不同时期的名称,但总体上反映的却是民族构成的复杂性和多元性。
秦汉至南北朝时期,中国各民族状况在先秦五大民族集团的基础上有了很大发展和改变。先秦时期所称的夏或华夏族,这时逐渐改称汉族,这一族称的出现,与汉朝的建立和两汉400多年历史的影响密切相关。夏或华夏改称汉族,并不是这一民族共同体的本质发生了变化,更不是新民族产生,只是族称的改变。这一改变,实质上显示了该民族共同体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这种发展,不仅表现在居住区域的扩大、人口的增加、社会制度和经济文化的发展,还表现在其内在联系的加强和发展。
在这一时期,原来先秦的“四方”之民也有了很大发展,这既表现在他们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也表现在各民族集团中都出现了比较单一的民族,有些还建立了强大的民族政权。
这一时期,在中国相继出现和存在的民族,北方有匈奴、丁零、敕勒、高车、柔然;东北方有东胡、乌桓、鲜卑、夫余、朝鲜、高丽;西域先有36国,后又发展为50多个城邦和行国,其中较大和较重要的有居于天山北路的乌孙和居于天山南路的楼兰(后改称鄯善)、焉耆、龟兹、疏勒、于阗、沙车,横跨天山南北的有姑师,后发展为车师六国等;西方秦陇以西和青藏高原存在着支系众多的氐羌;南方存在着所谓百越,其中较大的有东瓯、闽越、南越、西瓯、骆越;西南黔川滇地区,又有所谓西南夷,其成分甚为复杂,有属氐羌系统者,有属百越系统者,也有属南亚高棉系统者。在这些民族中间,匈奴曾建立了强大的游牧帝国,统一了北方地区,臣服了东北和西域相当部分的民族和城邦、行国。南越建立了强大的国家,统一了岭南地区。鲜卑、氐羌等族建立过或大或小、存在时间或长或短的国家。特别是鲜卑建立的北魏、北齐、北周,更是长时间主宰了我国淮河秦岭以北,并为隋唐的统一奠定或创造了条件。
隋唐与宋辽金时期,中国的民族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汉族通过魏晋南北朝300多年的分裂混战和民族迁徙,融合了许多民族成分,壮大了自己,扩大了居住区域,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到了一个新高度。汉族周边的各民族也有了很大发展,并出现了许多新的族称和族体。例如,北方和西北方有铁勒、突厥、回纥(后改回鹘)、鞑靼、蒙兀(蒙古)和西域各城邦;东北方有契丹、奚、靺鞨、室韦、高丽、渤海、女真;西方和西南方有吐谷浑、党项羌、吐蕃、乌蛮、白蛮、濮,等等;南方有溪洞、僚、瑶、苗、壮、黎、仡佬,等等。这些族称有的是原来民族名称的改变,表现的是同一民族在不同时期的不同称谓;有的代表着新民族的形成;有些则经过长期的发展形成了单一的民族,并有了比较固定的族称。在他们中间,势力较强和在历史上影响较大的有突厥、回纥、吐蕃、乌蛮、白蛮、渤海、契丹、女真等族。突厥、回纥曾在我国北方和西北方相继建立了强大的汗国。吐蕃则在我国西藏、青海地区建立了强大的帝国,其最盛时势力扩大到西域、中亚并占据了唐朝西部的许多州县。建立在今云南地区以乌蛮、白蛮为主的南诏、大理,曾存在了5个多世纪,统治了云南地区以及与其毗邻的各族。渤海(原靺鞨一部)、契丹、女真各族,在我国东北及华北地区,相继建立了渤海、辽、金等国,曾强盛一时。南方民族未建立过强大的国家,都处于中原王朝的统治之下,但他们也发展为比较固定和较为强大的族体,如瑶、苗、壮、黎、仡佬、畲等。
元、明、清三代从13世纪20年代到20世纪初,共经历了640多年。这时汉族在与蒙古、色目等族融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壮大,周边诸民族在族体及分布上均趋于稳定。在清朝时期,见于记载的数十个民族,虽然族称仍然繁多,也不完全统一,但作为民族共同体都已定型,每个民族的聚居区也趋于稳定,并与中国今日的民族基本一致了。这一时期还形成了一些新的民族,如广泛分布于中国各地的信仰伊斯兰教的人群最终形成回族共同体;满族虽然源于女真,但又加入了蒙古族、汉族等成分而形成。在这一时期,蒙古族建立了空前统一的元朝大帝国,元朝疆域辽阔,民族众多,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由满族建立的清王朝则奠定了现代中国的版图。[1]
纵观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以及更为久远的人类活动的历史,在每一个历史时期都留下了当时各个民族群体活动的足迹,他们是中国历史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与汉族共同创造了中国多民族发展的历史,共同开创了中国的疆域,共同开发了中国的物质资源,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财富,共同创造了多元共存的中华文化。
第二节 多民族的历史记载与文化遗产
一 传统史学对多民族历史的记载
1.先秦时期的民族史撰述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史学传统的国家,中国史学中始终保持着撰写少数民族历史的良好传统。中国自有文字记载以来,在包括甲骨文、金文文献中就已经有了民族史的资料记载,先秦《尚书》《诗经》《春秋》和《左传》等儒家经典以及《国语》《山海经》《逸周书》《竹书纪年》《天问》等古代典籍更是有许多涉及民族历史的内容。
殷商甲骨文中涉及许多周边民族的历史,其中方、土方、井方、肃、鬼方、羌方等就是武丁时殷的方国,亦即当时周边的少数民族。[2]
先秦儒家经典《尚书》《诗经》《春秋》《左传》等清晰地反映了西周时期“诸夏”与周边的蛮、夷、戎、狄的交往历史。《春秋》记载了周王室的史事和一百多个国家之间的朝聘、会盟、通婚和战争。《左传》对当时处于中原地区的“诸夏”和各民族之间的频繁活动记载颇多,反映了春秋时期各族间的交往、融合的局面。
先秦时期的民族史记载,总的看来比较零星,不成系统。但这些记载不仅反映了当时民族间有了较频繁的相互交往,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中国早期民族观的形成,其中最突出的是“华夷”观念。在这些先秦文献中,“诸夏”与“夷狄”被按照地理和文化的差别作了区分,进而又形成以“尊王攘夷”为主要政治诉求的“夷夏之辨”观念,如《左传·闵公元年》:“狄人伐邢,管敬仲言于齐侯曰:‘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左传·成公四年》记:鲁成公“欲求成于楚而叛晋,季文子曰:‘不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楚虽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公乃止。”先秦时期形成的有关民族划分和民族关系的认识,对中国的政治和文化影响深远,虽经各个时期不断有所发展,但基本的认识和观念则贯穿中国历史的始终。
2.中国历代正史的民族史撰述
中国历史学的成熟,源于司马迁开创性的纪传体通史巨作《史记》。在《史记》中,司马迁专门为少数民族撰写了六篇专传:《匈奴列传》《南越尉陀列传》《东越列传》《朝鲜列传》《西南夷列传》《大宛列传》,分别将环绕中原的各民族历史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记载,在其本纪、表、世家中对民族活动也多有记述,留下了许多宝贵的民族史资料。
司马迁认同孔子“入夷则为夷,入夏则为夏”的民族观,更秉持客观著史的准则,在《史记》的诸多纪传及六篇少数民族专传中客观描述、分析各民族历史与文化。对于少数民族,司马迁并非一味斥其愚昧落后,而是承认其历史功绩,如《越王勾践世家》太史公曰:“越虽蛮夷,其先岂尝有大公德于民哉,何其长久也!”。除《西南夷列传》外,司马迁均直接使用周边民族与政权的名称,没有套用“蛮”“狄”“戎”等称呼。司马迁在《史记》中还表达了他的大一统思想,如在《匈奴列传》中称:“匈奴,其先祖夏后之苗裔也,曰淳维。”在《越王勾践世家》中称:“越王勾践,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氏少康庶子也”。在《楚世家》中称:“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高阳,高阳者,黄帝之孙,昌意之子也。”这些记载现在看来未必属客观事实,但司马迁肯定了周边少数民族先祖源于华夏,只是由于生存环境的变化而形成了不同的文化和习俗,这种华夷同宗思想反映了司马迁大一统的民族历史观。
班固秉承司马迁的民族观,不仅在《汉书》的诸多纪传中记述中原与少数民族的关系,也为少数民族及其历史设传书写,包括《匈奴传》(上下)《西南夷两粤朝鲜传》《西域传》(上下)等,还为在汉朝做出贡献的少数民族人物立传,如《金日磾传》等。
两汉之后的史家撰写少数民族史专篇,大体上延续了司马迁和班固的构思。西晋陈寿《三国志》在《魏书》最后一卷(卷三十)专列乌丸、鲜卑、东夷三传,并在小序中对为它们立传的原因进行了说明:“乌丸、鲜卑,即古所谓东胡也。其习俗、前事,撰汉记者已录而载之矣。故但举汉末魏初以来,以备四夷之变云。”关于为东夷夫余、高句丽、沃沮、挹娄、濊人、韩人与倭人等民族立传,主要是由于汉末魏初东夷各族与中原政权有着密切的关系,而这些情况都是“前史之所未备”。《三国志》善于叙事,文笔简洁,但未为西北各族和西南各族写传,是一缺憾。
南朝宋范晔在《后汉书》中撰写了《东夷列传》《南蛮西南夷列传》《西羌传》《西域传》《南匈奴列传》和《乌桓鲜卑列传》等六个少数民族专传。其记载范围有类《史记》,考虑到了边疆各族。关于这些少数民族入传的原因,范晔指出:“自中兴之后,四夷来宾,虽时有乖畔,而使驿不绝,故国俗风土,可得略记。”范晔详尽记述了上述各地区少数民族及其分支的族源、历代沿革、地理位置、风俗人情、政权更迭及与东汉政权的交往活动。范晔在《后汉书》的少数民族列传里,强调中原民族与各少数民族的同宗同源关系,如《东夷列传》记载了三韩中的辰韩“耆老自言秦之亡人,避苦役,适韩国,马韩割东界之地与之”,说明其祖先是秦朝时因逃避劳役之苦而逃亡之人,与中原民族存在血缘关系;《西羌列传》言“西羌之本,出自三苗,姜姓之别也,其国近南岳。及舜流四凶,徙之三危,河关之西南羌地是也”。这些记载无疑是以中华一统、民族融合为前提和出发点的。
南朝梁沈约著《宋书》,设有四个少数民族列传。其中《索虏列传》记载了鲜卑族拓跋部的族源、兴起及其所建北魏政权与刘宋政权的战和关系,《鲜卑吐谷浑列传》记载了鲜卑族吐谷浑部的起源、政权沿革及自其首领土谷浑阿犲开始对刘宋政权的臣服关系,《蛮夷列传》与《氐胡列传》则记载了当时蛮、夷和氐族的发展情况及其对刘宋政权的臣服或交战关系。以“索虏”为列传题名,反映了当时史家内华夏外夷狄的民族观。沈约在《宋书·索虏列传》中记载:“索头虏姓拓跋氏,其先汉将李陵后也。陵降匈奴,有数百千种,各立名号,索头虏亦其一也。”亦强调拓跋鲜卑出自华夏。
萧子显《南齐书》设三个少数民族列传。《魏虏列传》的设立,是为了总结自东晋以来南北民族矛盾激化,与北魏政权分立的经验教训:“齐、虏分,江南为国历三代矣。华夏分崩,旧京幅裂,观衅阻兵,事兴东晋。”《蛮东南夷列传》与《芮芮虏河南氐羌列传》的设立,是为了总结与少数民族文化交往及互通有无的盛况:“故交、广富贵,牣积王府。充斥之事差微,声教之道可被”,“贸易有无,世开边利,羽毛齿革,无损于我。”
北齐魏收撰写的《魏书》,记述了中国北方鲜卑族拓跋部从4世纪后期至6世纪中期的历史,其最重要的成就在于,它是中国历代“正史”中第一部记述少数民族政权的史籍。《魏书》在编排上以序纪记载建国以前的祖先,本纪记载未即位的太子,列传按时间先后顺序和民族区分,把同类人物放在一起,这不仅是一种体例上的创新,同时反映了作者对于当时鲜卑族崛起于中国北方,鲜卑史成为中国历史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认识。尽管魏收在《魏书》中称东晋为僭晋、称南朝为岛夷,不录西魏的史实,但它在承认各民族都是黄帝子孙的前提下,记载了以鲜卑族为主体的多民族的历史,记载了各少数民族的社会状况及其与中原王朝在政治、经济与文化等方面的联系,反映了北魏统治下各少数民族杂居、日益融合和共同发展的史实,又表明作者已把鲜卑族历史看成是华夏民族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
唐朝开始设馆修史,集体编撰完成了《晋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等史著,改变了此前绝大多数“正史”成于史官一人之手、作者史观贯穿全书的撰述传统,使史著以帝王是非为是非,更直接地为统治者服务。国家的统一,必然要求产生与之相适应的历史著作。唐初,皇家组织撰写上述史著,强调“正统”和“僭伪”,不十分关注“华”“夷”界限,这反映了隋唐统一后“天下一家”的思想。
《晋书》是唐太宗命房玄龄监修,令狐德棻等20余人集体编撰而成。有关少数民族的记述除“列传”第六十七“四夷”外,为了反映西晋末北方匈奴、鲜卑、羯、氐、羌等族建立的十六国史实,《晋书》创制了前代史书所没有的“载记”三十卷,大大丰富了有关少数民族历史的记述。
《梁书》与《陈书》是姚思廉奉唐太宗敕令修撰,前者计五十六卷,其中第五十四卷为“诸夷列传”,分为“海南诸国”(林邑等九族)、“东夷”(高句丽等七族)、“西北诸戎”(河南等十六族),内容较为丰富。后者仅有三十六卷,未列少数民族专传。
《北齐书》是唐贞观年间李百药奉敕修撰,计五十卷,由于篇幅所限,亦未列少数民族专传。
《周书》由令狐德棻等奉敕修撰,计五十卷。《周书》与《魏书》是较早以少数民族政权的历史记述入“正史”的,本身记述的就是少数民族史。最后两卷以“异域列传”上下卷形式记述了周边其他少数民族的历史。
《隋书》由魏征等奉旨修撰,计八十五卷,其中卷八十一以下四卷分别为“东夷”“南蛮”“西域”“北狄”列传。
《南史》《北史》是唐初史学家李延寿在其父李大师撰述的基础上修撰而成。《南史》八十卷,《北史》一百卷。李大师计划“编年以备南北”,写一部贯通南北朝的史书,体现“天下一家”的思想。《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南齐、梁、陈、魏、北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与其父“编年以备南北”不同的是,李延寿以纪传体撰成了二史。在一定意义上说《南史》《北史》属于通史,《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王朝的历史。李延寿坚持国家统一思想,在《南史》中不列《索虏传》,在《北史》中不立《岛夷传》;于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历史均立“本纪”,于宋、齐、梁、陈历史亦均立“本纪”,从而摆脱了南北朝时期因政治分裂而造成的史学家的偏见和局限。
五代后晋官修的《旧唐书》,是现存最早的系统记录唐代历史的史籍。原名《唐书》,宋代欧阳修、宋祁等编撰的《新唐书》问世后,始改称《旧唐书》。《旧唐书》共二百卷,包括本纪二十卷,志三十卷,列传一百五十卷。其中卷一百九十四以下为少数民族列传,计有“突厥”(上下)、“回纥”“吐蕃”(上下)、“南蛮、西南蛮”“西戎”“东夷”“北狄”。新旧唐书的少数民族列传虽详略稍有不同,但布局基本一致,体现唐代大一统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各民族的演进和与中央王朝的关系。
《旧五代史》是宋太祖诏令薛居正等编纂的官修史书。共一百五十卷,包括本纪六十一卷,志十二卷,列传七十七卷。对于周边少数民族以“外国列传”名之,卷一百三十七为“契丹”传、卷一百三十八为“吐蕃”等11个民族或地区传。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
欧阳修所撰《新五代史》,原名《五代史记》,是唐代设馆修史以后唯一的私修正史。共七十四卷,包括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在编排体例上取法《南史》《北史》,打破朝代界线,把五朝的史实统编在一起,按时间顺序排列。世家及年谱,大致相当于《旧五代史》的《世袭列传》和《僭伪列传》,明确将中原以外的割据政权分为吴、南唐、前蜀、后蜀、南汉、楚、吴越、闽、南平、东汉等十国。“四夷附录”相当于旧史的“外国列传”。
新旧五代史虽然主要记述的是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史,但以“外国列传”“四夷附录”的形式记述周边少数民族历史,反映了宋朝人的正统观和华夷有别的观念。
《宋史》《辽史》《金史》是元末官修的三部纪传体断代史书,由丞相脱脱主持修撰。《宋史》共计四百九十六卷,是二十五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约五百万字。卷四百八十五(列传第二百四十四)以下八卷为“外国列传”,记述各北方少数民族及外国史实,最后四卷为“蛮夷列传”,记述南方少数民族史实。《辽史》共计一百一十六卷,卷一百一十五(列传第四十五卷)为“二国外记”,记述高丽与西夏史实。《金史》计一百三十五卷,最后两卷记述西夏、高丽史事。三部史书虽为大一统的元代官修,但由于修史“义例”问题长期未得解决,直到至正三年(1343 年),元顺帝诏令丞相脱脱为都总裁,决定辽、金、宋三史“各与正统,各系其年号”,各修一史,才结束了长期停顿的局面,由此使修史时间仓促,未能就周边少数民族和中央王朝的关系进行系统梳理。三部史书与唐代官修史书所贯穿的“天下一家”大一统思想相去甚远。
《元史》为明朝初年(洪武二年和洪武三年两次编纂,总用时仅331 天)宋濂等奉明太祖敕令修撰。《元史》只有“外夷列传”(最后三卷)而未列少数民族列传,这与元朝一统天下,将周边各民族地区完全纳入中国版图的历史史实相吻合。《元史》虽遭后世诟病,但这种国内一家、各民族一视同仁的思想值得肯定。
清末民国时期,学人柯绍忞不满于《元史》错漏过多,吸收清后期有关蒙元史研究的新成果,如洪钧的《元史译文证补》、屠寄的《蒙兀儿史记》等以及欧洲、中亚等地有关蒙元史的资料和书籍,如《多桑蒙古史》、拉施特《史集》等,积三十年之力完成了二百五十七卷的《新元史》,被北洋政府列入正史,1922年刊行。《新元史》以《元史》为底本,内容较《元史》更为充实,但亦有较多错误,尤其未编“艺文志”为学界诟病。故两书不可偏废,并列于“二十五史”。《新元史》有关中国少数民族史的编纂体例基本沿袭《元史》,只专列了“云南湖广四川等处蛮夷”一卷(卷二百四十八,列传一百四十五)。
《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署名张廷玉等撰。《明史》的实际撰修工作始于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至雍正十三年(1735年)定稿,历时五十余年。前后参加修撰的学者约有百人,中间诏令任监修、总裁者几次更换。《明史》取材丰富、文字简洁、体例比较严密,在历代官修正史中占据了较高的地位。《明史》有关外国及周边地区和少数民族的记述较为详备,对南方明王朝管辖的各民族地区以“土司列传”形式详述,自卷三百一十至卷三百一十九分别记述湖广、四川、云南、贵州、广西各地土司;对海外各地及北方与明王朝对抗的蒙古族则以“外国列传”形式记述,自卷三百二十至卷三百二十八分别记述了“朝鲜”“安南”“日本”及南洋西洋各国各地和漠北鞑靼、瓦剌等;全书最后四卷是“西域列传”,卷三百二十九和卷三百三十记述明朝管辖的新疆东部及甘青各卫,卷三百三十一记述西藏等地藏族史实,卷三百三十二记述自南疆至阿拉伯(默德那)各地史实。
《清史稿》是由“中华民国”初年专设清史馆编修而成,赵尔巽任馆长负责其事,缪荃孙、柯劭忞等为总纂。1914年开始编纂,1927年秋大致完稿。体例一如历代正史,共五百二十九卷。由于清廷档案、私家著述和文化典籍保存得比较完整,《清史稿》汇集了比较丰富的清史资料。但由于纂修者多为清室遗老,故书中不乏反对革命、诬蔑先烈、谀扬清朝之词;加上“随修随刻,不复有整理之暇”,体例不一、繁简失当、史实错误等亦属不少。尽管有种种缺陷,今天仍然是研究清史必备的参考书。《清史稿》有关少数民族史的体例较为规范,卷五百一十二至五百一十七为“土司”传,分别记述湖广、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甘肃土司事;卷五百一十八至五百二十五为“藩部”传,其中卷五百一十八至五百二十记述内蒙古,卷五百二十一记述蒙古(喀尔喀),卷五百二十二记述青海额鲁特蒙古,卷五百二十三为西蒙古,卷五百二十四为乌梁海蒙古,卷五百二十五为西藏。总计十四卷的“土司”传和“藩部”传囊括了行省制及满洲本部以外的全部清朝管理的中国少数民族居住区,记述有详略,但这种体例清晰地反映了清王朝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事实。
3.其他历史文献中的民族史撰述
除了正史,从两汉时期开始还出现了专门的民族史著作,如东汉袁康、吴平辑录的《越绝书》、赵晔所撰的《吴越春秋》、杨终所撰的《哀牢传》等便是较早的民族专史。
两汉以后,各种形式的民族史撰述更加丰富,《隋书·经籍志》所录魏晋南北朝时期记载十六国史事之“霸史”:“二十七部,三百三十五卷。通计亡书,合三十三部,三百四十六卷。”(《隋书》卷三三《经籍志二》霸史类著录)现存仅有《华阳国志》《十六国春秋》二部。
隋唐以后许多记载民族史的文献流传下来,其中比较重要的包括:《大唐西域记》《渤海国志》《云南志》(又名《蛮书》)《南诏野史》《南海寄归传》《岭表异录》《岭外代答》《桂海虞衡志》《溪蛮丛笑》《契丹国志》《大金国志》《西夏事略》《松漠纪闻》《长春真人西游记》《蒙鞑备录》《黑鞑事略》《云南志略》《大理行记》《诸番志》《东夷考略》《夷俗记》《百夷传》《行边记闻》《卢龙塞略》《炎徼纪闻》《南中纪闻》《滇纪》《黔纪》《西南夷风土纪》《蒙古游牧纪》等。
另外,唐杜佑的《通典》之“边防典”为九典之一,不是按“典”的要求专记制度,而是叙述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分布状况及其与中原王朝的关系,既反映了中唐民族关系的重要性,也反映了当时较为开明的民族观。
二 少数民族文献对多民族历史的记载
中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地域辽阔的多民族国家,历史上许多少数民族用本民族创制的文字积累了大量民族史籍,对我国多民族历史均有各种不同记述。
中国古代民族中,突厥最早创制了自己的文字。突厥文是古代突厥民族使用的一种拼音文字。6—9世纪的突厥汗国、回纥汗国、高昌回鹘王国等都使用过这种文字,流行地域在西伯利亚、蒙古、叶尼塞河流域、甘肃、新疆和中亚一带。突厥文遗存的文献很少,主要是一些碑铭,另在敦煌、新疆等地发现了一些写本。1889年俄国组织的蒙古考古队在鄂尔浑河流域的和硕柴达木湖畔发现了《阙特勤碑》和《毗伽可汗碑》。之后又陆续发现了《暾欲谷碑》《翁金碑》《阙利啜碑》等突厥文碑铭。其中史料价值较高的的是《毗伽可汗碑》《阙特勤碑》和《暾欲谷碑》。《阙特勤碑》是732年(唐开元二十年)突厥毗伽可汗为纪念其亡弟阙特勤的功勋而建立的。《毗伽可汗碑》立于735年(唐开元二十三年),从形制看,两碑均为汉人工匠所制,两碑汉文文字为唐玄宗御制,两碑突厥文碑文文字结构已很完整,用优美的散文体书写,词汇亦很丰富,如“今朕弟阙特勤死矣,朕甚哀之!余目光虽能视,已变如瞽;思想虽有知,已同于瞆……泪从眼出,悲从中来!”两碑还有着很高的史料价值,如“九姓乌古斯,吾之同族也”的记载,使人们对突厥族源问题有了较清晰的认识。
藏文文献是汉文文献之外中国古今各民族文字古籍中保存数量最多的一种,按时代可分为吐蕃时期的古藏文文献和13—19世纪的藏文古籍。吐蕃时期的文献主要有三类,一是写本,如敦煌经卷,二是金石铭刻,三是简牍。11世纪以后,历代藏族学者撰写和翻译了大量藏文文献典籍,明清两代在内地和藏区刻印了大量图籍,抄本图书更是难以数计。藏文文献中著名者如《甘珠尔》《丹珠尔》《法王松赞干布遗训》《五部遗教》《广史》《布顿佛教史》《红史》《雅陇觉卧教史》《西藏王统记》《汉藏史集》《青史》《新红史》《智者喜宴》《四部医典》《土观宗派源流》《五部大论》等。有学者估计国内收藏元、明、清、民国时期的藏文典籍300余万件,60余万函。
蒙古文文献是我国现存各民族文献中重要的一部分。早期的蒙古文是在回鹘字母基础上创制的,称作回鹘式蒙古文。现存用回鹘式蒙古文写成的文献中,最早的是1225年的《也松格碑》。1269年元世祖忽必烈颁行国师八思巴仿藏文体式创制的“蒙古新字”(八思巴文),通行百余年,随着元朝的覆灭逐渐被废弃。现存的文献包括碑铭、官印、符碑、图书等,是研究元代历史的珍贵资料。元代后期,回鹘式蒙古文又逐渐通行,到17世纪时,回鹘式蒙古文发展成为两支,一支是通行于蒙古族大部分地区的现行蒙古文,一支是只在卫拉特方言区使用的托忒文。蒙古文在蒙古族的文化发展上起过重要作用,通过它保存了丰富的文化遗产。据1979年中国有关方面统计,用蒙古文写成的历史文献、文学作品、语文工具书以及译成蒙古文的汉文典籍、佛教经典等,近1500种。著名的有《蒙古秘史》《蒙古源流》《黄金史》《珍宝数答》《俺答汗传》《蒙古史》《成吉思汗传略》《青史演义》等。
女真文是金代女真人创制的文字,有大小字之分。传世的女真文主要是一种与方块汉字相似的单文。女真文文献形式有图书、碑铭、铜镜、印鉴、题记等,金朝灭亡后逐渐变成了死文字。直到清道光九年(1829年),才有人注意女真文,19世纪末以后,随着女真文文献更多地被发现,中外研究学者不断取得了一批重要的研究成果。
西夏文是西夏政权创制的文字,又名唐古特文。其造字方法以汉文叠加为特色,故亦称屋驮文。西夏文文献数量丰富,种类繁多,除大量佛经外,还有汉文典籍译本、法律、历史、文学、字典及碑铭、官印、钱币等,其中著名者如《天盛律令》《番汉合时掌中珠》等。
察合台文是13世纪至20世纪30年代操突厥语的民族使用的文字,因通行于察合台汗国而得名,是现代维吾尔文的前身。察合台文文献十分丰富,包括文史哲、政法、医药、天文、地理等多方面内容,最为著名的有《拉失德史》《突厥大词典》《福乐智慧》《真理的入门》等。这些文献对研究突厥语诸民族的历史和文化有重要价值。
清朝使用的满文分老满文、新满文两种,老满文又称“无圈点老满文”,于1599年仿蒙古文创制,1632年改造成为新满文,或称“有圈点满文”。老满文仅使用30多年,留下的文献不多,最著名的是《满文老档》等后金时期的档案,还有一些碑铭、木牌等。有清一代满文被尊为“国语”,用满文写作、翻译了大量书籍,还有浩如烟海的档案碑铭等文献存世,这些文献在研究清史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在中外文化交流方面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我国古代北方少数民族文献还有焉耆-龟兹文、于阗文、佉卢文等印欧语系文字记录的大量典籍。现存于阗文献多为佛教经典,有《金光明经》《妙法莲华经》《贤劫千佛名经》《维摩诘经》《僧伽陀经》《理趣经》《佛说无量寿经》《般若波罗蜜多心经》《首楞严三昧经》《赞巴斯塔书》《伽腻色迦传》等。非佛教文献以《于阗沙州纪行》最为著名,此外有《甘州突厥记事》《于阗王致曹元忠书》《七王子书简》《于阗伽湿弥罗纪行》《致于阗王奏报和书信》《罗摩传》等。有些文书使用同庆、天兴、中兴、天寿等年号,或采用唐代官称,或并用汉文、于阗文,或夹用汉字,足见于阗塞克族深受唐代政治、文化影响。
我国古代南方民族亦创制有文字,用以记载民族历史文化。如彝文《西南夷志》《勒俄特依》《居次勒俄》《彝族氏族部落史》《彝文金石图录》《物始记略》等文献记载着彝族的历史与文化。
这些少数民族的文献著述和上述众多民族史籍共同构成反映历史上少数民族社会历史文化的珍贵资料,这些资料不仅充实了民族历史文化的宝库,而且在相当程度上填补了汉文文献记载的空缺,对于全面认识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有着重要意义。
三 历史遗址遗迹及出土文物中关于多民族历史的记载
在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长河中,大量的历史遗址遗迹和出土文物实证着多元民族文化的存在和各民族交流交往的历史。
万里长城是贯穿战国到明朝的中原农业文明与北方游牧文明战争与交流的见证,包含着丰富的多民族历史的信息。北京故宫、沈阳故宫、大理老城、丽江古城、拉萨布达拉宫、承德避暑山庄、北京北海白塔及全国各地许多具有多民族色彩的历史建筑,记录并承载着各民族文化、艺术与审美多元交融的历史。
遍布中国各地的佛教历史遗迹,包括寺庙、石窟、石刻造像、壁画、墓葬、塔林等,蕴藏着多民族历史文化的丰富内涵,其中敦煌莫高窟最具代表性。敦煌莫高窟始建于前秦时期(366年),历经十六国、北朝、隋、唐、五代、西夏、元等历代兴建,形成规模巨大的佛教石窟寺群,这些石窟寺记录和反映了包括汉、氐、羌、匈奴、鲜卑、回鹘、吐蕃、党项、蒙古等民族在内的艺术、宗教、建筑文化与佛教艺术文化交融的历史。1900年发现的藏经洞,珍藏着4世纪到11世纪的历代文书、纸画、绢画、刺绣等文物5万多件。文书包括汉文文书以及梵文、佉卢文、粟特文、和阗文、回鹘文、龟兹文、古藏文等文字文书,内容有道经、儒家经典、小说、诗赋、史籍、地籍、账册、历本、契据、信札、状牒等。这些多民族文字文书与敦煌壁画、塑像等历史遗存极其珍贵,对研究中国各民族历史及中亚地区历史,具有重要的史料和科学价值。世界遗产委员会评价敦煌“是宗教、文化和知识的交汇处”。
中国伊斯兰教清真寺中,广州怀圣寺的唐代光塔、泉州清净寺的元代阿拉伯式墙体反映了回族先民早期采用西亚伊斯兰教建筑模式的历史,西安化觉巷清真寺精美的五进四合院式中国传统木构建筑群,则反映了回族伊斯兰教与中国文化完美结合的史实。
中国考古文化遗迹中,代表中原王朝的大型墓葬及周边多民族聚居地区的各类考古发掘,不仅反映着各民族的历史与文化,对各民族间的文化交流与交融也多有反映。
新石器时代的辽宁红山文化,甘青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等都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同时与中原仰韶文化亦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马家窑文化被视为仰韶文化的地方形态。著名的殷墟妇好墓出土的玉器绝大多数是来自于昆仑山的和田玉,中亚地区卡拉苏克文化墓葬群中出土的具有中国北方文化特征的曲柄青铜刀、铜锛、铜镜及装饰品,中亚巴泽雷克墓葬中出土的中国铜镜与丝织品等史实,充分反映了上古时期各民族文化交流的广度与深度。
秦汉以降,随着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建立和疆域的不断扩大,中原文化对周边各民族的影响进一步加大加深。在对历代各民族历史遗址考古发掘中,既有鲜明的民族文化特征,亦有汉文化的强大影响。北方各地的匈奴墓葬、鲜卑墓葬;新疆地区楼兰遗址、交河故城遗址、小河墓地、辽代墓葬、西夏王陵等遗址及出土文物充分反映着各民族文化交流交融的史实。
石刻碑铭中,唐长庆三年(823年)立于拉萨大昭寺前的“唐蕃会盟碑”(甥舅会盟碑),用藏、汉两种文字铭刻盟文及参加唐蕃会盟官员的职衔名,是汉藏两族历史交往中十分珍贵的文物及史料。
四 国外文献对中国多民族历史的记载
以大一统“天下观”为旨归的古代中华帝国,其经济、文化、制度方面的优势强烈吸引着周边各民族。大唐帝国相对开放、平等的民族政策与治理方略,宋、辽、金、夏的鼎立与交流,元、清两代的统治均促进了中华帝国的内部整合。由于古代中华帝国的持续影响力,吸引了世界上众多的关注,国外文献中留下了对中国多民族历史许多记述。
1.欧洲文献记录。如果我们把希罗多德《历史》中关于中亚阿尔泰一带独目人的引述视作欧洲文献较早的东方记载,此后的历史演进中随着东西方交流的频繁和加深,欧洲文献有关中国多民族历史的记载逐步增多。
《希腊拉丁作家远东古文献辑录》是法国著名东方学家戈岱司辑录的希腊文和拉丁文著作中有关远东的记载,文中涉及的著作有90多部,时间跨度从公元前4世纪到公元14世纪间。戈岱司所搜集的文献广泛而全面,是研究中西交通及文化交流史的基本史料。[3]
《海屯行记》是13世纪小亚美尼亚国王海屯出使蒙古的行记;《鄂多立克东游录》是13世纪来华的意大利僧侣鄂多立克口述的游记;《沙哈鲁遣使中国记》的作者盖耶速丁,记述了明永乐年间波斯国王的旅途见闻。[4]
蒙古人西征打开了中国与欧洲交往的道路,导致罗马教廷向蒙古大汗的一系列遣使。伯希和编《蒙古与教廷》收录了许多相关资料,对蒙古史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5]
柏朗嘉宾和鲁布鲁克均为13世纪欧洲教会组织派往蒙古的使节,他们的游记对蒙古历史有较为翔实的记载。[6]
古代欧洲人记述中国各民族历史最具影响力的是13世纪意大利人马可·波罗的《马可·波罗游记》。马可·波罗是威尼斯人,其父、叔经营东方贸易,1265年在元上都受到忽必烈接见,并被派出使罗马教廷。1271 年,他们携马可·波罗一同回元廷复命,1275年到达元上都,从此旅居中国17年。1295年返国后,马可·波罗参加威尼斯与热那亚的海战被俘,在狱中讲述其东方见闻,同狱比萨人鲁思梯切诺笔录成书,1298年完成。马可·波罗是历史上第一个向欧洲全面报道中国情况的人,《马可·波罗游记》以100多章的篇幅,记载了中国40多个城市和地方,对当时中国的自然和社会作了详细描述。
15—16世纪记述中国各民族历史的欧洲文献有葡萄牙人托梅·皮雷斯的《东方记》、加列奥特·佩雷拉的《中国报道》、葡萄牙传教士加斯帕尔·达·克鲁斯的《中国志》等。其中西班牙人儒安·贡萨雷斯·门多萨的《中华大帝国史》是16世纪有关中国自然环境、历史、文化风俗、礼仪、宗教信仰以及政治、经济概况等较全面、详尽的一部著述。
利玛窦是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在中国传播基督教的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中国札记》[7]是他在中国传教经历的札记,对于研究明代中西文化交流史及耶稣教入华传教史,乃至明史,均有十分珍贵的价值。相关著作还有耶稣会士曾德昭完成于17世纪前期的《大中国志》等。
19世纪英国人亨利玉尔的《古代中国见闻录》收集了清朝以前西方包括阿拉伯人、波斯人关于中国的几乎所有的材料,共14卷。
国际著名东方学家多桑(1780—1855年),用法文撰写的《多桑蒙古史》,参用了大量阿拉伯文和波斯文史料,对蒙古民族在中亚、西亚以及欧洲的活动史实作了详细叙述,在中外学界享有盛名。
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在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外国探险家、传教士,不少人在传教地区调查当地民族问题,并发表有关中国少数民族研究的著述。其中成绩显著者如法国传教士保禄·维亚尔在深入研究彝族文化的基础上,发表《云南罗罗文字研究》等文,倾注三十年心血出版的《法倮字典》(1909年)在欧洲享有很高的声誉,法国文学院因此授予他文学博士学位。法国传教士利埃达尔先后在云南路南、昭通彝区传教十余年,著《阿西倮倮地区》《云南倮倮泼——华南的一个土著部族》等书,介绍了云南地区彝族的风情。
比利时神父阿莫斯太(来中国后起名田清波),在西蒙古教区鄂尔多斯城川教堂传教的20年中(1905—1925年),对鄂尔多斯蒙古历史、地理、语言、民间文学诸多方面进行深入调查,积累了大量第一手资料,此后他充分利用这批资料,先后在辅仁大学及美国潜心研究,发表了一系列以鄂尔多斯蒙古历史文化为主要内容的蒙古学研究成果,如《鄂尔多斯志》《鄂尔多斯词典》,以及关于《蒙古源流》版本的研究,成为国际知名的蒙古学家。[8]
美籍奥地利学者洛克,1921年至1949年长期留居丽江,醉心于纳西族东巴文化研究,先后出版《中国西南的古纳西王国》(上下卷)、《纳西人的“那伽”崇拜和有关仪式》(上下卷)、《纳西人的祭天仪式》《中国西南纳西人的“开路”丧仪》《中国西藏边疆纳西人的生活与文化》《德国东方手稿纳西手写本目录》等十几种著述,在东巴教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2.阿拉伯文献记录。佚名《中国印度见闻录》《世界境域志》、胡尔达兹比赫《道里邦国志》、雅库比《阿巴斯人史》(有“中国诸王”一节)、马苏第《黄金草原》、雅库特《地名辞典》、伊本·白图泰《伊本·白图泰游记》、阿克伯·契达伊《中国志》等大量著作均有关于中国各民族历史文化的记载。如成书于10世纪的《世界境域志》记述拉萨“有许多偶像寺和一个清真寺,其中住着一些穆斯林”。
3.波斯文献记录。波斯文献记述中国多民族历史最著名的当属志费尼《世界征服者史》、拉施特丁《史集》和失哈不丁《瓦萨甫史》。三本著作均以记述蒙古史为主。
志费尼长期担任蒙古中西亚地区地方官员,对相关史实有着较深入细致的了解,他撰写的《世界征服者史》成书于1260年,该书第一部记述蒙古建国及其征服畏兀儿、西辽和花剌子模,窝阔台至贵由时期的蒙古政事和拔都西征;第二部记述花剌子模兴亡史和统治波斯的历任蒙古长官的事迹;第三部记述蒙哥登基和旭烈兀西征等。
《史集》完成于1311年,主纂者拉施特丁是伊利汗国的宰相。目前国际通行的《史集》版本分为三卷:第一卷第一分册为蒙古、突厥诸部族志,第二分册为成吉思汗先世和成吉思汗纪;第二卷记窝阔台汗至元成宗铁穆耳汗;第三卷述旭烈兀汗至合赞汗的历代伊利汗纪。
失哈不丁著《瓦萨甫史》意在续志费尼《世界征服者史》,全书五卷, 1328年完成,所述元朝与海都等西北诸王的关系最具价值。
第三节 中国民族史学的建立
一 中国民族史学的建立
虽然中国的传统史学著述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对各民族历史的记述,但总体上看,民族历史只是作为中央王朝史的附庸。民族史作为一个专门的学科体系得以建立,是在20世纪初期。
清代西北边疆舆地学的发展为中国民族史学的建立创造了条件。随着清朝对西北边疆统治的稳定和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总统伊犁等处将军”(即伊犁将军)的设立,清政府及学界有了深入了解西北边疆社会的要求,西北边疆舆地学由此而兴,其标志是乾隆年间官修的《西域图志》。嘉庆时期祁韵士的《总统西陲事略》《西陲要略》,徐松的《新疆识略》(《伊犁总统事略》)《西域水道记》等著述使西北边疆舆地学进入了发展期。道咸以降,西北边疆危机日渐显露,引起了学人对边疆历史地理及民族社会的进一步关注,西北边疆历史地理的研究成为当时的士林风尚,进入繁荣发展期。魏源的《答人问西北边域书》(批驳“捐西守东”说)和《元史新编》,龚自珍的《西域置行省议》,沈垚的《新疆私议》,张穆的《蒙古游牧记》,何秋涛的《朔方备乘》等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清末新疆通志局修纂的《新疆图志》是清代西北舆地学的总结性成果。清末民国初蒙元史的研究也是西北边疆舆地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西北史地和蒙古学素有研究的洪钧,在光绪十三年(1887年)至光绪十六年(1890年)担任清政府驻俄德奥荷四国大臣期间,借使馆译员的帮助,阅读到《多桑蒙古史》《史集》等西方蒙古学著作,遂利用这些域外史料与汉文史料互补互证撰成《元史译文证补》一书,开创了蒙元史研究新潮流。之后刊行的柯绍忞《新元史》、屠寄《蒙兀儿史记》亦为当时蒙元史研究的力作。清代西北边疆舆地学的发展为中国民族史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史料和研究基础。
20世纪初期,中国学者在西方史学理论与方法影响下,对于传统史学进行严厉的批判与反省,并要求以新的观点、新的体例,重新构建中国的历史。在梁启超的号召下,许多学者相率致力于“国民史学”的研究,“民族”“种族”也是当时史学叙述的主要内容。
1905年,宋教仁计划采集黄帝至明朝五千年间汉族对外史事,撰述《汉族侵略史》,在叙例中他说:“历史者,叙民族之进化,导后来之发达者也。”[9]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20世纪的二三十年代以王国维、梁启超、吕思勉、王桐龄、林惠祥、宋文柄、李济为代表的一大批学者开始对中国民族史进行理论体系与研究方法的探索,他们先后撰写了有关中国民族史的专门论著,其中出版的较重要的论著包括:王桐龄的《中国民族史》(北平文化学社1928年版)、张其昀《中国民族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吕思勉的《中国民族史》(上海世界书局1934年版)、常乃惠《中华民族小史》(爱文书局1934年版)、吕思勉《中国民族演进史》(上海亚细亚书局1935年版)、宋文柄《中国民族史》(中华书局1935年版)、柳贻征《中国民族史》(上海世界书局1935年版)、廖凤林《中国民族史》(中山大学1935年版)、林惠祥《中国民族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等等。这些论著虽然大多仍以汉族为中心进行撰写,但都强调中华民族构成的多源性和汉族的多源合流的特点,并注重汉族和各少数民族的融合互动。同时,受新史学的影响,在研究领域上,这些著作还把研究视野扩展到更多的周边民族群体,以及这些民族群体的源流、演变、经济、文化、习俗等方面。
在新史学广为流行的时候,以李大钊为代表的部分学者开始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随后,郭沫若、范文澜、翦伯赞、吕振羽等历史学家纷纷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研究中国历史上的民族问题。其中,吕振羽的《中国民族简史》(1948年)是早期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国民族史最有影响的一部。
这一时期,中国少数民族族别史的研究也在新方法的指导下取得了长足发展,出现了一批著名学者和重要成果。如研究蒙元史的翁独健、韩儒林、邵循正、姚从吾、杨志玖等;研究契丹史、辽史的傅乐焕、冯家升、陈述等;研究突厥史的岑仲勉等;研究满族史、清史的郑天庭、王钟翰等;研究回族史的白寿彝等;研究藏族史的于道泉、任乃强、李安宅等;研究百越、巴蜀等南方古代民族历史的蒙文通等;研究云南少数民族历史的江应梁、方国瑜等;研究中国民族关系史、中外交通史的向达等,他们以其开创性的研究成果为中国民族史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另外,随着民族史学科的发展,出现了一些专门的研究机构,一些学校也开始了专门人才的培养工作。1934年,在南京成立了中国民族学会,专门从事民族学的研究。清华大学、燕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大学、金陵大学、复旦大学、暨南大学、中山大学、云南大学等高等院校都开设了人类学或民族学课程,这些课程的开设,为一批从事民族学和民族史研究的学者的成长提供了条件。
概括说来,在20世纪前50年,中国民族史已逐渐成长为一门专门的学科,出现了一些功力深厚的专家学者,产生了一批有影响的学术成果,开辟了中国民族史研究的良好途径。不过,当时的民族史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研究人员不多,研究领域比较狭窄,资料发掘利用尚不充分,对史事的理论分析更是欠缺,总之,学科发展的空间还相当广阔。[10]
如果说中国民族史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建立于20世纪初叶,那么其真正获得发展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民族史研究工作,把它看作是整个民族工作不可分割的部分,民族史研究在各个领域里逐步展开,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1)1950—1955年。新中国成立伊始,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原则和党的民族政策方针,一方面需要对边疆少数民族进行民族识别,另一方面,需要掌握清楚边疆少数民族的经济社会和历史变迁状况,以便制定和落实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的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于是立即展开了对民族地区的调查,大批民族工作者深入民族地区,结合历史文献的记载,实地调查民族语言、文化、族源、迁徙及经济等状况,这对于民族史研究的开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2)1956—1966年。这一时期一项主要的工作是随着少数民族地区民主改革的迅速开展,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少数民族的社会历史进行大规模的全面调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委员会发起并组织了历史学、民族学、社会学、语言学的专家及从事民族工作的同志1000多人,分赴各个民族地区进行全面的社会历史、语言文化及风俗习惯的调查,并且形成了包括各种记录资料在内的3000多万字的资料宝库。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后所领导的一次世界学术史上罕见的、有上千人参加的大规模科学考察活动。通过这次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基本弄清了民主改革前各民族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状态。这些调查研究的成果,不仅取得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直接为民族工作服务,而且为民族史研究提供了珍贵的活资料,大大丰富了民族史学、考古学、民族学、语言学等学科的内容,为民族史研究的全面进行打下了基础,提出了许多具有理论价值的新课题。在此基础上,民族史学工作者对许多重要的专题开始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3)改革开放后。这一时期民族史研究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无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取得了空前的进展。表现为:出版发表了大量论著;研究队伍壮大,特别是许多少数民族专业工作者成长起来;对外学术交流大大加强,开阔了视野,扩大了影响。新时期民族史学研究呈现出了一些突出的特点,史学思想和观念有了进一步发展和变化,史学理论和方法不断丰富和更新,研究视野和领域不断开阔和拓展。民族史学工作者一方面随着社会转型和时代思潮不断发展,逐渐摆脱教条化、简单化的思想和方法,力求全面、客观、科学地研究中国民族史的诸多问题;另一方面,也越来越多地学习、吸收许多新的学术思想和方法,包括西方的各种学术观点和方法,增强了民族史学的研究活力。
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积累,中国民族史学已成为一个具有自身独立学术体系的学科,民族史研究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得到人们的认识。目前,中国的民族史学虽然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民族史学与少数民族史学在概念上的含混与纠结;学科体系的建设还有待深入与完善;民族史学理论体系的建立,还处在起步阶段,各类资料的挖掘与整理,队伍的培养等,任务依然艰巨。但必须看到的是,民族史学科正处在一个良性发展的时期,其前景极为广阔。
二 民族史学的学科属性
民族史是指民族发展的历史和对这一历史的记述与认识,是民族这一主体在客观世界的历史过程中形成、发展与变化的轨迹,也是民族发展过程这一客体在人们对全部历史认识中的反映和记述。
就民族史的研究内容看,应包括古今各民族的生产、生活、政治、文化以及民族间相互关系的形成史、变迁史、发展史,包括各民族的起源史、社会史、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军事史、人口史,等等,既有纵向演变过程,又有横向发展联系。根据目前开展研究的情况,中国民族史研究的对象概括起来主要有:各民族形成与发展史;各民族文化及其对中华文化的贡献;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各民族专史研究,如经济史、文化史、军事史、宗教史等;中华民族形成研究;疆域史与边政史研究;民族语言文字和历史文献的整理与研究;民族史学史和史学理论研究等。
从民族史的学科特点来看,民族史学主要作为历史学的分支学科,是以民族为主线,研究民族发展的过程,即对民族的起源、变迁、兴衰和民族间关系变化的各种过程及其规律的研究。
作为“民族史”这门学科的归属问题,学术界一般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研究每个民族的起源及发展规律,包括对民族历史的记述和论证,是民族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从而把民族历史的研究归之为民族学学科的一个分支。
另一种意见认为,民族史是属于历史学的范围,是中国史学的重要分支。
就民族史学学科的形成过程及其本质来说,中国多数学者认为,民族史学是历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所研究的对象是以民族为主线的历史,更注重的是民族发展的历史过程,而不同于民族学以民族生存的现状为研究重点。因此说,应该将民族史学看作是广义历史学的一部分,是历史学与民族学相结合而形成的一门新的历史学科,也是民族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
与此同时,民族史学又是多学科交叉的产物。在对民族的起源、变迁及民族关系的研究中,往往涉及民族学、考古学、社会学、文献学以及经济学、政治学、生态学的一些学科理论与方法,通过多学科理论方法的综合研究,能够较为全面地考察和揭示各民族的历史及其发展规律。
[1]参见陈育宁《民族史学概论》,宁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6—19页。
[2]刘梦溪主编:《中国现代学术经典·董作宾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58—70页。
[3][法]戈岱司编:《希腊拉丁作家远东古文献辑录》,耿昇译,中华书局1987年版。
[4]《海屯行纪鄂多立克东游录 沙哈鲁遣使中国记》,何高济译,中华书局2002年版。
[5]伯希和编:《蒙古与教廷》,冯承钧译,中华书局2001年版。
[6]《柏朗嘉宾蒙古行纪 鲁布鲁克东行纪》,耿昇、何高济译,中华书局1987年版。
[7]《利玛窦中国札记》,何高济等译,中华书局1983年版。
[8]参见陈育宁《鄂尔多斯史论集》,《田清波与鄂尔多斯研究》,宁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9]宋教仁:《汉族侵略史》,《二十世纪之支那》第1期。
[10]参见罗贤佑《中国民族史纲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