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一辆巨大的红色运货汽车停在路旁一家小酒铺门前。立式的排气管噗噗地响着,从车尾冒出一股几乎看不见的青烟。这是一辆闪亮的红色新汽车,两旁漆着几个十二英寸见方的大字——“俄克拉何马城[1]运输公司”。汽车上的双轮胎是崭新的,后边大车门的搭扣上显眼地套着一把铜挂锁。那家装着铁纱门的酒铺里,有一台收音机奏着柔和的舞曲,声音已经照没有人听的时候那样拨小了。大门顶上的一个圆洞里,有一架换气的小风扇静静地转着,苍蝇在门窗外急躁地飞着,扑打着门上的铁纱。酒店里面只有一个男人,也就是那个货车司机,他坐在一张圆凳上,胳膊肘放在柜台上,从咖啡杯上抬头望着那清瘦而又孤独的女招待。他跟她谈着一些得体的、无聊的闲话。“我在三个月以前看见过他。他动了一次手术。割掉了一点东西。割掉的是什么,我记不得了。”于是她说:“我最后一次看见他离现在好像还不到一个星期。那时候他看上去身体还很好。他只要不喝醉,倒是个很不错的家伙。”苍蝇不时地在铁纱门外嗡嗡地响。咖啡壶喷着蒸汽,女招待连看也不看,便伸手到背后,把它关掉了。
外边,一个沿着公路边上走路的男人穿过公路,向汽车走来。他慢腾腾地走到汽车前面,把手放在锃亮的挡泥板上,朝挡风玻璃上“不准搭车”的条子看了一眼。他刚想顺着大路继续往前走,但略一踌躇,终于在背着酒铺那一边的踏板上坐了下来。他还不出三十岁。他的两眼是深褐色的,略微带有几分棕黄色。他的颧骨又高又阔,一道道很深的皱纹顺着脸颊而下,在嘴边弯成了弧形。他的上唇很长,两瓣嘴唇为了要盖住他的龅牙,绷得很紧,因为他的嘴老是紧闭着。他的一双手很结实,长着粗大的指头和蛤壳似的又厚又拱的指甲。虎口上和手掌上都长着亮闪闪的老茧。
这人穿着一身新衣服——全是廉价而又崭新的。他那灰色的鸭舌帽很新,连帽舌都还是硬挺挺的,纽扣也没有掉,并不像做过一阵各种用途——如代替口袋、毛巾、手帕等等之后的便帽那样走了样子,变得胀鼓鼓的。他的衣服是廉价的灰色粗布做的,还新得很,裤子上还留着褶痕。他那件蓝条纹布衬衫是有衬料的,又挺括又光滑。他的上装太大,裤子太短,因为他是个高个子。上装的托肩耷拉在他的胳膊上,尽管这样,袖子还是太短,上装的前襟还是松松地在他的肚子上摆荡。他穿着一双名叫“军用式”的棕黄色新皮鞋,鞋底钉满了平头钉,还有蹄铁似的两个半圆形的后掌保护鞋跟,免得磨损。这人坐在踏板上,脱下他的帽子来揩脸。揩好脸,他又把帽子戴上,帽舌拉了几次,已开始走样了。他的两脚引起了他的注意。他俯下身去,解松了鞋带,再也不把鞋带头系好。在他头上,柴油机的排气管噗噗地响着,急急地喷出一股股青烟。
酒铺里的音乐停了,有一个男人的声音在广播,但是女招待却没有另换节目,因为她并不知道音乐已经停了。她的指头已在耳朵底下摸到了一个小疙瘩。她想要在柜台后面的镜子里照一照那疙瘩,但又不想让那货车司机看见,因此她就假装拢一绺头发。货车司机说:“在肖尼[2]举行了一个大舞会。我听说打死了一个人什么的。你听见什么消息吗?”“没听说。”女招待说着,用指头轻轻抚摸着耳朵底下那个小疙瘩。
外面,那个坐着的人站起来,从货车的车头上方朝这边望了一望,仔细把酒店看了一会儿。然后他又在踏板上坐下,从旁边的口袋里掏出一袋烟草和一沓卷烟纸来。他慢慢地、熟练地搓好烟卷,仔细察看了一番,把它摩挲平。最后他把烟卷点着,把燃着的火柴插进脚下的尘土里。这时已近中午,太阳逐渐照入货车的阴影里了。
货车司机在酒店里付了账,把找回的两个镍币放进吃角子老虎机[3]里。转筒转了几下,他落了空。“他们耍了花招,你反正赢不到钱。”他向女招待说。
她回答道:“不到两个钟头以前,有个家伙得了头彩。他得了三块八呢。你打算什么时候回来?”
他把铁纱门稍微推开了一点。“一个星期到十天,”他说,“得到塔尔萨去一趟,我回来总没有我希望的那么快。”
她含怒说:“别把苍蝇放进来。要么就出去,要么就进来。”
“再见。”他说着,就推门出去了。铁纱门砰的一声在他背后关上了。他在阳光里站着,剥去一块口香糖的包装纸。他是个粗壮的汉子,肩膀很宽,肚子很胖。他的脸色很红,一双蓝眼睛由于在强烈的阳光下经常眯缝着,已成了两条长长的细缝。他穿着军装裤和结带的高筒靴。他把那块口香糖放到嘴边,隔着铁纱门喊道:“你可别干什么见不得我的事呀。”女招待已经转身向着后面墙上的一面镜子。她嘟嘟囔囔地回答了一声。货车司机慢慢地吃着那块口香糖,每咬一口,下巴带嘴唇都张得很大。他向那辆红色大货车走去,一路上嚼着口香糖,还把它卷在舌头底下。
那个想搭乘汽车的徒步旅行者站起来,隔着车窗望着他。“能让我搭一段车吗,先生?”
司机迅速地回头向酒店那边望了一下。“你没看见挡风玻璃上贴的‘不准搭车’的条子吗?”
“当然看见了。可是好人总是好人,尽管有钱的杂种让他在车上贴了条子,他照样肯帮忙。”
司机慢腾腾地钻进卡车,心中琢磨着这句答话的内容。他要是当场拒绝,那么他就不但不是个好人,而且甘受压迫,因为在车上贴了条子而得不到人做伴。要是他让那个家伙搭了车,他自然成了好人,而且还不是哪个有钱的杂种所能任意摆布的。他知道他中了圈套,可是想不出应付的办法。他是要做一个好人的。他又向那酒店瞟了一眼。“在踏板上蹲下,到前面拐了弯再说。”他说。
搭车的人蹲下身子,紧攥着车门把。发动机隆隆地一阵响,排挡咔嗒一声推了上去,大货车就开动了,头挡、二挡、三挡,然后在加快速度的呜呜声中推到了四挡。公路在那紧攥着车门的人的脚下飞快地掠过,使他头昏眼花。朝第一个拐角走了一英里路,货车逐渐放慢了速度。搭车的人站起来,轻轻打开车门,溜到座位上。司机眯缝着眼睛,掉过头来望着他;他嚼口香糖的样子,就像是思想和印象都先经过他的嘴加以挑选和安排,然后才按着次序装进脑子去一般。他的目光先落在那顶新帽子上,然后顺着新衣服移到新鞋上。搭车的人舒适地靠在座位上蠕动着背部,脱下帽子,拿它揩着流汗的额头和下巴。“谢谢你,伙计。”他说,“我这两只脚丫子跑累了。”
“新鞋。”司机说,他的声音也像他的眼睛一样,有点鬼鬼祟祟,像在探索什么似的,“大热天,你不该穿着新皮鞋走路。”
搭车的人低下头来,望着那双沾满尘土的黄皮鞋。“没有别的鞋了,”他说,“没有别的,就只好穿这一双。”
司机识时务地眯着眼向前望着,把汽车速度加快了一些。“出远门吗?”
“嗯——嗯!要不是我这两只脚累了,我倒是想走着去的。”
司机的问话都含有盘问的口吻。他好像用那些问话撒下网,设好圈套似的。“找工作吧?”他问。
“不,我老爹有块地,四十英亩。他是个分益佃农[4],可是我们在那儿已经很久了。”
司机向大路两边的田野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田里的玉米都横倒了,上面堆积着沙土。从尘沙覆盖的土壤里露出小块的燧石。司机自言自语似的说道:“四十英亩地的佃农,他没被沙土赶走,也没被拖拉机赶走吗?”
“的确我近来没得到音信。”搭车的人说。
“好久了吧。”司机说。一只蜜蜂飞进了驾驶台,在挡风玻璃后面嗡嗡地叫。司机伸手把那只蜜蜂小心地赶进一股气流,让它顺风被吹出了窗外。“佃农离家出走的现在越来越多了,”他说,“一台拖拉机就能撵跑十家。现在到处都是拖拉机。它闯进来把佃农一个个撵跑。你家老头儿怎么还顶得住呢?”他的舌头和牙床又忙着嚼起那块已被遗忘的口香糖来,把它翻来覆去嚼了一阵。每次开口,都看得出他的舌尖在顶着口香糖翻身。
“噢,近来我没听到音信。我从来不写信,我老爹也一样。”他连忙补充一句,“可是只要我们肯写,倒是都能写信的。”
“一向干着活儿吧?”又是那种鬼鬼祟祟想打听什么却又装得漫不经心的口气。他望着外面的田野,望着闪着微光的空气,把口香糖送到腮的一边,向窗外吐了一口唾沫。
“当然啦。”搭车的人说。
“我也是这么想。我看了你的手。准是使大镐、斧头或是大锤什么的。这样你的手上就会发亮。我留意这一类小事情,还因此觉得自豪呢。”
搭车的人定睛望着他。汽车的轮胎在公路上歌唱。“要不要知道些别的事情?我告诉你就是了。你用不着猜。”
“别冒火。我并没有要打听别人的私事。”
“我什么都可以告诉你。我没什么要隐瞒的。”
“别冒火。我不过喜欢留心一些小事情,消遣消遣。”
“我什么都可以告诉你。我叫乔德,汤姆·乔德。老头儿就是老汤姆·乔德。”他的眼睛盯着司机出神。
“别冒火。我并没安坏心眼儿。”
“我也没安坏心眼儿,”乔德说,“我只求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他住了嘴,望着外面干旱的田野,望着骄阳肆虐的远处一丛丛不自在地垂着枝条的干旱的树。他从旁边的口袋里取出了烟草和卷纸。他在两膝之间把纸烟卷好,因为风吹不到那里。
司机像牛一样有节奏地、若有所思地咀嚼着。他在等待前面这段谈话所引起的不快全部消失并被忘掉。后来气氛仿佛缓和了,他才说道:“没当过司机的人不会知道干这一行的苦处。老板不准我们让人搭车。我们也就只好干坐在这里一个劲儿开着车,除非像我现在这样,为了你冒着丢掉饭碗的危险。”
“我领你的情。”乔德说。
“我认识一些家伙在开车时候干着古怪的事儿。我记得有个家伙常常作诗消遣。”他悄悄地转过眼来,看看乔德是否感兴趣,是否吃惊。乔德沉默不语,只是顺着公路凝视着前面远处,这条白色公路有点起伏不平,像是陆地上的浪涛。司机终于继续说道:“我还记得这家伙的一首诗。诗里写他和另外两个家伙游历世界,到处饮酒作乐,胡作非为。可惜我背不出全诗。这家伙在诗里有些字句,连老天爷都不会知道是什么意思。有一部分好像是这样说的:‘我们在那里看见一个黑黑的小子,他的鼻子大于象的呼吸器和鲸的喷水器。’呼吸器也就是鼻子。长在象身上就是象鼻子。这家伙还把字典翻给我看。这字典他老是随身带着的。每逢他打尖吃咖啡点心的时候,他总要翻开字典来看看。”他说了那么多话感到无聊,便停住了。他那隐秘的眼光又转到他的搭车客身上。乔德始终沉默着。司机烦躁地一心要迫使他参加谈话。“你见过说这种莫名其妙的话的人没有?”
“牧师。”乔德说。
“噢,你听到一个家伙说这种莫名其妙的话,总是要生气的。当然,牧师说这种话倒没什么,因为谁也不会挑牧师的错儿。可是这家伙却有趣得很。他说出那些莫名其妙的话,你听了满不在乎,因为他只不过随便说着玩玩罢了。他并不装腔作势。”司机安心了。他知道至少乔德是在用心听。他狠狠地扭转方向盘,让大货车转过了路上的一个弯,车胎嘘地尖叫了一声。“我刚才说过,”他接下去说,“开车的人常干怪事。他非那么不行。车一开,路在底下老是往后退,简直叫人发疯。有人说过,当司机的老爱吃——一路上每逢有小吃店的站头,就要吃东西。”
“真像是在那儿住家似的。”乔德附和着说。
“他们准在那儿歇歇脚,不一定是要吃。他们根本就不饿。只不过赶路赶得厌烦了——厌烦了。只有站头上可以停车,你停下来,就得买些东西,才好跟柜台上的美人儿聊聊天,调调情。所以你喝一杯咖啡,吃一块饼子,总算可以休息一会儿。”他慢慢地嚼着口香糖,又用舌头把它翻转来。
“想必是够呛。”乔德随便说了这一句。
司机迅速地向他瞥了一眼,要找些讽刺的话题。“哎,他妈的,这可不是轻松的事呢。”他急躁地说,“看来倒容易,只不过坐定在这儿,过那么八个钟头,也许十个或者十四个钟头。可是路程叫人闷极了。他总得干些什么事儿才行。有人唱唱歌,有人吹吹口哨。公司是不准我们带收音机的。少数几个人带着一瓶酒,可是这种人干不长。”最后一句他说得很得意,“我非等开完了车决不喝酒。”
“真的吗?”乔德问道。
“真的!人总得求上进。瞧,我在打算选修函授学校的一门课程。机械工程。这很容易。只消在家里把浅显的几样功课研究研究就行了。我在盘算这事情。等学好了,我就不必再开汽车。那时候,我就要叫别人来开车了。”
乔德从他那上衣旁边的口袋里拿出一瓶威士忌来。“你当然是一滴也不肯喝的啰?”他的声音是带着嘲弄意味的。
“不,发誓不喝。我是决不肯沾的。谁想像我那样,打算用功,就不能老是喝酒。”
乔德拔掉了瓶塞,急忙咽了两口,又把瓶子塞好,放回他的口袋里。浓烈的威士忌的香气充满了驾驶台。“你的兴头真大,”乔德说,“怎么回事——是有了个姑娘了吗?”
“唔,对了。不过我反正得求上进。我训练我的脑子已经很久了。”
威士忌似乎提起了乔德的兴致。他又卷了一支香烟,点着了。“我往前走不了多远就可以下车了。”他说。
司机急忙说下去。“我一口酒也不用喝,”他说,“我一直在训练我的脑子。两年前我就下这番功夫了。”他用右手拍一拍方向盘,“比如我在路上从一个人旁边经过。我看他一眼,等我过去之后,我就要记住他的一切,衣服怎样,鞋子怎样,帽子怎样,走路的姿势怎样,甚至多么高,体重该有多少,脸上有没有疤,等等。我记得挺清楚。我能在脑子里绘出一幅图来。有时我还想学一门课程,做个指纹专家。一个人能记住那么多事情,真会叫你吃惊。”
乔德就着酒瓶急忙喝了一口酒。他在那支已经松开的烟卷上最后抽了一口,用长着老茧的大拇指和食指拧熄了烧得红红的烟头。他把烟蒂搓作一团,拿到窗外,让微风把烟蒂从他手指上吹掉。巨大的轮胎在路面上发出了高亢的嘘嘘的响声。乔德一路上只顾定睛望着外面,他那双不动声色的深褐眼睛显出了很感兴趣的神情。司机等了一会儿,转过头去,不自在地斜瞟了一眼。乔德那很长的上嘴唇从牙齿上掀了起来,他暗自咯咯地笑着,笑得胸脯都抖动了。“你费了老大工夫才弄清楚呢,朋友。”
司机没有转过头来看。“弄清楚什么?你这是什么意思?”
乔德先伸长了嘴唇,把两排长牙齿紧紧地盖住了一会儿,然后他像狗一样舔着嘴唇,一次向左,一次向右,舔了两下。他的声音变得粗粝起来了。“你明白我的意思,我初上车的时候,你就把我周身打量了一番。我看见的。”司机直瞪瞪地望着前面,抓紧了方向盘,紧得连手掌旁边的肉都鼓了起来,手背也发白了。乔德继续说道:“你知道我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司机沉默着。“对不对?”乔德又追问道。
“唔——是的。也许是吧。可是这跟我不相干。我只管我自己的事情。这不关我的事。”现在他不由自主地把心里的话说出来了,“我并不爱管别人的闲事。”忽然间,他又住了口,等着对方说话。他的手按在方向盘上,还是铁青的。一只蚱蜢蹦进窗子,落在仪表板顶上,坐在那里,开始用两只弯成大角的腿搔着翅膀。乔德伸过手去,用手指掐碎了它那硬邦邦的脑袋,让它在窗外顺着风势飘去。当他从指尖上弄掉这虫儿的残肢的时候,他又咯咯地笑了。“你看错我了,先生。”他说道,“不瞒你说,我在麦卡莱斯特坐过牢。在那儿待了四年。这些衣服是我出来的时候,他们给我的。让人家知道,我也不在乎。我要上我老爹那儿去,省得为了找工作,还要向人撒谎。”
司机说:“<口欧>——这不关我的事。我不是爱管闲事的人。”
“见鬼,亏你还说不爱管闲事,”乔德说,“你这大鼻子一直伸到你面前八英里以外去了。你拿这大鼻子盯住了我打量,就跟菜园里的羊一样。”
司机的脸色紧张起来。“你把我全估计错了……”他有气无力地说。
乔德对他笑了一阵。“你是个好人。你让我搭了车。<口欧>,真见鬼!我坐过牢。那又怎样!你想知道我为了什么事坐牢,是不是?”
“这不关我的事。”
“你除了开这狗日的车什么都不管,你就只干这点事吧。喂,你瞧。前面那条路你看见吗?”
“看见了。”
“我就在那儿下车,我知道你一定急着想知道我做过什么事。我也不是个叫你失望的人。”汽车发动机洪亮的声音低沉下去,车胎的响声也降低了。乔德掏出他的酒瓶来,匆匆地又喝了一口。货车在一条土路和公路直角交叉的地方,缓缓地停住了。乔德走下车,站在司机台的窗边。立式排气管冒出不容易看出的青烟来。乔德向司机侧过身去。“凶杀罪,”他迅速地说,“这个词儿不好懂,那就是说我杀了一个人。判了七年。因为我在牢里不喝酒,只坐了四年,就释放了。”
司机的眼光溜到乔德的脸上,要把它记在心里。“你这件事我根本没向你打听过,”他说,“我只管我自己的事。”
“从这儿到特克索拉,每到一个站头,你不妨把这桩事说给人家听。”乔德笑眯眯地说,“再会,朋友。你是个好人。可是你要知道,坐过一回牢,你老远就能嗅到别人的疑心。你刚一开口,自己就露了马脚了。”他用手掌拍了拍金属车门,“谢谢你让我搭车,”他说道,“再会。”他转身走上了那条土路。
司机在他后面定睛看了一会儿,随后喊道:“祝你走运!”乔德挥一挥手,没有回头。随后发动机又吼起来,排挡咔嗒地响了一声,那辆红色大货车又沉甸甸地开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