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风险规避指南: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税收筹划关键点及疑难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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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会计实操

第一节 会计科目的历史变迁

会计科目是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和经济管理的要求,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科目。下面说一说税金及附加、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等会计科目的历史变迁。

一、预提/待摊费用

预提费用与待摊费用都去哪里了?预提费用的特点是受益、预提在前,支付在后。待摊费用的特点是支付在前,受益、摊销在后。这两个科目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已经取消了。原“待摊费用”可以通过“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原“预提费用”可以通过“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核算。

二、税金及附加

利润表中“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曾用名为: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这两次名称变化与会计准则变革以及税务变革息息相关。提醒会计人员注意,以前我们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下核算,现在变了,要改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三、业务招待费

估计90%的会计人员没有把业务招待费的账做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做账方法是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一旦企业开始正常经营,业务招待费就不能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归集,已归集的要调整至管理费用科目。

四、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曾改名为营业费用,后来又改回销售费用。我更认可销售费用这个名称,营业费用太抽象。企业所有经营管理活动都可以叫营业活动,因之发生的费用都可以称之为营业费用。这样一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都可涵盖其中。销售费用则不一样,定位很准确,锁定的是市场销售行为。

五、所得税

所得税在利润表中的列示经历过重大变化。所得税曾经不是作为费用存在,而是作为利润分配的一种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出台后,股权意识提升,所得税还原了它的真实面貌。对股东而言,所得税是企业被强制承担的费用。利润只有交完了所得税后才真正属于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