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第2辑·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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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阶段我国还存在阶级差别和阶级矛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标志着劳动人民从反动统治者手中夺取了政权,在政治上成为社会的主人。但是,旧的经济关系并没有立即改变。后来,经过没收官僚资本和农村土改,消灭了官僚资产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在20世纪50年代前期,我国社会还存在着多种经济成分以及与之相应的阶级:工人、农民、个体生产者和民族资产阶级。在这个时期,社会的中心任务是尽快恢复因长期战乱遭到破坏的国民经济,以增强国力,抵御外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了实现共同的任务,各个劳动阶级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结成巩固的联盟,他们与民族资产阶级也存在团结协作的一面。但是,当时社会秩序尚未完全稳定,经济极端困难,加上抗美援朝的沉重负担和帝国主义的封锁禁运等,国内外形势非常严峻,一些资本家乘此时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金融秩序,为攫取最大利润而大肆活动。劳动人民与力量还相当强大的资产阶级之间,还存在矛盾对立的一面,有的还十分激烈,谁在经济领域占据主导地位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在这种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为了维护新生的社会主义关系,保障劳动人民的利益,我国加速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在所有制方面消除阶级对立的根源。

到了1956年底,我国基本完成了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随后,公有制不断扩大,囊括了几乎所有的经济领域,私有制几乎被全部消灭了。从此之后到改革开放前的长时期里,在中国大地上,剥削制度被铲除,剥削阶级不复存在了。虽然有些时期还在讲阶级斗争,但它只能从国外敌对势力的活动以及思想政治的分歧和对立去解释,在经济领域里讲的是劳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条件下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个人利益的矛盾,除了一些穿凿附会(如割“资本主义尾巴”之类),基本上不再使用阶级差别去分析经济利益关系。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革。为了实现发展生产的中心任务,国家先是在原有体制外发展个体和私有经济,引进外资,接着又在体制内将很大部分的公有企业改造为私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公有经济在社会主义生产中所占的比重大幅度下降,国内的私营经济加上外资企业在就业人数和产值上逐步占据首位。雇佣劳动制度重新恢复并且大规模发展了,在这一大片经济领域里又出现了两极分化:一边是数以亿计的雇佣劳动者靠出卖劳动力换取微薄的工资,养家糊口;一边是靠剥削工人无偿劳动积累起巨额资产的私营企业主,他们及其家属(按照外国记者的说法)“享受疯狂消费”。2009年,中国家财千万元的富豪已达82.5万人,家产亿万元的有5.1万人。2010年,荣登胡润富人榜家产十亿元的富豪就有1363人,其中百亿元富豪97人;家产亿元以上的达5.5万人。根据胡润榜,中国仅仅前200名富豪的财富总额就达26022亿元,相当于国有中央企业总资产(21万亿元)的7%,占2009年全国GDP(335353亿元)的7.76%。而2009年美国前400名富豪的总资产为1.13万亿美元,相当于全美GDP(14.8万亿美元)的7.63%。就是说,中国前200名富豪的总资产占全国GDP的份额,大于美国前400名富豪所占的份额,表明我国财富集中的程度已经超过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更是远远超过我国进行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前的状况。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发展到如此显著的地步,如果再说我国不存在阶级和剥削,就是逃避或者抹杀现实,就是自欺欺人。我国有些人天天口不离“与时俱进”,但是,他们却固守我国三大改造后一段时期的说法,对现实阶级关系的巨大变化视而不见,甚至故意掩饰,说明他们只是想利用“与时俱进”去反对所谓过时的马克思主义,并不是真正的时代精神。

既然存在阶级,人们在生产和再生产各个领域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就必然受到影响,就会有矛盾和对立,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上发生的各种问题就离不开阶级关系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