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结论
胡适的成长和成名过程,虽具有很多的独特性,因为每一个人的经历和个性都是不尽相同的,每一个人的秉性和天赋虽大致相似,但总有一些细微的区别,每一个人的人生际遇也差异分明,所以,胡适的成功应该是不能复制的,似乎以胡适为样本,来讨论人生的成功缺少现实的意义。但是,不论个体有多特别,他的成功总是客观存在的,从他的经历中总可找到一些具有规律性的条件。对胡适来说,也同样遵循这样的规律性的条件,归纳起来,至少有以下几条。
(1)每一个小孩如何成才,成就怎样的事功,父母的观念是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的。所以当一个小孩呱呱落地时,作为父母就需要有一份规划和由此而作的持之以恒的切实功夫,当期待小孩将要成为怎样的人以后,就要把这份期待放在孩子的日常生活中,要一以贯之地执行下去,把要他成为什么变成他要成为什么,凭着日常的功课,让孩子养成具有合乎父母期望的行为规范,把要他成才,潜移默化地转成为他要成才,使之形成一种内在的发愤图强的动力。
(2)孩子的成才和成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家长有一种患难之中有忍耐的坚毅,更要有一种舍得花血本的勇气。如胡母那样,她只知道亡夫的遗命是要这个幺子读书的,所以一切的一切就是要这个孩子读书,不怕送或交很重的学费,这一点确实是非常重要的,唯有坚持不懈,才有成功的希望,若一旦已经放弃,则一定没有成功的可能。胡母的坚持,才有后来的胡适的成功,若胡母自以为聪明,看到家境破败不堪时,就让胡适辍学做维持生计的生活,那么正如前文所说,可能至多多一位精明的朝奉,那就少一位历四十年盛名不坠的一代宗师了。
(3)小孩要坚持学习,需要有一种积极向上的心志和百折不回的精神,要把读书、学习作成一种自觉的行为。胡适从小就爱读书,以“穈先生”享誉乡间,很多乡亲都说少年胡适值“百金”,他的爱学习确实不是装装门面而已。小孩的爱学习,有的出自自身,但很多需要家长的引导,但无论如何,家长的引导是起着决定作用的。
(4)注重学习方法,扬长避短。这具体涉及学习的方法论,胡适的很多学习方法,至今都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尤其胡适少年时的用功方法,包括学英语的方法等都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5)要让孩子有多方面的尝试,多方面的训练。这些尝试和训练,在今天看来未必有用,但到时候说不定就是扭转乾坤的一种力量,哪怕是直接的看不到关联,但也可起到间接的作用。正如胡适所说,在思考讨论scarecrow(稻草人)是怎样的一个译法的过程中,似乎与实际的功课没有多大关联,但这些功夫都不算白费。
(6)注重孩子的德业修持,让孩子明辨是非,学会“知变”和“识变”,知变是理智的结晶,识变是象数的明辨。更要有一种爱惜自己的自我保护,做到尽量不出丑,这实际上减少了被人攻击的机会,客观上可增加自己的声誉。胡适与陈独秀是白话文运动中的两大巨头,在老派人眼里,当涉及传统文化的破坏时,罪愆都算在陈独秀身上,而涉及相关新的建设时,把功劳算在胡适的身上,这一点上可看出自我保护的重要性。
(7)关注孩子注重学习以及与人相处的本领。唯有高超的与人相处的本领,才可很好地统御别人,为自己加分,胡适这方面的才能,完全可用“outstanding”来形容,按照温源宁的话,无论朋友,还是敌人,都佩服得五体投地。
(8)要真正出名,成功,不被历史所遗忘,一定要建立经得起历史考验的真功勋,一定要有经得起历史考验的真东西。胡适他们发起的白话文运动,不仅为他少年获得大名,更让他稳稳地获得了士林明星的地位;胡适的《中国古代哲学史大纲》让他获得了声誉,这些都是很能说明问题的好例子。
当然,其他还有诸如时代背景,人生的工作舞台等很多的因素,并不能为论者所能穷尽,但作为想要成才的寒门子弟,以上所罗列的条件似乎具有必要性,也就是说,具备了这些条件,未必一定能成功,但不具备这些条件,则是一定不会成功的。
附记1:胡适以严谨著称,但在《四十自述》中有两个地方的用法似乎不是非常严谨。一是在介绍他乡间进私塾读书的学金问题时,他用到了“银圆二块”之类的。银圆虽在清朝末年已经出现了,不仅有因与外国贸易,带进来的外国银圆,如墨西哥的“鹰洋”,还出现了晚清政府铸造的“龙洋”。但由中央政府铸造的,最早出现在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其次在光绪三十四年(1909年),而且数量都很少;各省自行铸造发行的银圆,最早的是在1897年由吉林省所铸造的“光绪元宝”,其次是1898年由四川铸造的“光绪元宝”,当然其他省份也有自行铸造和发行的银圆,但时间点与这两者相比,要相对晚一些。这些银圆的规制不一,所含银子的质量也各不相同。胡适在乡间读书时期,应早于公元1904年,那时离清朝被推翻至少还有七年时间,在徽州绩溪乡下是否已经用银圆作为流通货币,以及用何种形式的银圆作为流通货币,流通的银圆的规制如何,等等,这些都不得而知,所以,笼统地用“银圆二块”来说,应该是不够严谨的。同样的,在论及为《竞业旬报》做编辑时,说是“月薪十元”也是不够严谨的。
附记2:虽然“胡适”这个名词是在参加完退赔庚子赔款第二期的考试后才使用的,这之前仅仅是偶尔作为笔名使用而已,考察偶尔使用“胡适”和“适之”的时期,大致在澄衷学堂学习以后到参加留学美国的考试之前,也就是从1905年到1909年之间。而此期间,所用的正式的大名应该是胡洪骍。在胡适进入中国公学半年多后,有一次到《竞业旬报》看傅剑君,傅剑君写诗给他,题目为《留别适之即和赠别之作》,这里用了“适之”的名字,而那时不会超过1907年,他的大名还是胡洪骍,而不是“胡适”和“胡适之”。所以用“适之”似乎于情于理并不相通,这是胡适的记叙失误还是另有什么特别的原因,是需要具体再考证一番的。
这两则附注,是遵照胡适所提倡的“读书要在不疑处存疑”的师教有感而发的,这是否多多少少说明我这个再传弟子还是有一点儿师门传统的,在此一表,聊以记趣耳。
[1] 在西学东渐的当口,在各种纷杂出现的见解及观点中,以冯桂芬首倡,张之洞集大成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观点及胡适、陈序经等所倡导的“全盘西化”的观点最为著名,在很长的时间内,这两个观点交织着中国现代化的进程。国人大多对“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观点取褒奖的态度,而对“全盘西化”的观点持贬低的态度。借着分析胡适所处的时代背景的契机,这里顺带对它们做些简要的分析。首先,这两个观点都是强调向西方学习的,看似有些类似,但实际上差异巨大。最大的差异在于主体性的不同,对于“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来说,它的实质就是在确保中学的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把“西学”当作“中学”的补充或为“中学”服务,进一步促使中学的主体地位更加牢固,实质就是西学为中学服务。张之洞提出这个观点的更深层的含义就是以西学的相应权术来确保大清的统治的根基不动摇,说得更直白一点,就是用“西学”的新药来医治已经“病入膏肓”的国家和社会的旧病,以期实现起死回生的功效。而实际上,晚清的统治者也深得其中之精妙,他们所搞的一系列的改革,所颁布的一系列的法令,所拟议的诸如制宪等一系列举措,其用意都可用这句话来概括。但是,历史已经无情地证明了,当作为主体的生机已经消失殆尽,而以“为用”的西学来实施 “起死回生”的功效,这终究是一场春梦而已。当后人为大清的灭亡而扼腕叹息的时候,当更应深刻了解这其中的历史教训所揭示的深意。所以,由于主体性的不同,“西学为用”只不过是一种有很大局限性的“向西方学习”而已;而胡适、陈序经等所推崇的所谓的“全盘西化”,它的实质就是看到“中学”的机体已死,以“西学”取而代之,以全新的“西学”来替代老旧的“中学”,进而使老旧的中国因“西学”而重新生发生机,实现如同凤凰涅槃式的重生,形成全新的、“西学”式的中国,它似乎更符合进化论的基本原理。胡适、陈序经等的“全盘西化”的用意就在于此,它不仅涉及再造中华文明的论述,也寄希望于当时民国的政治体制。胡适早年的相关活动及在台湾与雷震、殷海光等人的相关活动,深层的因由都来自胡适的这个思想观点,由基于此,人们观察当今21世纪台湾的政治生态及政治体制时,则完全可把胡适当作“台湾民主政治”的一位重要保姆来看待。
还需指出,直到今天,很多对于西学和中学的认知上,还没有从根本上超越那些见解的认知水平,更多的则以推“西学”之形,而行完全的“中学”之实,在“西”和“中”的交织纠缠中,越来越远离真正的“西学”,愿大家深思之。
[2] 根据梁实秋的文字《怀念胡适先生》,录自《梁实秋散文全集》。
[3] 根据罗志田在《再造文明的尝试》中第30页的相关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