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婚姻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人们到了一定年龄时就要谈婚论嫁,结为“百年之好”;婚书作为夫妻的凭证,是婚姻家庭的有形体现,包含了诸多历史、文化、社会和家庭的信息内容,是时代的缩影和反映。
在民国前,婚书大多用的是红纸墨书,用料、设计比较简单,也印一些如“多子多福”、“福禄寿喜”、“连理枝”、“祥云”等祝福喜庆的木刻图案花纹;到民国时,婚书逐渐开始丰富精美起来,除红纸墨书外,或印刷或手绘,其图案也极为吉祥喜庆。然而旧式婚姻的主体始终体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书上只是媒人(又称冰人)、主婚人、证婚人及长辈等一列名单,“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媒人是婚姻必需的前提条件,男女当事人根本无自由可言。旧时的婚姻形式也是千奇百怪,有娃娃亲(指腹为婚)、童养媳、租妻(典妻),等等,男人可以娶妻纳妾、休妻卖妻,而女人只能唯命是从,男女地位极不平等;五四新文化运动后,婚育思想发生了变化,婚书上开始有了男女当事人的姓名,上海等地相继出现了集团婚礼这一婚事新办的风尚,自主婚姻初露端倪。
新中国刚成立时,旧的风俗习惯较盛,虽然在1950年5月1日颁布了第一部《婚姻法》,但婚姻的表现方式仍然比较混乱;为了改变这一局面,全国确定于1953年的3月为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婚姻登记(包括离婚)由各级领导审查把关签名,当事人真正成了结婚证的主人。新中国成立后的结婚证(不再称婚书)图案大多以自主、和平、劳动生产为主要表现方式,文字陈述简单明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婚姻被政治化、革命化,语录、口号、葵花、太阳等成了结婚证的主题;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法制建设的完善,结婚证才真正成了婚姻法律文书,设计规范,图案简洁,科技含量高,并由以往的奖状式改成了护照式,以方便人们携带。从2004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启用了枣红色封面的结(离)婚证。
本书共收录了自清朝以来的结(离)婚证、婚贴、订婚证等婚姻文书四百多件,按年代序列编排,一图一注,供读者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