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杜家骥
学界多称军机处与议政处、内阁为清廷重要的中枢机构,尤其是军机处,自雍正朝设立后,更成为辅助皇帝办理军国大政的机要部门,其研究意义不言而喻。然而,目前学界对这三个机构的研究还相当薄弱,比如,多数成果主要依据“会典”等政书所记载的内容,介绍其职官设置、职掌等,某些论著在相关内容方面有所扩大、补充,另外,是对该机构地位、性质作论述,表述个人见解。还有是对某些具体问题的考证,如军机处设立的时间,等等。这些因素导致我们对它们的了解还很肤浅,也正因此,在比较深层次的认识上,也就难免偏颇,甚至错误,以往就经常见到这类言论,因为这三个机构紧密相关,不妨对其不确切的认识均做介绍,以见深入研究的必要性。
比如有的清史教材,就称由于清前期皇帝强化皇权,而削弱议政处的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在康熙中期以后,议政王大臣会议已经名存实亡。实际上,在康熙中期至雍正朝设立军机处以前,议政王大臣会议的职掌仍很多,尤其是军事方面,历次战争的兵力部署、调拨、作战方略等等,皇帝都是命令议政王、议政大臣们会议,拿出具体方案。边疆民族事务也是如此。此外,皇帝惩治权势较大的王公、权臣,如审判皇八子胤禩及权臣贵戚年羹尧、隆科多等,也交议政处经办。也正因此,康熙中期以后,又将八旗高级武官护军统领、前锋统领,掌管边疆民族事务的理藩院满洲尚书,有督察审案之责的都察院长官满人左都御史,都扩增为议政大臣。乾隆朝前期,国家重大事务,皇帝也令议政王大臣们集议。以上史事,在《清实录》中有大量记载,有些档案也有这方面内容。还有的人说,康熙中期设立南书房,有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的用意。其实议政王大臣会议之所以在清前中期长期存在,与当时的满汉矛盾、战事较多有很大关系,议政王大臣会议成员主要是满人,不让汉人参加。而南书房的设立,正值三藩之乱满汉矛盾较尖锐之时,当时平三藩之乱的军务,都是满族的议政王大臣商讨,不少情况下是密议,无论档案还是典籍文献,都从未见到南书房的几个汉人文职词臣受康熙帝之命参与平汉人三藩之乱的军务,也没有为皇帝撰写这方面的谕旨。
再如称设立军机处,是为削弱内阁大学士的权力,军机处设立后,内阁已成“闲曹”。这种观点,直接影响对军机处职掌性质的认识。人们不禁要问,既然设立军机处以削弱内阁大学士的权力,为什么在军机处设立的雍正朝,却在内阁又增设协办大学士,并在不久后形成定制?再有,既然内阁已成闲曹,为什么清廷不索性将它取消,而让它与军机处长期并存,直至清末?实际上,即使军机处设立后,内阁所办理的政务也远多于军机处,现存的内阁全宗档案大大多于军机处的档案就是佐证。还有,既然设立军机处以削弱大学士的权力,为什么军机处中还要任用大学士为军机大臣,而且自军机处设立直至宣统三年,除同治元年至十年、光绪二十一至二十三年这十几年,其他长时间内,每年的军机处中都有大学士任军机大臣者,少则一二名,多则三四名。军机处的领班军机大臣(或称“领袖”),若非宗室亲王入值,也必以大学士为领班。大学士在内阁、军机处两处任职(军机大臣皆兼职,在本衙署另有职任),两处有职权,而且在军机处的军机大臣中被任以领班的重要位置,这究竟是在削弱其职权,还是增大其职权?其实,当时从来也没有人把军机处与内阁及大学士视作君权与相权矛盾的对立物,而是把军机处看作是内阁的分局,也可以说是办理内阁机要事务的“机要处”。之所以要设立军机处,个人认为当与清中叶以后清帝所应办理的政务已远较明代为多(如边疆民族事务、剧增人口之命盗案件的终审判决等等,再有,清帝又增加了需亲自处理的奏折,主动发布的上谕也大量增多)有很大关系,皇权专制高度发展下的皇帝精力有限,不得不重点专断机要政务,因而以军机处官员协助其办理繁多政务中有关军国大政的机要政务,内阁主要办理繁多的例行事务,二者也因此而长期并存。
如上的某些不确切的认识,主要缘于对这些机构尤其是军机处之研究尚不深入所致。
清史研究比其他断代史研究有个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就是有大量的清朝档案留存今世,只要肯坐冷板凳,潜下心来阅读档案(包括档案出版物),就一定会不断有新发现,还会感到有些论著所说的观点不完全或完全不符合史实,这些新发现往往会成为某些问题的研究得以突破的重要依据。这一点对于军机处的深入研究尤为重要,甚至可以说是必经途径,因为军机处档案有不少内容是实录、政书等文献典籍所没有记载或记载简略的,更重要的,是该档案公文反映着决策、批示形成的过程、环节,可了解哪一环节起什么样的作用,各环节的操作者是谁,皇帝、军机大臣、军机章京或其他官员在什么环节起什么作用,这些内容对深入研究军机处尤为必要,公文档案正是在研究这类问题上具有特殊价值。比如考察内阁及大学士的职权,就必须明了“题本”的办理程序与环节。题本,是官员向皇帝报告请示政务的公文,先经内阁大学士阅读,提出处理意见,写在票签上,称之为“票拟”,与题本一起交给皇帝,供皇帝裁决时参考。皇帝审阅题本内容,结合大学士的票拟意见,以红字作批示,称为“批红”,只有经皇帝批红的裁决文字,才具有可实行的法律效用。这一程序,体现了皇帝对政务如何办理的决定权,其关键环节是“批红”,内阁大学士的票拟只不过是为皇帝的裁决提供参考意见,所起到的是秘书的作用。但如果皇帝昏庸,对官员请示的政务是非不明、如何处理没有主见,或怠政,对官员请示的政务不作深入细致的思考,便依照大学士票拟的意见,而随意地作简单的“依议”批红,那么,大学士也就在票拟的环节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体现了其权力。如果皇帝荒政怠政而将批红交与太监去做,那么,该太监就行使了皇帝的批红裁决权,其权力甚至在大学士之上。总之,要想考察内阁及大学士的职权、权限,就必须明了题本的运行程序、办理环节,以及哪一环节的实际操作人及操作情况。作为与内阁同属中枢机构、协助皇帝办理政务的军机处,与此有类似之处。
对军机处的深入研究,选择切入点即从哪里入手,非常重要。宋希斌的博士论文《清代军机处职权的来源及其演变——以公文运转程序与政局变动为核心的考察》,应该说是一个较好的切入点。军机处的深入研究,重要之处或者说是关键之处是职权问题,而要弄清其职权,重要途径是分析其办理的公文。具体而言,就是要研究诸如军机处所办理的公文的来源,皇帝赋予军机处办理的制度及其嬗变,了解军机处在办理这些公文中所起的作用、职权所在等问题。由此着手,才能切中肯綮。本书正是从这方面入手,对军机处的主要职掌,诸如撰拟上谕、协助办理的题本、奏折等等进行分析,考察在办理这些公文的过程中,军机处人员在哪些环节起作用,起什么作用。以这种方法对军机处的职权进行研究,可以得出较实在的、比较可信的看法。作者正是通过这些工作,揭示了以下事实,并据此提出自己的看法:军机大臣参议清廷机要政务的职权,是承袭议政王大臣会议。清初,上谕之撰拟及发布本归内阁,议政处等机构有时也参与。出于保密需要,皇帝有时还会交与在皇宫内值的官员拟写,经御览批准后,交兵部加封递达承旨人,这实际就是后世廷寄的雏形。雍正朝设立军机处,因内值大臣多被选派入军机处办差,以致撰拟廷寄渐成军机处的专责。到乾隆十三四年间,谕旨撰拟渐转归军机章京负责,而由军机大臣审定。廷寄的格式也渐趋规范,至嘉庆二年九月初最终定型。军机处辅助皇帝办理奏折的职权,也多承袭自内阁大学士。康熙朝时,就曾有将奏折发交大学士之事,或令其会议奏折所涉及的政务、或令其暂时收贮、或令其转交,已略具后世军机处办理奏折之雏形。随着奏折使用的扩大,仅凭皇帝一己之力无法周览全部奏折。到了乾隆年间,军机处成为辅助皇帝批答奏折的专门机构,军机处得以全面参与清廷政务。经长期实践,辅助皇帝办理奏折渐成军机处之专责,也形成了固定的办理模式。在奏折批答过程中,军机处承担备皇帝咨询、奏折转发、直接批答奏折及审核奏折所奉朱批等职能。由此,军机处得以固定地参与清廷决策。此外,军机处还辅助皇帝办理题本,这一点因未载诸史籍,历来为公私史家所忽略。作者通过查考“上谕档”得知,自乾隆朝始,皇帝为提高题本的处理效率,常令军机处参与题本的批答,主要有四种方式:协助皇帝办理题本的改签;代内阁批答题本;暂存待办题本;适时提奏皇帝处理题本。以上作者所做的工作,其中所表达的观点可进一步讨论,而从诸多档案中所揭示的人所未知的军机处办理政务时的深层史事情节,则为以后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内容、可贵的参考。作者还结合相关资料,论述乾隆嘉庆时期军机处职权的扩大、规制的发展与完善。这些努力,无疑将军机处的研究向前推进了重要的一步,这也正是此部作品的主要贡献所在。
清后期尤其是鸦片战争以后军机处职权的演变,也是目前军机处研究的薄弱环节。此书从清后期政局的变动考察军机处职权的演变:由兴办洋务、办理外交而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分析其对军机处职权的影响。从“辛酉政变”后太后垂帘、亲王辅政相结合的政治体制下,二者的权力矛盾,以及光绪朝帝后两党权力之争,考察其对军机处行使职掌的影响。这些研究,对理解军机处职权在晚清的波动,也有重要参考意义。
军机处是一个既重要又复杂的研究课题,所应深入考察的问题相当多,比如,雍正朝是否就已有军机大臣参与奏折的处理,尤其是雍正七年冬雍正帝身体出现问题以后?此后直至光绪二十七年改题为奏以前,奏折的处理及相关制度经过了怎样的演变?再如,军机处参与批答的题本,与不参与批答的题本有何不同,说明什么问题?还有,如军机处为皇帝撰拟的上谕中,其廷寄的对象都是什么官员,有无京官,说明什么问题?封交中央各部院的军机“交片”之制,其具体情况又如何?军机大臣在协助皇帝办理机要政务中,是如何体现其权力的?军机大臣中满汉人之间有无职权区别,所谓军机领袖尤其是宗室亲王为领袖者,其权势如何?军机处与内阁长期并存,在协助皇帝办理中枢政务上有无分工意义?等等,都有待学界进一步研究。也希望希斌君再接再厉,在军机处的研究上取得新的突破。
2014年4月于南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