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农民工流动三十年的历史回顾
1.“离土不离乡”时期(1984—1991年)
改革开放以前形成的城乡二元社会制度是我国农民工和农民工问题产生的基本制度背景。我国的城乡二元社会制度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其基本特征:一是城乡分治,即实行“一国两策”,为城市居民提供就业、粮食供应、社会保障、教育等方面的一系列优越待遇,而农村居民则几乎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二是城乡隔离,即通过户籍制度、粮油统购统销制度和人民公社制度等,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和迁移。
1979年以来,随着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退出历史舞台,以市场化为取向的经济改革的推行,我国限制“乡—城”人口流动的城乡隔离制度开始松弛。首先是人民公社制度走向终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普遍实施,使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这为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提供了可能。其次是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逐步废除,商品性粮食的供应量不断增加,使得农民进城不再会因为无法获得口粮而无法在城市生存,消除了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一大障碍。最后是户籍制度逐步松动,国家逐渐放松了对农民进城和流动的限制。同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迅猛提高,导致原先隐藏于集体经济制度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得以显现出来并急剧增加,急需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
随着中国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改变,国家开始提倡农民“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并逐步放宽了对农民进城的限制(尤其在小城镇)。1984年国家启动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城市第二、第三产业迅速发展,对劳动力产生了巨大需求。特别是在东南沿海地区,得益于国家的对外开放政策,“三资”企业和“三来一补”企业迅速发展,对劳动力提出了旺盛的需求。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开始之后,国家还放宽了对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限制,由此引发了城市体制外就业空间的发展和扩大。这些经济变革大大增加了城市经济建设所能提供的就业机会,为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就业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经济条件。在这种背景下,国家开始逐步放松对农民进城的限制,使得大量农民在无城市户籍的条件下进入城市就业、居住。为此,1985年7月,公安部颁布了《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决定对流动人口实行《暂住证》、《寄住证》制度,允许暂住人口在城镇居留[2]。但与城乡户籍身份相联系的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和居住等方面的城乡分治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延续。此后这一群体规模日益庞大,农民开始利用已有的改革环境,去冲击城乡隔绝的旧体制和传统的工业化战略,形成年盛一年的农村劳动力的异地转移即所谓的“民工潮”。据统计,1989年,全国外出务工农民达到了3000万人[3]。
这一时期,人口流动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第一,呈现出短距离的“离土不离乡”形式。以省内迁移为主,且主要集中在乡镇内。这主要是因为这一时期乡镇企业发展迅速,增速最快时年均增长达30%。1984年年末,乡镇企业606万家。到1991年,乡镇企业数目达到1900多万个,就业人员0. 96亿人,其中就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占转移劳动力总数的60%,异地转移只占40%。
第二,规模增长快。流动人口从1983年的535万人,上升到1992年的1. 1亿人,后者大约是前者的21倍。1984—1988年,由于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大量增加,每年转移的农业劳动力都在450万人以上,农业劳动力年平均转移率达到了2. 63%以上。特别是1984年与1985年,每年转移的农业劳动力数量更是在1100万人以上,年均转移率超过了3. 8%。
第三,转移方式以兼业为主。外出打工的农村劳动力绝大多数都未放弃原有的承包土地,他们农忙时在家务农,农闲时外出打工。
第四,人口特征上,男性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女性,在省际迁移人口中尤为明显。年龄多集中在15—30岁的青壮年人口中,该群体占总体的65%左右。流动的地域选择主要遵循“临近优先”原则。迁入地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各省市,其中广东迁入人口占比最高。迁出地主要集中在四川、湖南、河北等地,其中四川流出人口占比最高。
表1—1 改革开放以来主要年份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数量(万人)
续表
注:①国家统计局每年都对全国31个省(区、市) 6. 8万个农村住户和近7100个行政村进行抽样调查,调查口径为本年度内在本乡以外的地域就业1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2009年统计样本扩大。②农业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每年对全国30个省(区、市)的20084个农户进行两次调查,调查口径为本年度内在乡镇之外从业3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调查口径为本年度内在乡镇之外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时间未限定。④本数据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与当年抽样调查数据13212万人有一定差异,误差率为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