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哲学论丛·2017(第1辑):何为政治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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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政治哲学

万斌[1]

政治问题是贯穿人类社会生活始终的永恒主题。在人类历史上,曾经发生过长期、曲折、惊心动魄的政治斗争,积累了极为丰富的政治斗争经验和政治斗争艺术。大量政治理论、政治著作的问世,正是这些经验和艺术的理论升华,表明了人们对于政治的热切关注和精心研究。近代在政治学领域里,人们不仅力求从更高的层次上揭示政治现象的本质和内在规律,而且开始把认识的视野转向了关于政治的知识、概念、范畴及体系的研究,揭示人类政治思想发展的内在逻辑。政治哲学也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本文不是全面论述政治哲学,而只是试就政治哲学的对象、内容、内在规律作一简要的规定。

政治哲学是广义政治理论的分支学科,居于政治理论体系的最高层次。广义政治理论,是以政治和一切政治现象、政治关系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体系。依据认识主体的需要和主体认识所涉及的政治现象的性质、层次和范围,政治理论大致可划分为四个依次递进的层次。

第一,通俗政治学。这是政治理论的基本部分。它既是人们对政治现象的表层认识,又是人们进一步认识政治现象的知识基础。这个层次又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内容是以个别政治事件、政治行为、政治人物为确定对象,通过对这些对象的具体描述和考释,客观地复归事实的本来面目,给人们以关于这些政治现象的感性的、真实的、准确的印象和认识。有人也把这部分内容概括为政治历史、政治故事。另一方面内容是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并借助于某些典型生动的事例,对于政治理论做出简明扼要的介绍,给人以政治理论的一般的、基础的知识。这部分内容通常被称为政治常识,适合于普及性教育和政策性宣传。

第二,应用政治学。又可称为部门政治学。这一层次也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内容是以特定政治现象作为研究对象,如行政学、市政学等。另一方面内容是以特殊地区、时代的政治现象为研究对象,如中国政治学、近代政治学等。应用政治学的特点在于以局部(地区的、历史的)政治现象领域作为研究对象,它既要依据自身领域的需要,吸收第一层次已确立的政治事实,又要深化、扩展第一层次所普及的政治常识,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内含一定理论色彩的逻辑体系,具有自身特殊的基础理论、概念、范畴和内在联系。随着社会政治生活的丰富和开放,人们对社会政治现象多侧面、多角度的审察的深化,部门政治学必将得到广泛重视和发展。

第三,理论政治学。这是在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基础上,通过对于政治现象的历史的、整体的观察、分析,构建起的关于政治及政治现象的一般法则和理论模式。理论政治学已经超越局部的、具体的政治现象,进入高层次的宏观领域,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和抽象性。因此,理论政治学被更多地注入主体的利益和意志,打上了深深的烙印。但是,理论政治学作为一门严肃的科学,又绝不是主体的任意构造。它不仅要在事实上反映、符合政治现象的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而且要在理论上自我确立,保持自身逻辑的一致性,并以这种符合和一致为尺度来论证自身存在的合理性、效用性。

第四,哲学政治学也可称元政治学。它不是直接以政治和政治现象为研究对象,而是以政治思想、政治理论为研究对象。哲学政治学的任务,一是通过对于政治思想的静态分行,揭示历史上各种政治思想的阶级的、时代的局限和认识上的失误。二是从动态上把特定的政治思想置于人类政治思想和文明发展的大背景中去把握,从而肯定它的历史地位和价值。通过这样两个方面的综合研究,哲学政治学将能明确地展示出人类对于政治的本质及其规律的认识的逐步深化、逐步完善所经历的历史道路和艰难探索,并以此为中介,加深对政治本质的揭示和理性把握。因此,哲学政治学实质上是政治学的自我反思和自我意识。

社会政治现象,是一种复杂的、多层次、多功能的结构。多层次、多角度的政治理论的构建,正是为了通过综合的方法,达到政治现象在理论上的整体再现。政治理论的多种层次,既有自己的特殊研究领域,又不是相互隔离的。特别是理论政治学和哲学政治学,都是具有整体性、全局性的高层次的政治理论,都是企图由具体的政治认识升华到对政治一般的总体把握,建构起一般的、整体的政治学体系和法则。因而往往被合称为政治哲学。

应该指出,政治哲学虽然在政治理论领域居于最高层次,具有抽象的、整体的性质,但是,与历史唯物主义相比较,它又只是一个局部的、具体的领域,处于较低的层次,并作为中介,成为沟通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理论的环节。历史唯物主义是研究整个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它也揭示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本质和规律,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文化、宗教、艺术、心理等。但是,它是从具体社会现象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地位这种角度来研究这些现象的本质和相互联系的。它研究政治现象,并不是为着取代政治哲学,而只是企求凭借所研究的科学材料与结论,确定政治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包括政治现象在内的各种社会现象的本质也是多层次的丰富规定。历史唯物主义对这些现象的本质的揭示,主要是从其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内在关系作出最抽象的规定,而没有也不可能涉及、探求这些现象的本质的具体内容。所以,历史唯物主义虽然在政治理论的研究中,必然地居于科学指导的地位,并具有方法论的意义。但是,要具体、深刻地揭示政治这一特定现象的特殊规律,还必须有赖于专门化的政治哲学。

我国自古以来就重视政治和政治斗争,政治家人才辈出,政治典籍汗牛充栋,并由此形成悠久的伦理——政治型文化传统。但是,政治理论的研究却很大程度上停留在对具体政治现象的观察和描述,对“圣哲”或领导人物的言论、政策的说明和论证。政治理论高层次的研究相当薄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中止了这种把政治与科学研究相脱离的不正常现象,改革、开放、搞活的实践唤起了人们探索政治理论的热情,政治科学得到了新的活力,但理论建设落后于实际需要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反映在政治哲学这一高层次的理论研究上尤为突出。

政治哲学的基本宗旨,是从政治的普遍性来界说政治,探寻政治的起源、本质及其发展的一般规律,并以社会历史进步的一般法则作为政治评价的价值准则。政治哲学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治的一般理论,即政治的内在方面;二是关于政治的一般理论,即政治的外在方面。政治哲学在政治理论体系中的独特地位,就在于它透过政治现象的地区性、民族性、局部性、具体性,进而研究政治现象的一般规定即普遍性。

政治的外在方面,是就政治与社会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而言的。揭示这种关系,可以解决三个重大理论问题。第一,政治的起源。通过分析政治与社会物质生活及社会经济、文化、心理的内在联系,把握政治产生、发展的一般过程。第二,政治的本质。通过分析政治与国家、权力、利益、理性、正义的关系,确立政治所反映的社会时代背景和具体历史形态。第三,政治的功能。通过分析政治与法律、道德、管理及其他社会机制的关系,具体确立政治在社会生活中的特殊功能作用。如果我们从总体上统一地把握了上述三个方面,我们就可以深入社会结构的深层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全面地、准确地界说政治的性质、领域和价值。

政治的内在方面,是就政治自身内部的各种关系而言的。揭示这种关系,可以建构层次有序、网络分明的政治理论逻辑体系,推导出作为一般规律贯穿并指引各种部门政治理论的基本范式、概念和术语,并为具体政治行为、政治现象的研究、评价提供最一般的尺度和原则。具体地说,政治的内在方面表现为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揭示适应于一切政治现象、政治制度的最基本规定,即透过它们存在的特殊性而寻找、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点,阐明政治逻辑的普遍本质。第二,揭示政治和政治思想历史发展的规律,舍弃它们的偶然参数和对历史中轴的暂时偏离,把握它们发展必然遵循的逻辑和态势。第三,确立政治评价的一般准则,用科学的观点和方法,对历史的、现存的政治制度、政治事件、政治人物作出合理的评价。贯穿于这三个方面并构成政治哲学中心的是关于政治概念的研究。政治概念的确立,在逻辑上既是一切政治理论研究的前提,又必然表现为对一切政治现象的历史研究和科学抽象的结果,并且在这种研究中逐步得到丰富和完善。因此,政治概念的科学性与全面性,本身就是政治理论研究历史与逻辑的统一的表征,是政治理论体系科学性、全面性的尺度。

政治哲学研究内容的复杂性和丰富性,决定着政治哲学逻辑结构体系的复杂性和丰富性。在人类历史上,政治哲学虽然发轫于两千多年前,但作为一门独立的政治科学的产生,却是比较晚近的事情。在欧美,由于民族传统和研究方法的不同,政治哲学的研究还处于相对分化,不同学派并存的状况。但是,不管这些派别在其存在方式上有多大差异,其结构内部都必然地内含着事实、价值、形式三种要素。

政治哲学中的事实要素,主要是指对于政治现象(事件、行为、人物)及内在因果关系事实方面的分析。从原则上讲,这种分析,着重于对政治事实本身做出判断,并抽象地考察它们作为一种现实对于其他事件的影响及其对于其他事件的参与。在这里,政治哲学的任务在于追求理论本身的必然性、真实性、精确性。政治哲学中的价值要素,主要是指对于政治现象(事件、行为、人物)的态度、选择和对其未来发展所表示的关切,即对政治现象的主体性评价。因此,这种价值评价,虽然也要以事实为依据,但却渗透着浓烈的感情、利益、信仰色彩,成为影响、指导人们行为的信念、道德因素。在实践中,政治理论的事实要素和价值要素是很难截然划分的,它们总是融合在一起共同构成政治哲学的基本内容。萨拜因教授指出:政治哲学应该具有两层意义,内含两种要素,“第一,有带事实性质和带原因性质的因素:对实际存在的事态的理解,对处于这种环境中不同因素的相对重要性的估计,以及对前景的可能性的估量。第二,有带评价性质的因素:对重要性的估计(不是在可能发生什么的意义上,而是在应该发生什么的意义上进行估计);区分好的方式与坏的方式;确信某些行动路线是道义上所必需的;从渴望或惧怕的态度出发,或从对什么是现时有效的东西和什么是未来可以出现的东西所抱的信念出发,做出选择”[2]

政治哲学中的形式要素,主要是指政治哲学建构的角度和方法。不同的方法论,可以使学者们对于政治概念做出多元的理解和规定,产生不同的政治理论模式。譬如,当代行为主义政治学以实证主义和实用主义为方法论基础,强调观察、实证并依据严格的经验。行为主义设想有一种机械的模式,着重于说明政治体系各部分之间的关系,研究人们的行为而不推测行为所包含的目的。功能主义政治学则把生机勃勃的有机体作为它的模式,注重于整体体系和统一问题研究,力求实现行为的特定功能,使部分服从整体的系统。功能主义与行为主义都试图在自身的见解、方法论基础上构建政治的一般性理论,从而形成为当代世界颇有影响的两大政治哲学流派。

政治哲学各学派的分化,是当代政治学发展的特点。在一定意义上,它有利于提高对政治现象研究的深度、广度和精确度。随着人类理性思维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和人对于政治现象各侧面本质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人们将会更加精确地揭示出政治现象内部深层的统一性及其与外部环境的必然联系。而各派政治哲学的相互补充、相互融合并在更高层次上的统一,已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建立整体的、统一的政治哲学的任务已经提出。

政治是人们活动的重要领域。因为人的自觉活动和人的利益、意志、情感、心理的参与,人类社会充满着权力的角逐和较量,呈现出惊心动魄的图景和变幻莫测的风云,确实不能像对自然现象那样进行精密的测量和控制。但是,政治仍然是一门科学,有因果关系可以探寻,有发展规律可以依据。政治哲学的任务,就是严格遵循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抽象出政治的一般规律和机制,对于政治做出一般的逻辑规定,探讨政治在社会调节、控制过程中的一般功能作用。

政治的基本规律,就是坚持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整体性原则和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在社会允准的范围内,合理调节、控制个人、集团、阶级之间的利益和行为,创造一个适合于人类生存、发展的自然——社会良性环境,组持社会有目的和合规律的正常发展,促进社会的进化和繁荣。人类社会是一个生机勃勃的多层次的生态系统。在第一个层次上,人与自然的现实关系构成社会的基本内容。人们通过劳动,以生产工具为中介,实现与自然客体的联系,使人类主体系统、劳动资料系统、劳动对象系统成为一体,构成人类社会的物质基础。在第二个层次上,基于一定生产力水平,人们在劳动及其他共同活动中结成有机整体,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一般来说,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社会系统中具有决定性意义,它决定着社会的存在方式和性质,并从深层构成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而人与人的相互关系,则由人与自然的关系所派生和制约。从理论上说,它应该适应于一定的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性质。社会的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按其自然本性应该是和谐一致的。但是,人类社会并不是自在的自然界,它由现实的人来参与。因此,虽然它在总体上是被确定了的,不可移易,但在具体的历史发展中,则往往会由于人们之间利益、欲望等的矛盾和冲突而遭受干扰或破坏。政治的任务,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依据社会和阶级的根本利益及本身的发展规律,把握社会机体各层次之间及各层次内部的度的规定,调节具有不同利益需要和欲望的人们、集团之间的关系,实现对社会的自觉控制。政治的特性之一,类似于道德、法律,是作为维持社会机体平衡和谐的一般机制,也是人的理性的能动表现。但是,政治与法律和道德又有所不同。法律作为人的理性品格的实现,道德作为人的意志品格的实现,都为人的行为提供了规范和模式,而政治却是对法律、道德等社会机制的总调动、总运筹。在这个意义上,政治不仅应用于社会生活,而且伸展进入于自然领域。合理地认识自然、开发自然,发展社会生产力,在广义上也可归属于政治范畴。政治不仅存在于阶级社会,一定意义上也应存在于无阶级社会。政治虽然在不同社会形态里表现出不同的具体的社会性质,但就其一般功能来审视,却必然具有和社会共存的永恒的性质。

政治对社会的控制,一般来说,是要适应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发展和规定,历史地解决两对基本的矛盾。

第一,人们的全面发展的需求与社会在一定历史阶段所能提供条件之间的矛盾。社会是由人所组成的。在某种意义上说,社会的发展状况,是人的发展的结果,又是人的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在一定历史阶段里,社会对人的发展所能提供的条件是有限度的,这就会出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需求与人所处的现实社会之间的矛盾。当现实社会根本不能适应人的发展需求,便会发生根本性的变革,在阶级社会表现为社会革命。当现实社会局部地不能适应人的发展需求时,便需要进行改革或改良。改革通常从三个方面来进行:(1)依据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要求,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经济体制),建立新的经济运行机制。(2)依据经济基础发展的内在需要,改革不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的上层建筑(政治体制),建立新的政治运行机制。(3)依据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变化的历史要求,改革传统的观念和文化,促进代表时代精神的新思想、新观念的产生和传播。这些革命和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政治对社会的控制。从中也可看到,历史上许多具有进步意义的革命和改革,其内在的社会动力都或多或少地蕴含着人的全面发展的需求。而革命和改革的成功,又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利的环境,从而表现为社会和人的发展走向更高级的阶段。

第二,人的个体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矛盾。人生活于社会,是社会的存在物,个体和社会存在着内在的一致性。一方面,人有自身的利益和需要,而且和社会整体相对应,人又与所属阶级、阶层、集团、社团有更多的利益相关。因此,就往往会发生在个体(这里所谓个体,除了个人的以外,在一定程度上还包括个人所属的阶级、阶层、集团、社团等部分群众及其组织,下同)和社会之间发生利益冲突。另一方面,个体又是社会的一部分,社会超越他们的自然的、功利的需要成为他们最高利益的代表者。因此,“个别人的私人利益和所谓普遍利益,总是互相伴随着的”。[3]所以,人不仅有切身的个体利益,而且也必然要受总体利益的制约,也就是说,人不仅有生理需求的本能,而且也有服从与个体利益相关连的社会需要的理性观念。黑格尔说:“动物也有冲动、情欲、倾向,但动物没有意志,如果没有外在东西阻止它,它只有听命于冲动。唯有人作为全无规定的东西,才是凌驾于冲动之上的,并且还能把它规定和设定为他自己的东西。”[4]人的这种自我规定表现为社会关系的制约性。因此,人的发展不是直线式的肯定过程,而是通过一定的自我限制的中介否定环节实现的。政治无疑是实现这种限制的重要社会机制。政治机制的社会限定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1)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摆正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关系,防止对自然的技术主义的掠夺,以最小的消耗极大限度地向自然界索取财富。既要尽可能满足社会全体成员发展的物质、精神生活需要,又要保证自然生态良性循环和整体最优状态,使人与自然彼此协调,从而在社会系统第一层次获得自我调节、控制能力的加强和自然环境质量的改善。(2)在人与社会关系中,摆正个人、集体(阶级、阶层、社团)、国家(社会)的位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自由与法律、奉献与索取、权利与义务、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既要以社会整体的最高利益为尺度评价和限定个体行为,把个体纳入社会整体轨道,又要充分调动个体的主动性、创造性,提供个体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使人与社会彼此协调,从而在社会系统第二层次获得自我调节、控制能力的加强与社会环境质量的改善。

应该指出,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经济制度下,社会整体发展过程中被外在强制性地插入一种异己力量。社会系统层次之间及各层次内部的关系被人为地破坏。社会通过政治机制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调节和对社会诸种矛盾的解决,是以大多数人甚至整个阶级的牺牲为代价的。社会只能以异化的状态来达到自身的整体发展。政治领域渗透着阶级的私利、个人的权欲,并且往往为少数人所把握,从而丧失了自身的本质和价值。只有在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中,政治才能洗去私有制强加的耻辱,重新作为社会整体利益的代表者、调节者,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当代世界,由于新技术革命的冲击,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的关系不断刷新和深化。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需要不仅在量上日益增大,而且在质态和结构上都有所更新,这就必然给社会的发展带来新的问题。政治作为社会整体调节者的功能作用不仅没有减弱,而且出现逐渐强化的趋势。在我国,由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发展,社会系统层次之间和层次内部关系必然发生历史性变化,这不仅对政治和政治科学提出了新的任务,而且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构建和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原载《政治学研究》1987年第3期)


[1] 万斌: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教授。

[2] [美]乔治·H.萨拜因:《什么叫政治理论?》,转引自古尔德与瑟斯比编《现代政治思想》,陆嘉玉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0页。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72页。

[4]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进等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