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一
作为诗话之鼻祖,《诗品》对于中国传统诗学的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影响,一方面通过它所创建的一系列诗歌理论范式指导着具体的诗歌创作,为后世诗人创作诗歌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理论规范,从而影响了中国诗歌精神面目的生成;另一方面它所提出的理论概念深刻地影响了后世的诗歌理论研究,为后来的研究者所继承并不断深化,最终形成中国独具一格的诗歌批评理论。
因而,自《诗品》诞生之日起即受到历代研究者的广泛关注,这种关注一开始是就其内涵的探讨及写作体例的模仿。后世诗学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它的写作风格,并且也在很大程度上将它所提出的一系列观念进一步拓展,并进而整合成新的理论观念。当然,这种研究及接受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处在自发状态,或者说是一种潜意识的理解运用,而《诗品》真正作为学术著作被研究则是近代西方成体系的学科建制进入中国之后的事情。
纵观其研究历程可以发现,自近代以来有两个高潮。第一个高潮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1926年,陈衍《诗品平议》的刊载、张陈卿《钟嵘诗品之研究》的出版,标志着中国现代《诗品》研究的开始,随后迅速形成风气;约比张氏之作晚一年,陈延杰《诗品注》出版;又晚一年,古直《钟记室诗品笺》(以下简称古《笺》)付梓;再晚一年,许文雨《诗品释》(后改为《钟嵘诗品讲疏》)问世。短短四年间五种作品,且体例各不相同,有的偏重校注选译,有的偏重义理训解,各有特色。“如许《疏》,就曾被朱自清先生誉为当时最好的《诗品》注本,而古《笺》则可与之相‘鲁、卫’矣。又如张氏的《研究》,在开启‘义理’研究的风气方面,亦有‘导夫先路’之功”。[1]总的来看,这一时期的研究为《诗品》研究搭建了一个基本的学术平台,为以后的研究奠定了基础,此后尽管也有零星的作品出现,但研究热潮逐渐回落。
第二个高潮时期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这一时期亦是注家迭起,作品不断问世,计有萧华荣《诗品注译》(1985年)、吕德申《钟嵘诗品校释》(1986年)、向长青《诗品注释》(1986年)、赵仲邑《诗品译注》(1987年)、罗立乾《钟嵘诗歌美学》(1987年)、禹克坤《文心雕龙与诗品》(1989年)、徐达《诗品全译》(1990年)、王叔岷《钟嵘诗品笺证稿》(1992年)、张伯伟《钟嵘诗品研究》(1993年)、王发国《诗品考索》(1993年)、陈元胜《诗品辨读》(1994年)、曹旭《诗品集注》(1994年)、蒋祖怡《诗品笺证》(1995年)、张怀瑾《钟嵘诗品评注》(1997年)、曹旭《诗品研究》(1998年)、周振甫《诗品译注》(1998年)、杨明《文赋诗品译注》(1999年)、张少康《诗品》(1999年)、张连第《诗品》(2000年)等。
短短十来年时间涌现出如此众多的作品,其研究的深度与广度也超越了之前的研究,代表了当下的基本研究水平。此外,海外日韩学者亦多有论述,如兴膳宏、清水凯夫、车柱环、高木正一等人各有论作,其中对“滋味”、“奇”等观点的分析能发国内学者所未发,虽持论未为圆融,但其眼光独到、思路清晰,确有值得学习之处。
但是这些著作从总体来看,基础研究多,而义理研究少。对文本的点、校、笺、注、释、译,有关文献、版本的搜集、整理,作者及论述对象的知人、论世等做得比较深入;但是对文本的义理阐述,包括范畴研究、理论发掘及方法论、影响论等则比较少。即使在专门的义理研究著作中也多夹杂校注方面的东西。所以,在以前的《诗品》研究专著中,义理的研究是一个薄弱的环节。
因而本书舍弃了对版本校释方面的考索,甚至关于钟嵘及《诗品》的一般性介绍也予以省略,对于这些方面的问题现有的研究已经有足够的材料以供查阅,在此自无须赘述。本书着重对《诗品》的义理进行阐释,集中分析其中所涉及的主要诗学概念,对它们进行深入阐释与发掘,研究其理论的内部结构及其在中国诗学和文化中的意义。对于已经得到广泛研究的校注版本等考据方面的问题除非关涉理论解读,否则不作细致的考证。
二
由于我们的诗学观念在很大程度上一直受西方理论的影响,这些观念又是建立在知识理性基础上的,随着知识理性的弊端不断暴露出来,东方的诗性智慧也渐受重视,作为中国最早的诗歌理论专著,《诗品》也承载了更多的文化意味,如何彰显《诗品》所蕴含的文化哲学意义也是研究的应有之义。当然这样说并不是以传承人的身份为东方文化做辩护,而只是想厘清我们思维方式的文化根源,以便更为深刻地认清我们所处的文化境遇及我们所拥有的文化资源,从而能更全面地看待与解决我们所面临的文化课题。
阐释者先在的方法观念固然会对阐释过程提供阐释的路径,但本真的阐释方法应该而且只能与具体的阐释活动融合在一起,随着阐释活动的开始而展开,当阐释活动完成之后形成可供分析的新阐释样式。“与特定研究对象、特定研究课题相对应的,只能是形成于此一具体研究过程的内生式方法,各种引进、移植而来的方法,只是建构和形成内生式方法的思想参照和因素资源,不能直接进入本真的研究过程”。[2]我们首先要审视阐释对象的性质,我们已有的阐释方法的特点,以及我们可能的阐释空间,这样才能促成我们新阐释方法的形成。
就中国传统来说有两种大家非常熟悉的阐释方式:“我注六经”与“六经注我”。其各自的弊端也久为研究者所熟悉,前者拘泥于经义而后者又容易混淆阐释的主观性与阐释的随意性之间的界限。拘泥经义的“我注六经”将经典仅仅作为可供整理的知识资料,从而窒息了其丰富的文化内蕴;而着重义理阐发的“六经注我”则过分强调经典中为我所用的文化意蕴从而透支了其中的内涵。因而对现代阐释者来说首先要调整阐释的基本视角即调整阐释主体与阐释文本之间的关系,阐释者固然不能为六经所役使,成为一个皓首穷经的经籍注释者;然而阐释者也没有权利来役使六经,使其成为注我的材料。阐释者与阐释对象应该处于一个平等的对话层面,即如王弼注《易经》、郭象注《庄子》,既不是对原文无因的放任阐释,也不是拘泥于原典的字句读解。它不是对原文的顺向讲解或逆反推论,它只是阐释主体对某一特定对象的充满个体体验的理解,而这种理解又是在与原文的对话交流中完成的,它既不是原来的经典著作本身,也不能脱离原典而自存。
从西方学术研究来看,阐释方法可以说是层出不穷,其中两大思路特别应该注意:一种是马克思的社会历史研究方法,它着眼于人类社会整体,追求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努力追寻支配现象背后的根源与本质规律,这一阐释思路包括众多流派,比如西马的社会批判理论,新历史主义的文化诗学理论,等等。另一种是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阐释方法,它着眼于个体的特殊境遇,强调个体本身的存在价值,这一阐释思路亦有众多追随者,比如伽达默尔的诠释学。当然以上两种方法也相互交融、相互渗透,文化诗学中有对文化个体偶在性的关注,而伽达默尔的诠释学中亦贯穿着强烈的历史精神,这两大思潮的融合又形成众多具体的方法。
回到我们《诗品》研究本身,我们说,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讲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只能在具体的文本阐释过程中诞生、存在。但我们所要采取的基本阐释策略、阐释方向却是一种先在的视野。因而我们可以对上述两大西方阐释思潮做出合理的吸收与改造:吸收海德格尔的阐释方法,关注个体的生成境遇与存在基础,但是这一个体不再是作为存在者的人,而扩展到文化概念上,在文化概念中显出存在者的存在意义;吸取马克思的社会历史研究方法,追寻影响某一具体概念的哲学、文学基因,但不再强调它一定是由某些观念所决定(可能影响这一概念的还有更多未曾发现的因素),而是把这些观念作为生成这一概念的基本文化氛围,从而考察这一概念的生成境遇,而这一切又需要以调整“我注六经”与“六经注我”两种传统阐释视野的偏差以形成自主的对话主体为前提。
然而我们如何将这样一种先在的阐释视野内化为一种行之于古文论研究过程的具体阐释方法?在这里我们提倡整体文化解读的思路,即采取一种开放的视野而不拘于某一预设的研究方法,将对特定经典文本的研究与其背后的文化运作规律与思想形成机制的研究结合起来,在特定对象得以生成的独特历史空间及当时哲学话语的生发渗透作用过程中展示对象的本真特性。这一解读思路并不是具体的解读方法,它只为我们提供解读的基本方向,这样一来我们即可摆脱方法预设与阐释对象独特性之间的矛盾,从而避开方法与阐释的悖论。从这一阐释思路出发有三个方面是我们所要着重关注的:
首先,《诗品》作为阐释的对象其本身即是一历史的存在物,受制于它产生的历史空间,同时在历史的流变中亦不断获得新的意蕴空间,因而我们只有参与到其历史生成过程中才能发现其特定的文化内涵。“对历史流传物的经验不仅在历史批判所确定的意义上是真实的或不真实的——而且它经常地居间传达我们必须一直参与其中去获取的真理”。[3]
其次,特定对象所处的文化氛围亦是催生这一对象的重要因素,哲学不单是以僵硬、晦涩的形式存在于哲学家们的著作与言论之中。事实上,它更多的是作为一种内在的精神渗透于当时的整个社会文化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当时人们的思想文化与行为方式。因而通过辨析理清特定概念所蕴含的哲学因子,一方面可以更清楚的提示其诞生的前提;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我们掌握传统文化的生成规则、生成方式。
最后,就中国传统文化的存在样态来看,它并不同于西方的层级逻辑结构,而呈现为一种网状平行结构,即诸观念之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形成复杂的交叉关系。然而,这种文化样态更接近有机整体的概念,即我们很难做出整齐划一的划分,它们之间的交融性要大于分离性。因而针对传统文化的这种独特性,本书对《诗品》中诸概念主要采取描述式研究,力图呈现其本来的思想面貌。然而,这样一来则其中不免有交叉重复之处,对此本文尽量保持各观念理论渊源的完整性,对于有些重要的文献采取同义互现的方式,在不同的章节中有所侧重。
因而,总的来说,作为贯彻本书的一条基本阐释思路即是将《诗品》中的核心概念放在中国美学和文论之纵向的历史长河和魏晋时代之横向的文化氛围中加以考察,把特定思想话语体系中的特定诗学话语本身的独特品质研究同解析它所蕴含的一般思想文化原则结合起来,既要开拓《诗品》内在的诗学内涵,又要赋予其历史的纵深感。
这一解读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冒险,因为相对来说,一方面这种解读会大大溢出《诗品》本身的理论范围,从而会有宾大于主的嫌疑;另一方面也会使得各交叉部分盘根错节,给人以同义复现的感觉。然而,相对于四平八稳地在《诗品》框架内穷分细绎,这种跳出文本本身,将文本转向于整个历史文化之流中进行观察的方式至少有助于我们理解文化的生成过程,同时也能让我们更清楚地看到《诗品》自身的文化要素。因而,既然选择了这样一种方式,那么是非毁誉无法预料,自听凭读者质疑。
[1]王发国、曾明:《关于新世纪〈诗品〉研究的思考》,《西南民族学院学报》2001年第12期。
[2]崔茂新:《文化还原与中国古代文论研究的原创追求》,《文史哲》2007年第3期。
[3][德]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版,第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