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甲骨符契与殷商文字
一 殷商占卜与甲骨文的产生
安阳小屯的殷墟,是殷商王朝后期的都城遗址,从盘庚迁殷直到殷商王朝灭亡,共计273年。这段时间是在公元前14世纪至公元前11世纪。这是一个敬事鬼神的巫史文化时代。上古时期,由于人类没有力量征服大自然,面对自然界风雨雷电、草木荣枯的变化和山崩地裂、水火灾异现象的出现,华夏的先民震慑于自然的威严,而深信天地万物都是有灵的神物。先民为了平安生活,就必然要乞求天地鬼神的护佑。《礼记·表记》云:“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殷商时代,人们由于相信鬼神上帝的存在,以诚敬和恐惧之心,听命于神灵的安排。因此人们对于鬼神的祭祀供奉,就成为日常生活中一项至为重要的不可稍有怠慢的大事。对于商王朝的最高统治者来说,敬天地、事鬼神,以乞求风调雨顺、长享国祚,更成为国之大事。因此,祭祀与占卜就成为传递人与神之间信息的手段,并且成为当时最为经常性的活动。
龟板腹甲背面
甲骨,是用来占卜的工具。上古的先民,因为龟的长寿而将其视为灵物,称为“神龟”。龟即有灵,可以通人神之交,这大概是用龟甲作占卜工具的原因。每遇大事,为了预知吉凶成败,即需占卜。占卜的方法是,先将龟板腹甲背面凿坑,以火烤灼,致使龟板出现裂纹痕迹,此谓之“施灼呈兆”,然后据这种裂纹来判断吉凶。占卜完毕,还要将占卜的内容刻在龟板上,作为“档案”记录。这就是甲骨文。因为甲骨不足,有些卜辞也刻在兽骨上。这些卜辞,或被称为殷墟卜辞、殷墟书契或占卜文字。
甲骨文(正面)
商王朝的都城在今安阳殷墟这个地方存在了273年。273年间积累起来的甲骨文达15万余片,字数逾百万。归纳起来单字也有5000左右。经过古文字专家的研究,现已辩识出其中的两千余字。借助这些甲骨卜辞,我们今天可以认识殷商社会的王朝世系、天文气象、方圆地理、农牧渔猎乃至生老病死等情形。
人类由“野蛮时代”走向文明的重要标志,就是文字的出现和使用。中华民族首次大规模地创造和使用文字,就是今天所能看到的甲骨文。耐人寻味的是,这些文字的创造和使用,并不是为了方便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而是用于人与神之间的沟通。占卜、祭祀是神圣之事,文字的创造和契刻也是为了这种神圣之事。占卜、祭祀之事既然是神圣的,就必须郑重记录、善为保存。那么,这甲骨文字的执刀刻写者,必然是以占卜为业的“巫”和以记载祷祝祭祀之事为职的“史”。
甲骨文作为我国最早的文字,也可说是最早的书法作品。尽管当时的刻写者并没有这种艺术的自觉。且草创时期的文字线条和结构还很浑朴,但在甲骨上捉刀刻写是专业的、神圣的行为,那么,作为捉刀刻写者的贞人或巫史,这些早期的文化人自然会把他们不自觉的审美意识倾注到这些文字的刻画上。
郭沫若在《殷契粹编·自序》中说:“卜辞契于龟骨,其契之精而字之美,每令吾辈数千年后人神往。……细者于方寸之片,刻文数十;壮者其一字之大,径可运寸。而行之疏密,字之结构,回环照应,井井有条。”他因此而肯定地说:“存世契文,实一代书法,而书之契之者,乃殷世之钟、王、颜、柳也。”另一位甲骨学专家董作宾,根据殷商时代掌管占卜的贞人书写甲骨文字的字形变迁,认为殷商时代的甲骨文字有风格变化的分期可辨,如武丁时期的“雄伟”,祖庚、祖甲时期的“谨饬”,廪辛、康丁时期的“颓靡”,武乙、文丁时期的“劲峭”,帝乙、帝辛时期的“严整”,等等。这是将甲骨文书法的风格与时代风格结合作出的断代分析,自然与郭沫若的看法有异曲同工之妙。两位都是卓有成就的甲骨文研究专家,同时对书法艺术也有很深的造旨。对甲骨文的艺术性作如此高度评价,自然有一定道理。但是,如果用后世书法艺术的尺度来衡量,甲骨文则只能算是早期的文字,恐怕还算不上书法艺术。
说甲骨文算不上书法艺术,重要的一点,就是因为工具和材料方面的制约。甲骨文是用金属刀作为工具刻画于龟甲兽骨之上的,因此,书法最重要的特点——“笔法”,在甲骨文中是难以看到的,它所体现的主要是“刀法”。用刀在龟板上刻画,是无法表现出毛笔书写那种富于变化的姿致和韵味的。
毛笔是书法艺术赖以产生的最重要因素。据专家考证,商代已有笔,甲骨文中有“聿”字,或者就是后来的“笔”字?是否就是毛笔则不得而知。
甲骨墨迹
根据现代考古史料,毛笔创始于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遗址出土的彩陶,证明当时人们已经在用类似于毛笔的工具作画笔了。西安半坡博物馆展出的仰韶文化的彩陶中,有距今6000年前的“网纹盆”“几何纹钵”“人面鱼网纹盆”等,其图案线条栩栩如生,全部用黑色或者黑褐色的线条组成,线条有粗细变化,色彩有浓淡差别,我们可以把画这些器物图案所使用的工具称为“笔”,但因为没有出土的实物作证,所以,不可以将其当作今日的毛笔来看待。故宫博物院收藏的4300年前的“漩涡纹双耳罐”,其图案线条明显可以看出毛笔运行的丝缕,线条的起笔和收笔处,有明显的开叉痕迹。这或可以称为早期的毛笔。这些文物的存在足可证明,甲骨文字出现的时候,类似于今天所谓的毛笔的工具已经有了。
从已发现的甲骨文来看,其中大部分都是先写而后刻的,当然也有直接刻上去的,有的甲骨上留有部分未刻的朱书墨迹。但无论如何,我们从今所能见到的大部分甲骨文上看,刀刻的线条并没有体现出书写线条的韵味,足以说明当时用笔书写还没有“笔法”可言。
二 甲骨文与造字“六法”
古人有所谓“书画同源”的说法,而“书”与“画”的分途则是从甲骨文开始的。甲骨文在造字方法上已经有了后来人们归纳出来的所谓“六法”,或称“六书”。班固《汉书·艺文志》说:“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许慎在《说文解字》中以为“六书”是“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可见关于“六书”的说法,基本上是相同的。许慎在《说文解字·序》中还对“六书”造字之法各作例释。
甲骨文“鼎”之象形字
甲骨文“望”之会意字
象形:据事物的形象“画成其物”,如“鼎”“女”“目”等字。
会意:“比类合宜”,如“武”“监”“望”等字。
指事:“视而可视,察而可见”,如“并”“上”“下”等字。
形声:“形主音从”,如“妆”“江”“河”等字;
假借:“本无其字,依声托事”,如“令”“长”等字。
转注:“建类一首,同意相受”,如“考”“老”等字。
甲骨文造字六法,之所以可说是书法与绘画的分途,其关键正在于,绘画始终是在客观具体形象的前提上追寻艺术的美,而自从有了造字六法,书法艺术就不再是简单摹写客观具象,而是将“象形”化为汉字特有的“形象”,亦即将客观对象抽象化为书法所独有的线条美,再将这些美的线条组合成为具有形象美的结构,将图画所表示的概念固定下来,用简略的线条构成形象化的符号,并且与言辞发生联系,有了一定的读音,才成为文字。于是,书与画才有了根本的区别,汉字书法所独有的结构形象之美才被逐渐展示出来,它不同于天地之间万物之“象”,而形成自己所独具的形象,这种汉字书法的“形象”是人心造出来的,此即“书为心画”之含义所在。而“心画”之美的依据,则仍然是天地间万物之美的精神与原则的体现。这正是书法艺术美的根本所在,也是评判后世不管何种字体是否具有艺术性的底线所在。
甲骨文“并”之会意兼指事字
甲骨文“妆”之形声字
不过,甲骨文字的结构还没有明显的规律可循。如果说甲骨文有后代书法所说的“笔法”“结体”和“章法”,也只不过是为后来的篆书提供了一个不甚成熟的范型。当然,也无可否认,作为甲骨文书写者的贞人和巫史,在书写时寻求并有意表现其心中的美,但书法艺术的追寻在这一时期还是很遥远的事情,作为筚路蓝缕的文化艺术拓荒者,我们是没有理由不对他们肃然起敬的。
尽管关于文字起源有种种说法,但甲骨文是我国古代最早出现的实用性文字,当无异议。但是,它毕竟是早期出现,是语言的载体,是表情达意的工具,在实用性之外,美的附丽在作者意图之外,刻字的贞人或巫史,即使有追求艺术美的愿望,恐怕当时的工具和书写材料也不允许其进行游刃有余的创作。甲骨文的书写风格,并不是艺术所谓的“风格”,只与书写或刻字者的性格有关。
三 甲骨文的书法学意义
有一点值得大家特别重视,就是甲骨文自上而下、自右而左的文字排列章法,它为后来汉文字的书写和书法艺术的创作起到了起例发凡的作用。
从世界范围看,各民族的文字排列,无非有纵、横两种方式。西方文字多采取自左而右、自上而下的排列方式,只有汉文等几种文字(如回鹘文、满文等,这些文字的排列方式很可能是受了汉文书写方式的影响)采取了自上而下、自右而左的排列方式。而这个规矩,最早是由甲骨文的书写者立下的。裘锡圭先生曾经对这一问题作过专门论述,他认为,汉字自上而下、行次的自右而左的排列方法,显然早在商代后期之前就已经确立,并且成为规矩。[1]值得思考的是,是什么因素促使我们的祖先采取了这种独特的文字排列方式呢?
甲骨文——千里路
有人认为,这种章法定式的形成,很可能与右手书写运动、眼睛视觉运动的生理机制以及方块汉字结构的笔顺运动机制有关。但这种说法仅是猜测,并没有涉及问题的本质。因为右手书写的生理机制和眼睛视觉运动的生理机制,全世界各个民族的人都是基本相同的,为什么世界上其他大多数民族的文字书写都采用了自左而右、自上而下的章法形式?如果说这种章法的形成与汉字独特的方块结构笔顺运动有关,那么从汉字的书写笔顺看,正确的书写方法是强调从左到右和自上而下的。从这一点看,其章法也应当采用自左而右、自上而下的章法才合乎情理。看来,要回答这个问题还需要另找根据。
汉字书写的章法形态,是由甲骨文确立的。所以,还必须从甲骨文的书写与契刻、负载文字的特殊材料——甲骨的材质、形状等方面来考虑章法形态的形成原因。实际上,汉字书写采用自上而下的直行排列与商代文字的载体是易得而不易朽的龟甲兽骨的材料和形状有重要关系。
甲骨文——兽骨
用于刻字的龟甲和兽骨,虽然多呈不规则的多边形,但从总体上看,还是多呈竖长的块状。甲骨卜辞多数是刻在龟的腹甲上,少数用龟的背甲和牛肩胛骨等,龟的腹甲呈竖长的椭圆形,且中间有一条称作“千里路”的竖缝儿,其他动物如牛的肩胛骨更是呈竖长的扇形。这就决定了当时的贞人或巫史“施灼呈兆”后,在甲骨上用笔书写或用刀刻画文字时,自觉或不自觉地都要选择竖行排列而不是横行排列。因为,在竖长的块状骨面上采用竖行排列,每一行排列的文字数相对于横行要多一些,这在视觉上让人感到舒服且在感觉上似乎更有利于文意的贯通;同时,由于甲骨表层的纹理呈纵向延展,顺着甲骨表层的纹理直行刻写,每一行都可以刻得端直不乱。事实上,甲骨文的直行正是顺着甲骨表层的纹理走的,所以,大多数竖行都略呈弧形。尤其是在牛肩胛骨上刻字,不顺着甲骨表层的纹理刻写,每一行也很容易刻得零乱不齐。从现存的甲骨卜辞实物看,绝大多数都采取了自上而下的文字排列顺序。
再说行次排列的自右而左。甲骨上刻写卜辞或非卜辞的记事文的部位和行款都是有一定的规律的。甲骨学专家董作宾先生在1929年所作的《商代龟卜之推测》一文中说:“(在龟的腹甲上刻辞)沿中缝而刻辞者向外,在右右行,在左左行。沿首尾之两边而刻辞者,向内,在右左行,在左右行。”这是说甲骨卜辞的行次排列有自右而左的,也有自左而右的。而与占卜无关的记事文字,有刻在龟甲、牛胛骨上的,也有刻在人头骨、牛头骨、鹿头骨甚至虎骨和石器、玉器、铜器、陶器上的,现存的这类刻辞,除了一件“虎骨刻辞”(现存加拿大多伦多博物馆)的行次排列是采取自左至右的排列方式外,其他绝大多数都是采取自上而下、自右而左的排列方式。因而这种书写习惯的最终形成,与甲骨文先书写后刻画的程序有着密切关系。
甲骨文字竖行排列之例,右行左行
试想,当时在每一次占卜之后,要将这次活动记录下来,必先要拟出一段文字来——这就像现代人写文章先打草稿,然后再选择一块甲骨或兽骨,将文字刻在上面。那么,在书写、刀刻之前,还必须有一个大体上的布局安排:根据字数的多少,来设计字的大小、每行的字数和整片上的行数。然后,再将要写的文字用笔(且不管它是硬笔或毛笔)蘸了颜色(不管它是朱是墨)写在上面,而后再用刻刀逐字刻上去。在这个先写后刻的程序中,假设采用自左而右的章法形态,则书写起来也许没有什么不方便,但刻的时候,如果也从左至右逐字契刻,先写上去的文字都在手掌之下。这样,不待前数字契刻完毕,其余的字就会被手掌和手腕擦磨得模糊一片了。只有采取自右而左逐行契刻的办法,先书写上去的文字才不至于被擦磨掉。出土的甲骨文中,还有一些作过“涂墨”“涂朱”处理的,也就是在文字刻好以后,再在字上涂以朱砂和墨色,如《殷墟书契菁华》中著录的几版大骨,字口填涂朱砂,非常醒目。还有一些是因为所刻文字过于细小,为便于字画的观察与掌握,先在甲骨版上涂色,待字刻毕后,再将骨版擦拭干净,但字画中却留下了颜色,显得文字很清晰醒目[2]。像这样先涂色后刻字的情况,就更必须采取自右而左逐行契刻的办法了。
甲骨文竖行右行之例
也许有人会说,甲骨文并不都是先写后刻的,也有直接用刀刻上去的,为什么没有采取自左而右的行次排列呢?依情理度之,即使作为职业的书写契刻甲骨卜辞的贞人或巫史,最初必然也是先书写而后契刻。只有在达到了相当熟练的程度之后,才敢直接刻字,这恐怕也是只限于字数少、容易刻的内容。如果文字较多或不常见的字较多,即使契刻高手,恐怕仍然要先书写再契刻。而在开始捉刀到相当熟练的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自右而左排列行次的章法定式,况且还要照顾到读者的习惯,既然已经形成了规矩,在其有了熟练的契刻工夫之后,即使不先书写便直接契刻,他也只能按“规矩”办事了。
殷商人就是这样立下这个规矩的。到后来,负载文字的材料变了,比如殷商以后,甲骨逐渐为竹简所替代,在简册上是直接书写文字,当然可以采用自左至右的行次排列,但此前的规矩已经形成,善于守成的中国人便从没有想要改变它,致使汉文字书写章法上的这个规矩延续了3000余年!直至五四新文化运动到来,我们传统的文字书写章法才逐渐被打破,改为同国际接轨的自左而右、自上而下的书写格式。但这还仅限于一般的文字书写和书籍印刷,在书法艺术的园地里,至今还守着这个老规矩。
从这一点来看,甲骨文的书法学意义是多么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