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全球史的基本理念与研究实践
“全球史”这个概念在欧美并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统一的定义,全球史学者从自身的学术传统和理解出发,从事着各种全球史研究实践,并相互开展争鸣,在名称使用上也是各有所好,诸如“全球史”、“新全球史”、“世界史”、“新世界史”、“跨国史”、“国际史”、“交互史”(entangled history)等。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全球史学者没有共识,他们从事研究的基本理念具有一致性。这些理念包括: (1)跨国视野。打破民族国家的界限,以跨国家、跨地区、跨民族、跨文化的历史现象为研究对象。(2)整体观。将研究对象置于广阔的相互关系情境中来理解和考察。(3)互动观。将研究对象置于互动网络体系中,从互动来理解历史,强调互动者互为主体。(4)反对欧洲(西方)中心论。从思想观念、研究视角、历史叙述等层面反思欧洲(西方)中心论,把西方扩张下的西方与非西方关系看成不同文化主体间的关系。(5)力求运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在全球史的各种探索实践中,人类学、社会学、经济学、地理学等其他学科理论和方法被借鉴到历史学研究之中。这五个方面构成了全球史各流派的最大公约数,也使得“全球史”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也许,全球史各流派的多元探索实践及其相互争鸣,反而成了推动全球史发展的一种重要动力,并成为“全球史”本身的一个重要特征。
全球史兴起以来已有40多年的历史,从最初的世界通史教学和宏观世界史编纂,至今已发展到微观层面的全球性或区域性问题研究。综合已有的各种研究实践,根据研究主题的大小,笔者认为可以将全球史分为四个不同的层次。(1)通史类全球史。这类著作多为教材或普及性读物,因此为广大读者所熟知。如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杰里·本特利和赫伯特·齐格勒的《新全球史》等。(2)区域性全球史。此类研究将某个或多个区域置于全球情境中来考察,强调区域体系以及区域间的互动关系,或者对不同地区进行比较。例如,沃勒斯坦的《现代世界体系》、贡德·弗兰克的《白银资本》、米洛·卡尼的《世界历史上的印度洋》、彭慕兰的《大分流》等。(3)专题性全球史。即对同类现象或同一主题进行全球史的专题研究,这些主题可以分为政治事件、制度、性别、移民、贸易、技术、思想观念、生态环境、疾病,等等。例如,大卫·阿米泰格的《独立宣言:一部全球史》、菲利普·柯丁的《世界历史上的跨文化贸易》、克莱夫·庞廷的《绿色世界史》、威廉·麦克尼尔的《瘟疫与人》等。(4)微观个案全球史。即以某个小地方、旅行家、商品、概念、国际组织等为研究个案,将其置于广阔的关系情境中,探讨其全球性,或者考察其广域性的流动及其意义。例如,唐纳德·怀特的《世界与非洲的弹丸之地:冈比亚纽米地区的全球化史》、罗斯·邓恩的《伊本·巴图塔的冒险经历:一个14世纪的穆斯林旅行家》、托尼奥·安巨德的《一个中国农民、两个非洲男孩和一个军阀:迈向一种微观全球史》、斯文·贝克特的《棉花:一部全球史》、卜正民的《维梅尔的帽子:从一幅画看全球化贸易的兴起》等。
实际上,全球史学者即使对同一主题的研究,也存在多种切入视角的选择。因此,笔者根据以往各种全球史研究实践,将全球史的研究视角归纳为六种。(1)中心—边缘视角。即在探讨区域或世界体系、贸易体系、文明(文化)圈、区域关系等问题时,用中心、边缘、半边缘等范畴来分析不同地区的角色及其相互关系,如沃勒斯坦的《现代世界体系》。(2)跨文化互动视角。即在探讨广义全球化过程中的帝国扩张、远距离贸易、跨国或跨民族的文化传播、国际移民等问题时,考察不同文化(文明)群体作为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影响,尤其关注文化异质性对互动的影响,如杰里·本特利的《旧世界的相遇者:前现代时期的跨文化接触和交流》。(3)交互比较视角。即以比较对象互为参照,不预设一方为标准来评判另一方,如彭慕兰的《大分流》。(4)生态环境视角。即从生态环境与历史事件/社会变迁的关系来解读世界历史中的问题。如阿尔弗雷德·克罗斯比的《哥伦布大交换》和《生态扩张主义》。(5)微观个案的广域性视角。即以宏观视野将研究个案置于广阔的关系情境中,探究时“眼高手低”,其结果“以小见大”,如唐纳德·怀特的《世界与非洲的弹丸之地》。(6)大历史(big history)视角。即把人类史纳入宇宙自然史的范围来考察,结合生物学和地质学来探讨人类历史在整个生物圈进化中的意义,如大卫·克里斯蒂安的《时间地图:大历史导论》。这六种切入视角,体现了六种不同的全球史研究路径,也可以说反映了当今全球史研究中六个风格各异的流派。当然,这些归纳并没有涵盖当今全球史研究的所有实践及其研究方法,全球史在世界各国正处于初步成长之中,并日益呈现出多元发展的趋势。
全球史(新世界史)在欧美的研究实践及学科建设表明,它既是史学领域中一种“全球转向”的治史潮流,同时也已发展成为一个拥有自己的研究队伍、研究领域、理论和方法的新兴历史学分支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