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典诗学的还原与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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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意境的符号学诠释

意境,是古典艺术追求的最高境界,也是传统美学反复论争的理论话题。然而,从古到今的各种解释,或偏于对“意境”概念的溯源,或偏于对“意境”解读活动的分析,但都很少注意到对“意境”生成活动的分析,亦即研究意境如何是在艺术文本中生成出来的。笔者认为借助现代符号学理论对艺术文本的解释,能够比较清晰地把握意境的生成运动轨迹,这就是把艺术意象视作构成艺术文本的符号,意象符号经过纵向聚合(“立意”)和横向组合(“取势”)的转换过程,建构为以意象为基础的被读者所解读的艺术符号系统,意境便在读者解读艺术符号的活动中生成出来。

一 “意”即意象即符号

艺术的核心是意象,古人把它称作“意”,它是艺术家审美体验活动的结晶,也是构成全部艺术文本的基础。但是,在艺术的初创时期,人们并不重视艺术的意象功能,而更强调艺术对现实的模仿效果,出现“形”或“形似”的艺术命题,如《韩非子》记载的“画狗马易,画鬼魅难”,便是重视艺术如何客观地描绘对象实相。然而,艺术不仅仅反映对象,而且要表现主体的思想、情感、对客体的态度,所以西汉刘安提出“君形”的命题,强调传对象之神,描绘对象的内在本质;晋代顾恺之提出“传神写照”的理论,既重视刻画对象的外在形貌,又认为对“形”的描绘必须表现出对象的神情风韵;这样艺术作品中以形传神之“神”,就不仅仅是客体的本质,而是“立象于胸怀”的主客体相结合的审美意象,“意”便取代“形”或者“神”而成为艺术的核心问题。如宋代晁补之说:“大小惟意,而不在形;巧拙系神,而不以形乎。”(《跋李遵易画鱼图》)明代祝允明也说:“绘事不难于写形,而难于得意,得其意而点出之,则万物之理,挽于尺素间矣,不甚难哉!”(《书画鉴影》引)清代布颜图也说:“意之为用大矣哉!非绘事然也,普济万化一意耳。夫意先天地而有,在易为几,万变由是乎生;在画为神,万象由是乎出。”(《画学心法问答》)

对于“意”,由于历来论家使用术语时的泛化,它成为了有多种指向性的概念,有的指人的思想、情感等主观心态,有的指艺术创造过程中的构思、理路等思维状态,但作为在诗学意义上使用的“意”,它应该是指艺术家通过审美体验所获得的主客体交融的审美意象。郭因、李戏渔、张少康等都认为:“所谓意,是指未画前酝酿于画家胸中之意象”[1],“意即是指具体的形象的意,是与象结合的意,而不是抽象的概念化的‘意’”[2]。这种“意”又称作“胸中之竹”或“胸中丘壑”,亦即存储在艺术家心灵中,为艺术家心灵所熔铸的审美意象,它既包含有主观心灵之“意”,又呈现出客观自然之“象”,是主客观相结合、心灵与对象相沟通的艺术审美意象,即如明代王阳明所说:“意之所在便是物。如意在于事亲,即事亲便是一物;意在于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意在于仁民爱物,即仁民爱物便是一物;意在于视听言动,即视听言动便是一物。”(《传习录》中)很显然,“意”具有一种对对象的指向性质,物只是作为“意”的对象才有意义,反之,“意”必然要落实到具体的对象上,脱离“意”之物与脱离“物”之意都没有任何存在意义。如唐代符载记述张躁在艺术创造过程中:“当其有事,已知遗去机巧,意冥玄化,而物在灵府,不在耳目;故得于心,应于手,孤姿绝状,触毫而出,气交冲漠,与神为徒。”(《观张员外画松石序》)“意冥玄化”是主观意冥化到对象中,“物在灵府,不在耳目”是指对象(“物”)已经融入心中,而不是停留在耳目的感知形成的表象上,所以说作为主体的“意”,与作为客体的“物”,在艺术创造之初还是分离的,当艺术家开始艺术创造的运思活动之后,“意”逐渐外化,而“物”也逐渐脱离自身,走向与意相凑泊的阶段,并进入到主体的“灵府”之中,最后“意”与“物”相结合成为既有主观“意”又有客观“物”的“胸中丘壑”或称审美意象,所以“意”不是纯粹的精神现象,而是主客体相交融形成的审美意象。

“意”作为审美意象,既具有结构性,又具有意向性,已经超出了单纯的“意”与“物”范畴,而成为具有普遍意义的艺术传达符号。据葛立方《韵语阳秋》卷三记载,苏轼在海南时见州人以物交换,由此他联想到文学艺术的创造活动,类比其为艺术创造过程中的审美意象:“儋州虽数百家之聚,州人之所需,取之市而足,然不可徒得也,必有一物以摄之,然后为己用。所谓一物者,钱是也。作文亦然,天下之事,散在经子史中,不可徒使,必得一物以摄之,然后为己用。所谓一物者,意是也。不得钱不可以取物,不得意不可以明事,此作文之要也。”这里“物”是交换媒介,是州人取得市场交换物的中介物,“意”则是作诗为文进行思想交流的媒介,它既为具体的物象,又是艺术文本构成的基础,所以说,它是在艺术创造过程中具有抽象意义的艺术符号。苏珊·朗格认为,艺术符号“是一种终极的意象——一种非理性的和不可用言语表达的意象,一种诉诸于直接的知觉的意象,一种充满于情感、生命和富有个性的意象,一种诉诸于感受的意象”[3]。这种艺术符号或称审美意象,由表达部分(“能指”)与被表达部分(“所指”)组成,如苏轼所谓的“物”即为表达部分,而所谓的“钱”即为被表达部分,亦即“意”向内指向意义,向外指向艺术形象,正如唐人《金针诗格》云:“内意欲尽其理,外意欲尽其象。”但是表达部分与被表达部分,亦即能指(“外意”)与所指(“内意”)的关系不是同等的重要,往往是表达部分(“能指”)为被表达部分(“所指”)的载体或媒介物,因此两者的关系是随意的、不确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语境的置换都有可能发生变化。所以问题的重心自然转入到对意象结构关系及语境问题的分析。

二 “立意”与“取势”:意象符号的纵横组合

“意”即意象即艺术符号,“立意”与“取势”便是根据艺术符号的二元对立原则建立艺术符号系统,即要解决“能指”与“所指”间的不确定性问题,使得“能指”与“所指”间的随意关系被最终确定下来,这就是要艺术家把握艺术符号的二元对立原则,了解确定能指与所指间关系的基本模式:“立意”与“取势”。

“立意”是审美意象的呈现,就是要求把符号亦即意义从游移状态转为明确指向,选择明确的具体的意象表达特定的意义。如“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来自“推敲”的唐诗故事传说,其中“推”、“敲”都能表示相关的意义指向,但在这种特定语境下又只能选“敲”,才能借“敲”之声表示境之“静”,索绪尔称它们的关系为联想关系,或为符号的纵聚合关系,即一方面“推”、“敲”有意义的区别,形成相关的纵聚合关系;另一方面“推”、“敲”又相互关联相互补充,“推”对“敲”来说有助于它确定整首诗的意境。大致说来,意义的确定有两种情况:(1)意象的历史定型。即某种意象经过长期的使用,所指与能指关系逐渐被固定下来,成为比较确定的意义表达,如韦苏州“窗里人将老,门前树已秋”,白乐天“树初黄叶日,人欲白头时”,司空图“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都是表达时光已逝的意义,所以都选取“白头”、“黄叶”等人事与时序意象来转述。因为历史的沿袭,大家都运用相同的意象来表达共同的意义,这是历史所造成的艺术原型积淀。如《诗经》的“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表达从春到冬、年复一年的离别与相思,由于《诗经》对杨柳意象的成功表达,后来人们就大都运用杨柳(“能指”)来表达离情别绪(“所指”)。(2)意象的联想定型。即某种意义只能由特定的意象来转述,而不能由其他意象来表达,但其他意象对它来说有意义的明确作用与联想功能。据洪迈《容斋随笔》记载,“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王安石几经修改、反复推敲、仔细琢磨,最后才在“到、过、入、满”等词中,选取“绿”而舍弃他词,乃因为“绿”字最确切地表达了春风吹拂江南的意义,而其他各种词义都被包含其中并能展开相关的联想。苏轼在《东坡题跋》中说,“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后有人曾易“见”为“望”,他认为“望”则“一篇神气都索然矣”,只有“见”才是“意与境会”,“最有妙处”,表达出陶潜那种超然物外、自然淡泊的精神。可见,根据二元对立原则,只有特定的意象,才能表达特定的意义,其他词义都只能作为该意象的延伸,意象符号的“所指”与“能指”关系便由此被定型下来。

“立意”把意义的游移指向确定为比较明确的意象,但它仅仅是完成意义定型的任务,亦即把意义与意象,或曰把“能指”与“所指”联系起来,至于艺术作品的整体结构,亦即意象间的叙述与意义的生成,必须经过“取势”的过程才能得到确定与明证。如果说立意使审美意象凸显出来,那么取势便是要解决全部意象之间的选义问题,即把意象群转换为艺术形象,把意象群通过横向组合,形成比较完整的艺术文本结构系统。清人王夫之即说为诗:“以意为主,势次之。势者,意中之神理也。唯谢康乐为能取势。宛转屈伸,以求尽其意,意已尽则已,殆无剩语。夭矫连蜷,烟云缭绕,乃真龙非画龙也。”(《姜斋诗话》)“势者,意中之神理也”就是指“势”对艺术意象的组合功能,“取势”就是以“体”的方式把各种相关的意象,根据二元对立原则经过符号的横向组合为艺术形象,艺术形象由此体现出纵横起伏、前后开合、一线相贯的“势”。有了“势”则“龙”(艺术形象)就是令人浮想联翩的活物,“意”(艺术意象)就有了勃勃的生机和不尽的余味,可见“取势”能把诸多意象通过二元对立原则建构为艺术文本,并让意象的“所指”与“能指”关系再次在艺术文本系统中被确定下来。大致说来取势也有三种模式:(1)意象的线性组合。就是根据意象时间的连续性,几种意象在词义上相互对立,在时间上又相互连贯,前后联系形成具有叙述性特征的结构。如嵇康诗“目送归鸿,手挥五弦;俯仰自得,游心太玄”。它依诗人的活动顺次展开意象,先是仰目送归鸿的镜头,后是俯首挥五弦的场面,在这俯仰自得的过程中诗人心游太玄之中,意象的线性组合表现出起伏开合的气势。但古典诗歌并不主张平铺直叙,而更强调回旋、周转、留有余地,所以意象的组合出现似断似连的现象。如曹植诗:“浮沉各异势,会合何时谐?愿因西南风,长逝入君怀。”前后看似意蕴流向相背,其实若两情相依,是前断后续、互为照应、相反相成,所以李颀《古今诗话》认为《诗经·大雅·绵》的意象组合,“事不接,文不属,如连山断岭,虽相去绝远,而气象连络,观者知其脉理之通也”。(2)意象的空间性组合。就是根据意象的空间共存性,几种意象在词义上相互对立,在空间上又互相关联,各自关联形成具有立体性特征的结构。如常建诗:“泠泠七弦遍,万木澄幽音,能使江月白,又令江水深。”它依诗人的感受同时展开意象,琴弦奏出的音响、旋律和情调浸染了全部视觉意象:森林更为幽静安谧,月色更加清朗,江水也更显深沉,意象的空间性组合表现出主体情感与意象共同运动的情势。皎然描述这种意象组合方式为:“语与兴驱,势逐情起,不由作意,气格自高。”在灵感(“兴”)的驱动下,诗人“风发胸臆,泉流唇齿”,“势”既追随又推动着“情”的倾泻而自然展开,在这种情况下无须娴于体势而“气格自高”。如杜甫《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之五《遣怀》,江浩然《杜诗集说》引黄生语云:“诗眼贵亮而用线贵藏,如何氏山林之五,‘沧江’、‘碣石’,风笋雨梅,银甲金鱼,皆散线也,而以一‘兴’字穿之,是线在结也。如秦州《遣怀》,‘霜露’菊花,‘断柳’‘清笳’,水楼山日,‘归鸟’,‘栖鸦’,亦散线也,而以‘愁眼’二字联之,是线在结也。”其中,“线”就是势,而“兴”“愁眼”则为情,各种散漫的意象经过“情”的贯穿而体现为内在的艺术之势(“情势”)。(3)意象的时空性混合组合。即将不同时序里出现的意象放置在共同的空间里,或将不同空间里出现的意象放置在共同的时间里,时间与空间的交错混合导致“所指”的鲜明反差,形成艺术效果比较鲜明的戏剧性艺术文本结构。如杜甫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高适的“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都是以对比与反衬的手法,将不同时空的意象结合起来,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败,虽然意象间并无必然的联系,但是意象组合出的艺术文本却体现出鲜明的主题性的“理势”。明代画家赵左以山水画的意象组合为例来说明“理势”:山、石、林木等意象的组合,“虽奇怪而不失理”,“虽交错而不繁乱。何则?以其理然也。而皴擦勾斫,分披纠合之法,即在理势之中”(《论画》)。总之,不同的意象组合方式,表现出不同的艺术之势:或气势、或情势,或理势,它们共同说明“取势”对艺术意象的组合与展开功能,经过取势过程的意象的“能指”与“所指”关系便在整体结构中被落实下来。

虽然意象的组合方式不同,表现的艺术效果有异,但它们都有特别的逻辑贯穿其中,这就是“理”,亦即经取势而建立起的艺术符号系统所传达的生命意味,它在形式上为结构性的艺术文本,在内容上为情感性的内在生命意味。即如苏珊·朗格所说:“艺术品是将情感呈现出来供人观赏的,是由情感转化成的可见的或可听的形式。它是运用符号的方式把情感转变为诉诸人的知觉的东西,而不是一种征兆性的东西,或是一种诉诸推理能力的东西。”[4]一方面由多种意象组合起来的艺术文本具有结构的自足性,意象的意义不来自外部而来自内部结构,亦即它的意义不能脱离结构体而存在。如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其中任何意象脱离文本结构,都不能表达此时此境天冷荒寒、漂泊流落、游子断肠之感。又如嵇康《送秀才入军》、王昌龄《独游》两首诗,在意象的选择、组合以及表现手法上极为相似,但它们各自表达的意义因其结构有别而迥然有异,可见艺术文本结构对意象的能指与所指有定型功能。另外,由“立意”到“取势”而构建的艺术文本传达着情感性的内在生命意味,也就是说,艺术文本把意象之主观部分在结构自身的过程中自然地衔接起来,使游动、散漫、飘浮的意义内容成为活跃生动的生命意味。宋人张怀说:“人为万物最灵者也。故人之于画,造乎理者,能尽物之妙;昧乎理者,则失物之真。”(《山水纯全集序》)又张放礼说:“惟画造其理者,能因性之自然,究物之微妙。心会神融,默契动静,察于一毫,投乎万象,则形质动荡,气韵飘然矣。”(郑昶《中国画学全史》引)徐复观解释此“理”为“它所以能成为此种自然的生命、性情”[5]。如杜诗“水流心不竞,云在意俱迟”、“野色更无山隔断,山光直与水相通”、“乐意相关禽对语,生香不断树交花”等,罗大经认为,“只把做景物看亦可,把做道理看,其中亦有可玩索处”(《鹤林玉露》)。也就是说,艺术文本既可视作意象的结构体,又可从中领略到内在的情感性生命意味。艺术文本的这种结构性与情感性决定着艺术意境的生成性。

三 “境”的呈现:结构的空间性与解读活动的生成性

由“立意”与“取势”结构起来的艺术文本具有自身结构的稳定性和调适性。所谓结构的稳定性,就是艺术结构无论以何种形式传播,都不能改变其结构的完整性或称自足性;所谓结构的调适性,就是艺术文本被放置在不同的语境,被不同的读者解读,便会在结构稳定性的前提下发生变异,或补充,或缩减,或再度组合,使得艺术形象的意义发生转移。由此,艺术意境也在这种稳定和调适的结构体中被生成出来。

艺术文本的结构具有自足性,自足封闭的结构又具有空间性,也就是说,艺术文本的结构由虚空和实相组成,对此古人称作虚象和实象,虚象和实象相互对立又相互补充,构筑成为具有完整自足性的空间结构。如笪重光说:“空本难图,实景清而空景现;神无可绘,真境逼而神境生。”(《画筌》)就是说艺术文本不是虚空的东西,而要赖于艺术意象来表现,但是它又不是纯粹的实象陈述,而应该是“实景”与“空景”、“真境”与“神境”共同构筑的结构体;所以明人谢榛说:“写景述事,宜实而不泥乎实。有实用而害于诗者,有虚用而无害于诗者。此诗之权衡也。”(《四溟诗话》)虽然艺术文本形式自身有局限性,但艺术文本结构的空间性使得虚空部分生发出无限的实象来。比如据《图画见闻志》载,宋代画家郭忠恕曾乘醉画就“远山数峰”,画幅他处皆为空白,但这种空白却让人感受到山峰若隐若现,云水缭绕翻滚的生动画面,古人称此种艺术现象为“布白之美”,伊瑟尔则称此艺术现象为“召唤结构”,亦即文本的虚空部分由实象部分生成出来。因此古人非常重视艺术结构的空白部分,认为“画在有笔墨处,画之妙在无笔墨处”(戴熙《习苦斋画絮》)。他们甚至要求把艺术表现的重心放在虚空部分上,让虚空部分把艺术文本的全部魅力表现出来,如唐诗:“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杜甫)、“隔窗云雾生衣上,卷幔山泉入镜中”(王维)、“山翠万重当槛出,水光千里抱城来”(许浑),把远景纳入眼前,让虚空结构(窗、门槛、水)生发出不尽的意味,艺术意境也即由此呈现出来。故唐刘禹锡云“境生于象外”(《董氏武陵集记》),司空图亦云“超以象外,得其环中”(《二十四诗品》),就是说艺术意境生成于“象外”的虚空部分(“环中”)里。后来,笪重光亦云“虚实相生,无画处皆成妙境”(《画筌》)。清王石谷、恽寿平评道:“人但知有画处是画,不知无画处皆画。画之空处,全局所关,即虚实相生法,人多不着眼。空处妙,通幅皆灵,故云妙境也。”(汤贻芬《画鉴析览》)

艺术意境的生成,不仅来自于由结构空间性带来的“象外之象”,而且更来自读者对结构的解读和对情感的体验。元人方回云:“心即境也。治其境而不于其心,则迹与人境远,而心未尝不近;治其心而不于其境,则迹与人境近,而心未尝不远。”(《心境记》)清人方士庶亦云:“山川草木,造化自然,此实境也。因心造境,以手运心,此虚境也。虚而为实,是在笔墨有无间衡是非,定工拙矣。”(《天慵庵笔记》)所谓“心”,即主体之心,亦即体验者之心灵,它把外在的艺术文本转化为内在的心灵结构,并把有限的文本结构再度构造为无穷的艺术形象,所以巴特把艺术文本分为可读性与可写性两种,认为可写性文本(相当于虚实结合的艺术品)要求读者参与到意义的生产活动中,读者不再是无所事事的多余累赘的消费者,而是自由地对能指作用的发挥作出响应,并在参与文本的创造过程中体会到异乎寻常的“极乐”之感。但是,艺术意境的生成,亦即艺术文本结构的被解读,得受解读的语境和解读的主体心境两种因素限制。从解读的语境来说,艺术结构的空间被呈现为何种意象,完全受制于当前被解读的语境,如月夜星河之景便被解读为如下之境:“大地山河微有影,九天风露浩无声”(杨载)、“明河有影微云外,清露无声万木中”(沈周)、“半江残月欲无影,一岸冷云何处香”(盛青嵝)。从解读的主体心境来说,艺术结构的空间还称作表层结构,主体心灵的空间才是创造艺术意境的深层结构,深层结构决定着表层结构的内容和艺术意境的发生。如蔡小石《拜石山房词序》云:“夫意以曲而善托,调以杳而弥深。始读之则万萼春深,百色妖露。积雪缟地,余霞绮天。此一境也。再读之,则烟涛洞,霜飙飞摇。骏马下坡,泳鳞出水;又一境也。卒读之,而皎皎明月,仙仙白云,鸿雁高翔,坠叶如雨,不知其何以冲然而澹,翛然而远也。”主体的心境不同使它对艺术文本的解读呈现出不同的艺术意境,江顺诒评此论曰:“始境,情胜也;又境,气胜也;终境,格胜也。”(江顺诒《词学集成》卷七)尽管主体的心灵空间(深层结构)相同,但是主体心境不同(情、气、格),便呈现出不同的艺术境界,所以说“境由心造”,“境从心中流出”。然而,艺术意境的生成过程,也是读者对情感对生命的体验过程,此时此刻他已经从有限的文本结构里领略到生命的意味,心灵跃入大化,与宇宙共节奏,“于空寂处见流行,于流行处见空寂”。

总之,“意”,作为审美意象(符号),经过立意与取势的过程,确定了意象间的所指与能指的关系,建立起能传达生命意味(“理”)的艺术文本,而艺术文本的结构性与情感性特征又决定着艺术意境的生成性,最后艺术意境经过由深层结构到表层结构的转换行为(读者的解读活动)而被呈现出来。

(原载《东方丛刊》1993年第4期)


[1] 李戏渔:《中国画论》,郑州大学教务处编(内部资料),1982年。

[2] 张少康:《中国古代文学创作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55页。

[3] 苏珊·朗格:《艺术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34页。

[4] 苏珊·朗格:《艺术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4页。

[5] 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春风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3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