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中国风电产业发展的主要趋势
受国内风电产业的发展现状,以及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一系列制约因素的影响,未来国内风电产业的发展将走向行业管制趋严,市场增速趋缓,主攻并网“瓶颈”,开拓国际市场,加速结构调整,等等。
2.4.1 行业管制趋于严厉,产品质量控制被提上日程
近年来,我国风电事故频发,如风机倒塌、触电、吊装事故、大面积脱网等,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调查发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并不是风电技术问题,而是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不到位。针对这些问题,国家能源局于2011年11月16日紧急下发了《关于加强风电场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373号),将风电开发企业作为行业质量控制的核心环节,并正式开启了加强风电行业质量控制的篇章。为具体落实373号文件要求,受国家能源局委托,目前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正在研究如何建立一套风电质量管理体系,且已经形成成型框架,未来将以风电开发商为核心加强风电产业质量管理和控制[17]。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则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风电行业的发展重点是加强行业管理,狠抓并网与消纳,提高风电技术和质量水平,并对风电实行年度开发计划管理,保证风电开发有序进行[18]。
2.4.2 国内市场增速趋缓,新增装机向风能资源次优区域转移
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期未来我国风电装机容量增速趋缓。首先,目前我国风电机组的应用市场主要集中于国内,但风电机组制造行业形成了“重数量、轻质量”的产品扩张路径,风电机组不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以及子系统和部件故障等是导致近年来国内风电产业事故频出的重要原因。没有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性能优越、质量过硬的国产风电机组和设备作支撑,风电产业的快速发展将难以为继。
风电开发审批权收归能源局,风电开发纳入国家统一规划,产业发展规模将受到严格控制。2012年2月16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规范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47号),地方政府不再具有风电项目的审批权(原来可以审批5MW以下的风电项目),国家能源局依据不同区域风电并网情况以及核准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风电项目的核准,对于风电弃风率高于20%的地区将不再安排新建项目。按照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我国风电装机规模将达到100GW(1亿千瓦,包括海上风电500万千瓦),实现年发电量1900亿千瓦·时[19]。如果以此目标为我国风电“十二五”期间的发展依据,那么2012—2015年我国风电市场的装机容量仅有约37.64GW的空间,新增装机容量的年均增长速度为12.53%左右,这一速度与“十一五”期间106.27%的年均增速相比有极大落差。“十二五”期间,虽然我国风电产业按照12.53%的年均增速增长的可能性较小,但是在目前“三北”地区等风能资源丰富但限电问题突出,地方政府风电项目审批权收归中央的情况下,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增速将不可避免地出现下滑。
根据国能新能〔2012〕47号文件,目前国家能源局已经发布了两批规划项目,未来国内风电应用市场将向风能资源次优地区转移。目前,在我国风能资源丰富的“三北”地区,风电产业已经得到大规模开发,远离负荷中心、电网建设滞后等问题导致这些地区“弃风”现象突出,风电场运行的年可利用小时数不足1800小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根据47号文件精神,在并网问题得不到缓解的情况下,未来我国风电场开发规划将不再考虑这些地区,风能资源次优,而目前风电开发程度较低,不存在并网制约的地区将成为产业发展的新市场。在国家能源局启动的第二批1676万千瓦风电新建项目规划中,不再优先考虑“三北”地区,而重点向风能资源稍差但并网条件好的安徽、湖北、江西等低风速和高海拔地区倾斜[20]。
2.4.3 并网“瓶颈”成为产业发展主要制约因素,是未来主攻方向
目前,随着我国风电装机容量的持续扩大,以及电网建设的滞后,导致风电限电现象愈加突出,东北、甘肃等风能资源丰富但电力负荷小的地区尤为严重。风电并网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风电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在“十二五”以及更长的一段时间内,风电以及其他波动性电源的并网问题将成为我国乃至全世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我国将在这一领域开展技术研发与示范项目。《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将间歇式电源并网及储能、大规模多能源互补发电、大规模远距离输电等作为能源应用技术和工程示范重大专项,与大力发展智能电网、其他新能源技术一起推动风电并网问题的解决。随着电网建设规划和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及并网技术的进步,我国风电并网“瓶颈”将有所缓解,但在较长时间内依然是产业快速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2.4.4 受并网等诸多因素影响,风电市场多元化将日益受到重视
截至目前,国内风电场的开发和建设都主要集中在风能资源丰富的“三北”地区,但是这些地区并不是我国电力需求的负荷中心。区域风能资源丰富,但电力需求小,电网容量有限成为风电发展的重大制约因素,这一制约因素将随着并网技术的突破和电网建设的跟进而逐渐缓解,但是在短期内难以有效解决。因此,国内既已形成的大规模风电机组制造产能会面临一定程度的过剩问题,这将促使风机制造企业加大国际市场的开发。
随着国内风电机组出口规模的逐渐扩大,未来行业面临的贸易摩擦将逐渐增多。目前,美国已经对我国风电产业零部件出口展开了“双反”调查,2011年底美国风塔贸易联盟向美国商务部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对进口自中国的应用级风塔产品展开“双反”调查,并征收超过64.37%的关税。因此,这又会导致国内风电机组制造商在出口发达市场时遇到不少阻力。国内风机制造企业应在加大发达市场开发力度、设法缓解贸易摩擦的同时,积极开发非洲、拉丁美洲等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风电市场。
2.4.5 政策调整、制造产能过剩等因素将加速行业产业结构调整
前几年风电机组的供不应求吸引了大量企业的进入,在位企业产能的扩张和新企业的不断进入,推动我国风电机组产能的持续扩张。自2009年以来,我国风电机组产能开始出现相对过剩现象,进而导致企业之间激烈的价格竞争,以及风电机组价格的持续下降。按照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施鹏飞给出的数据,目前我国具备风电机组整机生产能力的企业有80家左右,企业的最低规模经济生产能力是5GW,一年的产能合计就高达400GW。2011年,我国风电新增吊装容量是17.63GW,产业制造环节产能过剩严重,有数据显示目前全行业有30%—50%的产能处于闲置状态[21]。虽然该项基于企业最低规模经济的测算数据可能会高估目前国内风机制造企业的产能,但是近两年来国内风电机组价格的持续大幅下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风电机组制造产能过剩的存在。
产能过剩,加之国家政策对机组设备质量要求的提高将加速产业结构的调整。2011年底,《大型风电场并网设计技术规范》(NB/T31003—2011)标准的出台在业界引起强震,对低电压穿越能力、无功补偿和接入测试项目等都有严格的要求。其中,对风电机组必须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的规定将促使风电机组制造产业加快洗牌,直接淘汰不具备此项技术能力的厂商。在低端产品产能过剩的同时,市场对高端产品的市场需求依然强劲,对于技术水平较高、符合甚至高于国家质量和管制标准的生产企业,该项技术规范不仅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反而会获得持续稳定发展的广阔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