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4000年农业的东方思维
1.“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东方的民本思想
这里的“社稷”即指国家,“社”,原指土地神,“稷”原为五谷之长——小米,主要代指谷神。土地神和谷神是以农为本的中华民族最重要的原始崇拜。“社稷”二字反映出中国古代以农立国的社会性质。据《周礼·考工记》载,社稷坛设于王宫之右,“社”代表安全的生存空间;“稷”代表稳定的粮食来源,是国家的根本所在,人民安身立命之必需。后来“社稷”就被引申为“国家”。
“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是儒家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观点是两千多年前中国的儒家亚圣孟子(约前372—前289,战国中期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提出来的。国家的执政者都必须以老百姓的利益为重,只有老百姓满意了,江山社稷才会稳定,君王统治集团的利益才能巩固。中国古圣先贤的这种民本思想,不仅彰显了敢于直面社会民众的勇气,也提出了顺应时代的治国之道。孟子的民本思想对后世统治者影响极大,孟子说:“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他认为,在国家的实际治理中,百姓是尤为重要的力量。因此,在经济上要富民、惠民;在政治上要宽民、爱民;思想上要教民、化民。从一定程度上讲,中国古代历代君主虽然具有至高无上的政治权力,但他们依然无法掌控社会道义的制高点,在“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思想的影响下,君主的意志也要受到以道义为框架的民意的约束和制衡。
谏官:中国古代君王的法定批评者
在中国古代,有一种官职叫做谏官,他们的主要职责就是对君主的过失直言规劝并使其改正。谏官制度是制约皇帝的制度。自周及春秋战国以后,各朝都重视谏官的设置,尤其以唐代谏官机构最为齐备。其中著名的例子就是魏徵向唐太宗(626—649年在位)进谏的故事。
一次,唐太宗根据右仆射(掌管奏章文书的官员)封德彝的建议,决定全国十八岁以上身体强壮还没有服役过的男子都要去当兵,但魏徵不同意。按照当时的规定,皇帝的敕令,要由谏议大夫签名才能生效。唐太宗问魏徵:“你不同意这样做,有什么理由?”魏徵回答:“臣作为谏议大夫,有义务向陛下指出,这样做违背了治国安民的方针。我朝开国后即立下‘男子二十岁当兵,六十岁可免’的规定,怎么能随便改变呢?”唐太宗非常生气,大声指责道:“你太固执己见!”魏徵毫不退让,语重心长地说道:“陛下!把河水放光捕鱼,确实能捕到许多鱼,但来年就没有鱼了;把森林烧了打猎,确实会打到许多猎物,但来年就没有野兽了。如果让十八岁以上身体强壮的男子都去当兵,今后国家的税赋徭役去向谁要呢?”唐太宗这才幡然醒悟,收回了命令。
今天中国的执政党提出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也是与古代的民本思想一脉相承的,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民意基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者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最大的合法性来源。
2.“天人合一”——对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农业的理解
作为有几千年悠久历史的农业文明古国,中国劳动人民在漫长的农业生产实践中已经逐步摸索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耕制度、农学思想和农业文化。这里面最具代表性的是传统农业生产中“天人合一”的生态观和物质、能量循环观,中国的传统农业之所以能持续发展,与“天人合一”的文化基因关系密切。“天人合一”思想,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思想核心与精神实质,因此,这不仅仅是一种思想,也是人们所追求的一种生存发展状态。
“天人合一”思想的中心理念在于人与自然和平共处,主张天、地、人、物相合相融。在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熏陶下,中国农民对生态和物质、能量的循环有着自己朴素而独特的认知。人们认为宇宙万物都在周而复始、永不停息的运动之中,任何事物的产生、成长和消亡都是循环运动的表现,各个具体事物及其运动只是循环运动中的一个环节,循环运动是自然界与社会运行的普遍机制和规律。中国几千年农业文明长盛不衰、源远流长,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受这种生态循环观的影响,这不仅表现在农业生产经营的思想上,更体现在农业生产的实践中。
中国的祖先早就认识到,要把天地宇宙的大循环与农业生产、农事活动的小循环联系起来,实现生产活动的时节安排与宇宙自然的节律周期变动同步;注重生物及其遗传多样性彼此之间的巧妙组合;强调物质和能量的循环利用。具体表现在:一是农业活动要顺乎生命自身的规律,人类农业活动本身就要融入生命体的循环往复之中。二是本着对自然气候节气规律的认识和遵循,认为农业活动的循环体现在一年四季的交替中,它要忠实地反映和遵循四季的自然变化。三是从原始农业开始就已经出现年年易地、多年循环的撂荒耕作和连耕、连撂的轮荒耕作形式,轮作轮耕的种植制度实际上正是遵循了农田循环利用的思想。轮作轮耕是农田进行休养生息的重要方式。四是中国传统农业强调物质和能量的循环利用,注意通过农业中各产业的融合以维护土壤的生态质量。几千年来,中国耕地的地力不但没有衰竭,很多土地的肥力还越来越高。主要就是因为将人畜粪便、作物秸秆等废弃物以及河塘淤泥等用于还田,培肥地力,改良土壤;利用冬季种植绿肥,春耕时将其作为底肥翻入耕地,以维护耕地土壤的有机质含量等。通过废弃物质循环再利用,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再生产,是中国传统农业的一大特征。
在今天的中国,仍然可以看到这种取之于田、用之于田的循环农业思想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云南省的通海县素以种植高山蔬菜闻名,所种植的蔬菜在海内外大受欢迎。到过通海的人不禁会被这里美丽的景色所吸引,但更令人着迷的是这里勤劳的人们对种植蔬菜的环保主义、生态主义和对循环农业的认识和利用。这里家家户户的田亩不大,但却规整得井井有条,以水泥砌成田埂,水管埋于田埂之内,田里种植的蔬菜如军队列阵一般整齐。因为人们种菜如同绣花般仔细,所以这里的田被称为“绣花田”。在每块田的尽头都有一个沤池,所有废弃的菜叶、菜根等废料皆放于池内,待发酵沤熟后便成有机肥料,以此保持着当地蔬菜的绿色生产。这种将传统技术、现代技术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相结合的小规模农户家庭生产的模式,何尝不是对中国传统农业的再一次升华和对中国农业文明的现实阐释呢?
《四千年农夫》中的“天人合一”思想
100多年前的1909年,时任美国农业部土壤局局长、威斯康星大学教授的富兰克林·H.金,携妻子远涉重洋游历中国、日本和朝鲜半岛,考察了三个东亚国家古老的农耕体系,并对整个游历过程进行了详细记录和反思,写了一本《四千年农夫》的书,这本书在西方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由此开始了对西方农业发展方式的反思和对东方农业发展的关注。
作为一名具有专业素质的农业旅行家,在书中,他这样写道,“东亚民族的农业在几世纪之前就已经能够支撑起高密度的人口。他们自古以来就实行豆科植物与其他植物轮作的方式来保持土壤的肥沃。几乎每一尺土地都被用来种植作物以提供食物、燃料和织物。每一种可以食用的东西都被认为是人类或畜禽的食物。而不能吃或者不能穿的东西则被用来作燃料。生物体的排泄物、燃料燃烧之后的灰烬以及破损的布料都回到土里。在处理这些废物之前,人们封装这些废物以免风化,凭借智慧,在1—6个月时间内,将废物变成最有效的肥料。事实上,相比其他国家,这些国家的土壤要更深、更肥沃和持久。这些劳动人民认为,多付出一份努力就能多一份回报,雨天和酷暑并不能阻挡或推迟他们劳作。这似乎已经成为一条金科玉律,或者简单地说,是劳动人民的常识。如果能向全人类推广东亚三国的可持续农业经验,那么农业便可当之无愧地成为最具有发展意义、教育意义和社会意义的产业,各国人民的生活将更加富足。”富兰克林·H.金这样评价中国农民,“中国人像是整个生态平衡里的一环。这个循环就是人和‘土’的循环。人从土里出生,食物取之于土,泻物还之于土,一生结束,又回到土地。一代又一代,周而复始。靠着这个自然循环,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活了五千年,人成为这个循环的一部分。他们的农业不是和土地对立的农业,而是和谐的农业”。他对中国乃至东亚农业耕作的观察和描述是真实的、细致的。应该说,这是中国农业思想在近代对世界的一次展示,也让世界再次更加深入了解和认识了中国农业发展的成果,并展示了解决世界农业问题的中国思路。
3.“民以食为天”——历史淬炼的信念
中国人见面打招呼时,经常能听到的一句问候语是“你吃了么?”在今天看来,这种打招呼的方式有点诙谐,但就是这句略带幽默的话体现着吃饭问题在中国人心目中的重要地位。
在秦朝(前221—前206)末年,有个叫郦食其的人,很有学问。他曾经说过,“王者以民为天,而民以食为天”,这是“民以食为天”的最初出处。一个政权要维持其统治,让国家变得强大,就必须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能够让老百姓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而让老百姓过上幸福生活,最重要的就是要让老百姓能够吃上饭,能够解决温饱。老百姓也把能有粮食吃看作是生命的根本。
“民以食为天”的观念如此源远流长,反映了中国几千年文明史和农业的密切关系,可以说它已成为中国执政者治国理政,普通民众持家理财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核心观念。
民,之所以以食为天,其实包含着中国人对吃饭问题极为深刻甚至是残酷的理解与认知。在历史上,中国的粮食供给总体上是相对充裕的,但由于殷商末期到西周初年、东汉末年到西晋(265—317)、唐末到北宋(960—1127)初年、明末到清初的四次小冰河期,导致了中国灾荒连连。前三次小冰河期,中国人口都锐减超过4/5;最后一次状况略好,主要得益于从美洲传来的土豆、玉米和红薯,但人口也减少了约一半。再加上历史上改朝换代时战乱不断,粮食产销分布不平衡,各类史书和地方志中出现“赤地千里,饿殍遍野、人相食”的记录并不鲜见,令人不忍卒读。散见于各种史籍的这类记录,据粗略统计:尧舜时代1次,商朝1次,周朝3次,两汉15次,三国时期4次,西晋5次,南北朝时期(420—589)4次,隋朝(581—618)3次,唐朝20次,五代时期6次,宋朝8次,元朝1次,明朝25次,清朝14次,民国(1912—1949)3次。
有饭吃,既是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生存需要,也是保障社会规则能够运行的最底层的那块基石。因此,中国人“民以食为天”的信条,是从无数残酷的历史经历中提炼出来的。历史也证明,解决中国人的吃饭问题并不容易,这在任何时候都是对中国执政者的最大考验。从这个角度讲,粮食安全问题始终是中国的头等大事,也是今天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人的重大责任。粮食自给与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华民族多少代人的梦想,而在今天,这个梦想已经成为现实。
4.“重农抑商”——中国古代政府的基本国策
在中国2000多年封建社会的的漫漫长河中,“农本商末”是统治者和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的主基调,由此形成的“重农抑商”的政治经济政策是中国古代国家治理的基本国策。对于这种思想的评价争议非常多,有人认为这保证了农业国家的稳定与发展,也有人认为这阻碍了中国工商业的发展,甚至有人认为这是导致中国出现“李约瑟之谜”的重要原因之一。
重农思想最早产生于西周时期,从春秋战国到秦汉时期渐成思想体系。春秋时期,各诸侯国之间展开了以扩充领土、掠夺财富和迫使小国臣服为目的的无休止的兼并战争。当时的许多政治家认为,发达的农业经济对战争胜利具有决定性意义,故农为“本”、商为“末”的观念很快形成。最具代表的是商鞅(约前390—前338,战国中期政治家、思想家、法家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在秦国主持的变法,变法一方面“奖耕战、废井田、开阡陌”,确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土地买卖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又规定“谬力本业,耕织致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孥”、“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为巩固统一,秦全面以法为治,正式以法律形式规定重农和发展农业生产。“皇帝之功,勤劳本身,上农除末,黔首是富。”汉承秦制,高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辱之”。汉律规定,商人另立户籍,其地位低于普通农民。在“七科谪”中,有四科是谪发商人或其子孙的。唐朝《选举令》规定:“身与同居大功以上亲执工商,家传其业不得仕。”唐还有禁止从事工商之人乘马之法令。
宋朝时商贸活动不受地域或时间限制,商业迅速发展。因宋代财政匮乏,实行国家专卖禁榷制度。除传统盐、酒、茶外,矾、铁、煤、香料、宝货等亦均被列为禁榷物种。元代经济立法以宋为楷模,对盐、茶、酒、金、铜、铁等实行官营专卖禁榷制度,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明清时,在积极推行“重农抑商”政策时,还强行“海禁”政策。朱元璋下令:“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沿海军民私与赋市,其邻舍不举者连坐”。
清初,为镇压抗清力量,首颁“禁海令”,不许片帆下海,违者按通敌罪论处。后多次颁“迁海令”,强制闽广苏浙沿海居民内迁50里,越界立斩。康熙五十六年再颁“禁海令”,停止与南洋贸易,并禁卖船与外国和运粮出口,否则,“连船人与卖船人皆立斩”。面对沿海日益兴起的对外贸易,清王朝将有限的海外贸易均收归由政府控制的广州十三行掌握。
中国封建社会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归根到底是由其经济基础决定的。封建国家的经济基础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这种经济的主要部门是农业。农业是古代决定性的生产部门,提供给人们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农业生产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存亡。为此,中国的历代统治者都把农业当作根本性的大事来抓,采取一系列督促、鼓励、组织农业生产的措施,在国家经济政策上向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方向倾斜。通过发展农业,封建国家可以享有稳定的按地亩征收的农业税来保证财政收入,还有利于将农民紧紧束缚在土地上以维护社会稳定。统治者认为,发展工商业不仅不如经营土地那样使生活有保障,还会加剧劳动力从土地上流失,造成种种社会问题。因此,重农抑商、以农立国就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传统治国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