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任昉生平和履历
任昉(460—508),字彦升,小名阿堆,谥号敬子。历宋、齐、梁三朝,主要活动在齐梁两朝,是齐梁间重要作家,在文学上和沈约相埒。任昉在生前获得了前辈的赏识、同辈人的推崇和小辈人的依附,历代对其评价也较多。其事迹于《梁书》和《南史》中有传,在其他人的传记中也常常提及任昉,但其生平履历犹嫌过简,且两传中还有相异之处。这样就有必要对其材料进行有机的梳理,尽量勾勒出任昉生活的环境,系统地对任昉进行研究,历史地评价其为人、为官、为学的特色风格。
第一节 神悟少年及显贵的身世
任昉,乐安博昌(今山东博兴)人,宋孝武帝大明四年(460)生。他出生还带有让人惊羡的神话。《梁书》《南史》本传均载,现据《南史•任昉传》载:“遥妻河东裴氏,高明有德行,尝昼卧,梦有五色采旗盖四角悬铃,自天而坠,其一铃落入怀中,心悸因而有娠。占者曰:‘必生才子。’”[1]任昉果然“幼而聪慧,早称神悟”。
六朝是注重门阀的时代,任昉能在动荡时代施展才能,在社会上占据一席之地,这与其士族的出身有着密切的关系。先从几则文献材料中看其家族世系以及祖上的荣光。任昉是“汉御史大夫敖之后也”。[2]
《元和姓纂》卷五载:
黄帝廿五子,十二人各以德为姓,一为任氏,六代至奚仲,封薛。魏有任座,秦有任鄙,汉御史大夫、广阿侯任敖,武帝任安……(乐安博昌)任敖之后。晋尚书任恺。梁新安太守任昉,生东里。[3]
《通志•氏族略》载:
姓也,未详因生之始。然妊娠女子之事也,姓女子之称也,“妊”古作“壬”,又作“任”。或云,黄帝二十五子十二人各以德为姓,一为任,六代至奚仲封薛。又云,黄帝之孙颛帝少子阳,封于任,故以为任氏。又任氏为风姓之国,实太昊之后,主济祀,今济州任城即其地也。任姓之任与任国之任,子孙皆以任为氏。魏有任鄙。汉有御史大夫广阿侯任敖。武帝时有任安。[4]
《通志》晚出,对任氏的溯源虽给出了比《元和姓纂》更多的信息,但相较而看,其主要内容显然是源自《元和姓纂》,且再转述时还将“魏有任座,秦有任鄙”误作“魏有任鄙”。同时也没给出我们最为需要的乐安博兴一支中关于任昉较近的世系中的信息。
《新唐书•宰相世系》载:
任姓出自黄帝少子禹阳,受封于任,因以为姓。十二世孙奚仲,为夏车正,更封于薛。又十二世孙仲虺,为汤左相。太戊时有臣扈,武丁时有祖巳,皆徙国于邳。祖巳七世孙成侯,又迁于挚,亦谓之挚国。汉有御史大夫广阿侯任敖,世居于沛,其后徙居渭南。[5]
《新唐书》对殷商以前任氏几个代表人物的职掌封地交代得更为清楚。以上三条文献在汉朝上都提到了一个重要人物任敖。从任敖到六朝其传承清楚而可信,至于《新唐书》提到任敖“世居于沛,其后徙居渭南”,从任敖往下自有很多分支,而渭南一支系《新唐书》的所立传主一系情况,其他只好省略了。
而据《任氏宗谱》[6],乐安博兴任氏将孔子的弟子任不齐作为该宗系支派的第一世。从不齐传至任昉共三十三世,下面一一列出,并对其名显于世者征引史志文献条其概要:
①任不齐,孔子的门人,书传不载其事迹,生平不详,《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任不齐字选。”《史记集解》注引郑玄云“楚人”,《史记索隐》注引《家语》云“字子选”。[7]
②长子任衍,(次子任栗,三子任章)。
③长子任仪,(次子任座)。
任座,战国时魏文侯的谋士,以直言闻名,其事迹同载于《吕氏春秋•不苟论》《新序•杂事》《资治通鉴•周纪一》。
④任景。
⑤长子任鄙,(次子任固)。
任鄙,以孔武有力闻名秦国,“秦人谚曰:‘力则任鄙,智则樗里’”[8]。秦武王四年,任鄙得到王喜爱,“至大官”,昭襄王十三年,“为汉中守”,十九年卒。[9]
⑥次子任伟,(长子任登)。
⑦长子任镈,(次子任嚣)。
⑧任敖。
任敖,任沛县狱吏时,高祖刘邦正在泗水亭长任上,“素善高祖”。从高祖起事,因战功“封为广阿侯,食千八百户。高后时为御史大夫,三岁免。孝文元年薨,谥曰懿侯。传子至曾孙越人,坐为太常庙酒酸不敬,国除”。[10]
⑨任竟。
⑩任但。
⑪长子任越人,(次子任宏,三子任公)。
⑫次子任邵,(长子任定)。
⑬任光。字伯卿,南阳宛人。官拜左大将军,封武成侯。后更封阿陵侯,食邑万户。[11]为光武帝刘秀的云台二十八将和三十二功臣之一。
⑭任隗。字仲和,少好黄、老,清静寡欲,所得奉秩,常以赈恤宗族,收养孤寡。为明帝、章帝敬爱,历官虎贲中郎将,将作大匠,太仆,光禄勋,拜司空。“永元四年薨,子屯嗣。帝追思隗忠,擢屯为步兵校尉,徙封西阳侯。屯卒,子胜嗣。胜卒,子世嗣,徙封北乡侯。”[12]
⑮任屯。
⑯任胜。
⑰长子世,(次子任众,三子任仁)。
⑱长子任喆,(次子任燠)。
任氏一支以地望为乐安,首见《三国志》,凡两见,一见《三国志•魏书•任峻传》,称“清河太守乐安任燠”。另一见《三国志•魏志•王昶传》:“乐安任昭先,淳粹履道,内敏外恕,推逊恭让,处不避洿,怯而义勇,在朝忘身。吾友之善之,愿儿子遵之。若引而绅之,触类而长之,汝其庶几举一隅耳。及其用财先九族,其施舍务周急,其出入存故老,其论议贵无贬,其进仕尚忠节,其取人务实道,其处世戒骄淫,其贫贱慎无戚,其进退念合宜,其行事加九思。”[13]从任燠的表述可知,任氏已经久居乐安,且成地望了。任峻是任燠的侄子,史志称河南中牟人,当属临时居住,因为任昭先是任峻二弟任旐之子,史志亦称“乐安任昭先”了。总之乐安任氏作为一支显宗开始在历史上活动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⑲长子任峻,(次子任旐,三子任昊)。
任峻,字伯达,居河南中牟。汉末为曹操典农中郎将,因功封为都亭侯,邑三百户,迁长水校尉。其为人“宽厚有度而见事理,每有所陈,太祖多善之。于饥荒之际,收恤朋友孤遗,中外贫宗,周急继乏,信义见称”[14],卒于建安九年,曹操为之流涕者久。
任旐,字子旟,历官酸枣、祝阿令。旐子任昭先,昭先为字,名嘏。三国时魏人,文帝时拜黄门侍郎,累迁东郡、赵郡、河东太守。
任昊,魏太常。子任恺,《晋书》载:“字元褒,乐安博昌人也。恺少有识量,尚魏明帝女,累迁中书侍郎、员外散骑常侍。晋国建,为侍中,封昌国县侯。”[15]
⑳次子任览,(长子任先,无子)。
任罕。
任罕为任览嗣子。其生身父为任恺,《晋书》载任恺卒,子罕嗣,未言过嗣。其为人为:“罕字子伦,幼有门风,才望不及恺,以淑行致称,为清平佳士。历黄门侍郎、散骑常侍、兖州刺史、大鸿胪。”[16]
长子任憬,(次子任护)。
长子任惠,(次子任禺)。
任康。
任桂。
长子任嘉,(次子任诞)。
任荣。
任常。
长子任兰,(次子任课)。
长子任澄,(次子任豫)。
任熙。
次子任遥,(长子任遐)。
任昉的父辈载于史籍者有伯父任遐、父亲任遥、从叔父任晷。《南史•任昉传》载:“父遥,齐中散大夫。遥兄遐字景远,少敦学业,家行甚谨,位御史中丞,金紫光禄大夫。”[17]任昉“年十二,从叔晷有知人之量,见而称其小名曰:‘阿堆,吾家千里驹也’”[18]。
任昉。
任昉有兄长,“事兄嫂恭谨”[19],但史书无载其兄名字、事迹。
我们在上文中,之所以不惮繁琐地将任昉的大致谱系排列清楚,是因为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南朝盛行谱牒学,祖上的荣耀给后人以自尊和自信的力量,产生一种家国天下的情怀。二是长时间的繁盛家族,在为仕为学地努力中,就会形成有别于其他家族的独特的家风,这种家风对后世子弟的价值取向的形成影响甚巨。
从任昉上溯的三十三世乐安一支中,其家族尊奉的始祖是孔子弟子任不齐,这是一种尊圣述圣的情怀,认同于儒家积极的入世精神,任昉及其父辈表现得尤其突出,任昉生活的年代是儒释道逐渐合流的历史时期,但是任昉的言行皆属于中规中矩的儒家学说。
任昉的父亲任遥和伯父任遐虽然名显于刘宋、萧齐,但因史书没有本传,材料很少。现将其零散的材料综合整理,以见其梗概。任昉的父亲任遥曾任萧齐的中散大夫。任遥兄长任遐字景远,从小就精勤学业,居家品行非常严谨,曾官至御史中丞、金紫光禄大夫。永明中,任遐因为罪名被判远徙荒裔地区,任遥声泪俱下地向齐武帝请求从轻处置,齐武帝感于任遐弟兄的深厚感情,赦免了任遐的罪名。《南齐书•百官志》在列举了左右光禄大夫、光禄大夫、太中大夫、中散大夫后,未言以上诸种大夫的品级,只是说:“诸大夫官,皆处旧齿老年,重者加亲信二十人。”[20]任遥和兄任遐皆为刘宋旧臣,因追随齐高祖萧道成而效力于新王朝,在刘宋政权晚期其所交往者皆朝中显贵。如《南史•任昉传》载:任昉八岁时,“褚彦回尝谓遥曰:‘闻卿有令子,相为喜之。所谓百不为多,一不为少。’”[21]褚彦回,名渊,其父褚湛之官至骠骑将军。任昉出生之年,褚渊袭父爵都乡侯,褚渊夸赞任昉时,正经历着中书郎、司徒右长史、吏部郎,可谓位尊权重。可知任遥在刘宋时绝非泛泛之辈。史书虽不载其仕历,但可推知其任职必有可称道者,在南齐时,被安排为中散大夫一职,可见是旧臣亲信,为朝廷所尊。因为东晋南朝的社会风尚上,为官追求居清显职位,有尊位而无劳心。
任遐的事迹见《南史•任昉传》:
遥兄遐字景远,少敦学业,家行甚谨,位御史中丞、金紫光禄大夫。永明中,遐以罪将徙荒裔,遥怀名请诉,言泪交下,齐武帝闻而哀之,竟得免。[22]
除了见于《南史•任昉传》外,又散见于其他的传记中,如《南史•褚彦回传》云:
及高帝辅政,王俭议加黄钺,任遐曰:“此大事,应报褚公。”帝曰:“褚脱不与,卿将何计?”遐曰:“彦回保妻子,爱性命,非有奇才异节,遐能制之。”果无违异。[23]
又见《南齐书•虞玩之传》云:
太祖善之,引为骠骑谘议参军。霸府初开,宾客辐凑,太祖留意简接,玩之与乐安任遐,俱以应对有席上之美,齐名见遇。遐字景远,好学,有义行,兼与太祖素游,褚渊、王俭并见亲爱。官至光禄大夫,永元初卒。[24]
又见《南史•陆澄传》云:
齐建元元年,骠骑谘议沈宪等家奴客为劫,子弟被劾,宪等晏然。左丞任遐奏澄不纠,请免澄官。上表自理,言旧例无左丞纠中丞之义。诏外详议。尚书令褚彦回检宋以来左丞纠正而中丞不纠免官者甚众,奏澄“闻肤见,贻挠后昆,上掩皇明,下笼朝议。请以见事免澄所居官”。诏澄以白衣领职。[25]
又见《南齐书•刘祥传》云:
(刘祥于永元年初),著《连珠》十五首以寄其怀……有以祥《连珠》启上者,上令御史中丞任遐奏曰:“祥少而狡异,长不悛徙,请谒绝于私馆,反唇彰于公庭,轻议乘舆,历贬朝望,肆丑无避,纵言自若。厥兄浮榇,天伦无一日之悲,南金弗获,嫂侄致其轻绝,孤舟夐反,存没相捐,遂令暴客掠夺骸柩,行路流叹,有识伤心。摄祥门生孙狼儿列“祥顷来饮酒无度,言语阑逸,道说朝廷,亦有不逊之语,实不避左右,非可称纸墨。兄整先为广州,于职丧亡,去年启求迎丧,还至大雷,闻祥与整妻孟争计财物瞋忿,祥仍委前还,后未至鹊头,其夜遭劫,内人并为凶人所淫略”。如所列与风闻符同。请免官付廷尉。[26]
结合以上史料,任遐的行状还是较为详细的。任遐学行兼优,人才堪任,刘宋末,与褚渊、王俭等为辅政权臣萧道成的亲信,萧道成在宋顺帝昇明二年(478)成为辅政。在这件事上任遐为萧道成出谋划策,功劳甚大。《资治通鉴•宋纪十六》云:“道成所亲任遐。”[27]萧道成建齐后,任遐因功在建元元年(479)担任左丞一职。《南齐书•百官志》云:尚书省设立左丞、右丞各一人,左丞职掌为“掌宗庙郊祠、吉庆瑞应、灾异、立作格制、诸案弹、选用除置、吏补满除遣注职”。按其职掌在任上,曾弹劾御史中丞陆澄居职无为,可见其力图吏治、敢作敢为的精神。此事得到尚书令褚渊的支持,可见两人政见相同,可证两人关系亲密。后来转为光禄大夫,并且一直到了齐武帝永明年间还担任是职,《南齐书•百官志》云:“光禄大夫。皆银章青绶,诏加金章紫绶者,为金紫光禄大夫。乐安任遐为光禄,就王晏乞一片金,晏乃启转为金紫,不行。”王晏是在永明七年,“留为尚书吏部,领太子右卫率”,“晏既领选,权行台阁”。[28]一直到永明十一年,王晏领选,任遐“就王晏乞一片金”当在此期间。而《南齐书•百官志》言任遐未能将光禄大夫一职的印绶由银青转为金紫,而《南史•任昉传》在介绍任遐时径直说是金紫光禄大夫,故两说未知谁是。《南齐书》作者萧子显是萧懿之子,对南齐史事典故,凡不涉回避曲笔的,应更可信。《南史•任昉传》中言任遐为金紫光禄大夫一职有误,当是光禄大夫。任遐在东昏侯永元初年在御史中丞任上弹奏刘祥,从永明末到永元初七八年的时间,这个期间他已经由尚书左丞升迁为御史中丞,东晋南朝时,御史中丞职设一人,是朝廷的监察长官,位尊权重。《南齐书•百官志》云:
晋江左中丞司隶分督百僚,傅咸所云“行马内外”是也。今中丞则职无不察,专道而行,驺辐禁呵,加以声色,武将相逢,辄致侵犯,若有卤簿,至相驱击。宋孝建二年制,中丞与尚书令分道,虽丞郎下朝相值,亦得断之,余内外众官,皆受停驻。[29]
永元年间(499—501)时间短,不到三年的时间。任遐在永元初及前几年转职为御史中丞,在仕途上达到了他事业的顶峰,这与他的学识、资历、能力以及受到朝廷的重视程度等因素密切相关,并在永元初卒于是职,永元不到三年,所谓的永元初,当为永元元年。应该说任昉在这些方面继承了乃伯父的踵武,也曾经任御史中丞一职,同样也在任职上大胆弹劾不法之人,留下了弹奏文的名篇,并且任昉的作品集也被名之为《任中丞集》。有学者根据任遐在永明年间“乞一片金,不行”的记载,认为:
任遐在东昏侯之时地位已降。而永元年间,任昉要自屈身价、刻意奉承梅虫儿,才被启用为中书侍郎。《南史•任昉传》:“永元中,纡意于梅虫儿,东昏中旨用为中书郎。谢尚书令王亮,亮曰:‘卿宜谢梅,那忽谢我。’昉惭而退。末为司徒右长史。”可见任氏家门日益衰微之势。[30]
这种分析没有考虑到任遐由光禄大夫转职御史中丞是升迁重用的史实,而在南朝时金紫光禄大夫和银青光禄大夫相比,是平级间的锦上添花,“乞一片金,不行”亦不能表明就是地位下降。至于任昉在永元中“纡意于梅虫儿”的记载,是任昉在王朝末年,皇帝昏庸,内臣用事时的一种权宜行为,后文对此拟作较详细的探讨,但是不能得出任氏家门日益衰微的结论。
从上文列举可知,乐安任氏从春秋末的任不齐到南朝的任昉在一千多年的三十三世的传承中,有多人身居要职,尤其是从东汉至南朝,社会风尚逐渐尊崇门阀士族,任昉身属士族阶层无疑。上面对任昉父祖世系的论述已经充分证明这个事实,我们还可找更多的证据说明之。首先从任昉的仕历交往中找到证明。任昉起家奉朝请,奉朝请和秘书郎等一样是士族子弟起家官的首选,其职清闲为世所重。任昉在仕途的交往中,曾经作为“竟陵八友”之一,而“竟陵八友”的成员皆为当时社会士族中的佼佼者。正如有学者认为的:
从竟陵八友的籍贯及门荫来看,他们本身堪称是南北士人的典型代表:沈约,吴兴人;陆倕,吴郡人,同属东南望族。稍有不同的是,吴郡陆氏在魏晋时期声望最显,而吴兴沈氏则发迹于东晋刘宋年间。钟嵘《诗品序》称沈约、谢朓、王融“三贤或贵公子孙”。“或”字,吕德申《诗品校释》据《吟窗杂录》本校订作“咸”,所见极是。这说明齐梁之际,沈约已与王、谢子弟并称,可见其社会地位的提高。王融,琅玡人;谢朓,陈郡人,同属侨姓头等士族;萧衍、萧琛,兰陵人,系渡江后起士族;范云,南乡人;任昉,乐安人,《三国志•王昶传》裴注:乐安任嘏“世为著姓”,亦为渡江大户。在漫长的交往过程中,他们彼此坦诚相待,汇聚西邸而成为挚友。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似乎有理由把竟陵八友的结交看作是南北士族逐渐从对立走向融合的一个缩影。[31]
这确实印证了《周易•系辞传》所云“方以类聚,物以群分”的观点。“竟陵八友”中,沈约与任昉关系尤密,在当时被视为并驾齐驱的文坛领袖。沈约是极其重视门阀身份的人,正如王元化先生在《刘勰身世与士庶区别问题》一文论道:
这个疑问只能用“士庶天隔”的等级界限才能解答。南朝士族名士多以拒庶族寒人交际为美德。庶族人物即使上升为贵戚近臣,倘不自量,往见士族,仍不免会受到侮辱。这类故事史籍记载极丰,不烦赘举。沈约本人就是极重士、庶区别的人物,《文选》载他所写的《奏弹王源》一文可证。东海王源为王朗七世孙,沈约以为王源及其父祖都位列清选,竟嫁女富阳满鸾;虽然满鸾任吴郡主簿,鸾父璋之任王国侍郎,可是满氏“姓族士庶莫辨”,因此“王满连姻,实骇物听,玷辱世族,莫此为甚”。[32]
由上述材料可知,任昉出身士族,且乐安任氏的优良家风传承久远,这对于任昉的学问的养成、积极有为的入世思想影响甚大。至于任昉的起家、仕历所涉及的问题,下文中有专节论述,此处从略。
论及任昉家族的显赫,从其父祖的材料中可以窥探一二。另外,六朝时讲究门阀,士族掌握政府的机要大权,士庶有天隔的界限,同时在婚姻上的表现就男女双方家庭的社会地位要门当户对,士庶之间不能通婚。任昉的母亲“遥妻河东裴氏,高明有德行”。[33]裴氏是裴松之的孙女,裴骃的侄女,裴子野的从姑。河东裴氏从裴松之至裴子野四世中出了三个史学大家,是一个典型的文化世族。出生在这样一个文化底蕴如此深厚的家庭的裴氏品德是“高明有德行”。何谓高明?《礼记•中庸》是这样理解的:
故至诚无息,不息则久,久则征,征则悠远,悠远则博厚,博厚则高明。博厚所以戴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无疆。[34]
由此可知裴氏是德才兼备的女性,深受其家族文化的影响。其家族关系据《梁书•裴子野传》所载:
裴子野,字幾原,河东闻喜人,晋太子左率康八世孙……曾祖松之,宋太中大夫。祖骃,南中郎外兵参军。父昭明,通直散骑常侍……天监初,尚书仆射范云嘉其行,将表奏之,会云卒,不果。乐安任昉有盛名,为后进所慕,游其门者,昉必相荐达。子野于昉为从中表,独不至,昉亦恨焉。[35]
从裴子野与任昉是“从中表”的关系可知,任昉母亲裴氏和裴子野的父亲裴昭明是从兄弟姊妹,裴松之是他们的祖父,因为史书只载昭明的父亲裴骃,裴氏的父亲没有留下姓名。其世系关系(图1-1)是:
图1-1 任昉母系关系
裴氏是在一个儒学大家庭中长大的,其“高明有德行”,是渊源有自。裴松之、裴骃皆留下了传世的史学名著,其事迹远播,无需多论其优。裴昭明少时好学,“少传儒史之业”,其人思想通达,不为所累,立意甚高,“昭明历郡皆有勤绩,常谓人曰:‘人生何事须聚蓄,一身之外,亦复何须?子孙若不才,我聚彼散;若能自立,则不如一经。’故终身不治产业。”[36]任昉长大后在从政清廉上有乃从舅之风。
任昉出生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幼而好学,早知名”,不是得之于其母梦旗铃而娠的神话,而是得益于家世优异的血统和良好的早期教育。任昉“四岁诵诗数十篇,八岁能属文,自制《月仪》,辞义甚美”[37],也说明了任昉有好学的秉性和能读到诗书的环境,并因此受到褚渊的赞赏,“由是闻声藉甚”。十二岁时得到“有知人之量”的从叔任晷的夸奖。因之在十六岁时,“宋丹阳尹刘秉辟为主簿”。文学上的成功靠的是才气,不妨借用“天才”一词。天才人物的思想是独立的,精神上是自由的,况且十六岁的少年在行为上往往为世俗所不容,同时也会因才高而遭嫉,任昉这个奇才少年,很快“以气忤秉子”。主簿做不成了,遭受到了人生中的一次挫折,这对任昉思想上的成熟和对社会做重新的审视和思考是有帮助的。
第二节 任昉起家官及时间考
《梁书•任昉传》云:
宋丹阳尹刘秉为主簿。时昉年十六,以气忤秉子。久之,为奉朝请,举兖州秀才,拜太常博士。迁征北行参军。[38]
《南史•任昉传》云:
初为奉朝请,举兖州秀才,拜太学博士。[39]
任昉十六岁时,被“宋丹阳尹刘秉辟为主簿”,这是任昉进入官场、体验仕途的尝试,任昉被辟为的郡主簿,还不是他正式进入仕途的起家官。判断一个任职是否是起家官,我们首先考辨澄清以下两个事实。一是属于起家官的品级有哪几种,或者说南朝宋齐间有哪几个官职常作为起家官,这样就可以判断郡主簿是否属于“起家”官的范畴;二是南朝宋齐间“起家”的年限的规定为何?
“起家”是指起之于家而任官职,“解褐”是它的同义词,谓脱去布衣换上官服,犹言入仕。“起家”“解褐”是南朝各史书中常见的两个词,皆指正式开始离开家乡出外做官的意思。
郡主簿一职是比附州主簿而设,区别不在品级高低,而在于是否属朝廷规定的编制系列,郡主簿属于郡长官私辟,服务于官府,但是不属于正式的官制序列。而州主簿,也包括州刺史的属官州从事、州西曹书佐等皆属正式官职,初入官场,被辟为郡主簿,不算是起家官,而被辟为州主簿、州从事、州西曹等,就属于正式的起家官了。在南朝诸史书中有一个反证需要另作分析的。
《宋书•张邵传附张畅传》云:
为后进之秀。起家为太守徐佩之主簿。[40]
史书言起家郡太守主簿的仅此一例。我们可以说史家在表述时,用词宽泛,因为这是一个孤证,不足为例。另外,我们可以分析徐佩之任太守时的具体情况。
《宋书•徐羡之传附徐佩之传》云:
兄子佩之,轻薄好利,高祖以其姻戚,累加宠任,为丹阳尹,吴郡太守。景平初,以羡之秉权,颇豫政事。[41]
徐佩之虽在太守任上,“秉权,颇豫政事”,其所征辟的下属用“起家”叙述,是否是史家用“春秋笔法”暗示其僭越弄权的史实。总之,不把郡主簿视为起家官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既然郡主簿不是任昉的起家官,据《南史》本传、《梁书》本传,奉朝请就是任昉的起家官了。这里要分析考辨的是奉朝请是否属于起家官的序列,任昉起家的时间是哪一年?
《宋书•百官志》云:
奉朝请,无员,亦不为官。汉东京罢省三公、外戚、宗室、诸侯,多奉朝请。奉朝请者,奉朝会请召而已。晋武帝亦以宗室外戚为奉车、驸马、骑都尉,而奉朝请焉。元帝为晋王,以参军为奉车都尉,掾、属为驸马都尉,行参军、舍人为骑都尉,皆奉朝请。后省奉车、骑都尉,唯留驸马都尉、奉朝请。永初已来,以奉朝请选杂,其尚主者唯拜驸马都尉。三都尉并汉武帝置。孝建初,奉朝请省。驸马都尉、三都尉秩比二千石。[42]
《宋书•百官志》叙述职官时的体例为,追溯每一官职设置废立的源流,叙述职官的权限范围。但是《宋书》对奉朝请在刘宋时废立增省的情况是不全面的。首先“奉朝请,无员,亦不为官”,不能统领概括在刘宋时全部史实,与后面叙述的“永初已来,以奉朝请选杂”相矛盾,既然属于“选杂”就是属于选官意义了。永初(420—422)是刘宋武帝刘裕的年号,也就是说,奉朝请在晋朝是作为可以面见皇帝资质的加官,从刘宋开始作为具体的官职了。又说到在孝武帝孝建(454—456)初奉朝请一职省却,没有提到此职是否恢复。事实上,从孝武帝孝建年间以后终宋一朝,起家奉朝请、担任奉朝请一职的例子是很多的,下面举例说明。
先看起家是奉朝请的例子:
《南齐书•刘瓛传》云:
瓛初州辟祭酒主簿。宋大明四年,举秀才,兄璲亦有名,先应州举,至是别驾东海王元曾与瓛父惠书曰:“比岁贤子充秀,州闾可谓得人。”除奉朝请,不就。[43]
又《南齐书•高逸传》云:
升明末,太守王奂上表荐之(沈士),诏征为奉朝请,不就。[44]
又《南齐书•高逸传》云:
楼惠明,有道术。居金华山,禽兽毒螫者皆避之。宋明帝闻之,敕出住华林园,除奉朝请,固乞不受,求东归。[45]
再看几个由他职转为奉朝请的例子:
《宋书•明帝纪》云:
(泰始六年五月)戊子,奉朝请孔玉为宁州刺史。[46]
又《南齐书•荀伯玉传》云:
太祖以闻,犹惧不得留,令伯玉卜,伯玉断卦不成行,而明帝诏果复太祖(萧道成)本任,由是见亲待。从太祖还都,除奉朝请。[47]
又《南齐书•文学传》云:
元徽初,桂阳王休范在寻阳,以巨源有笔翰,遣船迎之,饷以钱物。巨源因太祖自启,敕板起巨源使留京都。桂阳事起,使于中书省撰符檄,事平,除奉朝请。[48]
又《南齐书•良政传》云:
,字彦齐。少有异操。泰始中于总明观听讲,不让刘秉席,秉用为参军。升明末,为奉朝请。[49]
又《南齐书•文学传》云:
泰始初,辟丹阳郡主簿,奉朝请,太学博士。[50]
以上所举皆为宋孝武帝孝建年间以后的例子,充分证明《宋书•百官志》对奉朝请一职废设演变记载的阙误,同时也充分证明了在刘宋时期奉朝请作为职事官的事实。《宋书•百官志》云:“武骑常侍,无员。汉西京官。车驾游猎,常从射猛兽。后汉、魏、晋不置。宋世祖大明中,复置。比奉朝请。”既然将武骑常侍的品级比照奉朝请,自然奉朝请是一直存在并被时人熟悉的。
任昉起家奉朝请的时间当属哪一年呢?《梁书》本传载任昉因少年才俊得到丹阳尹刘秉的赏识,察举为主簿,这个时候任昉正是义气焕发、春风得意的时候,就难免不知退让,恃才使气,开罪于长官的公子,使任昉上了一堂深刻的人生课。其结果是“久之,为奉朝请,举兖州秀才,拜太常博士”。“久之”就是时间长久之意,这是没有疑问的。然而《文选》卷二十三《出郡传舍哭范仆射》李善注引刘璠《梁典》云:
任昉,字彦升,乐安人。年四岁,诵古诗数十篇,十六举秀才第一。辞章之美,冠绝当时。为宁朔将军,新安太守。卒。[51]
刘璠《梁典》所云“十六岁举秀才第一”者,显然是从《梁书•任昉传》记载“时昉年十六,以气忤秉子。久之,为奉朝请,举兖州秀才,拜太常博士”中省并而来。这一省并就使得“久之”一词不好理解。
按照当时的制度,举秀才可以在起家之前,也可以在起家之后。十六岁举秀才是合乎当时制度的,但是《梁书•任昉传》记载任昉“举秀才”是在“为奉朝请”之后,而十六岁起家是不符合当时制度的。
《南史•谢庄传》云:
初,文帝世,限年三十而仕郡县,六周乃选代,刺史或十年余。至是皆易之,仕者不拘长少,莅人以三周为满,宋之善政于是乎衰。
上面的材料论述了宋孝武帝(454—464)时,庶族子弟起家为官的年龄限制已经不再严格地遵循三十岁的标准。《梁书•武帝纪》记载的刘宋时用人的年限是:“甲族以二十登仕,后门以过立试吏。”这样可知,以二十岁为标准年限考察士族子弟起家的时间是可以考虑的一个比较客观的条件。
任昉二十岁时,是齐高帝建元元年(479),齐高帝萧道成是在这一年的夏四月即皇帝位的,如果任昉“为奉朝请”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前就为刘宋之官,之后就为萧齐之官,这确实是不易判断的。同样任昉“举兖州秀才”也不易判断属宋还是属齐。尽管如此,《南史》任昉本传称“初为奉朝请”,“初”字可以理解为“开始、当初”之意,也可以理解为“建元初”之“建元”两字漏掉了。如此一来,我们把任昉起家的时间定为他二十岁时,且系为齐官还是比较合理的。
另外,《梁书》任昉本传云“拜太常博士”也在是年,《南史》任昉本传云“拜太学博士”。二者皆为九卿之一的太常的属官。
《晋书•职官志》云:
太常,有博士、协律校尉员,又统太学诸博士、祭酒及太史、太庙、太乐、鼓吹、陵等令,太史又别置灵台丞。
太常博士,魏官也。魏文帝初置,晋因之。掌引导乘舆。王公已下应追谥者,则博士议定之。
协律校尉,汉协律都尉之职也,魏杜夔为之。及晋,改为协律校尉。
晋初承魏制,置博士十九人。及咸宁四年,武帝初立国子学,定置国子祭酒、博士各一人,助教十五人,以教生徒。博士皆取履行清淳,通明典义者,若散骑常侍、中书侍郎、太子中庶子以上,乃得召试。及江左初,减为九人。元帝末,增《仪礼》《春秋公羊》博士各一人,合为十一人。后又增为十六人,不复分掌《五经》,而谓之太学博士也。孝武太元十年,损国子助教员为十人。[52]
由此可知,太常博士和太学博士分属两职,任昉曾经居何职呢?是年,任昉还兼任仪曹郎。《南齐书•礼志上》载,建元元年(479),太常上朝堂讳训。由《南齐书•王慈传》载有仪曹郎任昉所上《朝堂讳榜议》。太常博士和太学博士职掌皆与礼仪有关,太常博士职掌似与所上《朝堂讳榜议》更近些,故今从《梁书•任昉传》所载,是年任昉拜太常博士的同时,还兼任仪曹郎一职。
第三节 历官南齐和丁忧服阙时间考
上一节我们通过将收集的材料进行分析,得出了任昉于齐高帝建元元年(479)起家奉朝请,举兖州秀才,拜太常博士,兼仪曹郎等职。伴随着萧齐政权的建立,任昉正式地涉足于官场了。紧随任昉官场的沉浮,迎来了任昉在文坛上的极大声誉和创作的成功。
因为史传材料所限,任昉在南齐任职变化与父母去世服阙的时间不好安排。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的学者有曹道衡、刘跃进[53]、熊清元[54]、罗国威[55]、张顶政[56]、杨赛[57]、冯源[58]、陈伟娜[59]等,我们原来对此问题有过自己的独立思考和研究,现在结合以上诸先生的的研究成果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梁书•任昉传》载“迁征北行参军”,未载其年。检《南齐书》卷四十《萧子良传》知,萧子良为征北将军在永明元年,昉为征北参军当在是年。他第一次在萧子良幕府任职,标志永明文学繁荣的前奏,但这时其他文友还没到达,文人集团还没有形成。
永明二年(484),卫将军王俭领丹阳尹,引任昉为主簿。王俭对任昉雅相推重,每见其文就大加赞赏,以为当时无人能比。王俭于永明三年(485)八月解丹阳尹。任昉在这个时间或稍前迁司徒刑狱参军。这时的司徒是由萧子良领兼,《南齐书》卷三《武帝纪》载,永明二年正月以“征北将军萧子良为护军将军兼司徒”。任昉第二次入萧子良幕府。撰《为庾杲之与刘居士虯书》,作《为王嫡子侍皇太子释奠宴诗》。
永明四年,任昉“入为尚书殿中郎”,王俭解丹阳尹,后为尚书令,参掌选事。齐武帝亦赏识任昉的才气。“入为尚书殿中郎”或在此年。撰《别萧谘议衍诗》,《古文苑》署“任殿中昉”,知此诗为任昉为尚书殿中郎时作,据《梁书》卷一《武帝纪上》载,萧衍于永明初官隋王镇西谘议参军,二书所载相符,诗当作于是年。
任昉转司徒竟陵王记室参军,当在永明五年。《南齐书•萧子良传》:“五年,正位司徒,给班剑二十人,侍中如故。移居鸡笼山邸。”又《梁书》卷一《武帝纪上》:“竟陵王子良开西邸,招文学,高祖(萧衍)与沈约、谢朓、王融、萧琛、范云、任昉、陆倕等并游焉,号曰‘八友’。”[60]任昉第三次入萧子良幕府当是此年。任昉遇到包括“八友”在内的众多文士学友,相互切磋,文人雅会,形成了竟陵文学创作集团,促进了文学创作和文学思想的发展,是永明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任昉从此和沈约并称“沈任”,和萧衍等相亲善,得到友人们的钦重。“时琅玡王融有才俊,自谓无对当时,见昉之文,怳然自失”。
《梁书•任昉传》载:“以父忧去职,性尽孝,居丧尽礼。”《南史•任昉传》载:“以父忧其职,泣血三年,杖而后起。”其父遥卒于何年?《梁书》《南史》二书均未载。其父当卒于永明五年末或六年春初。任昉于永明五年入萧子良西邸,即有“八友”之称,受到文人们的推崇。时间不应太短。其父卒于永明五年就应在年末,或卒于永明六年就应在年初,不能超过春天。因为这要联系到任昉随后的任官时间。首先讨论“泣血三年”中的“三年”时间到底是多少?有些人认为三年就是三周年,满三年。罗国威先生在《任昉年谱》中采用了这种观点。在永明间,任昉经历了两次丁忧,这样守丧的时间就成了六年。这样六年的时间就使得任昉在永明年间十一年里的活动不好安排。并且罗国威认为,任昉的父亲卒于永明二年。但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其理由有三。若是说成立,那么任昉丁父忧服阙的时间就在永明五年,这与任昉在永明二年至五年的任职相悖。前面已经论到任昉于永明四年“入为尚书殿中郎”。又《文选》李善注引刘璠《梁典》云:“昉时殿中郎,父忧去职,居丧,不知盐味。冬月单衫,庐于墓侧。齐明作相,乃起为建武将军骠骑记室,再三固辞,帝见其辞切,亦不能夺。”又《南齐书》卷六《明帝纪》载,萧鸾于永明七年拜尚书左仆射,则鸾起昉为建武将军骠骑记室当在是年。昉在守丧中,作书固辞,亦在情理之中。任昉之父若卒于永明二年,三周年服除,永明七年亦不在守孝期间了。此为理由一。再就是任昉在永明二年时,其刚刚步入仕途,虽有文名,但还不会引起齐武帝的注意和关怀。《南史•任昉传》:“齐武帝谓昉伯遐曰‘闻昉哀瘠过礼,使人忧之,非直亡卿之宝,亦时才可惜。宜深相全譬。”此为理由二。《南史•任昉传》:“永明中,遐以罪将徙荒裔,遥怀名请诉,言泪交下,齐武帝闻而哀之,竟得免。”[61]永明一共十一年,此句中“永明中”当是永明五、六年左右,而不应是永明二年。此为理由三。
古人的守孝三年不是周年,是三虚年。曹道衡先生认为“古人遭父母之丧,照例要守两年多,号为‘三年之丧’”[62],此说甚是。三年之丧的时间是二十五个月,也就是过了两周年后再加上第三年的第一个月即可。任昉之父卒于永明五年末或六年初,任昉服除的时间就应在永明七年末或八年初。随后,任昉重除尚书殿中郎,本次任职在任昉本传中没有提及。《梁书》卷十九《宗夬传》:“永明中,与魏和亲,敕夬与尚书殿中郎任昉同接魏使,皆时选也。”对这次和亲,可参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三十六《齐纪》:“(永明七年)八月乙亥,(魏)遣员外散骑常侍邢产等来聘”。又卷一百三十七《齐纪》:“(永明八年四月)甲午,魏遣兼员外散骑常侍邢产等来聘。”由此可知,《梁书》卷十九《宗夬传》云:“永明中”,即是永明七、八年。昉当于此时为尚书殿中郎,并参与第二次接待来聘的可能性较大。
随即又遭母忧,《梁书•任昉传》载“续遭母忧”,而《南史•任昉传》载“遭继母忧”。“续”“继”二字可能是形近而讹,任昉纯孝,传记彰之,若是继母,则其生母丁忧时,本传应作交代。因之此为其生母更为合理。但若是继母也应服丧三年。《仪礼•丧服》:“继母如母。传曰‘继母何以如母?继母之配父,与生母同,故孝子不敢殊也’,若是,则生之养之,终其身如母,死则丧之三年如母,贵父之命也。”据此,任昉无论居母丧或继母丧,皆为“三年之丧”。其母丧至永明十年末或十一年初服阙,并且不会晚于后面这个时间。原因为:《南史•任昉传》:“齐明帝深加器异,欲大向擢引,为爱憎所白,乃除太子步兵校尉,掌东宫书记。”永明十一年七月,世祖萧赜崩,太子萧昭业继位。此后一段时间里东宫无主,官员当迁。再就是据《南史》《梁书》行文考之,其亦在武帝末年无疑。
任昉与萧子良交游甚密,堪称知己。萧子良又与萧长懋相善,任昉同萧子良一样都对萧鸾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任昉曾在永明七年丁父忧期间,拒绝过萧鸾的任职。而此时任昉在《为齐明帝让宣成郡公表》中对萧鸾的劣迹有所揭露指斥,致使任昉“建武中,位不过列校”。
《梁书•任昉传》:“明帝崩,迁中书侍郎。”《南史•任昉传》:“永元中,纡意于梅虫儿。东昏中旨用为中书郎。”二书所载官职不同,《辞源》称中书侍郎即中书郎。中华书局点校本《南齐书•褚渊传》载褚渊曾任中书郎一职,文后的《校勘记》云“按‘中书郎’《文选》王俭《褚渊碑文》作‘中书侍郎’”。[63]点校者的意思“中书郎”和“中书侍郎”似有不同。另外,记载南北朝历史的诸史书皆在同一书中,中书侍郎和中书郎名称交互出现,如“中书郎”是“中书侍郎”的省称,同一作者不当这样随意地书写,应将之解释成皆为归于中书省序列,受中书令统辖的两个职官名称。
今查《晋书•职官志》《宋书•百官志》《通典•职官》《通志二十略•职官略》《文献通考•职官》等,诸书对中书省的官员中书侍郎皆因袭抄录《宋书》,皆将中书郎等同中书侍郎,下面列举《通典•职官》所记,以见大概:
中书侍郎。汉置中书,领尚书事,有丞、郎。魏黄初初,中书既置监、令,又置通事郎,(《魏志》曰:“掌诏草,即汉尚书郎之位。”)次黄门郎。黄门郎已署事过,通事乃署名。已署奏以入,为帝省读,书可。后改通事郎为中书侍郎。(明帝诏举中书郎,谓卢毓曰:“得人与否,在卢生耳。”又魏末张华迁长史,兼中书郎,朝议表奏,多见施用。)晋置四员,及江左初,又改为通事郎,寻复为中书侍郎。其职副掌王言,更入直省五日,从驾则正直从,次直守。(张华兼中书郎,从驾征钟会,掌书疏表檄。又《荀勖集》:泰始中,中书郎张华、王济犹尚自起草,及后,遂失旧体。又嵇含字君道,为中书郎,书檄云集,含初不立章。又华廙为人弘雅,加以名家子孙,以妇父卢毓典选,至三十五,为中书通事郎。又王濛为中书郎四年,无人对,以濛难比肩故也。)宋中书侍郎,进贤一梁冠,介帻,将朝服,用散骑常侍谓之。齐、梁皆四人,梁以功高者一人主省内事。陈因之。[64]
为了将中书侍郎设置源流及其职掌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上文不避繁琐,长文引用,杜佑在正文中是介绍中书侍郎,而在引用具体的人物任职时,又都写作中书郎,显示杜佑是将两个名字视为一个了。若是《南齐书•百官志》有详细的区分,也省了我们考辨之苦,可是《南齐书•百官志》记载的更是简而又简,仅云:“中书监一人,令一人,侍郎四人,通事舍人无员。”同卷又云:“建元四年,有司奏置国学,祭酒准诸曹尚书,博士准中书郎。”同卷中出现两个名称,将之视为繁简之别,似不通。
再看《南齐书•舆服志》:
进贤冠,诸开国公、侯,乡、亭侯,卿,大夫,尚书,关内侯,二千石,博士,中书郎,丞、郎,秘书监、丞、郎,太子中舍人、洗马、舍人,诸府长史,卿,尹、丞,下至六百石令长小吏,以三梁、二梁、一梁为差,事见《晋令》。[65]
从上文“中书郎,丞、郎,秘书监、丞、郎”行文格式看,中书郎,后还有丞、郎,此处的中书郎似应作中书侍郎,后面领属的丞、郎即为中书丞、中书郎。
又《魏书•高允传》云:
中书侍郎、固安伯范阳卢玄子真。
中书郎、新丰侯京兆杜铨士衡。
中书郎中、即丘子赵郡李遐仲熙。
中书郎燕郡刘遐彦鉴。
中书郎、武烜子河间邢颖宗敬。
中书郎上谷张诞叔术。[66]
《魏书》一篇中在列举人物时,中书侍郎、中书郎、中书郎中是同时存在的,另外《魏书•官氏志》还提到中书议郎一职,北魏官职确实有别于东晋南朝官职,但是北魏的官职是在借鉴西晋官制的基础上设置的,虽然我们不能用北魏官制中中书省属官的细致分类等同于东晋南朝的官制,但是至少给我们对这一问题的思考一个启发。我们不能完完全全地依靠史志对南朝的官制下绝对的结论。《职官志》没有记载也许是疏略了,要不记载南朝的诸史书在同一书中会有中书侍郎与中书郎多次交互出现的现象呢?好像我们不能将之归为两种相同,作者在记述时随意地繁简采用,这似乎不符合史志严谨的记述体例。我们这个思考虽然还不能看作定论,但是这种怀疑的精神对学术研究还是很有价值的。按照这种思路的判断,若是正确的话,可以这样说中书侍郎是中书省的副职,在南朝时三省六部制还在发展着,唐朝时已经变成副相了,而南朝时的权限的大小主要依靠君主的重视程度。而中书郎的权限要更小一些。因为《梁书》《南史》任昉本传记载不同,我们这里采信《梁书》的记载,任昉在明帝崩后,也就是在齐东昏侯永元(499—501)时“迁中书侍郎”,《南史》说是“永元中”,永元一共是三年,这个永元中的记载,可以让我们将这一事件定在永元二年。
任昉任职中书侍郎,还给自己留下一个让人诟病的细节,《南史•任昉传》云:“永元中,纡意于梅虫儿,东昏中旨用为中书郎。”此事得到时人和后人的非议,似于任昉的德行有损。据《南史》记载,对此事面讽任昉的是时任尚书令的王亮。王亮和任昉交恶的原因是志趣不同。任昉得到中书侍郎一职后,《南史•任昉传》云:“谢尚书令王亮,亮曰:‘卿宜谢梅,那忽谢我。’昉惭而退。”南齐末世是一个政治黑暗混乱的时代,这样的时代使社会秩序变得很不正常,像任昉这样名声远播的文人,就处在了一种政治的漩涡之中,为达到一种韬光养晦、自浊自保的目的,曲意于梅虫儿是有可能的。这是否就成了任昉的人生污点还需要作深入的分析。在萧齐一代,任昉的任职都属于事务官,其政治才能和为官的廉洁是在萧梁时得到充分表现的,萧梁的梁武帝和任昉相欣赏,萧梁建国初一改萧齐末的风气,梁武帝这时政治有为,任昉几次三番转职,或选官要位,或监察长官,或地方行政首长等,任昉在这些位置上皆有突出表现,在中国古代官僚史上皆可作为典型。这也反证了有学者提到的“任昉徒有文才,吏才了了,不合乎明帝整肃朝纲的用人标准”[67]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我们认为从《南史》的记载中王亮对任昉的面讽正好是对当时社会的批判。而王亮面讽时,任昉有惭色亦证明了他的难言之隐。
同时,我们再看王亮在东昏侯时的表现,《梁书•王亮传》云:
建武末,为吏部尚书,是时尚书右仆射江祏管朝政,多所进拔,为士子所归。亮自以身居选部,每持异议。始亮未为吏部郎时,以祏帝之内弟,故深友祏,祏为之延誉,益为帝所器重;至是与祏情好携薄,祏昵之如初。及祏遇诛,群小放命,凡所除拜,悉由内宠,亮更弗能止。外若详审,内无明鉴,其所选用,拘资次而已,当世不谓为能。频加通直散骑常侍、太子右卫率,为尚书右仆射、中护军。既而东昏肆虐,淫刑已逞,亮倾侧取容,竟以免戮。[68]
王亮和任昉一样在齐梁之间皆有耿直不从俗的耿介性格。王亮也照样顺意于齐末权奸江祏、梅虫儿等人,身居中枢之位,对东昏侯之虐行不能改,能做的只是“倾侧取容”求荣而已。由此看,王亮对任昉的面讽,不是否定任昉的为人,只是表达了两个人在立场上有分歧,不属于同气相求的道友,不接受任昉之谢,就是不接受作为下属任昉的求进而已。梁武帝萧衍对此看得很清楚,在东昏侯时,任昉的中书侍郎权限和王亮的尚书右仆射、中护军的行政权军事权兼有的大权不可同日而语,在混乱的时代,王亮的责任更多些,因此萧衍得势后,当王亮求官时,萧衍批评说:“颠而不扶,安用彼相。”
王亮的这一意气用事的态度,任昉是念念不忘的。任昉任御史中丞时曾奏弹和王亮交情密切的范缜,在奏文中也直接将王亮点出:
臣闻息夫历诋,汉有正刑;白褒一奏,晋以明罚。况乎附下讪上,毁誉自口者哉。风闻尚书左丞臣范缜,自晋安还,语人云:“我不诣余人,惟诣王亮;不饷余人,惟饷王亮。”辄收缜白从左右万休到台辨问,与风闻符同。又今月十日,御饯梁州刺史臣珍国,宴私既洽,群臣并已谒退,时诏留侍中臣昂等十人,访以政道。缜不答所问,而横议沸腾,遂贬裁司徒臣朏,褒举庶人王亮。臣于时预奉恩留,肩随并立,耳目所接,差非风闻。窃寻王有游豫,亲御轩陛,义深推毂,情均《湛露》。酒阑宴罢,当扆正立,记事在前,记言在后,轸早朝之念,深求瘼之情,而缜言不逊,妄陈褒贬,伤济济之风,缺侧席之望。不有严裁,宪准将颓,缜即主。[69]
这篇奏文称旨,梁武帝随即下玺书诘问范缜,对王亮在东昏侯时的行状作出了严厉的批评,以至王亮去官赋闲,暂时只好退却,他受到了仕途上一大挫折,玺书云:
亮少乏才能,无闻时辈,昔经冒入群英,相与岂薄,晚节谄事江祏,为吏部,末协附梅虫儿、茹法珍,遂执昏政。[70]
从玺书的风格看,和上面任昉的奏文简直就是如出一辙,我们不必一定说成是任昉所为,但确实是和任昉的奏文起到了攻守同盟、前后照应的效果。对王亮的批评也是因为他献媚依附权奸江祏、梅虫儿、茹法珍等人。
由此可以清楚的看到王亮面讽任昉绝不是因为梅虫儿是恶人之故,只是不接受任昉当面的示好,不给任昉以情面而让任昉难堪而已。生活在末世的政治漩涡里,身不由己的时候应该是很多的,对此解读,我们的正确态度应该抱着一个理解的同情,而不是像历史上有些文人那样,对任昉“纡意于梅虫儿”这一细节的记载作出偏执的理解,如宋代文与可在《嘲任昉》中写道:“幸自文章亦可怜,不消一事已为贤。何如却逐虫儿去,忍耻更来王亮前。”[71]
不管怎样,这时中书侍郎乃一清闲之职,任昉居此度日而已,绝无施展抱负之心,也无可能。正如祝总斌先生总结的:
从南朝起,由于多半出身寒族的中书通事舍人更接近皇帝,中书侍郎逐渐变成单纯起草文书,很少被咨访政事,权力日益削弱。《通典•职官三》说得最清楚:“宋初又置中书通事舍人四员,入直阁内(指皇帝理政之处),出宣诏命。凡有陈奏,皆舍人持入参决于中,自是则中书侍郎之任轻矣。”所谓出宣诏命,当包括传达令侍郎起草文书的意图,所谓陈奏,当指尚书台送来文书上呈皇帝审阅画可。本来,这些都由侍郎直接与皇帝打交道,现在通事舍人插了进来,“参决于中”,侍郎权任自然减轻。也就是说,中书侍郎虽象当年中书监、令一样掌诏命,但不具备发展成主要参与朝政,成为大臣的历史条件,出身寒族的中书通事舍人把他们的前进道路遮断了。[72]
总之,这时的中书侍郎不像隋唐时确定下来的三省六部制中的中书侍郎,一般讲三省的长官是宰相,如中书省的副长官中书侍郎是副宰相。现在的研究者将任昉视为曾经身居宰相的不是个案,下面引用两则材料予以说明。
王大良先生认为:
(任昉)东昏侯时因他曾是东宫故吏,见幸,掌诏诰,迁中书令,拜副相。[73]
上面这条材料中的中书令应当是中书侍郎,是编写者的笔误,而将任昉此时担任的中书侍郎当作副相,是没有考虑到三省六部制在南朝发展中的具体情况,这是和隋唐时的差别之处,而这一点是值得注意的。
又杨剑宇先生认为,任昉在齐东昏侯、和帝时任宰相。
齐明帝在位期间,任昉先后任侍中、中书监、骠骑大将军,出任扬州刺史。
东昏侯在位时,任昉官拜尚书仆射,位列宰相。和帝时仍然位列宰相。[74]
杨剑宇先生对任昉齐明帝时的任职完全弄错了,根据我们上面梳理的材料,任昉从没任过这些职位。再就是杨先生把任昉在东昏侯任中书侍郎一职误当成尚书仆射了。认为任昉位列宰相,自然也就错了。而认为在和帝时仍位列宰相,不知从何说起,因为和帝时任昉任司徒右长史,是三公的属官,也不是宰相。
《南史》《梁书》二史载,任昉于永元末为司徒右长史,这是任昉在南齐得到的最后一个职务,要确定任昉任职时间首先考定谁是司徒。《南齐书》卷七《东昏侯纪》载,永元三年春丁酉,以骠骑大将军晋安王宝义为司徒,永元三年即中兴元年。中兴元年于三月改元,但永元年号却一直用到是年的十二月东昏侯卒时。任昉就是在是年做司徒右长史的。南齐时,三公是太尉、司徒和司空,已经不同于西晋时三公上面还有三师即“太师、太保、太傅”,二大即“大司马、大将军”,和三公合成“八公”,皆成了荣誉性的头衔,用以加封功勋卓著的功臣,是有尊号而无职权的虚职。在南齐时,三公位尊权重,和正在发展中的三省长官职掌有交叉,但是品阶最高。
《南齐书•百官志》:
三公,旧为通官。司徒府领天下州郡名数户口簿籍。虽无,常置左右长史、左西曹掾属、主簿、祭酒、令史以下。晋世王导为司徒,右长史干宝撰立官府,《职仪》已具。[75]
祝总斌先生在论述南朝三公时说道:
在这里司徒基本是虚衔(形式上司徒府仍掌评定人才九品事),握实权的是录尚书事,二者不同;可是由司徒来录尚书事就比由位望低的虚衔来录尚书事,更容易控制住大权,南朝(主要宋、齐)三公往往为皇族,便服务于这一目的。特别因为南朝皇族本非高门,在高级士族影响大、基础厚的社会里,要加强皇权,与高级士族抗衡,想法尽快让皇族升迁,直至位居三公,以提高社会声望,就更有必要。[76]
因为三公在秦汉时是真宰相,随着中央官制的发展,两晋南北朝三省长官逐渐成为位居端揆的宰相,分掌中央中枢的议政权及监督百官执行的行政权,但是三公、八公的尊崇位置一直是仕途顶峰的象征,成为人们孜孜以求的最高理想。
《南齐书•王融传》云:
自恃人地,三十内望为公辅。[77]
《梁书•沈约传》云:
初,约久处端揆,有志台司,论者咸谓为宜,而帝终不用,乃求外出,又不见许。与徐勉素善,遂以书陈情于勉……勉为言于高祖,请三司之仪,弗许,但加鼓吹而已。[78]
沈约与梁武帝旧交,且为武帝所倚重,但是沈约曾经放言得罪武帝,武帝不悦,有意打压沈约,故不让沈约求公位如愿。从这个事例中也反证了三公虽无实权,却是具有政治上的重大意义。
而任昉是为萧宝义做的长史,萧宝义是以骠骑大将军的军号加司徒的,这样既有三公之尊位,又有骠骑之军权,其右长史的位置也就另当别论了。
按汉魏旧例,重号将军依次为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前、后、左、右将军等。西晋时大将军成为八公之一,两晋南朝重号将军的首位就变成了骠骑将军。
《南齐书•百官志》云:
凡诸将军加“大”字,位从公。开府仪同如公。凡公督府置佐:长史、司马各一人,谘议参军二人。诸曹有录事、记室、户曹、仓曹、中直兵、外兵、骑兵、长流贼曹、刑狱贼曹、城局、法曹、田曹、水曹、铠曹、车曹、士曹、集曹、右户、十八曹。城局曹以上署正参军,法曹以下署行参军,各一人。其行参军无署者,为长兼员。其府佐史则从事中郎二人,仓曹掾、户曹属、东西阁祭酒各一人,主簿舍人御属二人。加崇者,则左右长史四人,中郎掾属并增数。[79]
由此可知,任昉所任的司徒右长史是一个重要的位置,品虽不高,因为是司徒、骠骑大将军所倚重之属吏,自己的政治理想在这个位置上,通过借尸还魂的方式得以部分的实现。只不过时间太短了,历史的车轮转到了萧梁政权那里。
总之,在南齐任昉一直是作为才子被人重视的,其才能虽被掌权者看重,但是因为时代的具体原因和其父母相继在这个时期去世守孝以及其自身的个性使然,在从政的路上,虽然屡有迁除,却没有独当一面的任职,作为属官其政治才能和政治人格还没有机会得到充分的施展,这要等到随即而来的萧梁政权的建立,任昉仕途上施展抱负的机会来临了。
第四节 任昉在梁朝得到的重用及为官清廉
《梁书》《南史》任昉本传均载,梁武帝萧衍克京邑,“霸府初开,以昉为骠骑记室参军”,专主文翰。
中兴元年(501)十二月,梁武帝建京邑,开霸府。任昉与梁武帝关系有旧,昔在竟陵王西邸,两人关系融洽,惺惺相惜。
《梁书•任昉传》云:
始高祖与昉遇竟陵王西邸,从容谓昉曰:“我登三府,当以卿为记室。”昉亦戏高祖曰:“我若登三事,当以卿为骑兵。”谓高祖善骑也。至是故引昉,符昔言焉。[80]
在萧齐永明年间,萧衍和任昉正是意气风发期待在仕途上大展身手的青年才俊,两人自视甚高,皆有修齐治平之理想,并欣赏对方的所长。三府和三事是同义词,皆指三公之位。如前所举《南齐书•百官志》所载,三公属吏有十八曹参军,擅长文笔者有记室参军,擅长骑马者有骑兵参军,分别属于文武双方中的要职,故萧衍和任昉在当年以开玩笑的口吻表达心志时,各表示一旦志满意得就以对方为记室或骑兵。这时,梁武帝不负前言,让任昉在其新开的军府里得到重用,其善于文翰之才得以发挥。梁台建,禅让文诰,多昉所具。
天监元年(502)四月,萧衍践祚,史称梁武帝。
《梁书•任昉传》:“拜黄门侍郎,迁吏部郎中,寻以本官掌著作。”《南史•任昉传》:“历事黄门侍郎,吏部郎。”
黄门侍郎,亦称给事黄门侍郎。
《宋书•百官志下》云:
给事黄门侍郎四人,与侍中俱掌门下众事。郊庙临轩,则一人执麾。《汉百官表》秦曰给事黄门,无员,掌侍从左右,汉因之。汉东京曰给事黄门侍郎,亦无员,掌侍从左右,关通中外,诸王朝见,则引王就坐。应劭曰:“每日莫向青琐门拜,谓之夕郎。”史臣按,刘向与子歆书曰:“黄门郎,显处也。”然则前汉世已为黄门侍郎矣。董巴《汉书》曰:“禁门曰黄闼,中人主之,故号曰黄门令。”然则黄门郎给事黄闼之内,故曰黄门郎也。魏、晋以来员四人,秩六百石。[81]
《南齐书•百官志》云:
给事黄门侍郎。亦管知诏令,世呼为小门下。[82]
黄门侍郎为门下省侍中属官,职掌知诏令,梁朝建国之初,诏令文件甚多,任昉擅长文翰,黄门侍郎一职可谓得人。
吏部郎是吏部郎中的简称。因《梁书•任昉传》称吏部郎,《南史•任昉传》称吏部郎中,此处官称的一字之差,有时带来理解的错误。一个原因是《梁书》有时称吏部郎,有时称吏部郎中,对六朝官制不太熟悉的人来说,出现失误是在所难免的了。如《梁书•任昉传》载任昉两次除吏部郎中,而《梁书》卷三十六《孔休源传》却载为“吏部郎任昉”,对这种表述,一般的理解是两称有别,一是一非,若相同,同书何以两称?《梁书》中这种交错而不一致的例子很多,修史者向来严谨,一字寓褒贬,惜墨如金,若有别,我们自会做有别理解,是情理之中的。笔者在硕士学位论文《任昉研究》中曾持这种观点[83],后来查阅史传材料,发现原来观点有误,下面将尚书吏部郎一职条陈于下。
首先秦汉官制,郎官属于郎中令(亦称光禄勋)的属官,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等,统称郎官。而太仆的属官有尚书,汉武帝时尚书的受到重视,权力渐大。
《宋书•百官志上》云:
汉成帝之置四尚书也,无置郎之文。《汉仪》,尚书郎四人……《汉官》云,置郎三十六人,不知是何帝增员。然则一尚书则领六郎也。主作文书,起立事草。初为郎中,满岁则为侍郎……汉制,公卿御史中丞以下,遇尚书令、仆、丞、郎,皆辟车豫相回避,台官过,乃得去。[84]
《隋书•百官志上》云:
尚书省,置令,左、右仆射各一人。又置吏部、祠部、度支、左户、都官、五兵等六尚书。左右丞各一人。吏部、删定、三公、比部、祠部、仪曹、虞曹、主客、度支、殿中、金部、仓部、左户、驾部、起部、屯田、都官、水部、库部、功论、中兵、外兵、骑兵等郎二十三人。令史百二十人,书令史百三十人……
自晋以后,八座及郎中多不奏事。天监元年诏曰:“自礼闱陵替,历兹永久,郎署备员,无取职事。糠粃文案,贵尚虚闲,空有趋墀之名,了无握兰之实。曹郎可依昔奏事。”自是始奏事矣。三年,置侍郎,视通直郎。其郎中在职勤能,满二岁者,转之。[85]
从上面两则材料可知,吏部郎和吏部郎中基本上一样,尚书郎即尚书郎中,虽然有时资历深的还可称为尚书侍郎,也是可以统称尚书郎的。
吏部郎称为小选,盖与吏部尚书对称而言。《南史》卷十九《谢朓传》载:谢朓迁尚书吏部郎,上表三让。沈约以为“谢吏部今授超阶”,范缜谓“卿人才无惭小选”。《梁书》卷四十一《褚翔传》:“征为吏部郎。翔居小选,公清不为属易意。”由此可知,在诸尚书郎中吏部郎位置重要,这一职位相当于隋唐三省六部吏部四司中的吏部郎中。任昉于天监三年重除此职,皆称“参掌大选”。
天监二年(503),出为义兴太守。
任昉在义兴太守任上为官清廉,成为古代地方官廉洁爱民、安贫尽职的典范。
《梁书•任昉传》云:
天监二年,出为义兴太守。在任清洁,儿妾食麦而已。友人彭城到溉,溉弟洽,从昉共为山泽游。及被代登舟,止有米五斛。既至无衣,镇军将军沈约遣裙衫迎之。[86]
《南史•任昉传》云:
出为义兴太守。岁荒民散,以私奉米豆为粥,活三千余人。时产子者不举,昉严其制,罪同杀人。孕者供其资费,济者千室。在郡所得公田奉秩八百余石,昉五分督一,余者悉原,儿妾食麦而已。友人彭城到溉、溉弟洽从昉共为山泽游。及被代登舟,止有绢七匹,米五石。至都无衣,镇军将军沈约遣裙衫迎之。[87]
义兴即现在的宜兴,勤政爱民的任昉也喜欢义兴(现宜兴)的山光水色,闲暇时分常常在西氿之滨垂钓、赋诗。后人还在他垂钓的地方筑台纪念,受到后世代代的凭吊纪念。
为了纪念任昉在义兴的德政,后人便在他经常垂钓的西氿之滨筑台,称之为“任公钓台”,为三、四丈高的土丘,丘上建有小亭。登台极耳四眺,水光山色,气象万千。明代邑人沈敩《任公钓台》诗云:“烟水苍茫绕钓矶,西风台上景依稀。空留遗迹人何在?白鸟双飞带落辉。”“任公钓台”列为全国十大钓台之一,确是宜兴具有悠久历史的又一胜迹。[88]
天监三年(504),“重除吏部郎”。
史传无载任昉重除吏部郎在哪一年,将之系于天监三年有三个考虑,一是任昉在天监二年义兴太守任时所为颇多,救灾民、改旧俗非短时间所能奏效,二是《文选》卷三十六载《天监三年策秀才文》,当是任昉重除吏部郎参掌大选时作。三是天监三年任昉已经在吏部郎任上了。在天监二年、三年的岁末年初应是任昉转职的时间,姑且系于三年是合适的。
寻转御史中丞,秘书监,领前军将军。
转御史中丞是在天监三年(504),《梁书•曹景宗传》载:天监三年八月,“司州城陷,为御史中丞任昉所奏”。[89]
《隋书•百官志上》云:
御史台,梁国初建,置大夫,天监元年,复曰中丞。置一人,掌督司百僚。皇太子已下,其在宫门行马内违法者,皆纠弹之。虽在行马外,而监司不纠,亦得奏之。专道而行,逢尚书丞郎,亦得停驻。其尚书令、仆、御史中丞,各给威仪十人。其八人武冠绛鞴,执青仪囊在前。囊题云“宜官吉”以受辞诉。一人缃衣,执鞭杖,依列行,七人唱呼入殿,引喤至阶。一人执仪囊,不喤。属官治书侍御史二人,掌举劾官品第六已下,分统侍御史。侍御史九人,居曹,掌知其事,纠察不法。殿中御史四人,掌殿中禁卫内。又有符节令史员。[90]
天监四年(505)仍官此职。据《南史》卷二十三《王亮传》载:天监四年夏,“御史中丞任昉奏缜妄陈褒贬,请免缜官”。
天监五年(506),任昉官秘书监,领前军将军。
史传无载任昉哪年由御史中丞转秘书监、领前军将军一职,考虑到天监四年下任昉曾弹奏范缜,并且他是在天监六年(507)春从秘书监一职转新安太守的,故将任昉居秘书监一职定为天监五年。任昉官秘书监期间,受命整理秘阁藏书,此为秘书监职责所任。
《隋书•百官志上》云:
秘书省置监、丞各一人,郎四人,掌国之典籍图书。著作郎一人,佐郎八人,掌国史,集注起居。著作郎谓之大著作。[91]
《梁书•任昉传》《南史•任昉传》皆云:“自齐永元以来,秘阁四部,篇卷纷杂,昉手自雠校,由是篇目定焉。”
又《广弘明集》卷三载阮孝绪《七录序》云:
齐末兵火延及秘阁,有梁之初,缺亡甚众,爰命秘书监任昉躬加部集,又于文德殿内别藏众书,使学士刘孝标等重加校……其尚书阁内别藏经史杂书。华林园又集释氏经论。自江左通篇章之盛,未有逾于当今者也。[92]
梁代聚书甚富,任昉等有功焉。至于任昉在目录学、校雠和藏书等方面的贡献在下文中有详述。
《梁书•任昉传》云:
六年春,出为宁朔将军、新安太守。在郡不事边幅,率然曳杖,徒行邑郭,民通辞讼者,就路决焉。为政清省,吏民便之。视事期岁,卒于官舍,时年四十九。阖境痛惜,百姓共立祠堂于城南。高祖闻问,即日举哀,哭之甚恸。追赠太常卿,谥曰敬子。[93]
《南史•任昉传》云:
出为新安太守,在郡不事边幅,率然曳杖,徒行邑郭。人通辞讼者,就路决焉。为政清省,吏人便之。卒于官,唯有桃花米二十石,无以为敛。遗言不许以新安一物还都,杂木为棺,浣衣为敛。阖境痛惜,百姓共立祠堂于城南,岁时祠之。武帝闻问,方食西苑绿沈瓜,投之于盘,悲不自胜。因屈指曰:“昉少时常恐不满五十,今四十九,可谓知命。”即日举哀,哭之甚恸。追赠太常,谥曰敬子……在郡尤以清洁著名,百姓年八十以上者,遣户曹掾访其寒温。尝欲营佛斋,调枫香二石,始入三斗,便出教长断,曰:“与夺自己,不欲贻之后人。”郡有蜜岭及杨梅,旧为太守所采,昉以冒险多物故,即时停绝,吏人咸以百余年未之有也。[94]
天监八年(507),任昉卒于新安太守任上。
[1](唐)李延寿:《南史》卷五十九《任昉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452页。
[2](唐)姚思廉:《梁书》卷十四《任昉传》,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251页。
[3](唐)林宝撰,岑仲勉校记,郁贤皓、陶敏整理:《元和姓纂》,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745页。
[4](宋)郑樵撰,王树民点校:《通志二十略•氏族略第三•以姓为氏》,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104页。
[5](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七十三上《宰相世系表三上》,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883页。
[6]任佑之等纂:《任氏宗谱》卷三,上海图书馆家谱收藏室藏1950年思敬堂铅印本。
[7](汉)司马迁:《史记》卷六十七《仲尼弟子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221页。
[8](汉)司马迁:《史记》卷七十一《樗里子甘茂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310页。
[9](汉)司马迁:《史记》卷五《秦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09、212页。
[10](汉)班固:《汉书》卷四十二《任敖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098页。
[11](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卷二十一《任光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752、753页。
[12]同上书,第754页。
[13](晋)陈寿:《三国志》卷二十七《魏书•王昶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7470页。
[14](晋)陈寿:《三国志》卷十六《魏书•任峻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489—490页。
[15](唐)房玄龄等:《晋书》卷四十五《任恺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285页。
[16](唐)房玄龄等:《晋书》卷四十五《任恺传附任罕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287页。
[17](唐)李延寿:《南史》卷五十九《任昉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452页。
[18]同上。
[19](唐)李延寿:《南史》卷五十九《任昉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454页。
[20](梁)萧子显:《南齐书》卷十六《百官志》,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317页。
[21](唐)李延寿:《南史》卷五十九《任昉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452页。
[22]同上。
[23](唐)李延寿:《南史》卷二十八《褚裕之传附褚彦回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752页。
[24](梁)萧子显:《南齐书》卷三十四《虞玩之传》,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607—608页。
[25](唐)李延寿:《南史》卷四十八《陆澄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188页。
[26](梁)萧子显:《南齐书》卷三十六《刘祥传》,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640—642页。
[27](宋)司马光编著,(元)胡三省音注:《资治通鉴》卷一百三十四,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4218页。
[28](梁)萧子显:《南齐书》卷四十二《王晏传》,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742页。
[29](梁)萧子显:《南齐书》卷十六《百官志》,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324页。
[30]陈伟娜:《“沈诗任笔”——沈约任昉比较研究》,浙江大学2009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1页。
[31]刘跃进:《门阀士族与永明文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56页。
[32]王元化:《文心雕龙讲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8页。
[33](唐)李延寿:《南史》卷五十九《任昉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452页。
[34](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礼记正义》卷五十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694页。
[35](唐)姚思廉:《梁书》卷三十《裴子野传》,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441页。
[36](梁)萧子显:《南齐书》卷五十三《良政传•裴昭明传》,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919页。
[37](唐)李延寿:《南史》卷五十九《任昉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452页。
[38](唐)姚思廉:《梁书》卷十四《任昉传》,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251—252页。
[39](唐)李延寿:《南史》卷五十九《任昉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452页。
[40](梁)沈约:《宋书》卷四十六《张邵传附张畅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397页。
[41](梁)沈约:《宋书》卷四十三《徐羡之传附徐佩之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335页。
[42](梁)沈约:《宋书》卷四十《百官志下》,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245页。
[43](梁)萧子显:《南齐书》卷三十九《刘瓛传》,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677页。
[44](梁)萧子显:《南齐书》卷五十四《高逸传•沈士传》,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944页。
[45](梁)萧子显:《南齐书》卷五十四《高逸传•楼惠明传》,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946页。
[46](梁)沈约:《宋书》卷八《明帝纪》,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66页。
[47](梁)萧子显:《南齐书》卷三十一《荀伯玉传》,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572页。
[48](梁)萧子显:《南齐书》卷五十二《文学传•丘巨源传》,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894页。
[49](梁)萧子显:《南齐书》卷五十三《良政传•裴传》,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919—920页。
[50](梁)萧子显:《南齐书》卷五十二《文学传•贾渊传》,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906页。
[51](梁)萧统编,(唐)李善注:《文选》卷二十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100页。
[52](唐)房玄龄等:《晋书》卷二十四《职官志》,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735—736页。
[53]曹道衡、刘跃进:《南北朝文学编年史》,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版。
[54]熊清元:《任昉诗文系年考证》,《黄冈师专学报》1992年第2期,第34—41页转46页。熊清元:《任昉在南齐的仕历及其相关问题》,《中国史研究》2008年第1期,第83—92页。
[55]罗国威:《任昉年谱》,《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1期,第69—77页。
[56]张顶政:《任昉年谱略稿》,《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增刊。
[57]杨赛:《任昉研究》,上海师范大学2006年博士学位论文。
[58]冯源:《任昉诗歌研究》,郑州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
[59]陈伟娜:《任昉诗文研究》,广西师范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陈伟娜:《“沈诗任笔”——沈约任昉比较研究》,浙江大学2009年博士学位论文。
[60](唐)姚思廉:《梁书》卷一《武帝纪》,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2页。
[61](唐)李延寿:《南史》卷五十九《任昉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452页。
[62]曹道衡:《中古文学史论文集》,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320页。
[63](梁)萧子显:《南齐书》卷二十三《褚渊传》,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439页。
[64](唐)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二十一《职官三》,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562—563页。
[65](梁)萧子显:《南齐书》卷十七《舆服志》,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341页。
[66](北齐)魏收:《魏书》卷四十八《高允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078—1080页。
[67]李兆禄:《任昉“终建武中位不过列校”原因探隐》,《广西社会科学》2013年第2期,第106页。
[68](唐)姚思廉:《梁书》卷十六《王亮传》,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267—268页。
[69](唐)姚思廉:《梁书》卷十六《王亮传》,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269页。
[70](唐)姚思廉:《梁书》卷十六《王亮传》,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270页。
[71](宋)文与可撰,(宋)家诚之编:《丹渊集》卷十二,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9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628页。
[72]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34页。
[73]朱绍侯主编:《中国历代宰相传略》,大象出版社1997年版,第413页。
[74]杨剑宇:《中国历代宰相录》,上海文化出版社1999年版,第312页。
[75](梁)萧子显:《南齐书》卷十六《百官志》,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312—313页。
[76]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95页。
[77](梁)萧子显:《南齐书》卷四十七《王融传》,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822页。
[78](唐)姚思廉:《梁书》卷十三《沈约传》,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235—236页。
[79](梁)萧子显:《南齐书》卷十六《百官志》,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313—314页。
[80](唐)姚思廉:《梁书》卷十四《任昉传》,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253页。
[81](梁)沈约:《宋书》卷四十《百官志下》,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243页。
[82](梁)萧子显:《南齐书》卷十六《百官志》,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323页。
[83]张金平:《任昉研究》,山东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
[84](梁)沈约:《宋书》卷三十九《百官志下》,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236—1237页。
[85](唐)魏征等:《隋书》卷二十六《百官志上》,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721页。
[86](唐)姚思廉:《梁书》卷十四《任昉传》,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254页。
[87](唐)李延寿:《南史》卷五十九《任昉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454页。
[88]宜兴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宜兴人物志》上,《宜兴市政协文史资料》第22辑,1987年,第195—196页。
[89](唐)姚思廉:《梁书》卷九《曹景宗传》,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179页。
[90](唐)魏征等:《隋书》卷二十六《百官志上》,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723页。
[91]同上
[92](唐)释道宣:《广弘明集》卷三,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48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261页。
[93](唐)姚思廉:《梁书》卷第十四《任昉传》,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254页。
[94](唐)李延寿:《南史》卷五十九《任昉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4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