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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配第的绝对劳动价值论
威廉·配第被视为是劳动价值论的缔造者。他在《赋税论》和《政治算数》中区分了“自然价格”与“政治价格”,其中:“自然价格”就是价值;“政治价格”则是依据“自然价格”而计算出来的价格。“如果将这种政治价格以人为的共同的标准银币来衡量,就可得到我们所寻找的价格,即真正的市场价格。”[1]同时,他认为要使“自然价格”的观念有意义,必须具备一个先决条件——“存在一个正规的市场,能够按照正规方式反复进行交换活动”。可见,他受到了自然法学派的很大影响。在对价值问题的研究中,他认识到劳动是商品价值的源泉。他举例说,“假如一个人在能够生产一蒲式耳谷物的时间内,将一盎司白银从秘鲁的银矿中运来伦敦,则后者便是前者的自然价格”。[2]因此,他认为一种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它所耗费的劳动决定的,而商品交换就是以它们所包含的劳动量为基础和依据的。这一论断被视为配第对劳动价值论的最主要贡献。
配第的劳动价值论可以解决价值理论的两个基本问题,即“劳动”是交换的同质性基础;而“商品耗费的劳动量”之比就是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为进一步解释“耗费的劳动量”概念,他进而指出,“价值的共同尺度不是一个成年人的劳动天数,而是他每天的食物”,而且是人们对“世界各国最容易得到的食物”的需要量,即劳动的最低消耗量。通过这些论述,他希望建立一个“像纯银一样恒定不变的尺度”,用以作为商品交换的基础和衡量物品的价值。[3]这一思想显著影响了斯密、李嘉图等经济学家,成为后期人们孜孜以求地寻找“绝对”价值尺度的思想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