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非形式逻辑的当代思想先驱
从发展模式来看,非形式逻辑采取了一条不同于理论发展的传统路线。通常,一种新的理论发展相对成熟之后,就会逐渐向教科书扩散。但是,非形式逻辑的发展走的是逆向道路:从教科书到理论研究。首先搞清工具应该像什么,然后设计它。[36]所以,在非形式逻辑发展的第一阶段,教科书的作者即非形式逻辑研究者尚未注意到他们之前的理论先驱和其他同步发展的成果[13]。只是到了第二阶段,非形式逻辑的理论研究开始注意其先驱理论。
批评形式逻辑的先声
当代批评形式逻辑并倡导自然语言论证分析的先声首先在英国发出。除了维特根斯坦之外,斯特劳逊、赖尔和格赖斯的观点也与非形式逻辑理论异曲同工。
斯特劳逊《逻辑理论导论》(1952)首先承认,形式蕴涵(formal entailment)即逻辑学家感兴趣的普遍性的蕴涵与非形式的蕴涵(non-formal entailment)即词典编纂家(lexicographer)的蕴涵不同。如果我们希望理解语言的逻辑运作,那么,简单的演绎关系并不是全部。必须从比蕴涵和矛盾更为丰富的维度来思考,使用那些形式逻辑之外的多种分析工具。在实际论证中,不仅有不属于逻辑不可能性的其他类型的不可能性,而且,虽然前提并不蕴涵(entail)结论,但它是接受结论的完全充分的理由。论证虽然不是演绎有效的,却是完全靠得住(sound)的论证。[37]因而有两类逻辑:符号的、形式的逻辑和语言的逻辑。在之后被收入艾耶尔编的《哲学中的变革》一书的“构造与分析”中,斯特劳逊也从自然语言的性质出发批评以数理逻辑为基础的分析方法。作为我们表达和交流思想之工具的自然语言,它的有效性经受了一种不断使用的、最严格的检验。如果想懂得概念如何发挥作用,我们就必须在其实际使用中进行观察。由于基于数理逻辑的分析概念过于严格,因为它假定存在着概念类之间的准定义关系,但实际上这是得不到的,这也过于狭隘,因为它完全忽视了语言发挥功能时的许多完全不同的特点,而我们的哲学问题要得到解决的话,首先就要对这些特点进行精确的记录和描写。结果,最终导致那个用于日常语言的分析纲领的失败。对此,日常语言不能代人受过。的确,在被构造的系统中获得了准定义关系,然而,这有限的成功也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一种同普通言语概念的真实性相分离的代价。所以,我们应当通过仔细精确地观察有关表达式在日常谈话中实际使用的方式,来达到对哲学上令人迷惑的概念的理解。当然,人工语言的哲学建造者和自然语言的哲学研究者不必成为敌手。实际上,构造模型的简明性可以对实际用法的复杂性投以光明,而对自然语言所作的某些观察似乎对于成功地构造简明的模型也是必要的。所以,从某种角度看,两者应该互助而非竞争。[38]
对非形式逻辑感兴趣的人来说,毫无疑问,赖尔坦纳讲座(Tarner Lecture,1954年以《两难论法》出版)特别是最后一讲“形式的和非形式的逻辑”非常重要,他的论述影响了图尔敏和佩雷尔曼的著作。赖尔指出,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形式逻辑,总是或多或少与一般哲学探究相联系。亚里士多德既是三段论推论规则系统的创立者,也对哲学概念的阐明有相当的发展,这是不同的思维类型。三段论理论中的技术问题与欧几里得几何学的问题十分相似,系统化和严格证明的观念在起作用,意义变换和遮蔽的问题被禁止,错误的步骤可被证明是谬误。但是,快乐、感觉或道德义务理论中的问题却与此不同。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和苏格拉底辩论,随着辩论的推进,问题变得更为清晰,但这些辩论并未采用定理链的形态,也未采用允许系统符号汇编(notational codification)辩论中所使用的论证。形式逻辑家解决的是“且”、“非”、“某些”等的逻辑,而哲学家探索的是“快乐”、“看”、“机遇”等概念的逻辑。因此,“非形式逻辑”是对重要哲学概念的理论分析。赖尔认为,理想化程式和实际问题的解决并不是一码事。实际的战斗不能归约于操练,绘图法不能归约于几何学,贸易不能归约于平衡账目,哲学问题的处理也不能归约于有关逻辑常项定理的派生或应用。如果操练、几何学、会计学能够完全地与它们的顾客分离的话,那么操练、几何学、会计学的全部关键要素就将迷失。这就像禁止所有的贸易而保留货币兑换。同样,对哲学家来说,他的问题、他的结果或他的程序应该或能够被形式化地建议,就如同关于战士、绘图者和贸易者的建议一样,是误入歧途。[39]赖尔将那种试图通过形式逻辑的运算把哲学问题归约为形式逻辑中的标准问题的期望,称作“无根据的梦想”。将一些哲学家的“心爱的模型”比喻为普罗克拉斯提斯(Procrustes)之床。因此,哲学工作更经常的操作是“概念分析”、“非形式逻辑”。它是概念、观念的意义分析和澄清。
其实,这种思想在赖尔1945年担任牛津大学的形而上学教授的就职演讲“哲学论证”中就已现端倪。他要揭示适合哲学思维的论证类型的逻辑结构。哲学论证不是证明(proofs),因为证明需要定理和前提,然而不存在哲学定理。《心的概念》(1949)第九章对作为“从一开始就以受尊敬的几何学方式教授”的形式逻辑与“实践逻辑”进行了对比:以“沉思的习语”教推理与以“执行的”(或“建构的”)习语教推理;“认知”是看到某种东西与“认知”是搞出某种东西;推论是旁观者的活动与推论是参与者的活动;逻辑规则是同意推理的许可证与逻辑规则是做出推论的许可证;内在地“看到”一种含义的举动必定是使用论证的前奏与“听到”(或“读到”)一个公开了的论证是“看到”任何特殊含意的前奏。[40]
格赖斯的“逻辑和会话”也明确对照了形式主义者和非形式主义者的方法,实际上也可看成是形式逻辑与非形式逻辑的对比。[41]首先得承认,逻辑学家的形式装置,比如真值函项连接词(~、∧、∨、→)及量词等(和二值解释相联系)与自然语言中对应物,如“非”、“且”、“或”、“若—则”以及“所有”、“有些”等表达式之间,存在或显现出含义上的差异。形式主义者和非形式主义者(informalist)有一些不同的特征。前者关心非常一般的有效推论模式的形式化。形式装置绝对优于其自然对应物,因为可以根据形式装置构建非常一般的公式系统。这样的系统可以由某些简单公式和数量不定的进一步的公式组成。这样,我们就有一种处理未决的、可接受的推论模式,或许可以应用一种更好的方式——判定程序。而自然语言是含混的、歧义的,有时它的语句不能赋予一个明确的真值,可能背负坏形而上学的包袱。可见,自然语言中的表达式不能满足安全可靠的科学基础的要求。因此,应该构造一种理想的语言,把形式装置(其语句是清晰的,真值是确定的)和保证摆脱形而上学的意涵合并起来,由此,科学的根基将在哲学上是安全的,因为科学家的陈述在这一理想语言之内将是可表达的(虽然未必实际上被表达)。但是,非形式主义者有不同的见解。理想语言的构建依靠某些可疑的假设:评判一种语言之充分性的标准是其伺候科学需求的能力,除非对一个表达式的意义予以解释或分析,否则不能保证该表达式是完全可理解的;每一解释或分析必须采取精确定义的形式,即一种逻辑等值的表达式或断定。然而,实际情况是,除了服务于科学探究的目标之外,语言也服务于许多重要目标;在不知道一个表达式的分析的情况下,我们依然能极佳地懂得它的意思(因而更有理由说它是可理解的)。而且,一种分析的预备可能(通常就是)就在于对所分析的表达式能否适用的条件做尽可能一般化的说明。许多自然语言表达的、并不依靠形式装置的推论和论证也是有效的。因此,一种形式装置之自然对应物的逻辑必有其地盘,它是未简化的、多少无系统性的,可以由形式装置的简化逻辑辅助和引导,但不能被后者排挤掉。确实,两种逻辑不仅不同,而且有时还相互冲突,因为对形式装置成立的规则可能对其自然对应物并不成立。[42]不过,格赖斯认为,形式主义者和非形式主义者都没有充分注意到影响会话的一般条件的性质和重要性。
总之,斯特劳逊关注日常言说的逻辑特性,赖尔注意日常概念的逻辑,格赖斯关心自然语言会话的逻辑。他们都是非形式逻辑的先知。不过,相较而言,维特根斯坦通过其学生对非形式逻辑的影响更大。
先驱之先驱:维特根斯坦
第一代非形式逻辑学家都是20世纪中期训练有素的分析哲学家。一方面,他们在逻辑方面所受的训练是符号逻辑或数学逻辑,头脑中根深蒂固的观念是形式逻辑,是逻辑的范式,而研究哲学需要运用逻辑。另一方面,他们也受到当时流行的源自维特根斯坦和奥斯汀的哲学观点的影响:通过分析语词和表达式的用法,我们能获得对它们所表达的概念的理解,即“意义即用法”这一口号;既然语词用法告诉我们它们所意谓之物,那么我们就需要研究实际的语言用法,而非依靠先验的理论化。这个信条可能引导人们考察实际论证。
非形式逻辑的当代思想先驱具备两个特点:其一是对形式逻辑的批判,其二是对自然语言论证的关注。
一方面,维特根斯坦的晚期著述对形式逻辑及其逻辑哲学提出了严厉的批判,并强调语用学,影响了非形式逻辑理论发展的某些关键人物,如图尔敏、汉布林和斯克里文等。另一方面,非形式逻辑的出现以及有时表征为“日常论证的逻辑”、“活的论证”(用伍兹的话说——“未经屠宰的”论证) 的研究,与维特根斯所开创的“日常语言哲学”相联系。
维特根斯坦的晚期著述披露了某种挑战演绎主义的态度,他认识到教条主义和演绎主义(演绎推理的理想化)之间的联系。逻辑所处理的命题和词被认为是某种纯洁而且明确的东西……在这里很难使我们免于垂头丧气,——我们很难看出,我们必须只考虑我们的日常思维的对象,而不要走上歧路,在那里,仿佛我们应当描述那些精致细微的事物,而这种描述却是我们的手段根本不可能作出的。……我们越是细致地考察实际的语言,这种语言与我们的要求之间的冲突也就越加尖锐。(因为,逻辑的那种水晶般的纯粹性当然不会听命于我,毋宁说,它是一种要求。)这种冲突变得不可容忍;这个要求面临变成空洞之物的危险。——我们站立在光滑的冰面上,那里没有摩擦,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条件是理想的,但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无法行走。我们想走,我们就需要摩擦。让我们回到粗糙的地面上去吧!……只有把我们的整个考察方向扭转过来,才能消除关于这种晶体般的纯粹性的先入之见。[43]“构造命题的证明在心理上的不利之处是它们易于使我们忘记结果的意义不是单独从它那里,而是从证明那里读出。在这方面,罗素符号系统侵入证明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在提到“逻辑对数学的灾难性入侵”之后,又说“对数理逻辑入侵数学的咒骂是这样的:现在,每一个命题都可以在数理符号系统中表示,这使我们觉得必须懂得它。虽然这种书写方式只是对含糊不清的普通散文的翻译。……由于把我们的交往语言的形式肤浅地解释为对事实的结构做出分析,‘数理逻辑’完全曲解了数学家和哲学家的思想。当然,在这方面,它只是继续在亚里士多德逻辑之上建构”[44]。在这里,维特根斯坦影射依靠逻辑形式概念加工处理的简单化和形式化。《哲学研究》(23)说:把语言中工具及其用法的多样性以及词和句子种类的多样性,同逻辑学家们(包括《逻辑哲学论》的作者在内)关于语言结构所说的话加以对比,那是很有趣的。[45]这些文本共同构成了一种对哲学逻辑的控诉,为维特根斯坦着眼于发展“我们语言的逻辑”的可能性奠定了基础。[46]《哲学研究》(89)不满以前对逻辑和语言关系的理解,维特根斯坦观察到,逻辑似乎应当有一种特殊的深度——一种普遍的意义。逻辑似乎处于一切科学的基础之中。——因为逻辑研究所探讨的是一切事物的本质。它探索事物的底蕴,而不应关心实际发生的事情是这样还是那样。这样的研究是一种先验的而非经验的研究。他将这个特性刻画为“逻辑必然的坚硬性”,[47]一种与从弗雷格《概念文字》(1879)开始并由怀特海和罗素《数学原理》承继的逻辑发展相联系的坚硬性。维特根斯坦写道,“另一方面是由于这种意义以及对语言逻辑的误解诱使我们认为,命题必定会做出某些非凡的、的确是独特的事情”。这暗示维特根斯坦相信存在一种我们语言的逻辑,但他和罗素曾经误解了那种逻辑,因为企盼自然语言符合形式的或数学的逻辑的精确性和严格性。对于晚期维特根斯坦,显然,自然语言的逻辑不处理逻辑系统研究所发展的形式演算,所要做的一切是处理他所谓的“我们语言的语法”——表达式、语词和语句如何被使用。约翰逊由此认为,非形式逻辑挖掘和代表“晚期维特根斯坦的精神”。比起数学逻辑来,非形式逻辑可能是更有帮助的自然逻辑的表达。[48]这种精神在维特根斯坦1944年11月16日写给马尔科姆的信中以一种刺耳的方式呈现出来:你我曾沿着河边的铁路桥散步,进行着热烈的讨论。你对“国民性”(national character)朴素自然的评论震撼了我。我然后想:如果哲学研究为你所做的一切是要能使你貌似有理地谈论逻辑的抽象问题等,如果它并不会使你比任何像记者这样的人为自己的目的而使用危险的措辞更为严肃认真,那哲学研究的用处是什么呢?你瞧,我知道对“确实性”、“可能性”、“知觉”等的良好思考是困难的。不过,如果可能的话,对你的生活和其他人的生活进行真正诚实的思考或设法思考,更加困难。麻烦在于,思考这些事情不是令人激动的,往往完全是令人不快的。每当它是令人不快的时候,它却正是最重要的。——我还是停止说教吧!我想要说的是:我非常非常愿意再见到你;但是,假如我们相见避免谈论严肃的非哲学的事情的话,那是不对的。由于羞怯,我不愿冲突,尤其不愿与我所喜欢的人冲突。但是我宁愿有冲突也不愿只是进行肤浅的谈论……[49]
维特根斯坦的学生:图尔敏
维特根斯坦晚期哲学思想对图尔敏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强调实践活动,语用学和对形式主义的批判。维特根斯坦最后几年的教学比赖尔和奥斯汀对他的影响都大。图尔敏说,[50]如果笛卡尔是标志现代开始的一个划时代人物,那么我们就可以把维特根斯坦当作标志它终结的人物。他对意义和语言用法之间语境连接的探究,深深影响了图尔敏[14]。拉卡托斯提醒人们注意,图尔敏忠诚于当代哲学中最高的反启蒙主义者传统之一:晚期维特根斯坦的哲学。[51]图尔敏早先就意识到,伦理学领域的好推理遵循不同于其他领域(如数学、物理学或美学)之好推理的规则,并从第一本书就开始在维特根斯坦的启发下向严格的形式主义方法发起攻击。在五十多年的时间里,图尔敏不断地论证:推理的有效性由于领域、功能和语境的不同而以多种形式出现;每一个都以自己的方式不同于17世纪跟随笛卡尔唯理主义和牛顿普通力学而建立的范式,在这个范式里,推理的有效性意味着几何的确实性、普遍性和必然性。[52]从第一本书到最后一本书,图尔敏关注的焦点一直是理性(reason)、推理和合情理性(reasonableness),他站在抽象合理性(rationality)之一切形式的对立面。
图尔敏于1946年夏季至1948年进行博士论文写作,这个时期维特根斯坦完成了《哲学研究》。据说维特根斯坦在课程讲座中花费大量时间描述他的哲学方法,因而可以猜想他在这个时期的讲座里使用了《哲学研究》的材料。维特根斯坦去世前一年(1950年),在图尔敏的第一本书《理由在伦理学中的地位考察》(博士论文)里,对维特根斯坦有一些引证,从一些重要部分所讨论的看法可以看出,作者熟悉维特根斯坦的作品。图尔敏甚至提前使用了在维特根斯坦死后出版作品中的某些讨论。比如,当图尔敏挑战真值对应理论适用于伦理问题并反思“推理及其使用”的时候,他的表述非常类似于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在描述性语句的情形中,为什么一个特殊的真值标准是恰当的问题,只有在我们考察了使用该描述的目的之后才能得以解决。一个推理模式的逻辑与推理作为其基本部分的那种活动关系密切。图尔敏证明提出“限制性问题”的坏习惯的“消除”与维特根斯坦有关质疑枢纽命题之无意义的警告的方式和理由都差不多。[53]另外,他在《理由在伦理学中的地位考察》的致谢中提到,从维特根斯坦的讲座获益(虽然在《论证的使用》和《人类理解》中没有致谢)。图尔敏把逻辑分析和语言分析的方法集中于对道德判断的理由论证上,是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方法在元伦理学领域中的具体应用[54],是“维特根斯坦式”的伦理论证分析。图尔敏所使用的方法,尤其在早期论著中,与维特根斯坦所赞成的方法之间有明显的相似性。图尔敏不断提倡一种在人类情景中考虑论证的方法论。这是维特根斯坦主张的回响:语言游戏是理解逻辑的线索。[55]
紧接着博士论文的《科学哲学》(1953)将维特根斯坦晚期的哲学思想应用于科学哲学,该书也将科学理论尤其是物理学的解释力与发现我们周围世界一条路的地图而非命题的形式公理系统相比较。[56]图尔敏虽然明确承认其《科学哲学》将赖尔的“推论许可证”(inference-licences)的概念应用于物理学,把科学规律看作是“推论入场券”(inference tickets),但贝恩认为,这个观念与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所断言的“一条规则立在那里就像一个路标”相差不远。还有其他重要的相似性,比如,图尔敏多次强调科学中图解的使用,理由之一是它们在描述形式体系不能描述或预设的关系方面所具有的力量。这也令人想起维特根斯坦的断言:“我们必须抛弃一切解释(说明)而用描述取而代之。”当哲学家使用一个词时……我们必须经常这样问问自己:这些词在作为它们的发源地的语言中是否真的这样使用?维特根斯坦是在说,形而上学家把语词变成日常生活语言游戏之外任务的工具。图尔敏对把科学哲学的任务规定成提供科学解释的逻辑形式这一观念最为不满。对他来说,解释的理论更像是地图。[57]图尔敏曾模仿维特根斯坦的比喻:话语不是单一的目标工具。事实上,它更像一种童子军刀,而且我们根据经验对其进行形塑和修改、加上新装置(推理模式和概念类型)以执行新功能,砥砺旧功能,最终它们将为其旧的、熟悉的、经过多次磨炼的目标服务得更好。希契柯克认为,《科学哲学》预见了非形式的(non-formal)科学哲学的新近工作。[58]
图尔敏后来在回顾自己的研究时说,[59]在《论证的使用》中,我将自己的立场从伦理学和物理学扩展到一般推理程序。辩论的最终核心问题也是开始的核心问题:哲学家宣布要分析的意义是包含在孤立的言语命题中,还是可理解的语言只是在行动和情境的更大框架中才有意义?晚期的维特根斯坦逐步相信,他在《逻辑哲学论》中信奉的一些观点,一些传统上作为严格的、形式主义者逻辑方法的假设,或者是错误的,或者是站不住脚的。尤其是维特根斯坦逐渐拒斥这样的观点:逻辑是所有证明(justification)和(好)论证的单一的、普遍的和抽象的模型。1932年,他向学生介绍他的论题:一个词的意义是其在语言中的使用,最终提出“语言游戏”的方法论策略。不仅不存在能模型化所有证明关系的单一演算,而且“逻辑领域”是个复数,每一个都有其自己的规范和标准集。这些标准不仅形成这个领域的理性评估的标准,而且基于在该领域本身的构件之间获得的某种内在特性或关系,即领域和语言游戏,看起来是证明世界的自然类。因此,图尔敏的论证域(field of argument)的概念与维特根斯坦关于规范的多元主义的立场颇为相似。戈登认为,图尔敏的论证域的概念是自亚里士多德《论题篇》以来对论证研究的最重要贡献之一。而《论证的使用》当时遭到批评,恰恰是因为图尔敏变成了维特根斯坦主义者,《论证的使用》的新颖性在于其态度源自晚期维特根斯坦的著述。[60]
图尔敏是非形式逻辑理论最重要的理论先驱。《论证的使用》以最为明晰的形式表达了“好理由有好多种”的观念,影响了诸如约翰逊、福格林、希契柯克、伍兹、沃尔顿等第一代非形式逻辑学家以及批判性思维理论家(如梅可派克、恩尼斯)和美国论辩理论家(如布罗克瑞德和埃宁格等)。这种“对推理有效性的多形式、非普遍、非必然之本质的洞察毫无疑问是由晚期维特根斯坦在剑桥的教学所激发”,无论如何,这一洞察与维特根斯坦清晰明白的语言观点关系密切。[61]“人们在图尔敏《论证的使用》中感到维特根斯坦的影响”。[62]在该著作的结论部分,图尔敏从维特根斯坦的一个比喻出发,说明了逻辑改革的破与立的两个步骤。晚期维特根斯坦经常将哲学中所擅长的对观念的调整与图书馆书架上的书籍调整相比较。人们首先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是,把眼下虽然毗邻但实际上并没有联系的书籍分开,将其放在地板的不同位置。起初在书架的内部和周边难免越发显得混乱,但之后不久,改善了的新秩序开始显现。因此,在开始阶段,图书管理员和哲学家的活动是类同的,都必定是否定性的、混乱的、破坏性的。对图尔敏的探究来说,首先可能全神贯注于否定性问题:逻辑理论不应采取什么形式,在知识论中什么难题是幻想的东西,传统的演绎概念出了什么错,如此等等。为了使逻辑理论更与批判性实践相一致,一种激进的逻辑理论的调整是需要的。在从我们的理智图书馆的目录扔掉旧“逻辑”和“认识论”部分之后,我们如何着手以一种新的、更为实用的排列来替代散乱的书籍呢?对此的完满回答难以一蹴而就,不过,可以提出一些有关支配任何调整原则的一般评论:第一,逻辑和认识论之间修好的需求,它们将不是两门学科而变成只是一门学科;第二,逻辑中比较方法的重要性,把所有领域的论证当作同等有趣和正当的来对待,不带有一个领域的论证优越于其他领域的论证的任何暗示,来比较和对照它们的结构;第三,把历史的、经验的甚至在某种意义上人类学的考虑重新引入哲学家最为自傲的以演绎论证为中心的净化的学科。[63]在对一些具体问题的论述中,也常常透露出图尔敏身后维特根斯坦的影子。例如,《论证的使用》在讨论关于全称命题是否具有存在含义时,突出表现了维特根斯坦“意义即用法”的精神,认为是否有存在的含义并不由陈述本身的形式决定,而是看在特定场合提出的陈述形式的实际使用。[64]图尔敏模型中的“担保”(warrant)概念反映了图尔敏的一般洞见,推理的有效性表现为多种形式,大多数领域的推理不具有把许多思想家吸引至“唯理主义者”范式的必然性和确实性[15]。
《天空的构造》(1961)、《物质结构》(1962)和《时间的发现》(1965)追溯了从古代到现在理智发展的路线,根据它我们的自然概念的基本特性逐渐被接受为共同知识;比如,《时间的发现》给我们讲述了地球、生命和天空如何逐渐被理解为有一部历史的故事。这些对现代科学祖先的研究使图尔敏以更长的篇幅和一种历史架构在其《人类理解》[16](1972)卷一中再次提出《论证的使用》的核心论题:在科学、哲学及相似学科中,逻辑系统性的排外成见一直对历史理解和理性批评是有害的。《推理导论》(1972)更使图尔敏《论证的使用》的基本思想落实到非形式逻辑教科书中。《认识和行动》(1976)评介了回答“什么是你的信念和行动之理由”问题而形成的三种哲学传统——源于柏拉图的形式的或逻辑的传统、从18世纪以来最为人所熟知的常识或经验的传统以及康德开创的批判的或先验的传统。图尔敏则倾向于采取一种审慎的反形式主义者(antiformalist)的姿态。形式主义者传统曾在从古希腊雅典以来的哲学论证模型的发展中扮演了主流角色。但图尔敏不加掩饰的观点是,在历史发展中也几乎起着同样大作用的哲学怀疑论只不过是形式主义的不可避免的镜像——哲学家为过于当真最初基于几何学和形式逻辑所做出的夸大其词的主张所付出的代价。[65]《重返宇宙论》(1982)让我们面对后现代主义者讨论中合情理性(reasonableness)概念的成形,[66]图尔敏承认受到维特根斯坦有关科学概念天真外推到非科学语境依然需要加以严肃对待的看法的影响。[67]《决疑法的滥用:道德推理史》(1988)通过追溯从古希腊和罗马到作者自己工作的个案方法使用的历史,维护了伦理学中的个案方法。《国际大都会:现代性的隐秘议程》(1990)追溯来自16世纪人文主义和17世纪唯理主义的现代性起源,号召恢复二者之间的友善关系,将唯理主义者稳定的、自足的(self-contained)形式系统之观念中有价值的东西与复兴对口头、特殊、局部、合时宜的欣赏结合起来。最后,《返回理性》[17](2001)从更高层次对发端于17世纪以数学逻辑的严格形式标准为特征的理性主义之梦进行了系统清算,促进辩证法、修辞学和语用学的整合。他或许过于乐观地赞美在许多学科里从对形式严格性的痴迷(从17世纪唯理主义继承的)到“难缠的事实、共享的价值和竞争的兴趣”之间新平衡的转移。[68]他对特殊的强调使得他成为一个真正的“文艺复兴人”。[69]在这些思想发展历程中,维特根斯坦始终如影相随。
在最后一本书《返回理性》中,图尔敏更加频繁引证维特根斯坦(30次左右)的说法。图尔敏感到因聆听维特根斯坦的课程而负人情债,并承认他的“理论批判被一种维特根斯坦式的物理科学和生物科学的路向所引导”。[70]该书的核心思想是,17世纪以来的思想家梦想将合理性、必然性和确实性封装在单一的数学包裹里,然而这一脱离实际的观念给人类理性造成了300年的创伤,现在需要重建理论和实践、逻辑和修辞学、合理性和合情理性之间合适的平衡。所谓“返回理性”就是恢复古希腊意义上的理性(reason)。这一核心思想显然是《论证的使用》的中心论点的更高层次的概括和表述,受到维特根斯坦的影响。维特根斯坦对图尔敏的影响可概括如下:
第一,在对待自然语言的态度上,图尔敏继承了维特根斯坦。自然语言一般来说适合人类的任务,还是对于表达经验或交流抽象思想基本上是有缺陷的媒介?一些人把自然语言看作是漏洞百出的、有缺点的、不适合作为知识的工具;而维特根斯坦认为,我们日常语言的一切命题,就像现在的样子,是有完全的逻辑次序的。对于17世纪和18世纪的信徒来说,在神学上难以接受把语言看作是一种人的产品,因为上帝造就人的本质必定已经赋予我们天生的语言能力。在维特根斯坦的著作中,我们发现一种以人类为中心的观点具有真实的力量。《逻辑哲学论》的著名论点——“我们为自己塑造事态的表征”(图尔敏的翻译)在《哲学研究》里依然存在,而且为新词如何进入世界,进入不同活动语境和生活形式提供了清晰的说明。从这个观点看,语言是一种我们在其中形成情景或事态之表征的事业,理性探究通过考察这种观察和引导我们探究的假设之间的关系,帮助我们发现这些情景的真理。维特根斯坦坚持,规则、程序或语言游戏的意义并不存在于个体思维者和主体的私人世界里,而存在于公共领域。维特根斯坦或许已经发现它有助于研究这些活动:注意看它们的持续性,意义如何被标准化,传达给新一代,乃至这些活动如何历史地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波兰尼对科学知识默会方面之图景的描述与维特根斯坦的晚期立场相一致:科学术语和陈述从与人类情景和行动的特定群集的联系获得它们的意义。这一立场有助于消解20世纪初流行的科学哲学的唯理智主义解释。遗憾的是,维特根斯坦没有对他所促动的哲学中的变化采取一种历史态度。历史重要性的盲区是他的主要不足。图尔敏通过融合从维特根斯坦和柯林武德那里发现的东西,弥补了这一缺憾。[71]
第二,在对待柏拉图—笛卡尔的理性主义之梦上,图尔敏继承和发展了维特根斯坦的看法。从蒙田到杜威、维特根斯坦和罗蒂都曾论证,我们不必就其表面价值接受柏拉图的追随者所痴迷的永恒真和难以企及的确实性这一梦想。一个维特根斯坦式的疑问很合适:人类事业的追求压根儿需要我们承认或遵守一套系统的规则吗?科学方法不是表达为类似于象棋规则的那样一套规则,而是表达为成功做的一种程序,而非计划不周的科学。赢得象棋并没有形式的秘诀,科学没有理由会不是如此。蒙田在16世纪的欧洲所扮演的怀疑论角色,在20世纪由维特根斯坦最终以一种变异形式而完成。这种怀疑加强了维特根斯坦对基础主义隐秘诱惑的摸索。不过,在图尔敏看来,维特根斯坦的晚期怀疑论路向最宜与皮浪主义者或“古典怀疑论”而不是笛卡尔或休谟系统怀疑方法或解构性论证相比较。按照古希腊哲学家的眼光,休谟的或笛卡尔的现代怀疑主义论证算不上是“怀疑的”,它们不过是“否定教条主义”的一种变体:预备否定其他哲学家断定的一切。对于希腊人,真正的怀疑论者以平等的力量反抗肯定和否定哲学概括的要求。皮浪的核心是,承认当对知识和确实性的要求过于广泛和宏大,以致在我们的经验范围内崩溃时,避免肯定或否定它们。虽然维特根斯坦在任何地方都没有提到皮浪或塞克都斯,更不用说蒙田,然而,他的看法和古典怀疑论者之间的相似性以致被忽略。[72]
维特根斯坦对笛卡尔开启的现代性的哲学批评也与某些20世纪的其他作者相像。海森堡论量子力学的首篇论文攻击17世纪哲学,因为它采取过于消极的感觉论和严格分离观察和被观察者的观点。在此文余波未尽的1929年,杜威的吉福特讲座《确定性的寻求》出现。从笛卡尔到康德的哲学家发现唯一适合任何哲学的“理性”系统的概念框架,因而再没有权利主张其特别权威性的要求。[73]
第三,在看待理论和实践的关系方面,图尔敏继承了维特根斯坦。图尔敏通过回忆维特根斯坦的身世和教学,证明他的老师看重实践哲学(practical philosophy)。维特根斯坦是奥地利钢铁百万富翁家庭中的老小,在其性格坚强的姐姐的庇护下成长,在公立教育系统之外的家庭里受教育。从开始他就喜欢既精通数学证明也精通实践任务。对他来说,手工技能和理智技能之间的对照没有多大的重要性。理智的思维和实践的思维相结合是贯穿维特根斯坦一生的心灵特性。有一种不属于精确科学的理想化领域而属于富有技能的和富有经验的实践。阅读庄子(庄子怀疑他所认为的过于严格僵硬的、传统的儒家准则)的庖丁解牛使图尔敏回忆起维特根斯坦在课堂上谈论野外地质学的技能。当我们看到有经验的地质学家在山腰使用地质锤敲开岩石,看它们的组成成分时,似乎是那么不费力气,是相当直觉的:他们一只手翻转岩石,然后挑选敲打的地方,灵巧地击成两半,它们的内部结构清晰地呈现出来。这不是一种依靠来自科学理论的形式推论,甚至也非使用一种特殊的学科技术来做。当我们今天被一种理论的成瘾性淹没时,维特根斯坦的怀疑使我们重新认真对待实践的思维。“理论”(更准确地说,是“诉求理论”)是在特殊学科中起具体作用的实践。在科学推理旁边,还有一种修辞(trope)或论题(topic)——归类、演示、类比等发挥作用。合情理的、中道的古典怀疑论者不会对实践哲学大惊小怪。维特根斯坦十几次说到这种划界问题。需要看看前笛卡尔实践哲学在过去30年有多少重新被提及,占据了靠近哲学辩论中心的地方,我们就能摆脱维特根斯坦和其他人曾经做出死刑判决的枯萎的理论哲学。图尔敏说,维特根斯坦激励他的学生避免把哲学当作一种职业来追随,而是开始从事一种更为像人的、有用的行当,比如像医学。但是,维特根斯坦在理论心理学中发现的混乱,以潜在的、更为有害的形式再现于法律实践和精神医学中。关于脑死亡概念或撤离生命支持机器的辩论,与其说是一个科学医学问题,不如说是一个实践哲学问题。[74]如果笛卡尔是标志现代开始的一个象征,那么,维特根斯坦就是它结束的标志。
此外,佩雷尔曼在其《新修辞学》和《修辞王国》中都曾引证维特根斯坦。[75]研究汉布林的麦肯齐报告说,汉布林把自己当成维特根斯坦的信徒。当然,他的维特根斯坦主义是非正统的,在某种程度上可被看作是波普尔(汉布林的老师)和形式化学派的强项与晚期维特根斯坦和日常语言学派的优势的结合。这种结合是汉布林理解逻辑的最佳方式。他吸收了维特根斯坦晚期工作的某些核心见解,认为语言有许多极为不同的用法。语言并不像逻辑学家所默示的那样,几乎完全由在试图证明的过程中担任前提和结论的真值陈述组成。[76]《谬误》四次提及维特根斯坦。[77]汉布林说,我将采取的论题是,语言实体的所有性质在根据它们用法的广阔模式可决定的意思上,是“辩证的”。[78]“它们用法的广阔模式”也许指的是维特根斯坦所谓的“深层语法”。[79]非形式逻辑运动的先驱斯克里文也是维特根斯坦的学生,其逻辑思想渗透着维特根斯坦晚期哲学的精神。[80]在论述所谓的“检证逻辑”时,斯克里文指出这样一个事实,我们现在必须把人们身处其中的环境的信息内容吸纳进来作为我们逻辑分析的参数,而且,没有前者,后者也就没有多少意义。“当然,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方法很久以前就使这一点显而易见。”[81]他所创立的“评估逻辑”也受维特根斯坦影响。[82]像福格林这样的非形式逻辑教科书作者也从维特根斯坦那里汲取思想,他曾直接应用维特根斯坦的思想,讨论正常论证与不正常论证,其决定因素是深层分歧,不厌其烦地引证了维特根斯坦《论确实性》。[83]福格林说,“我的论点毋宁说是维特根斯坦的论点是,深层分歧不可能通过使用论证加以解决,因为它们暗中破坏了论证的必不可少的条件”[18]。
非形式逻辑的三大理论先驱
在非形式逻辑的兴起阶段,除了汉布林的《谬误》(1970)对谬误路向的教科书和伍兹与沃尔顿的谬误研究有直接影响之外,图尔敏或佩雷尔曼的论证理论并没有对当时的非形式逻辑产生直接影响,因为形式逻辑的特权或垄断权依然在英美哲学思维中根深蒂固。图尔敏的挑战被撇在一旁,佩雷尔曼的《新修辞学》(法文)在英语世界几乎没有人读。所以,在加拿大和美国的一些哲学家之中于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所谓非形式逻辑运动并不是图尔敏和佩雷尔曼有关论证或论辩工作的一种结果,而是扎根于晚期维特根斯坦和牛津日常语言哲学的反实证主义的独立结果,当然也与这两个国家的社会因素有关,比如20世纪60年代反建制的社会态度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生育高峰刺激大学教育的膨胀。[84]
但是,当非形式逻辑的发展步入理论建构阶段时,其基本理论概念和观点均从图尔敏、佩雷尔曼和汉布林的思想中汲取了灵感和营养。20世纪70年代晚期和80年代初,一些认同非形式逻辑的人开始浏览文献,思考论证分析新工具和评估新标准的理论基础。此时他们遇到了《论证的使用》和《新修辞学》英文版。布莱尔说,第一反应是某些观点得到了验证。作为年轻的学者因为教授所谓的“小儿逻辑”被我们的同行所蔑视而没有自信心,现在因为发现与我们类似的观点早在20年前由两个极受尊敬的哲学家表述出来而得到鼓舞。但是,不像在美国言语交际共同体里,著名的“图尔敏模型”并未在哲学教学中流行起来。起初我们不了解图尔敏的“担保”,以为它像是未表达前提。佩雷尔曼对论辩和演证的区分初期就被接受,但非形式逻辑家倾向于阅览其论辩型式与论辩实践的说明,把它们当作描述的而非规范的(而我们想要规范的),或者是难以接受的相对主义。但是,近来情况有所改变,最近10年许多非形式逻辑家重新考察这些作者的经典著作,并以导入一些概念的新方式加以发展。[85]非形式逻辑的理论发展受到这三大理论先驱的不同路径的影响。人们可以很容易发现这些理论先驱有一系列共同点。[86]
第一,图尔敏、佩雷尔曼和汉布林都有形式(数学)逻辑训练背景,因而他们对形式逻辑的批评非同寻常。图尔敏早先主攻数学和物理;佩雷尔曼的哲学博士论文是关于弗雷格的;汉布林更是计算机科学前辈。这些深谙形式逻辑的知名学者的批评所具有的权威性是传统逻辑学者望尘莫及的,而且这种批评容易为后来同样有形式逻辑教育背景的非形式逻辑学家接受。
第二,三人都批评形式逻辑不关心论证的过程和目标。形式逻辑仅仅关心论辩过程的产品或结果——前提和结论组成的论证,而且主要与命题的内容无关。但论辩是一种发生于特定社会和语言环境中的社会活动,具有支配论说程序规则,有说服或证明的实践目标,使用各种技术。而论证只不过是论辩的一部分;由于把其余一切当作外在的而误解了论辩的丰富性,所以其焦点受到限制。
第三,形式逻辑忽视语境。形式逻辑脱离论证的语境而考虑论证,忽视论证是人所表达的论证这一事实。对于论证的优劣涉及在某个时间或某一情景中的个人毫无准备。由于焦点在于论证的形式方面,所以形式逻辑并不评估前提的实质性方面,也不考虑前提以不同程度的力量支持结论。用非形式逻辑的术语来说,充分性和相关性超出了形式的视界。形式逻辑是人工的,与人类在日常生活中所做的事情普遍的不相关。
第四,形式逻辑信奉演绎的狭窄性。形式逻辑狭隘地处理关于蕴涵的形式上的命题关系,它是论证固定的本体属性。一个论证只能是有效的或无效的。对于好论证而言,演绎有效性是一个太狭窄的标准。不仅存在不同的有效性含义,如演绎的、归纳的、引导的和回溯的有效性,也有有效性的等级。
第五,形式逻辑偏爱公理的固定性,躲避商议。形式逻辑并不描绘现实;尤其不理会人类如何商议的问题。演绎模型,就如规范原则,是不充分的,不是普遍可适用的,因为其理想不可企及,也不为每一听众所认同。从基础的自明之真推导出真的笛卡尔式的理想令人起疑,不存在自明的、无争议的真。而且,形式逻辑躲避歧义,要求单义性,用一种逻辑上完美的语言抽象地工作。但是,论证发生于充满含糊、细微差异、歧义表达、并不抽象的自然语言之中,无一能实现这种分析。将形式规则应用于提取以断言表达的命题扭曲原来的陈述。
第六,形式逻辑集中于合理性(rationality)而非合情理性(reasonableness)。形式逻辑专注于笛卡尔式合理性的模型,贬低合情理性的重要性。合理性模型一直被当作普遍的、客观的、绝对的和不受时间限制的而提出来。但是,由于这个柏拉图王国的残余永远超过人类所能及的范围,留给人们的是不得不基于可利用的证据作出合情理的决策。
图尔敏对非形式逻辑的影响越来越大。汉布林的影响主要限于谬误主题,其解决谬误问题的“形式辩证法”最终走向与非形式逻辑方法不同的方向,况且在非形式逻辑理论刚刚展开时,他就去世(1985年),因而几乎没有与非形式逻辑学家的互动。佩雷尔曼对非形式逻辑学家的工作有所了解,但由于他给听众以核心地位,部分非形式逻辑学家对修辞学持否定态度,而他基于早先对《非形式逻辑通讯》的印象以为非形式逻辑的重点纯粹是教学法,谢绝成为《非形式逻辑》编委,[87]所以始终与非形式逻辑保持距离。唯有图尔敏与非形式逻辑学家的互动日趋热络,标志是安大略论辩研究协会(OSSA)2005年会议——“论证的使用”[19]。研究论辩的人工智能学者也从非形式逻辑视角发展了图尔敏的观点尤其是图尔敏模型,因此,图尔敏对非形式逻辑的影响最为长久[20]和直接。
非形式逻辑的理论先驱都看到了,用形式逻辑来应对日常或自然语言讨论中的论证,多少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或者勉为其难。这种困局正是论证型式(日常推理的绝大部分)的特性与形式逻辑工具的不匹配造成的。因此,不难理解,图尔敏放弃论证分析的几何学模型,而代之以法学模型——图尔敏模型。而图尔敏模型被普遍认为是论证型式的一般结构的更近真实的摹写。至于佩雷尔曼,竟耗费10年时间汇集法语世界使用的大量论证型式实例,作为《新修辞学》(1958)的主要内容。汉布林则从另一路径重振古典辩证法,他的理论精神也对论证型式研究有重要意义。[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