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地理学的传承与开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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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论历史地理学的时空观念及其学术意义

历史地理学作为一门近代新兴的学科,关于其学科性质、研究对象与任务以及功用,50年前其创建者之一的侯仁之教授就曾明确地阐述道:“历史地理学是现代地理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主要研究对象是人类历史时期地理环境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是由于人的活动和影响而产生的。历史地理学的主要工作,不仅要‘复原’过去时代的地理环境,而且还须寻找其发展演变的规律,阐明当前地理环境的形成和特点。这一研究对当前地理科学的进一步发展,有很大的关系;同时也直接有助于当前的经济建设。”[1]为了给上述见解提供理论支持,侯先生还特地引述了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的一段经典性论述:“如果地球是某种逐渐生成的东西,那么它现在的地质的、地理的、气候的状况,它的植物和动物,也一定是某种逐渐生成的东西,它一定不仅有在空间中互相邻近的历史,而且还有在时间上前后相继的历史。如果立即沿着这个方向坚决地继续研究下去,那么自然科学现在就会进步得多。”[2]在前述理论思想启迪下,笔者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学习与实践,对历史地理学概括为是具有“时空交织,人地关联,文理兼容,古今贯通”四大特性的学科。在这四大特性中,又尤以“时空交织”最为值得注重。

历史地理学本为地理学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地理学又是一门研究地球表面地理环境之区域分异规律,即各地理要素之组成结构与区域分布特点及其变化规律的现代科学,因而地理学本身就有着明确而又浓厚的空间观点。就时间观点而言,地理学也强调地理环境的变化。如其主要分支学科之一的自然地理学,在论及地球表面的自然地带性时,也认为它们“处在不断变化之中”,“都有其自己的历史和年龄”;同时还具体举例论及“如赤道地区的热带雨林带早在第三纪以前就已经形成了;而北极地区的苔原植被带则非常年幼,在它现在分布的范围内仅出现在晚更新世末次冰期以后”。[3]上述时间尺度与历史学等学科研究中的时间尺度相比,显然是超长时段的;远远超出了人类历史时期,属于地质时期范畴。然而对于同样作为地理学分支学科之一的历史地理学,在时间尺度的确立方面,则既有贯通整个人类历史时期之长时段,又有包括几个朝代之中时段与仅涉及某一朝代前、中、后期之短时段;甚至在利用史籍文献资料揭示某一区域某一地理要素之变化时,时间分辨率与精详程度可达致年、月、日,达到了运用时间尺度进行研究论述的极致。当然在空间视域上,历史地理学就如同地理学其他分支学科一样,将区域理念作为研究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而且还对区域划分出多种类型与多个层次,确立了区域空间的类型与层次理念。如在类型上,除自然区域类型与人文区域类型外,近年来,城镇作为一种特殊的地理区域,其空间组织特点与规律性也成为地理学的分支学科——城市地理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之一。[4]而作为历史地理学分支学科之一的历史城市地理学,不仅针对城镇空间组织之特点,而且还针对它的历史变迁展开研究,对其形成与变化规律揭示则更为深透。关于区域之层次,历史地理学除根据自然地域分异规律划分出自然区域的层次与根据人文地域分异规律划分出人文区域的层次(历代政区设置及沿革即为其主要内容之一)之外,在有些研究领域,还往往将二者结合起来,综合划分区域及其层次。如近年来一些研究历史文化地理与历史社会地理的论著就在这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总之,正是历史地理学在其研究工作中,遵循并践行“时空交织”的原则,同时在论述所研究的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地理环境与人文地理环境)在历史时期之变迁时,注重具体揭示其所受社会人为活动影响状况,为此既采用历史学的史籍文献考证方法,也采取现代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手段,并紧密结合当今之现实问题,达到为世所用的治学目的;所以既使研究工作臻于精深,又能充分体现其现实意义与作用,从而更促进了学科的不断发展。由于侯仁之教授早年即睿识于此,所以在前引之《历史地理学刍议》一文中,就曾一再明确强调,历史地理学研究“对当前地理科学的进一步发展,有极大关系”,“其有助于现代地理学的发展,是可以断言的”。

事实上,历史地理学所奉行的“时空交织”的治学理念,不仅对整个地理学,而且对多门人文社会科学都有重要的学术理论上的意义。因为,就我们人类文明的成长而言,空间无疑是其载体,而时间则是其发展演变之轨迹。地球上自人类出现以来,时间依序是逝者如斯,不舍昼夜;空间环境也不断发生变化,但因普遍打上了人为活动的印迹,因而为当今一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相关问题之历史演变提供了研究线索与作出科学论断的依据。而这些学科在追索历史演变的同时,为推进学科深入发展,也逐步自觉地开展空间分区的思考与探索。例如,考古学我国著名考古学家夏鼐、王仲殊先生,在指明它“是历史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后,即对其定义为:“考古学是根据古代人类通过各种活动遗留下来的实物以研究人类古代社会历史的一门学科。”[5]我国近代考古学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之后,由于有的考古学家认识到考古学研究的最终目的不限于对古代遗迹、遗物的描述和分类,也不限于鉴定遗迹、遗物的年代和判明它们的用途与制造方法,而在于揭示论证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同时还要探求各地区、各民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差异以及造成这些差异的原因,所以日益重视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问题的研究。如另一著名考古学家苏秉琦教授就十分重视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问题,认为研究它们是我国考古学,特别是新石器时代考古学的一项基本任务。他从20世纪70年代初起即对我国境内之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分区问题开始进行思索;后于80年代初在所发表的《关于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问题》[6]一文中,提出了我国境内新石器时代考古学主要有六个大区的学术思想。这六个大区是:①陕豫晋邻境地区;②山东及邻省一部分地区;③湖北和邻近地区;④长江下游地区;⑤以鄱阳湖—珠江三角洲为中轴的南方地区;⑥以长城地带为重心的北方地区。每个大区下又被划分为若干低一级的区域。上述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分区为我国新石器时代考古学之深化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正如苏秉琦先生的高足俞伟超、张忠培教授在为《苏秉琦考古学论述选集》(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所写的《编后记》中所指出的,这既是苏秉琦先生几十年来运用类型学方法研究新石器时代各种考古遗存后的一大贡献,也是我国考古研究深入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

以上是仅以考古学为例所作的论述。实际上时间与空间观念,特别是时空交织的理念,已成为当今人类认识世界的重要途径,也是哲学的一个基本问题;因而人文社会科学中之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人类学、民族学、人口学、宗教学、文化学、语言学等,也都有类似的问题与需求。由此可知,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加深对时间与空间观念的认识,重视时间与空间理念之运用,对丰富学科研究内涵与发展学科理论,进而对人类文明成长的全面深入的认识与把握,均有着重大的意义与作用,值得学界同仁深思!

(与之观点一致且内容相近的一文《历史地理学中的“时空交织”观念》,曾刊于《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年2月20日A05历史学版)


[1] 引自《历史地理学刍议》,《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62年第1期。

[2]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9页。

[3] 黄秉维等著:《现代自然地理》,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3页。

[4] 参见周一星《城市地理学》,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8—9页。

[5] 《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之“考古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

[6] 《文物》198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