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唯心主义哲学的估价问题[1]
陈修斋
我对贺麟先生的意见并不完全同意,但基本论点是一致的。这基本论点就是:唯心主义也有好的东西。过去我不同意这个意见,现在我觉得这种说法还是有道理的。
作为唯心主义的大哲学家,他的学说可能反映了一些现实的情况,有唯物论的因素,这是不必辩论的。另外,唯心论的个别观点也可能起过好作用。例如,中世纪的神秘主义者主张个人不经过教会就可直接和神交通,这种看法是反教会的,在当时有反封建的进步意义。有人以为这不过是例外,实际上类似的例外在哲学史上并不鲜见。上升时期的资产阶级社会政治观点,就整个体系而言是唯心的,但大都具有反封建的意义。社会契约论就是如此。这是事实,应该加以肯定。但要从理论上解释这一事实却令人感到困难。既是唯心的、非科学的,又何以能起进步作用?我考虑这是把唯心、唯物与错误、正确等同起来的缘故。这种分析问题的方法是不正确的。诚然唯心主义作为整个路线来说是错误的,唯物主义作为整个路线来说是正确的,但唯心与唯物、错误与正确毕竟是不同的概念,不能简单地加以等同。例如庸俗唯物主义,就绝不能说也是正确的。
唯心论作为人类认识发展的一个阶段、必要的环节,是有可以肯定的东西的,是有贡献的。如果以为唯心论完全只有消极的意义,那么思想史上如果不出现唯心论是否就更好呢?但这样一来唯物论的发展就会成为单纯的数量增长的过程。实际上,唯心论在历史上出现了,并且不是完全消极的,它促进了唯物论的发展,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古代素朴的唯物论不经过以后的唯心论,就很难发展为科学的唯物论。素朴的唯物论强调物质的方面是对的;但以为精神也是一种物质则是错误的。唯心论强调了精神方面,虽则夸大了,但指出了精神方面的作用则是对的。没有德国古典的唯心论哲学,恐怕就没有辩证的唯物论。唯理论在哲学史上,依我看基本上是唯心论的,但它在从唯物论的机械的反映论进步到辩证的反映论当中起了作用。在强调理性的意义、作用上,它又有着正面的贡献。
唯心论作为人类认识发展的一个阶段、必要的环节是有贡献的,这可以肯定。但如果更进一步,认为整个唯心论体系,或整个唯心论路线是好的,这就要犯错误了。
最后,对哲学史上一些企图走第三条路线的哲学家应该做具体的分析、评价,不应简单地予以否定。例如休谟,他虽然终究是主观唯心论者,但他的主观唯心论还是与巴克莱的有所不同的。巴克莱的主观唯心论完全是为宗教作辩护,休谟则在反对物质实体的同时,也反对精神实体并且在许多方面表示反对传统宗教,或至少以为上帝是不可知的。关于这点,恩格斯也曾明确地提到过。因此,对于休谟的评价,就不宜不顾这些具体情况,仅仅从他的认识论上的不可知论,简单化地推论说他最终必然归结到宗教和僧侣主义。
[1] 本文是1957年年初在北京大学哲学系举行的“中国哲学史问题讨论会”上的发言记录稿。原载《中国哲学史问题讨论专辑》,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