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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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德为国家之基

道德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在我国古汉语中,道和德最初是作为两个独立的概念出现的。《道德经》这样论述:“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这里的“道”是指自然运行及人世共通的道理,“德”是指人世的德性、品行。后来,人们将道和德连用,并赋予较为明确的意义,使道德向今天的含义转化。《荀子·劝学篇》表述说:“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儒家认为“礼”是一定的行为规范和特定仪式。学习达到“礼”的境界,就是达到道德的极致。可见,我国古代典籍中,“道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应遵行的必要行为规则,也是人们遵行之后的品质表现。在西方,道德一词兼具社会风俗和个人品性的含义。古希腊思想家苏格拉底认为,道德是为了通达好的生活和好的社会,是思考“人应当如何生活”的大问题。法国思想家卢梭认为:“人之所以能够独立自由,不是由于他的臂力,而是由于他的心灵的节制。”可见,西方的道德语境以理性为核心,强调理性对人道德生活的省察。

马克思主义在科学总结前人思想的基础上,认为道德是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人们在劳动中结成生产关系,形成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各种不同的利益关系,并产生了调整利益矛盾的迫切需要,形成了道德产生和发展的动力。正如恩格斯指出的,人类的行为规范——风俗、道德、法律,其最基本的形成动因,就在于维系人类社会的生产秩序。因而从本质上讲,道德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社会意识。道德带有鲜明的阶级性,不同的社会经济关系会有不同的道德观念和规范,“财产的任何一种社会形式都有各自的‘道德’与之相适应”;道德具有鲜明的时代性,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道德的变化。人们正是通过对道德的把握,来感受社会关系的脉动,识别社会发展的方向,确立自己的道德理想,自觉地扬善抑恶、明辨荣辱、选择高尚、弃绝卑下,使自己的行为逐步从“实然”向“应然”转化,促进社会和个人的健康发展。

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

任何社会的发展和稳定都需要道德来维系。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思是,以政令来教导,以刑罚来管束,百姓会因求免于刑罚而服从,但不知羞耻;以德行来教化,以礼制来约束,百姓会知道羞耻并且可以走上正善之途。英国18世纪小说家菲尔丁曾经说过:即使在一个法纪最松弛的国家里,一个有良心的人也不会胡作非为的,他会在内心替自己订立出立法者所忘记订立的法律。德国哲学家康德也讲过:有两样东西,我们愈是经常和持久地思考它们,对它们历久弥新和不断增长之魅力以及崇敬之情就愈加充实心灵,这就是我们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就道德和法律的关系而言,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法律是显露的道德。由于人们实践行为的复杂多样性,有一些行为是法律法规约束不到或者说约束不了的,这时候就需要发挥人内心道德准则的约束作用。道德和法律一起,构成了社会的行为约束体系,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着巨大的能动作用。

中华民族历来有着崇德向善的悠久传统,对高尚道德的强烈呼唤始终伴随着社会前进的脚步。《贞观政要》一书中,记载了唐代著名谏臣魏征劝谏唐太宗李世民的这样一段话:“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意指要想使树木生长得茂盛,必须稳固它的根部,根深方能叶茂;要想水流得更远,必须疏通它的源头,源远才能流长;要想国家安定、统治稳固,就必须积聚道德和仁义。从上古时期开始,尧禅位舜、周公辅政等一直是传为美谈的道德故事;始于西汉的举孝廉制度、始于隋唐的科举制度中,对德的要求和考核都是其主要内容;宋明理学崇尚道德,重义轻利,强调自我约束,对塑造中华民族的性格有着积极影响。可以说,源远流长的中华道德文化,为我们实施以德治国奠定了深厚的基础。

我们党坚持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十分注重道德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社会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道德实践和道德评价标准的变革进步是客观真实和有目共睹的。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奋斗,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大幅提高相伴随,全民族的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极大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精神风貌,城乡环境、公共秩序、文明礼貌、社会服务、旅游景区等方面都发生了有目共睹的积极变化。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整个社会现代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的不断提高,构成了中国社会道德建设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