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国家处理海域争端的方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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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一 问题的提出

随着人类社会对海洋认识和开发的不断推进,加之20世纪70年代国际海洋法形成的负面影响,邻近国家间的海域争端也越来越多。相邻国家之间因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界线主张重合导致的海域争端也数不胜数。

东南亚11个国家中,除了老挝是内陆国外,其他10个国家都属于海洋国家。由于历史原因,它们相互之间对某些岛礁主权的归属产生了争端;由于海岸邻近,它们相互间的海域主张也产生了重叠,导致了海域划界争端。此外,由于各种原因,部分东南亚国家还与其周边部分亚太邻国具有复杂的海域争端。

东南亚国家间的海域争端对区域内国家间关系、东盟一体化进程都产生了诸多消极影响;东南亚国家与周边亚太邻国的海域争端也一直是与相关国家间关系的障碍。

为了降低消极影响,东南亚部分国家运用不同的方式处理海域争端。其中,部分争端已经得到管理和控制,部分争端已经得到圆满的解决。当然,也有部分争端,如部分东南亚国家与中国在南海海域的争端,仍然是区域热点问题,近几年来呈现发酵之势。

南海争端始于20世纪70年代。近几十年来南海问题在各方角力下渐趋复杂,已经成为中国与东盟相关成员国间关系、中国与东盟关系的最大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对南海争端进行管理和控制、降低争端产生的消极影响已经非常紧迫。

东南亚国家管理、解决其他海域争端的经验和教训对如何管理和控制南海争端提供了经验和教训,也为中国如何处理南海争端提供了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