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国家建构:20世纪20年代中国知识界的政制设计及论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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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概念界定

(一)所谓“知识界”

在中国,与“知识界”意义上相近的知识群体,可以追溯到夏商周时期的“巫史”,他们已经从体力劳动中分离出来,专门以从事图腾祭祀、巫术占卜、神话解说等职业。到春秋战国时期,一个构成中国传统社会知识者主体的阶层——“士”开始形成,其知识结构是以儒学为核心内容的经邦济世之学。在几千年的封建宗法社会中,他们身兼治统与道统,极力宣扬和推行自己的政治理念与治国主张,在政治、文化及道德等诸多方面都占据整个社会的中心,无愧为真正的“上品”社会阶层。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西学东渐的时代大潮下,西方各种学说与思潮广泛传入中国,一个新的社会阶层——中国近代知识分子逐渐形成。与“士”相比,他们的知识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除了具备一定的中国传统文化功底之外,更主要的是具有较高的西方近代文化素养。

在近代中国社会的巨变之中,传统的社会等级秩序悄然改变,中国知识分子逐渐失去了往日的光环,由社会的中心退居了边缘。近代意义上的中国知识界,已经不能与其前身——“士”一样,一致信仰儒家学说、维护共同的等级特权、支持同样的社会制度、“作为传统的特殊社会集团而把持着社会”[26],而仅仅是一个松散的群体,有着不同价值信仰、政治理念等。由于社会角色的转变,中国知识分子的社会功能也随之变化,即由社会秩序的支持者转为了批判者。他们对既有社会制度往往表现出强烈不满,承担着社会批判的历史使命。

以往学界对“知识界”这个术语的诠释还相当模糊,众说纷纭,至今尚无一个权威定义。既然“知识界”是本书一个最为重要的关键词,因此很有必要做一个大概界定。笔者认为,“知识界”就是依托于报纸杂志、学校及学会等机构而组织起来的知识群体。一般来说,他们具有较高的中西文化素养,立于政府、政治集团及政党之外,主要从事教育、新闻等工作。他们有着一种强烈的道德良知及社会参与意识,通常依靠知识及精神力量,以独立、自由的身份对国家与社会表现出浓厚的关怀精神与批判意识。虽然近代中国知识界的人生观、价值观及世界观等有别,彼此之间较为分散,依赖性不强,但是,一旦国家与民族出现了严重危机,他们就会立即聚集于“救亡图存”的总目标下,通过舆论方式来表达其解决时局的政治主张,努力寻求救国之道。

本书中的“知识界”是指,20世纪20年代在《东方杂志》、《努力周报》、《现代评论》、《新月》、《太平洋》、《改造》、《新路》等刊物上发表政论文章较多的知识群体。以往学界比较习惯于按刊物对其进行分类,如《新月》学人群、《太平洋》学人群等。如果围绕在同一刊物周围的知识分子,其政治信仰及主张基本相同,如本书选取的《努力周报》、《现代评论》、《新月》、《太平洋》、《改造》等刊物,这种分类法是比较可取的。反之,如果在同一刊物上发表政论文章的知识分子,其政治信仰、建国理念各不相同,如本书选取的重点考察对象——《东方杂志》,有的学者也将其称为《东方杂志》学人群,这就不是十分可取了。因此,在本书的行文过程,仍然采取比较传统的分类法,依据知识分子的政治信仰对本书所指的知识界进行分类,大体上分为胡适学人群、研究系学人群、国家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及民族主义者等群体。

还有几个问题需要特别指出。胡适学人群是一个以胡适为灵魂、从英美归国的留学生为主体的知识群体。虽然围绕在《努力周报》、《现代评论》、《新月》等刊物周围的知识分子的政治主张未必完全一致,有时甚至还截然相反,但鉴于他们的政治理念基本相同,因此本书大体上都将其归于胡适学人群之内。研究系学人群是指五四时期围绕在《改造》等刊物周围的知识分子。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到20世纪20年代后期,研究系已经不复存在,因而很难把张君劢领衔、围绕在《新路》周围的部分知识分子称为研究系学人群。但是,从构成人员及其政治主张来看,基本上与五四时期的研究系学人一脉相承,如前后都主张“阶级调和”,反对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政治”。因此,本书为了行文的需要,将围绕在《新路》周围的部分知识人仍然归于研究系学人群之内。此外,知识分子一般都立于政府、政治集团或政党之外,然而,这也不是绝对的,本书在论述20世纪20年代知识界关于现代国家的政制设计及论争时,为了使我们有一个更为全面的了解,处于体制内的个别特殊知识分子也有所涉及。

(二)所谓“现代国家”

20世纪社会学大师马克斯•韦伯认为:“国家是一种持续运转的强制性政治组织,其行政机构成功垄断了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并以此维持秩序。”[27]韦伯在这里所指的国家已经是一种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安东尼•吉登斯继承和完善了韦伯的国家概念,认为民族国家是传统国家、绝对主义国家之后而出现的现代国家形式。他指出:“民族国家存在于由其他民族国家所组成的联合体之中,它是统治的一系列制度模式,它对业已划定边界(国界)的领土实施行政垄断,它的统治是靠法律以及对内外部暴力工具的直接控制而得以维护的。”[28]在这里,民族国家被视为现代的基本政治组织单位,因而,学界通常将民族国家等同为现代国家。徐勇从主权和合法性两方面来界定现代国家,认为现代国家的双重特性是民族国家与民主国家。

结合上述有关现代国家的概念,笔者认为,现代国家是与传统国家相对应的概念,前者是基于政治制度认同而形成的政治共同体,后者则是基于文化价值认同而形成的文化共同体。虽然现代国家并不等同于西方近代资本主义国家,但是,从世界现代国家的形成与发展过程来看,欧美政治发展模式、价值取向无疑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对广大后发国家产生了很大影响。

一般来说,现代国家是对内统一、对外独立的民族国家,有着严格的疆域划分,具有浓厚的国家权力意识;同时,它又是按照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宪政等政治原则建立起来的、能为人民广泛认同的民主国家,有着强烈的个人权利意识。到目前为止,民族国家依然是现代国家的基本形态,民族主义是它的立国依据,“民族这一概念是国际的国家体系的划分基础”。[29]民族国家强调国家主权范围,即内部的整体与部分和外部的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它侧重于从国家权力行使的角度来表述现代国家,倡导国家统一、民族独立,包含着对内一体化和对外自主化的双重含义。可以说,民族国家的核心是主权原则,强调国家整体性、国家利益的至上性。民主国家是现代国家权威的合法性要件,即必须有一套按照“主权在民”原则建立起来的、完善的民主制度。民主国家的核心是人权原则,它强调的是构成国家的个体性、个人权利的至上性。

如何处理好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之间的关系,是现代国家建构中的历史难题。在西方近代政治思想中,按照对国家与个人关系的不同认识,存在着国家权力派和个人权利派两种不同的国家学说派别。前者以霍布斯、卢梭、布丹等为主要代表,主张国家权力的绝对权威性,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国家。后者以洛克、孟德斯鸠等为主要代表,强调个人权利的不可剥夺性,个人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源泉,国家权力必须服从与服务于个人权利。上述两派西方国家学说无疑对中国知识界的现代国家建构方案选择产生了一个较大的影响。

总之,现代国家是民族国家与民主国家的统一体,包括现代政治共同体和国家制度两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统治权行使范围和根据什么制度来治理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