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社会建设目标思想的历史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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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经济学视野中的社会建设目标思想

在经济学领域,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在自由交换的经济制度中,市场机制会自动迫使人们在为自己服务时必须先为别人服务,谋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也促进整体利益,自动地实现利益集团的自然协调。因出于这种考虑,亚当·斯密、边泌等主张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政策,反对国家对经济生活的一切干预,以期建立起一个经济和谐的社会。后来的经济学家对此也有贡献。但最终的结果却是财富的集中和生产的垄断,导致社会在整体上的不和谐。古典经济学常规发展的时期受到了来自三方面的挑战:一是来自历史学派的挑战;二是来自马克思经济学的挑战;三是来自边际效用学派的挑战。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是在批判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但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在根本上又不同于古典政治经济学。它不仅完成了近代经济学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生和发展的全面分析,而且以完全不同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了人类社会中支配物质生活资料生产和交换的规律。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恩格斯说,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是对以往一切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否定,否定不仅仅是简单地说个“不”字,否定还有继承,否定突出了两者在思想上的演化关系。

一 马克思对资产阶级和谐经济论的批判

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是古典经济学的发展。马克思是在继承古典经济学价值理论的基础上,批判地予以发展,创立了劳动价值理论;又在古典经济学中剩余价值理论早期探讨成果的基础上,创立了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关于生产社会性的论述是一个带根本性的观点。这个论述把经济与社会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无论对经济学还是对社会学来说,都是研究问题的出发点。

从这个根本观点出发,马克思批评了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与李嘉图,因为他俩不理解生产的社会性,误把单个的孤立的渔夫或猎人当作考察生产的出发点,认为这不过是鲁滨逊一类的故事而已,属于18世纪缺乏想象力的虚构。他还批评说:“孤立的个人在社会之外进行生产——这是罕见的事,在已经内在地具有社会力量的文明人偶然落到荒野时,可能会发生这种事情——就像许多人不在一起生活和彼此交谈而竟有语言发展一样。”[10]

从这个根本观点出发,马克思也批评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认为他通过契约来建立天生独立的主体之间的关系和联系的社会契约,只是一种假象,只是大大小小的鲁滨逊一类故事所造成的美学上的假象。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假象不过是对于16世纪以来就做了准备,而在18世纪大踏步走向成熟的“市民社会”的预感。从历史上看,越往前追溯,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只是到了18世纪,社会联系的各种形式在“市民社会”中,对个人来说,才表现为只是达到他私人目的的手段,才表现为外在的必然性。但是,“产生这种孤立的个人的观点的时代,正是具有迄今为止最发达的社会关系”的时代[11]

从这个根本观点出发,马克思还严厉地批评了庸俗经济学家弗·巴斯夏、亨利·凯里和皮埃尔·普鲁东等人的观点,认为18世纪的人们有这种荒诞无稽的看法是可以理解的,而到了19世纪,巴斯夏等人又把这种看法引进最新的经济学中来,企图以此“来对一种他们不知道历史来源的经济关系的起源作历史哲学的说明,说什么亚当或普罗米修斯已经有了现成的想法,后来这种想法就被实行了等等。再没有比这类想入非非的陈词滥调更加枯燥乏味的了”[12]

马克思又从方法论上揭穿了庸俗经济学家整套手法的有意识的目的。首先,把一般生产与生产一般加以区分,任何生产总是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但生产的一切时代总有某些共同标志、共同规定。生产一般是一个抽象,但只要它真正把共同点提出来,定下来,免得人们重复,它就是一个合理的抽象。生产一般是指由一个个特殊的生产部门——如农业、畜牧业、制造业等构成的生产的总体。但生产也不只是特殊的生产,而始终是一定的社会体即社会的主体在由各生产部门组成的总体中活动着。没有生产一般就没有一般生产。其次,对生产一般加以分析,这个生产的一般本身也是由许多不同的历史部分抽出来的共同点构成的。其中有些属于一切时代;有些是几个时代共有的;有些是最新时代和最古时代共有的。没有这些共同点,任何生产都无从设想。再次,对这个一般与共同点加以区分,对生产一般适用的种种规定所以要抽出来,是为了不致因为有了统一而忘记本质的差别。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之所以蓄意忘记这种本质的差别,正是为了将资本这个只有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才存在的社会关系变成“一种一般的、永存的自然关系”,并以此证明现存社会关系的永存与和谐。[13]

古典经济学的历史是以英国人李嘉图和法国人西斯蒙第结束的。后来的经济学著作完全是摹仿者的著作。“只有美国人凯里和法国人巴斯夏的著作是一个例外。他俩都懂得,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对立面,即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在古典经济学本身的著作中,特别是在李嘉图的著作中找到自己的理论前提的,而后者应被看作古典经济学的最完备和最后的表现。因此,他们两人都认为,资产阶级社会在现代经济学中历史地取得的理论表现,必须当作谬误来加以抨击,并且必须在古典经济学家朴素地描绘生产关系的对抗的地方,证明生产关系是和谐的。”[14]

巴斯夏是庸俗经济学的一面旗帜。他把自己的著作《和谐经济论》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对立起来,从而把经济学派与社会主义学派截然对立起来。在他看来,各种社会主义学派与经济学派的不同在于出发点,也就是这个前提性的决定性的问题:人的利益在不加管束时究竟是彼此和谐还是相互对抗的?他所说的社会主义学派是指那些试图在一种非自然的社会秩序中解决社会问题的学派。社会主义学派认定人的利益是彼此激烈对抗的。按照巴斯夏的解释,社会主义学派之所以这样认定,是因为他们认为自然的秩序有缺陷,而他们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他们力图探索一种人为的社会制度。在社会主义学派看来,人的利益间的对抗无处不在:雇主与无产者之间、资本与劳动之间……总而言之,自由与和谐之间。[15]经济学派以利益的自由和谐为出发点,以自由为归宿。但巴斯夏承认,经济学派总的来说都以自由为归宿,但他们的理论却无法牢固地构筑利益和谐这个出发点。在巴斯夏看来,上述两个学派的主要区别在于他们的方法不同。社会主义学派依靠想象,“经济学派依靠观察。尽管他们会有某些共同点,但这两个学派之间的鸿沟却是不可逾越的。经济学家对人、对人的社会组织规律以及由这种规律所形成的人际关系进行观察。社会主义者想象出一种虚幻的社会和与这个社会相匹配的人心”[16]

对于这种庸俗经济学辩护论,马克思展开了深入持久的批判。这种批判始于马克思开始总结多年经济学研究成果之日,终于剩余价值理论最终完成之时。马克思对巴斯夏的批判,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从理论上区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和谐;二是从方法上揭穿了庸俗经济学家的谎言与诡辩。

马克思的第二个伟大发现即发现剩余价值,与第一个伟大发现即发现唯物史观是相互联系的,构成了统一的理论整体。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于自己的经济学研究,一开始就发现经济学家们都把资产阶级生产关系说成是固定的、不变的、永恒的范畴。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批评蒲鲁东和其他经济学家时指出:“经济学家们向我们解释了生产怎样在上述关系下进行,但是没有说明这些关系本身是怎样产生的,也就是说,没有说明产生这些关系的历史运动。”[17]

马克思又发现,生产关系并不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说的那样,乃是物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通过物表现出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个发现是运用唯物史观观察社会关系的最初成果,有助于深化对经济学的研究。对生产关系的研究,有助于马克思克服资产阶级经济学的非历史性质,也有助于纠正它所固有的经验论与使生产关系物化的拜物教倾向。

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看来,只有两种制度,一种是人为的,一种是天然的。资产阶级制度是天然的,其他制度都是人为的。巴斯夏也把社会组织(秩序)分为两种:一种是自然组织;另一种是人为组织。现存资产阶级社会是自然的组织,社会主义者梦想的那个社会则是人为的组织。巴斯夏攻讦社会主义者自以为发现了一种新的社会秩序,并试图在这种非自然的秩序中解决社会问题。为了让大家接受这种秩序,社会主义者就给他们想要废除的那种秩序抹黑,断言自然的社会秩序有缺陷,认定人的利益是彼此激烈对抗的,因而在和谐与自由之间对抗无处不在。

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驳斥了巴斯夏的观点,并指出:一定的生产过程,从而一定的经济构成社会的物质基础。“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两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不同的经济时期。”[18]这就是说,现存社会与未来社会既是两种不同的生产方式,即经济的社会形态,又是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或社会组织、社会秩序)。

巴斯夏故意抹杀现存社会与未来社会的本质差别,把社会看作一个由和谐构成的整体,并认定人的利益是彼此和谐的。彼此必然和谐的利益应由自由来解决,相互对抗的利益才需借助于强制来解决。对前者,不加干预即可;对后者,则必须加以阻挠。

与巴斯夏的观点截然不同,马克思对庸俗经济学家鼓吹的经济和谐,做了非常明确的区分。前者以利益和谐掩盖资本主义生产的对抗性质,用“交换”方式、“服务”形式粉饰资本与劳动之间的阶级关系。巴斯夏的“和谐经济论”是一种为对抗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社会制度辩护的经济学说,马克思称之为“庸俗经济学辩护论”。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社会制度在其发展的历史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发展着它的对抗性质。这种对抗性质表现得越明显,庸俗经济学家就越要证明现存社会关系的永存与和谐。马克思驳斥了巴斯夏的辩护论,揭穿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神秘性就在于:生产关系为物的关系所掩盖,进而揭破了庸俗经济学家当作出发点的那些表现形式——地租来自土地、利润(利息)来自资本、工资来自劳动。这就是所谓“三位一体”的公式。

马克思在批判这个公式时指出,地租、利润(利息)和工资这三种收入本来都来自工人创造的价值和剩余价值,但在“三位一体”的公式中却表现为各自都有互不相干的来源的东西,这样一来资本主义生产的内部联系被人为地割裂开来,剩余价值的源泉也完全被掩盖起来了。这个公式符合现行统治阶级的利益,因为它宣布统治阶级的收入源泉具有自然的必然性与永恒的合理性,并把这个观点推崇为亘古不变的神圣教条。[19]

马克思由此得出一个结论,既然工资、地租与利润(利息)这三种形式是资本主义社会三大阶级的收入来源,那么结论只能是阶级斗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将会在这一斗争中瓦解。马克思据此预言,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发展将为未来的更高级的社会创造出必要的财富与生产力,而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变化,经济关系以及与此相连的社会状况、道德状况和政治状况也都要发生变化。社会上所有各个阶级在其发展进程中将会发觉,新的社会关系已把他们同其他阶级联系起来,他们处在新的地位,并被新的道德的和社会的风险所包围,被社会进步和政治进步的新条件所包围。

二 马克思的经济和谐思想

马克思在其经济理论中并没有直接提出经济和谐理论,但在他的庞大的经济理论体系中不乏经济和谐理论的思想。马克思通过商品二属性和生产的二重属性的研究,提出了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即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它是一切矛盾的根源。他通过对劳动力商品属性的研究,揭示了资本家剥削的实质。在剩余价值理论中,他论述了随着资本积累、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会导致无产阶级贫困的理论。马克思在资本的循环和周转理论中论述了社会再生产的条件,即只有各生产部门之间、生产与消费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社会再生产才能顺利地实现。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由于生产活动是分散的,这种比例关系经常遭到破坏,导致商品及其包含的剩余价值实现困难,从而引发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这是较系统地从结构的角度来讨论经济和谐。马克思不仅揭露了资本主义种种不和谐的现象,而且揭示了内在的原因,即社会化大生产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

为了克服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和谐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的社会提出了科学的构想,即通过剥夺资产阶级所有的全部资本,实行公有制,通过“自由人的联合体”来代替私有经济,实行“共同占有或共同控制”,以解决剥削问题。在这个联合体中工人共同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在高级阶段按需分配)。通过联合体有计划地调节,使经济各个环节有比例、协调地发展。他们设想的共产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实行公有制,消灭剥削,消灭阶级对立、城乡对立、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对立,教育和生产相结合,人们将得到全面发展,从而促进生产力的高速发展,这些思想无一不包含着和谐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