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部门分析
4 居民部门资产负债表
4.1 编制方法
根据最新数据信息,以及国家资产负债表整体框架的调整,本章对2013年、2015年编制的居民资产负债表进行了部分修订(李扬等,2013,2015),并在时间范围上进行了较大扩展:1993—1999年为金融资产负债表(即不含非金融资产);2000—2016年为完整的资产负债表。具体编制结果见表4-1、表4-2和表4-3。
表4-1 中国居民资产负债表(1993-2016年)单位:亿元
表4-1 中国居民资产负债表(1993-2016年)单位:亿元续表
资料来源: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中心(CNBS)。
表4-2 中国居民资产负债大项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中心(CNBS)。
表4-3 居民“固定资产”细项 单位:亿元
表4-3 居民“固定资产”细项 单位:亿元续表
资料来源: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中心(CNBS)。
编制说明
总体看,本次编制主要按照SNA 2008的核算框架进行了调整。具体变化集中于金融资产部分,对非金融资产——对应于新版中的“固定资产”一项以及负债部分调整较小。
1.居民住房资产
(1)城镇住房:估算方法基本未作调整。此外,由于部分城镇居民住房实际上并不属于私人所有(如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所以Piketty等(2017)按照北京、广东、浙江、湖北、山西、黑龙江6省(市)公布的有关住房属性分类统计,对相应住房价值做了调整,即在总值中再乘以推定的私人所有份额。如果援用这一估算,我们可以得出调整后的城镇住房价值,相应的降低部分也应归于政府部门的固定资产项目下。但如表4-3最后一列显示的,由于近十年来绝大多数住房为私人所有(在95%—98%),所以这一调整在数值上影响极小。此处列出仅供参考。
(2)农村住房:2013年以来,《统计年鉴》不再公布农村居民年末住房单价。此外,2011年,这一数据较上年骤增67%(由392元/平方米增为654元/平方米),所以相关口径可能有所变化。综合以上因素,2013—2016年的数值,仅根据2012年增速外推。这同前版的利用2007—2012年平均增速外推方法有所差异,也在数值上有所减小。
2.居民汽车
居民汽车估算方法未作调整。但由于2016年数据尚有缺失,所以该年数值按照上一年增速外推。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在SNA 2008中,居民耐用消费品并不列入居民(非金融)资产项,但各国在具体实践中对此又有所调整,如美国在其“整合宏观经济账户”(Integrated Macroeconomic Accounts,IMA)中,仍保留了这一项目。考虑到对于中国居民而言,“汽车”确具有资产属性,所以此处仍按照之前的方法处理。
3.农户生产性固定资产
2013年以来,《统计年鉴》不再公布相关数据。此外,2011年,这一数据较上年骤增50%(由户均10706元增为户均16088元),所以相关口径可能有所变化。综合以上因素,2013—2016年的数值,仅根据2012年增速外推。这同前版的利用2007—2012年平均增速外推方法有所差异,在数值上有所减小。
4.金融资产
居民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通货、存款、保险准备金、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及股权、债券、贷款和其他资产。
(1)居民持有的通货资产是指居民的现金持有,假设1993年时居民持有的现金是M0的80%(统计局2002年的建议),再用历年资金流量表的增量来估算之后各年规模。
(2)存款资产包括三部分:银行存款、非保本理财和公积金存款。其中银行存款数据来自分部门的信贷收支表,非保本理财和公积金存款数据来自相关监管部门的年报。
(3)保险总规模来自保监会年报,我们假设居民持有比例为总规模的70%。
(4)证券投资基金包含了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产品、券商资管产品、基金专户等,根据监管部门年报估算出各类金融资产中不同投资主体的持有比例。
(5)股权的总规模来自全部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的所有者权利加总,其中各部门的持有占比数据采用三次经济普查中对企业净资产持有者结构的比例划分,并作相应的线性外推。根据估算,2016年居民持有非金融企业股权占比为20.3%,居民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占比为17.1 %。
(6)居民持有的债券规模以1998年统计局估算的国家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基期,之后各期变动由流量表决定。
(7)居民持有的贷款资产是指居民内部的借贷关系,并不通过金融中介,主要是小额贷款和P2P。其中小额贷款也属于一种类型的金融机构,但其贷款资金主要来源于股东自身,且规模有限,因此我们并未在金融部门纳入这部分贷款,而是将其放在居民部门。
(8)居民部门的其他金融资产是指未被以上各项所包括的资产,这部分资产的估算数据主要是采用了资产与负债恒等的原则,所有其他负债减去其他部分的资产方所持有的部分,即为居民部门的其他资产。
5.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仍旧以“居民贷款”为主,数据来自《金融机构本外币信贷收支表》。此外,本版中还补充了“公积金贷款”“P2P贷款”“小额贷款”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