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时期英国社会重构与社会关系调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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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贵族经济优势的延续

 

这一时期,英国贵族也经历了经济上的危机,但他们通过扩大地产,开展多样性的经济活动,不仅度过了危机,而且进一步扩大了他们的经济优势,即使到19世纪中叶,贵族的经济优势仍然没有遭到根本性的撼动。

一、逐步扩展的地产

地产是贵族财富与地位的根基,是他们的信用基础,是他们世代可靠的财富。用威廉·马歇尔的话说,“土地财富是所有其他形式的财富建立的基础”。[1]“在贵族的自我意识中,土地是重要的,在他们要呈献给别人的形象中,土地也是关键的因素”。[2]在当时的人们看来,地产拥有其他形式的财富所不具备的稳定性。托克维尔认为,地产与贵族家族的命运紧密相连,“家庭的声望几乎完全以土地体现。家庭代表土地,土地代表家庭。家庭的姓氏、起源、荣誉、势力和德行,依靠土地而永久流传下去。土地既是证明家庭的过去的不朽证明,又是维持未来的存在的确实保证。”[3]

拥有足够数量的地产是成为贵族、晋升爵位的必备条件。1846年,第十四代德比伯爵在上院说道,贵族就是“这个国家的一大批土地所有者”。[4]直到19世纪晚期,获封贵族爵位的最主要条件仍然是拥有地产,而且,如果没有足够的地产,就不要指望在贵族的等级阶梯上更进一步。可以说,在贵族内部,谁拥有的地产数量越多,谁晋升爵位等级的机会就越大。贝克特认为,“在1914年之前,虽然人们承认购买小块土地可能有机会进入贵族阶层,但是,只有极少数家族在没有大片土地的情况下进入到贵族上层。”[5]

长期以来形成的贵族财产等级制,“要求爵位领有人必须拥有与其地位相称的地产”。[6]光荣革命以后,这一点更是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1701年,朗格维尔子爵指出,新晋子爵至少应该拥有每年4000镑的稳定收入,而新晋男爵则至少应该拥有每年3000镑的稳定收入。[7]这种共识使得那些争取进入贵族行列的家族或意图晋升更高爵位的贵族,在处理爵位和地产之间关系的时候,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他们会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使自己拥有的地产达到足以与其爵位相称的规模。

1690年,第二代沃灵顿伯爵的父亲在决定接受伯爵爵位时,其年均收入只有2000镑。因此,他的决定遭到了家族的反对,认为他负担不起伯爵的花销,这会有损于家族的声望。1702年,马尔伯勒的妻子萨拉不希望他接受公爵爵位,因为他的经济状况距离公爵爵位的资产要求还有较大距离,在马尔伯勒得到一笔5000镑的年金时,萨拉才同意他接受公爵爵位。[8]这说明,贵族们在其地产规模与爵位不相称的情况下,对于爵位的晋升往往持有比较谨慎的态度。为了使自己的地产规模与爵位相称,贵族们会购进地产,扩大自己的地产规模。威灵顿以263000镑的价格买下斯特拉菲尔德—萨耶(Stratfield Saye),就是为了拥有一块与其公爵地位相称的地产。纳尔逊伯爵以120000 镑的价格买下索尔兹伯里附近的一块地产,并更名为特拉法加庭园(Trafalgar Park),也是出于同样目的。[9]拥有足够规模的地产,会让那些即将获封贵族爵位的人自信满满。1712年1月,理查德·诺顿致信牛津伯爵,表示“我非常愿意在上院为您效力。我的地产年收入从未低于4000镑,今后也不会。”[10]而那些试图晋升爵位的贵族也会表示,他们的地产可以负担得起更加耗费钱财的爵位。

正是出于这种共识,很少有人在没有大量地产的情况下成为贵族。没有足够规模的地产而成为贵族,往往会受到人们的质疑。威廉·皮特就在这个问题上受到了指责。不过,在他担任首相期间获封爵位的多数贵族来自家世更为久远、根基更雄厚的土地家族。到19世纪,这种情况也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在1802年至1830年间获封爵位的贵族中,有三分之一的人在获封爵位时只有很少或没有土地,但这只是某种例外,因为在1833年至1885年间受封的贵族中,只有五分之一的人拥有的土地在3000英亩以下。[11]

由于地产是世代相传的产业,是身份与地位的重要标志,贵族必须保护好地产,最好能够扩大地产。为了加强对家族地产的保护,贵族们寻求法律上的保障。在这方面,有多种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一是长子继承制,按照这个制度的规定,贵族家族的地产只能由贵族的直系长子来继承。其二是限定继承制度,根据这个制度的规定,贵族家族的地产继承并不局限于直系长子,其特定亲属序列中的其他后代也有权继承。这两种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土地永远留在贵族家族之内,避免了大地产因被众多子女继承而碎化的可能,维持了贵族家族土地保有量的稳定。即便是为了照顾幼子和女儿利益的家产析分制度,也不仅仅让那些家族保持所有地产的完整性,而且鼓励地产的集聚。乔治·布罗德里克认为,“建立在长子继承制基础之上并受到家产析分制度保护的土地制度,具有直接的防止土地分散的倾向……其进一步的作用是促进小块土地的集聚和地块数量的持续减少。”因此,有人认为,家产析分制度是“贵族为了使土地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精心设计,其代价是……大多数人的牺牲”。[12]

正因如此,只有在遇到极端困难的情况下,作为最后的不得已手段,贵族才会考虑出售地产,而这样做往往会在上流社会引起非议,甚至给家族声望和地位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1830年菲茨威廉规劝第六代德文郡公爵不要为了偿还债务而出售地产,他说:“出售一些地产不会使您获益甚多,可您又怎样去弥补因这一小笔收入而造成的损失呢?现在,您要全面权衡各种情况,约克郡东区的头号绅士失去一大片地产会是一件众所周知的事件,这肯定会对您的声誉、对您在国内社会上所占有的地位造成明显伤害。”这种看法也影响了第七代德文郡公爵,即便债务缠身,他依旧拒绝用出售地产的办法来还债,因为他意识到,这种做法会降低其家族的影响和地位。[13]

出售地产会降低家族的地位,而购进地产,无论其经济收益如何,都被认为提升了地位。正如《经济学家》杂志所说:“在英国,花费百万巨款,耗尽半数财富,购买了1万英亩土地,然而经济回报低微,靠着剩下的财富生活……但在更多人的眼中,他是个大人物。”[14]为了使自己的财力与爵位相称,为了维持与爵位相称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水平,为了实现进一步攀升爵位等级的目标,贵族们会通过各种途径扩大自己的地产规模。

购买土地是贵族构建大地产的一个重要途径。1807年,诺森伯兰公爵家族在其原来的郡拥有134000英亩土地,1817年至1847年间,第三代公爵花费375000镑购买土地,到1850年该家族拥有大约161000英亩土地。到1865年,其继承人又花费94000镑购买土地,三年之后,该家族的土地总共达到166000英亩。1814年至1848年间,第二代布特侯爵花费150000镑购买土地,这是他的格拉摩根(Glamorgan)地产重组计划的一部分,1839年,第四代纽卡斯尔公爵花费375000镑用于沃克索普(Worksop)庄园,以巩固他在诺丁汉郡的产业。如果手头资金不足,他们还会借款以保证购买土地。1773年至1790年间,德文郡公爵借了170000镑用于购买地产,而纽卡斯尔公爵也是通过银行家的帮助,为他获得沃克索普庄园提供了资金支持。[15]

继承是扩大地产的又一个重要途径。这里所说的继承指的是除父子继承之外的继承,主要包括通过联姻而实现的继承和因为缺少直系男性继承人而由远房男性亲属继承地产两种情况。17世纪末,理查德·格伦维尔还是一个富有的绅士,在娶了科巴姆子爵的女继承人后,获得了位于白金汉郡和沃里克郡的地产以及贵族爵位。他的孙子娶了纽金特勋爵的女儿后,获得了位于爱尔兰、康沃尔和埃塞克斯的地产,进而铺平了通向侯爵的道路。第一代侯爵的儿子娶了第三代钱多斯公爵的女继承人,继承了位于汉普郡、米德尔塞克斯郡和萨默塞特郡的地产,并获得了公爵爵位。与女继承人的联姻也让利文森—高尔家族和格罗夫纳家族从中受益,后者在伦敦的庞大地产就来源于1677年的一桩联姻。有些大家族往往通过继承等途径,将大量地产集中到一个家族手中。德比伯爵即斯坦利家族和拉特兰伯爵即曼纳家族这两个16世纪领地最广的显贵家族,主要是通过这种途径获得其家族的巨额地产的。[16]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联姻都对扩大地产产生积极作用。“来自爱尔兰的证据表明,这类联姻对地产积累的影响不大。”[17]

贵族们还会通过地产交换来实现地产集中连片的计划,或者出售一些附属产业以筹集资金购进相邻地产,以扩大地产面积。埃格蒙特伯爵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西苏塞克斯,在购买了14000英亩土地后,又于1800年至1830年间通过交换获得了1200英亩土地,从而进一步扩大了自己的地产规模。

除了以上途径,一些政治变动也成为贵族们扩大地产的良机。亨利八世没收并出售修道院地产,给了相当多贵族扩大地产的机会。至1547年为止,国王将没收的修道院地产的14%授予了贵族。[18]根据托尼对格罗斯特郡、北安普顿郡和沃里克郡250个原属修道院的庄园进行的研究,最初有1/6以上的修道院庄园土地为17个贵族所有。到1558年,莱斯特郡修道院土地的30%落到贵族之手。南安普顿郡伯爵、桑迪斯勋爵和波利特勋爵三家贵族获得了汉普顿郡将近40%的修道院庄园土地。[19]

通过上述途径和手段,贵族们普遍集聚了大量地产。根据约翰·贝特曼在1883年的统计,当时英国最大的四块地产都归公爵所有,60000英亩及以上的10块地产都属于贵族。在331个拥有10000英亩及以上地产的所有者中,有21个公爵中的20个,19个侯爵中的17个,115个伯爵中的74个,25个子爵中的10个,248个男爵中的50个,分别占到95%、89%、64%、40%和20%。[20]最大的地产是诺森伯兰公爵的地产,面积为186000英亩,接下来是德文郡公爵的地产,面积为139000英亩,克利夫兰公爵的地产为104000英亩,贝德福德公爵的地产为86335英亩。一般来说,贵族们的地产分布在全国各地。16世纪,诺森伯兰伯爵在8个郡有地产。[21]贝德福德公爵、克利夫兰公爵、德文郡公爵和库珀伯爵的地产分布在11个郡,豪伯爵和奥弗斯通勋爵在10个郡里都有地产。[22]在一些地方,贵族也是当地的大地主。根据芭芭拉·英格里希的研究,在1530年至1830年间排在前10位的东约克郡大地主中,总有二三个贵族,他们分别是1530年的坎伯兰伯爵和诺森伯兰伯爵、1580年的坎伯兰伯爵、诺森伯兰伯爵和拉特兰伯爵、1630年的坎伯兰伯爵、诺森伯兰伯爵、1670年的伯灵顿伯爵、温切尔西伯爵和诺森伯兰伯爵、1720年的伯灵顿伯爵、萨莫塞特公爵、1780年和1830年的德文郡公爵和埃格蒙特伯爵。[23]

在拥有地产的规模上,贵族拥有着超越于乡绅等其他社会阶层的优势。在16世纪20年代东约克郡的贵族中,诺森伯兰伯爵1524年的土地收入是2920镑,坎伯兰伯爵1526年的收入是1050镑。而乡绅中最富有的地主约翰·康斯特布尔爵士1525年的土地估价为133镑6先令8便士,紧随其后的拉尔夫·埃勒克爵士和玛格丽特·博因顿夫人的土地估价分别是80镑,约翰·霍瑟姆爵士的土地估价是60镑。正如芭芭拉·英格里希所说:“虽说对贵族和平民的这些估算数额可能过低,但贵族和乡绅之间的鸿沟显然是巨大的。”[24]到19世纪,这一鸿沟不仅仍然存在,而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19世纪70年代的土地所有权分布

资料来源:John Bateman, The Great Landowners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1883, Leicester, 1971 edn., p. 515. 转引自J. V. Beckett, The Aristocracy in England 1660-1914, p. 50.

根据这个表格中的统计,贵族的人均土地面积为14322英亩,以下依次为6598英亩、1708英亩、499英亩和33英亩。这说明,从人均占有的土地面积来看,贵族将其他社会阶层远远甩在了后面。即使在整个集团占有的地产面积上,贵族也超过了紧随其后的四个集团中的两个,即拥有1000—3000英亩或者3000镑以下地租收入者和拥有300—1000英亩地产者。正如阎照祥所说:“英国近代这种‘贵族即地主’、‘大地产者’多是贵族的现象十分引人注目。”[25]

二、多样化的经济行为

拥有庞大的地产是贵族经济优势的牢固根基。正是以庞大的地产为基础,贵族才能在经济生活中游刃有余。这一时期,贵族的经济行为基本上是围绕地产而展开的。

在英国,庄园制下的耕作方式在14、15世纪就已经走到了尽头。不过,在此之后,多数贵族还是保留了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以便于供应其乡间宅邸的消费所需。1759年,罗金厄姆侯爵位于温特沃斯的伍德豪斯宅邸(Woodhouse)周边的家庭农场供应家庭所需的麦子和大麦价值195镑,饲养马匹的干草、麦秆、燕麦价值1229镑,还有相当数量的肉和奶制品。在这些贵族的农场中,有一些具有较为先进的示范性。诺丁汉郡的先进农场多数位于公爵领地内。波特兰公爵、纽卡斯尔公爵、曼弗斯伯爵都保留了农场,这些农场被视为上等农场的典型。[26]卡莱尔伯爵有一个先进的农场,他在那里广泛种植了芜菁和草。不过,这些家庭农场的经济收益有着较大的差别。卡莱尔伯爵位于坎伯兰的农场在18世纪早期处于亏损状态。从保留下来的1803年至1833年的账簿来看,格雷伯爵位于诺森伯兰的豪伊克(Howick)的家庭农场只有两年是亏损的,有些年的利润高达2000镑,整个这个时期的年均利润是1015镑。从经济角度来看,虽说这些家庭农场具有示范性,但其经济意义并不大,因为它并没有给贵族们提供生计,“在一定程度上,它只被视为有趣的耕作”。[27]关于贵族家庭农场的示范性,稍后再加详述。

相比较而言,贵族拥有的绝大多数地产是以租佃的方式进行经营的。在这一时期,对于这类地产的管理日益专业化。对此,下文再行详述。但要指出的是,即便将地产管理委托给地产经纪人,贵族也并未完全放弃对于租佃地产的关注。无论是亲自管理,还是交由管家或地产经纪人进行管理,贵族仍旧要对这些地产的租赁和耕作等事宜做出决定。科巴姆的达恩利勋爵在1795年至1812年间将其位于肯特郡的佃农从租约佃农改为随意租佃,斯塔福德侯爵在19世纪初将其位于西米德兰的农场改变为一年期的租约。在坎伯兰,18世纪30年代,卡莱尔伯爵就进行耕种、栽种木材、种植芜菁和黑麦的土地数量,向佃农提出要求。在18世纪,几代达德利伯爵将更加先进的租约引进到他们在西米德兰的租地契约中。[28]因此,并不能因为贵族将耕地租佃出去就否认贵族在农业经营中的地位和作用。

除了耕地,贵族地产之上另一个重要的资源就是森林。贵族对森林资源的经营包括两个方面:砍伐树木出售和植树造林。传统上贵族一直将砍伐树木出售作为一个重要财源,因为被砍伐的树木既为建筑业和造船业提供木材,也在煤炭普遍成为工业燃料和民用燃料之前提供燃料。1720年,第二代高尔男爵与西米德兰的木炭烧制者签订了一份合同,在接下来的5年里向他们提供栎木、白蜡木、榆木,他由此几乎可以收入5000镑。[29]随着长期砍伐导致森林减少和煤炭使用的逐渐普及,到18世纪,贵族在控制砍伐林木数量的同时,也开始在自己的地产上植树造林,将拥有大规模森林作为一个重要的备用财源。到18世纪中叶,阿索尔公爵拥有4000多英亩林地。还有些贵族在租约中附加条款,鼓励佃农植树。18世纪末,昆斯伯里公爵与佃农们订立了为期57年的租约,在这份租约中有鼓励佃农种植带状的树林的条款。他之所以将原来19年的租期延长为57年的租期,就是因为在19年的租期下佃农们不愿意种植短期内无法获得收益的树木。[30]

开采蕴藏在地产之下的矿藏,是贵族投入精力和财力较多的领域。虽说“在都铎王朝时期的英国,贵族与上等乡绅都积极地在自己的地产上发展起了采矿业与冶金业”,[31]但贵族们直到18世纪才广泛进入采矿业。其原因是采矿权问题直到18世纪才彻底解决,贵族获得了对其地产之上的全部矿藏的开采权。驱使贵族从事矿藏开采的主要动力是经济收益,对于面临经济压力的贵族来说,在自己的地产上发现矿藏尤为重要。1725年,第一代钱多斯公爵开始在其位于什罗普郡的地产上找寻煤和铜,并对煤炭市场和传统开采方式进行研究。到1727年1月,勘探工作因没有成效而停止。不过,直到1732年12月,他仍然持乐观态度,告诉其经纪人他期待听到一座富有铜矿被开采的消息。[32]当然,并不是所有贵族都像钱多斯公爵这么不走运。许多贵族不仅在自己的地产上发现了矿藏,而且进行了有效的开采,成为有名的矿主。在西北煤矿界有名的有诺森伯兰公爵、斯卡伯勒伯爵,在约克郡有诺福克公爵,在兰卡郡有克劳福德伯爵、巴尔卡雷斯伯爵、第三代布里奇沃特公爵,在莱斯特郡有莫伊拉伯爵,在西米德兰有达德利伯爵、萨瑟兰公爵。[33]从大面积铅矿生意中获益的贵族中有德文郡的德文郡公爵、弗林特郡的格罗夫纳伯爵。19世纪上半叶,德文郡铅矿合并背后的主导人就是白金汉侯爵、萨尼特伯爵和乔治·亨利·卡文迪什勋爵。有些贵族的采矿业生意做得很大。1760年,第四代德文郡公爵决定在自己的埃克顿山(Ecton Hill)开采铜矿石,到1817年,开采了66000吨高品质铜矿石,价值852000镑,其产量相当于所有康沃尔铜矿总产量的12%,到1786年,年开采量达到4000吨。1801年至1824年间,菲茨威廉伯爵拥有的煤矿数量从3个增加到6个,产量从1818年的55000吨增加到1826年的142000吨。1805年,第二代高尔伯爵的工业公司拥有5座高炉和2个锻造厂,生产了100000吨煤炭、6000吨煤粉、30000吨铁矿石以及同样数量的石灰石。当然,也有些贵族因为管理不善或燃料问题等原因,在经营上出现了问题。第六代巴尔卡雷斯伯爵与人合伙建立了一个制铁公司,但该公司经营一直不佳,第七代巴尔卡雷斯伯爵最终于1835年退出公司。

交通运输业是又一个贵族投入精力和财力较多的领域。在这方面,贵族们涉足于修建运河与港口、修筑铁路与收费公路。第三代布里奇沃特公爵在修建运河方面树立了一个典型,到1763年,他通过自己的运河将煤炭运到曼彻斯特港口。18世纪70年代,萨尼特伯爵修建了斯基普顿城堡(the Skipton Castle)运河,将木材和石灰石运到利兹和利物浦运河。菲茨威廉伯爵在推进约克郡运河上发挥了积极作用,达德利伯爵在黑乡(the Black Country)也发挥了同样作用,该家族也是斯陶尔布里奇航运(the Stourbridge Navigation)背后的推动力量。[34]在建设港口设施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的有第三代伦敦德里侯爵和布特家族。伦敦德里侯爵在1821年购买了锡厄姆(Seaham),7年之后修建了港口,作为达勒姆煤矿出产煤炭的新出口。19世纪二三十年代,布特侯爵在加的夫(Cardiff)建造了港口,以推动迅速发展的煤炭贸易。投资进行铁路修建的贵族包括布克莱公爵和德文郡公爵,1844年,他们在佛尼斯(Furness)铁路合作投入了30000镑的原始股金。1845年艾尔斯伯里侯爵夫妇投资59333镑用于铁路建设。1845年,在利物浦和曼彻斯特铁路的额定资本中,斯塔福德侯爵一个人就占了20%。在投资于收费公路的贵族中有达德利勋爵和高尔勋爵,18世纪70、80年代,他们都在西米德兰信托基金中有投资。德文郡公爵在6条不同公路中有股份,诺福克公爵有5条公路的股份,波特兰公爵有3条公路的股份,利兹公爵和霍尔德内斯伯爵有2条公路的股份。许多贵族甚至在几个方面都有涉足。达德利家族在米德兰西部投资道路、运河与铁路,伦敦德里勋爵既修建港口也修建铁路,德文郡公爵既关注佛尼斯的铁路,也关注那里的港口建设。但是,也有贵族出于多种原因阻碍甚至反对一些交通设施的建设,在这其中对修建铁路的反对最多。在反对修建铁路的贵族中,“有的是为保护他们的隐私而担忧,有的是要保护他们的租地农场和在运河上的投资,有的是担心由租佃者经营的小酒馆,但还有更具有阻碍作用的是经济上的要求……有些地主常常会要求过分的补偿。”[35]德比伯爵曾经在1825年和1826年反对过利物浦和曼彻斯特铁路公司的法案。在约克郡,第五代菲茨威廉伯爵准备反对任何他担心可能影响到他在米尔顿宅邸(Milton House)的隐私或猎狐的铁路计划。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在他们看到铁路带来的诸多便利之后,这些贵族的态度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城市房地产开发同样是贵族涉足的一个重要领域。这是因为,贵族不仅拥有大片乡村地产,在大大小小的城市和城镇,贵族都是重要的地产主。因此,在这一时期的城市开发建设中自然少不了贵族的身影。在伦敦,1660年以后,贵族们新开发的地产包括南安普顿伯爵的布卢姆斯伯里广场(Bloomsbury Square)、圣奥尔本斯伯爵的圣詹姆斯广场(St James Square)。在地方,第五代纽卡斯尔公爵的位于诺丁汉的帕克(Park)地产被开发成专供企业家和专业人士包括律师、建筑师、教士和银行管理者居住的地方。而伊斯特本(Eastbourne)成功的高水平开发,是因为第七代德文郡公爵的详细而全面的计划。但是,在城市开发中,贵族的继承问题有时也会成为障碍。1801年,第二代达特茅斯伯爵留下一份限制性遗嘱,禁止将其位于西布罗姆威奇(Bromwich)附近的桑德维尔公园(Sandwell Park)租让出去,签订60年期以上的建筑租约。19世纪60年代以前,布拉德福德伯爵的限制继承条款妨碍了他在西布罗姆威奇的开发中发挥积极作用。

贵族涉足的上述经济领域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它们都与地产有着密切关系,换句话说这些领域的基础都是贵族拥有的地产。而对于那些与他们拥有的地产关系不大或者没有关系的领域,贵族们的表现就有些差强人意了。一个典型的事例就是,贵族在推进制造业发展上的作用有限。第一代朗斯代尔子爵尝试引进纺织业的努力因管理不善而失败。1740年,第三代朗斯代尔子爵重建了毛纺织工厂,但再次因为管理恶劣而不得不宣告失败。

贵族的经济活动并不仅仅局限于同地产有密切关系的领域。在商业贸易领域和金融领域也能见到贵族的身影。传统的合股贸易公司一直是许多贵族的投资途径之一。1698年,波特兰公爵在新的东印度公司拥有价值10000镑的股份,1689年到1707年间,总共有29个贵族在东印度公司有投资,大多数人的投资额超过1000镑。1694年英格兰银行成立的时候,在银行股份的持有者中有9个贵族。在1709年的银行股东中,有戈多尔芬、哈利法克斯、马尔伯勒、纽卡斯尔、萨默斯和桑德兰等一批贵族家族。在臭名昭著的南海泡沫事件中,钱多斯公爵等贵族也活跃其中。贵族在海外贸易中也占有重要地位。1585年创办的北非公司有莱斯特伯爵的背景,德雷克、芬顿和雷利等著名航海家的远洋航行的背后有莱斯特伯爵、塞西尔家族等一批贵族的支持。施鲁斯伯里伯爵乔治和莱斯特伯爵罗伯特·达德利还拥有自己的远洋商船。[36]在伊丽莎白时代英国的私掠巡航活动中,贵族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正如劳伦斯·斯通所说,“在地主阶级当中,海上劫掠的最积极的参加者并不像人们近来认为的那样来自普通乡绅,而是来自贵族和廷臣”,不是来自“被排斥的集团”,而是来自“掌权者集团”。[37]

无论是对于地产的管理,还是对于这些投资领域的管理,贵族都表现出灵活性和经济头脑。他们并不拘泥于固有的管理方式,而是顺应时代发展需要,适时做出调整。

由于地产是贵族主要的财富来源和家族的根本利益所在,因此,无论他们情愿与否,经济需求和家族利益都要求他们认真履行其职责。不过,由于地产规模不同,利益范围存在差异,贵族们对于各自地产的管理也就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同时,由于贵族的地产往往规模较大,而且在很多情况下分布在不同的区域,甚至相互之间距离较远,贵族亲自对手下所有地产进行管理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如果说在17世纪中叶之前,贵族地产的主要管理任务就是收取地租和对耕作进行巡查的话,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新的利益使得地产管理变得复杂起来。农业技术的进步提高了管理地产所需的能力要求,工业利益的开发需要远远超出业余管理者的知识和能力。公路与铁路的建设、运河的开凿和城市地产开发,既给贵族带来了新的利益,同时也提高了对相关管理专业知识水平的需要。所有这些发展都提升了管理地产所需要的专门知识的水平。与此同时,随着贵族在议会开会期间要前往伦敦,贵族参与城市生活的时间也越来越长,有些贵族长期远离自己的地产,也使其无法履行管理地产的职责。为了适应这些变化,出现了复杂的贵族地产管理机构。

在传统的地产管理上,即使贵族亲自进行管理,也需要一个或多个管家从旁加以协助。这些管家有些是全职的管家,有些则是兼职的,他可能还兼管贵族的法律事务等。一般来说,管家的职责是负责家庭农场、宅邸、园林、林地、矿产资源以及佃户管理。他的任务不仅仅是收取地租,还涉及出租田地、巡查地界、强制那些顽固的佃农履行契约,详细审核贵族的开支,负责地产账目。另外,管家还要在议会选举中充当贵族的代理人,要将外来的穷人赶出教区,改善收费道路,监管下属仆人如普通管事、园丁等的行为。大地产尤其是那些分散在多个郡的大地产,通常实行完全委托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管理日益标准化。18世纪早期,管理方式有了很大不同。地产经纪人开始进入贵族地产的管理队伍。18世纪20年代,格拉夫顿公爵位于北安普顿郡的地产由一个5人团队进行管理,他们按照要求在伦敦或北安普顿郡开会,决定租约条款、房屋维修以及其他事项。18世纪20、30年代,地主、下院议员、辩护律师彼得·沃尔特担任许多贵族的地产经纪人。18世纪50年代,纹章官、土地勘测员托马斯·布朗负责监管埃格蒙特伯爵位于约克郡和坎伯兰的地产。詹姆斯·洛赫是全国知名的萨瑟兰地产首席经纪人,也负责管理弗朗西斯·埃杰顿勋爵、卡莱尔伯爵的地产,管理达德利伯爵家族、基思子爵的委托地产。到19世纪早期地产管理日益专业化,地产经纪人的出现取代了传统的管家的位置。罗伯特·罗伯森对巴斯侯爵的全部庄园拥有最终的管理权,将对朗利特(Longleat)的管理与对赫里福德郡、什罗普郡和格罗斯特郡的庄园账簿的管理结合起来。权力和责任越大,收入越多。1811年,菲茨威廉伯爵的地产经纪人年薪为1200镑,1861年,克里斯托弗·哈迪从贝德福德公爵那里拿到的工资是1800镑。

虽然说如果贵族不愿意亲自管理地产,他们可以雇用全职的或兼职的管家或经纪人,但这并不能使他们彻底摆脱应该担负的责任,他们还必须经常巡查自己的地产,必须细心监督他们的雇员。因为有些管家或经纪人也存在不尽职尽责的现象。1716年,萨尼特伯爵抱怨其位于威斯特摩兰的阿普尔比(Appleby)周边的庄园的地租低,是因为管家托马斯·卡尔顿未能精心管理。在几年后的议会补选中,卡尔顿又欺骗了他,于是,萨尼特让卡尔顿卷铺盖走人。许多贵族即使雇用了管家或经纪人,仍然要对许多管理事务做出指示,对地产管理进行指导。1735年,第三代卡莱尔伯爵对其坎伯兰地产的管家发出执行政策的指示,涉及收缴拖欠的地租、支付看守人的工资、维修开支、对可能的购买进行调查。第六代萨尼特伯爵也给其管家托马斯·卡尔顿发出有关地产管理的备忘录,1720年的备忘录有9页,两年之后的备忘录长达13页。与此同时,贵族们还要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对自己的地产进行巡查,以检查地产的管理情况。

有些贵族不是雇用经纪人,而是亲自从事地产管理工作。17世纪晚期,第一代阿什伯纳姆男爵对其家族位于苏塞克斯地产的管理就很成功,18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第二代高尔男爵在家族位于米德兰西部地产的管理工作中也有出色表现。19世纪早期,第二代布特侯爵拥有6块分布较广的地产,在这种情况下,他仍然尽可能亲自进行管理。不过,到19世纪,这种管理方式已经不是贵族地产管理的主流方式。当然,也有极少数贵族对于地产管理毫无兴趣。19世纪40年代,蒂奇菲尔德侯爵坚决拒绝父亲要他承担起地产管理职责的要求,即使在继承波特兰公爵爵位后,仍然在威尔贝克(Welbeck)过着隐居的生活。19世纪的几代贝德福德公爵也都不愿承担管理庞大地产的职责。

在谈到贵族对这一时期英国经济发展尤其是农业革命与工业革命的贡献的时候,学者们的观点存在着较大分歧。有相当部分学者认为,贵族在这一时期英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大,哈罗德·珀金和M. L. 布什都持这类看法。从他们的看法出发,可以说,“尽管贵族拥有社会领导权以及程度稍逊的政治领导权,但在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方面,贵族并未给公众留下好的印象”。[38]但另一部分学者坚持认为,在这一时期的英国经济发展中,贵族的作用是不容否认的,不能因为大量的贵族财富表现为现金消费而不是资本支出,贵族的资金支出大多用于年金、嫁妆、遗产、建造和重建家族宅邸、园林、增加地产、兽苑以及其他非生产性支出,就否认本该属于贵族的合理评价。

贵族对农业发展尤其是农业革命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第一,贵族家庭农场的示范作用。1730年,汤森子爵从政治生活中退隐,回到诺福克郡的雷思哈姆,在自己的家庭农场试行有规律的轮作制,在几年时间里把一个贫瘠的地区改造为繁荣的地区,获得“萝卜汤森”的绰号,其首倡的“诺福克耕作法”也逐渐被推广开来。1757年,第二代埃格蒙特伯爵亲自主持所属地产上的改革事务。18世纪末,贝德福德公爵建立起模范牧场,培育优质绵羊,被称为“创立新型农业体系的先驱者”。同期的纽卡斯尔公爵、波特兰公爵、罗金厄姆侯爵等,也因经营农场有方被誉为“第一流的农场主”。[39]

第二,进行农田基本设施建设。排水造田是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对沼泽地进行疏浚排水,将其改造为农田,始于哈特菲尔的沼泽,这项工程所需的大笔资金是由贝宁子爵提供的。在最大的排干沼泽工程——排干“大沼泽”——中,第四代贝德福德伯爵既是一个积极的领导者,又持有其中15%的股份,其他股东中还包括博林布鲁克伯爵等贵族。圈地是贵族愿意投入其中的又一项农业改革活动,因为这不需要太多的资金,而且圈围起来的土地能够获得更高的租金。来自剑桥郡农业理事会(the Board of Agriculture)1794年的报告称,被圈围起来的土地的地租是18先令,而没有被圈围起来的土地的地租是10先令。[40]因此,贵族通过各种手段将敞地制下的自营地、荒地及公共土地圈围起来,然后再以合适的面积将其租赁给租地农场主。为了能够以更高的租金将土地租赁出去,为了吸引更有实力的租地农场主或佃农,贵族还必须在土地、农场建筑、栅栏、树篱、大门、道路和排水工程上进行投资,并每年进行维护。虽说农业改革的资金并非完全来自贵族,但是,“排水工程和农场建筑的开支则由他们独自承担,即便有些人退出,但这些改革所需的大部分资金仍然来自这个集团”。[41]

第三,贵族在农业协会等组织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18世纪,英国涌现了一批全国性和地方性的农业组织,在这些组织中,贵族或担任重要职务,或提供赞助费,或借助自己的声望为其提供方便。成立于1793年的全国性的农业协会(the Board of Agriculture)30个初始成员中包括3个公爵、1个侯爵、7个伯爵和3个男爵,这些人都被认为是农业改革者,这从保留下来的自1803年起担任主席的设菲尔德伯爵的通信中可以看出来。1838年,皇家农业协会(the Royal Agricultural Society)成立,该协会的理事会具有强烈的贵族色彩,到1864年,160个理事中包括2个王室成员、5个公爵、6个侯爵、23个伯爵、5个子爵、17个男爵。[42]该协会接替了在19世纪20年代解散的农业协会的功能。在地方性的农业组织中也有贵族担任重要角色。莫伊拉伯爵是18世纪晚期莱斯特郡农业协会的主席,1838年约克郡协会的主席和4个副主席是公爵和伯爵。这些协会要生存和发展,需要贵族的支持,协会在提供推进农业改革手段的同时,又能够加强乡村的家长制,而这也是贵族对其情有独钟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贵族不仅积极参与这些协会的活动,还常常为协会提供赞助费。埃格蒙特伯爵给了苏塞克斯协会部分赞助,拉特兰公爵的赞助有助于林肯郡的沃尔瑟姆(Waltham)协会的成立。另外,贵族们还通过举办农业展览会和农业比赛,来推进农业改革。18世纪90年代,埃格蒙特伯爵在佩特沃斯(Petworth)创立了一个牛展览会。波特兰公爵赞助在纽瓦克(Newark)举办的农业展览会和在索斯维尔(Southwell)举办的犁地比赛。

第四,在议会推动圈地立法。在诺丁汉郡1787年至1806年间递交的58份圈地法案中,贵族是15份法案的主要申请人。在由其他人提交的法案中,贵族常常在确定内容方面发挥决定性作用。第一代诺森伯兰公爵的经纪人告诉圈地的支持者,拿不出明确的解决办法,就不要指望在议会得到公爵的支持。在将解决办法纳入法案以补偿其领主权的损失之前,菲茨威廉伯爵拒绝接受平民的圈地。毫无疑问,地主会利用他们在议会的地位来推动圈地立法的通过。

总之,到17世纪,在英国农业生产中,中世纪大面积的领地耕作已经让位于实行租赁制经营的农场,农场主和大大小小的佃农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力量。但是,无论采用什么样的经营方式,对于作为地主的贵族而言,地产收益始终是第一位的。要想从地产上获得最好的收益,就要对地产实行有效的管理。而有效的管理不仅依赖于经营者与生产者的能力,也依赖于贵族“任命合适的经纪人的能力,依赖于他定期造访农场巡视其下属行为的愿望,依赖于他制定决策和确保其佃农与管理者合作的能力,依赖于他发展与佃农的和谐关系的能力”。[43]换句话说,出租土地并未使贵族摆脱责任,农业改革也没有脱离贵族的影响。确实,除了少数有名的例子,贵族的家庭农场通常不是试验和改革的中心,但这并不能掩盖贵族在农业协会和农业展览以及推动有力的议会立法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另外,在那些租种的土地上,农业生产资本更多地出自农场主和佃农之手。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对农业基础设施的长期投资是不少农场主和佃农不愿意掏自己腰包的,因为这种长期投资很有可能在自己的租赁期内无法收回。而这项工作恰恰是作为地主的贵族要做的。一个不投入资金改善基础设施如房屋、栅栏和排水工程的贵族,很难吸引那些有能力且愿意采用新技术的佃农租种他的土地。因此,在农业改革和发展过程中,虽然说贵族参与的程度存在很大差别,但“公平地说,他们的贡献是肯定性的”。[44]

在工业发展和工业革命进程中,贵族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在这一时期工业发展所需的重要矿产煤炭和铁矿石的开采方面具有重要地位。我们知道,在英国工业革命的准备期和工业革命过程中,煤炭和铁是两种至关重要的燃料和工业原料,对英国工业革命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蒸汽机时代的出现离不开煤炭,工业机械的制造离不开铁。而在贵族从事的工业活动中,煤炭和铁矿石的开采占据着重要的份额。因此,“贬低煤和铁在工业化进程中的作用的趋势,进一步削弱了贵族的作用。当煤炭和制铁工业被视为整个工业革命中的关键时,贵族就能够被视为在工业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而持久的作用。”[45]

第二,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上发挥了其他社会阶层无法匹敌的作用。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对于生产原料的运输、产品的销售、国内外市场的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至关重要。可以说,在这方面,贵族处于当仁不让的地位。这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无论是运河的开凿、港口的建设,还是收费公路和铁路的修建,都不可避免地要与地产主打交道,而作为大地产主的贵族必然首当其冲。第二个原因是,这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往往需要大笔的资金,而且这些资金投入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收回成本,要实现赢利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与商人、企业家相比,贵族更有胆量也更有能力进行长期大笔的投资。可以说,“在推进交通改善方面,贵族的重要作用是不容否认的。”[46]

第三,在议会有关工业立法的工作中,贵族的作用同样十分重要。随着经济的进展,工厂主越来越需要得到议会的支持。在议会被贵族把持的情况下,要想得到议会支持,就必须求助于贵族。当然,贵族往往与工厂主有或多或少的利益关系,通过相关立法能够促进他们的共同利益。在反对小皮特提出的扩大英格兰和爱尔兰贸易这件事上,德比伯爵、菲茨威廉伯爵就和约克郡的毛纺织工厂主们达成了统一战线。18世纪70年代,马修·博尔顿从达特茅斯伯爵那里获得了极有价值的建议,并宣称联系了40个贵族,帮助他确保在设菲尔德和伯明翰设立实验室,约书亚·韦奇伍德及斯塔福德郡的陶工们则在有争议的专利证书问题上,求助于高尔勋爵和罗金厄姆侯爵。当然,贵族也会常常利用其在议会的地位,以工厂主的利益为代价,来保护自己的利益。18世纪80年代,一项对设菲尔德至巴德比(Budby)道路收费的计划,在沃克索普—凯勒姆(Worksop-Kelham)道路的问题上,受到波特兰公爵反对,这份计划因此被否决。

总而言之,贵族在工业化进程中的作用是被戴着有色眼镜来看待的。贬低甚至漠视贵族在工业发展中作用的看法,忽视了贵族在一些经济领域中重要的具有企业精神的作用。同时,地产是经济这架机器中一个重要的齿轮,贵族的地产是更为宽泛的经济的组成部分,而不仅仅是怡人的园林或可以纵马驰骋的猎场。在17世纪的内战的一个世纪里,按照劳伦斯·斯通的说法,贵族承担了绝大多数重要开创性冒险的风险。即使在工业发展日益复杂、风险分担更有吸引力的情况下贵族退出了工业的主要领域,但他们仍然要为提供合理的租约、进行矿井钻探、推动必要的立法、保护煤矿区的风景负责任。总的说来,贵族接受改变的必要性,并为改变的发生发挥重要作用。当然,我们也要注意,贵族在工业化进程中的作用“既不是一贯的,也不是一致的”,他们在工业领域的活动有着很大的局限性,而且,“他们既可以运用权势去推动经济发展,还会用之维护私利,阻碍经济发展”。[47]对此要给予合理的评价。

三、收支与债务问题

这一时期,贵族的经济收入呈现多样化的趋势。土地收入、工矿业收入、商业贸易收入、官职收入、国王的赏赐和年金,构成了贵族收入的组成部分。

土地收入在贵族的总收入中占据重要份额,这是由于这一时期的贵族占有大量土地,这些土地每年都会给他们带来丰厚的收益。贵族的土地收入主要包括耕地或牧场的地租、城市地产的地租以及林地的收入。从16世纪后期开始,地租出现普遍增长的趋势,在几十年的时间里,地租有2倍到4倍的增长。[48]1590年至1640年间,17个贵族家族的地产的租金翻了一番。[49]根据R. A. C. 帕克的估计,从1776年到1816年,地租上升了105%。[50]据当时人估计,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地租总额从1770—1771年的2080万镑上升到1848—1849年的4230万镑。仅从19世纪30年代早期到60年代,每英亩的平均地租就从18先令5便士增长到24先令8便士。[51]具体到某个地区,情况也是如此。到1630年,约克郡东区的地租总水平上升了3倍多,在1670年到1720年间增加了三分之一,1720年到1780年间翻了一番,1780年到1830年间增长了3倍,1830年到1880年间又翻了一番。“地租运动的这种普遍模式在其他郡也可以看到。”[52]1692年,拉塞尔家族地产的地租收入大约为15000镑,1739年达到37000镑,而到1771年更达到51000镑以上。[53]克利福德家族和珀西家族两个贵族家族在约克郡东区的地租变化也反映了地租不断上涨的情况,见下表。

约克郡东区贵族1580—1830年间的地租总收入

(单位:镑)

资料来源:Barbara English, The Great Landowners of East Yorkshire 1530-1910, p. 105.

导致贵族地租收入增加的因素主要有:这一时期,农产品价格稳步提高,进而带动了地租的上涨;人口的不断增加也加剧了对土地的需求,导致地价上升;贵族占有的土地面积的增加和土地条件的改善如圈地、增加建筑、竖立篱笆等,也促进了地租收入的上涨。1765年前后,第二代埃格蒙特伯爵雇用了托马斯·布朗对自己位于约克郡的地产进行整顿。布朗对伯爵的农场进行重新估价,对租约做出修改完善,加入了有关耕作的条款,禁止转租,将地租增加了60%。圈地是增加地租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总的来说,圈地之后2倍的地租大概是个平均数,有些特殊的事例增加了3倍甚至4倍。”[54]

德文郡公爵在约克郡东区的地租收入(1791—1826年)

(单位:镑)

资料来源: Chatsworth House MS series, T, 52. 转引自Barbara English, The Great Lan-downers of East Yorkshire 1530-1910, p. 191.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德文郡公爵来自约克郡东区的地租收入中,除了1819年的地租收入出现大幅上涨的原因没有注明外,在其余年份地租收入增加的原因中有:地租增加、圈地、竖立篱笆、增加建筑和对什一税进行重新估价,而在这些原因当中,圈地出现的频率明显超出其他措施。

随着城市房地产开发的兴起,贵族从城市地产获得的地租收入日渐增多。17世纪60年代,贝德福德家族的考文特花园(Covent Garden)地产的年地租收入是1500镑,布卢姆斯伯里的年地租收入约为1200镑。到1732年,布卢姆斯伯里和考文特花园的地租总收入接近10000镑,到18世纪50年代这一数字攀升到18000镑,到1775年超过20000镑。到1830年,布卢姆斯伯里的总地租收入为66000镑。威斯敏斯特公爵家族的伦敦地产收入更加可观。1768年到1782年间,该家族从梅菲尔(Mayfair)地产获得的地租收入约为年均3450镑,到1802年增加到5550镑,到1820年达到8000镑。1835年,该家族的伦敦地产总收入约为88000镑。18世纪30年代中期,波特兰公爵家族从其苏活(Soho)地产获得的地租约为3000镑,到90年代,这一数字上升到4200镑。1758年,该家族获得了马里伯恩(Marylebone)地产,该地产的地租从1828年的43316镑增加到1837年的52894镑,到1845年增加到56876镑。[55]在贝德福德公爵家族,1732年城市地租收入占到家族总收入的三分之一,1819年伦敦地租收入占总收入的50%。

除了地租,出售木材也可以获得较多的收入。16世纪晚期,第九代诺森伯兰伯爵声称,他的地产经纪人出售木材获得了20000镑来偿付他的债务。在1600年代早期的租约中,诺森伯兰要求约克郡大多数佃农必须每年种植一定数量的林木,如橡树、白蜡树、榆树、苹果树或梨树等。[56]1699年到1723年间,在萨尼特伯爵家族位于威斯特摩兰的地产上,平均每年出售的木材价值307镑。1720年,第二代高尔伯爵与西米德兰的木炭烧制者签订了一份合同,在接下来的5年里向他们提供栎木、白蜡木、榆木,他由此可以收入5000镑左右。[57]在坎伯兰,卡莱尔伯爵家族在1726年至1751年间年均出售价值179镑的木材,18世纪70年代,出售木材所得占其地产年收入的5%。贝德福德公爵家族也将出售木材作为其收入的一部分,1816年至1895年间,从其位于白金汉郡和贝德福德郡的地产上出售的木材价值650000镑,平均下来每年的价值占年度总收入的18%。[58]

从16世纪下半叶起,贵族的工矿业收入随着采矿业的发展而开始增加起来。那些幸运地在自己的地产之上发现煤矿或铁矿的贵族,都因为开采煤炭和铁矿石以及相关产业而发了财。坎伯兰伯爵、阿伦德尔伯爵和拉特兰伯爵在煤矿和冶金业上获利甚丰。16世纪90年代,施鲁斯伯里伯爵乔治的一座铁厂的年产量为30吨到45吨,每年收入为300镑到400镑。18世纪初,里奇蒙公爵从煤炭贸易中获得的收益是每年5000镑,到90年代上升到每年20000多镑。[59]1725年到1745年间,博伊斯伯爵位于北方的一个铅矿为他带来140000镑的利润。[60]可以说,最初吸引许多家族开矿和从事相关产业的动机是较高的投入产出比。在米德兰西部地区,1730年,利文森—高尔家族地产上的工业总收益只占总收入的8%,但到了1833年则稳步上升到28%。19世纪初,伦敦德里家族的矿井年收益达到30000镑,而达勒姆伯爵家族的矿井在1824年至1828年间的年均收益是17500镑。19世纪20年代,诺森伯兰公爵家族的矿业收入是20000镑。[61]有的贵族家族不仅直接经营采矿业,还从地产上出租的矿山收取开采特许权的使用费,这两项收入加在一起,成为这些家族收入中较大的一笔。采矿业在一些贵族家族的总收入中所占比例也有不断提升的迹象。在利文森—高尔家族的地产上,工业收入从17世纪末占总收入的8%,上升到19世纪早期的1/4。

19世纪上半叶达德利家族地产上的采矿业纯收入

(单位:镑)

资料来源: T. J. Raybould, The Economic Emergence of the Black Country, Newton Abbot, 1973, p. 223. 转引自J. V. Beckett, The Aristocracy in England 1660-1914, p. 234.

19世纪上半叶菲茨威廉家族的收入情况

(单位:镑)

资料来源:J. T. Ward, ‘West Riding landowners and mining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Yorkshire Bulletin of Economic and Social Research, XV(1963), p. 65. 转引自J. V. Beckett, The Aristocracy in England 1660-1914, p. 233.

与前述各项收入相比,贵族的商业贸易收入在其总收入中所占份额就显得要小很多,但这并不能说明贵族对商业贸易收入不感兴趣或不屑一顾,只能说明他们的经济活动与其地主身份之间的密切联系。相对而言,贵族对国际贸易更感兴趣。16、17世纪,贵族从参股私掠巡航等海外贸易活动中获益,但更多的方式是通过控制进出口权利而获益。1604年,伦诺克斯公爵获得对纺织品贸易的监管权,1624年该家族从中获得2400镑的年利润。在17世纪的头十年,有7个贵族因为充当国王与商人的中介者而每年获得27500镑的收入。到18、19世纪,以参股的方式投资于商业贸易和金融领域成为一种比较常见的获利途径。股票市场也成为一些贵族获取收入的一个途径。在南海泡沫事件中有些贵族依靠投机大赚特赚,但也有贵族在这场经济泡沫中损失不小。对于一些贵族而言,股票市场的收入具有重要地位。1833年,在第一代桑德兰公爵120000镑的总收入中,就包括了34000镑的股票分红。

官职收入是贵族收入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虽说这一时期官员的津贴微薄,但出售下级官职、收受酬金、礼物和贿赂等加在一起,使得官职收入的数量大大增加。以财政大臣为例,17世纪这一职务的津贴是366镑,但其实际收入远远大于这一数目。1608年至1612年间,财政大臣的年收入在4000镑左右,而到这个世纪中叶则达到7000镑至8000镑。再如国务秘书一职,1747年到1753年间,该职务的年均收入为5780镑,到1762年,这一职务的价值已经达到8000镑到9000镑。卡帕尔勋爵两次担任掌玺大臣一职,他每年获得的职务收入超过41000镑。利物浦勋爵每年从其担任的多佛城堡总管(Constable of Dover Castle)一职获得4100镑的收入,作为爱尔兰财务署的王室债务官,威尔斯利侯爵每年能获得职务收入5000镑。[62]在4年时间里,第一代白金汉公爵乔治·威利尔斯通过出售9个爱尔兰贵族、11个从男爵、4个骑士的爵位与封号和爱尔兰总督的职位,将24000多镑收入囊中。[63]

国王的赏赐以及来自国王的年金同样是贵族收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王的赏赐中,最有价值的就是土地。在这一时期,最大宗的赏赐土地出现在都铎王朝。在宗教改革期间,托马斯·克伦威尔获得亨利八世赏赐的6座修道院,从而使得他的年收入增加了大约2293镑。但是,由于王室的土地资源毕竟有限,这种赏赐土地的好事逐渐在减少。但是,这样的机会也不是没有,国王偶尔会将被没收的土地作为奖赏赏赐给有功的贵族,在身边的显贵晋升爵位时,国王偶尔也会赐予土地。在土地资源不足的情况下,赏金就成为常见的一种王室的恩赐。1611年,詹姆斯一世将43600多镑赏赐给贵族,次年又将20000多镑赐给贵族。查理一世登基时将10000镑赐给凯利伯爵。威灵顿从子爵晋升到公爵的过程中,每次晋升爵位时都能从国王那里获得赏赐,累计获得赏金达到400000镑。虽说贵族常常成为国王赏赐的对象,但并不是所有贵族都能获得这份幸运,只有那些能够进入国王恩宠名单者才有机会得到赏赐。同样,年金的领受者一般也是那些幸运的贵族,那些常常陪伴在国王身边的廷臣和为国家或王室立下功劳者更是首当其冲。施鲁斯伯里伯爵、蒙哥马利伯爵、北安普顿伯爵、康威子爵都拥有每年3000镑的年金,剑桥伯爵的年金是2500镑。1761年,霍尔德内斯勋爵从国务秘书一职离任后获得每年4000镑的年金。1754年到1762年间,纽卡斯尔公爵将50000镑年金发放给16个贵族。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这一时期贵族的收入主要呈现三大变化。一个是土地收入成为贵族收入的主要成分,取代了中世纪几乎占据贵族全部收入的封建权益收入;二是收入来源的日益多样化,农牧业地租收入、城市房地产地租收入、出售农产品及木材的收入、工矿业收入、商业贸易收入、官职收入、国王的赏赐与年金,构成了贵族收入的总体;三是贵族收入的大幅度增加,无论是土地收入还是其他方面的收入都呈现上升的趋势,而且多数贵族的收入上涨幅度较大。

这一时期贵族的支出渠道也多了起来,这其中既有传统的支出项目,也有新的支出渠道,同时支出的数目也较以前大大增多。大致说来,贵族的支出可以分为几大类:家庭开支、经营性开支、政治性开支、文化开支、金融性开支、社会性开支和个人开支。

在家庭开支中,主要包括家庭的日常开支、支付给妻子儿女的年金、嫁妆和赠产、修建和维护宅邸的开支以及子女的教育开支等。由于贵族家庭往往是大家族,而且有众多仆人,家庭日常开支为数不少,日常的饮食服饰等开支尚且不论,单单是仆人的工资就是一笔不小的数字。第一代德文郡公爵为一顿晚饭和化装舞会就花费了1000镑。海勋爵在1621年为招待法国大使而举行的一场宴会花掉了3300镑。[64]16世纪90年代后期,拉特兰伯爵罗杰每年在服饰上的开支至少是1000镑。1623年,白金汉公爵在服饰上的开销约为1500镑。1771年一年,贝德福德家族的42个仆人花掉了859镑。[65]由于贵族实行长子继承制,家族的爵位和地产要由长子继承,为了保证幼子、女儿以及自己死后妻子的生活,为了给女儿觅得一桩理想的婚姻,贵族需要给他们一定的钱财,这就是给妻子的孀妇遗产、给幼子的赠产以及给女儿的嫁妆。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第一代朗斯代尔子爵的长女和小儿子分别得到10000镑的嫁妆和赠产,他的三女儿和四女儿分别得到5000镑的嫁妆。第二代诺丁汉伯爵为他的5个女儿支付了37000镑的嫁妆。第三代拉德诺伯爵结过两次婚,为此他需要支付总数为80000镑的嫁妆和赠产。[66]从15世纪晚期到17世纪初,贵族上层即公爵、侯爵和伯爵提供的嫁妆从平均750镑增加到3550镑,到1675—1729年间,达到平均每个女儿9350镑。[67]

修建和养护宅邸也需要大笔的开支。1548—1551年间,萨默塞特公爵为了建造萨默塞特府邸和塞恩府邸,花费了15000镑。1608—1612年间,索尔兹伯里伯爵在哈特菲尔德一个建筑上就花费了40000镑。[68]到1841年,第二代萨瑟兰公爵在斯塔福德宅邸(Stafford House)总共花费了277000镑(包括购买费用92000镑)。更有贵族为此陷入财政困境。18世纪60年代,斯卡伯勒伯爵开始重建其位于桑德贝克(Sandbeck)和格兰特沃斯(Glentworth)的宅邸,尽管通过出售木材和通过抵押筹集资金以满足所需开支,但仍然陷入严重的财政困境。艾尔斯伯里侯爵也因为修建威尔特郡的托特纳姆花园(Tottenham Park)而几乎破产。宅邸建造完成后,还要进行经常性的维修和养护,这笔费用也不小。有的时候,维修和养护宅邸的费用在贵族的地租收入中会占到不小的比例。

贵族用于乡间宅邸的开支

(单位:镑)

资料来源:J. V. Beckett, The Aristocracy in England 1660-1914, p. 332.

贝德福德公爵家族在贝德福德郡和白金汉郡地产的年均收入和维修支出

(单位:镑)

资料来源:Duke of Bedford, A Great Agricultural Estate, 1897, pp. 218-225. 转引自J. V. Beckett, The Aristocracy in England 1660-1914, p. 202.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1816年到1855年这40年间,贝德福德公爵家族在位于贝德福德郡和白金汉郡地产上用于维修的开支占到地租收入的27%,占到总收入的20%。这笔开支可谓不小。当然,在这方面也会因时、因地、因人而存在较大差异。在18世纪上半叶的坎布里亚,税负和维修费用在收入中所占比例,在萨默塞特公爵家族的地产上不到1%,在萨尼特伯爵家族的地产上是4%,在朗斯代尔家族的地产上是6%到8%,最多是15%。18世纪80年代,达林顿伯爵的维修开支还不到1%。

随着贵族对子女教育的重视程度的加大,这方面的开支也在上涨。与公学相比,大学阶段的花费更高。钱多斯公爵的长子在牛津大学巴利奥尔学院读书,除导师薪酬之外,钱多斯公爵每年还要为其支付700余镑的花销。到18世纪,大陆游学成为贵族子弟学习经历中不可缺少的环节。贵族们花在这上面的开支要远远超过大学期间的开支。诺丁汉伯爵为其长子支付的大陆游学费用每年为3000镑。金斯顿公爵在欧陆游学10年,总共花掉40000多镑。当然,也不是所有贵族都这么一掷千金。诺丁汉伯爵的次子在欧陆游学两年,其花费只有415镑,与其长子的花费形成鲜明对比,可谓是十分节俭。[69]

经营性开支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开支,一是农业开支,包括购买土地、完善农业设施、进行农业改革的开支;二是工矿业开支,包括采矿、修路、开凿运河、修建港口的开支;三是金融市场投资,包括投资股票、债券的开支;四是支付薪酬,包括支付给管家、经纪人的薪酬和支付给工人的工资。

关于贵族购买土地的情况,前文已有述及,此不再赘述。除了购买土地的大量开支,贵族用于圈地、修建栅栏、竖立篱笆、修建排水工程等的开支也不少。第四代贝德福德伯爵投入大约15000镑用于“大沼泽”的排水工程。第二代索尔兹伯里伯爵花费380镑将其位于布里格斯托克的2000余英亩农田分割成小块圈地。1788年到1794年间,利文森—高尔家族每年把432镑投入特伦萨姆地产,把445镑投入利勒希尔地产。另外像首倡“诺福克耕作法”的汤森子爵和“创立新型农业体系的先驱者”的贝德福德公爵也都在改善农业设施、进行农业改革方面投入了不少的资金。

采矿、修路、开凿运河、修建港口构成了这一时期贵族从事的工矿业主体。由于行业的特性,这方面的开支往往数额较大。采矿业是这一时期贵族较早投资的行业。初期他们开办的矿井规模不大,投资也不多。但到工业革命开始后,由于市场需求的扩大,采矿业发展较快,贵族在这方面的开支也大幅增加。1819—1854年间,伦敦德里侯爵在矿井改造和扩建上的投资超过1000000镑。到19世纪30年代,达勒姆伯爵将400000镑资金投入到6座煤矿中。[70]随着18世纪交通运输革命的开展,贵族们也积极参与进来。在早期的运河修建工程中,贵族往往是主要的资金来源。1759年,布里奇沃特公爵投资30000镑,开凿沃斯利运河。1776年布里奇沃特公爵和高尔伯爵分别投资2000镑,开凿特伦特—默尔西运河。1812年,德文郡公爵投入6000镑,用于在设菲尔德西部建设一条新的收费公路。1844年,布克莱公爵和德文郡公爵合作投入30000镑,用于修建佛尼斯铁路。1845年艾尔斯伯里侯爵夫妇投资59333镑用于铁路建设。与采矿、修路、开凿运河相比,修建港口往往需要大笔资金的投入,这也是贵族工矿业开支中金额最大的一项。19世纪20、30年代,伦敦德里侯爵投资180000镑,在锡厄姆修建港口,布特侯爵斥资350000镑修建加的夫港。

随着股份制公司制度的发展和市场融资体制的建立与发展,股票和债券也成为贵族的重要投资渠道。1694年英格兰银行成立时,有9个贵族持有该银行的股份。1698年,波特兰公爵在新的东印度公司拥有价值10000镑的股份,1689年到1707年间,总共有29个贵族在东印度公司有投资,大多数人的投资额超过1000镑。桑德兰伯爵在1722年拥有价值75000镑的债券和股份。1725年,达德利勋爵继承了南海公司股票、银行股票和其他书面债券,其账面价值达到21110镑。1751年,在英格兰银行拥有投票权的股东当中有29个贵族或其妻子或遗孀。弗利勋爵拥有价值500000镑的债券。收费公路的股票也是贵族们的投资对象。德文郡公爵有6条公路的股份,诺福克公爵有5条公路的股份,波特兰公爵有3条公路的股份,利兹公爵和霍德尼斯伯爵分别有2条公路的股份。

支付给管家、经纪人的薪酬和支付给工人的工资,也构成了贵族经营性开支的一部分。1779年至1807年间,为巴斯侯爵管理朗利特庄园的托马斯·戴维斯的年薪是160镑,1839年接替这一职位的罗伯特·罗伯森的年薪是800镑。相对于一般的管家,更为专业化的地产经纪人的工资更高。1811年,菲茨威廉伯爵的地产经纪人的年薪为1200镑。随着贵族地产上的采矿业的发展,他们雇用的工人数量不断增多,相应地,这方面的工资开支也在增加。1795年,菲茨威廉家族雇用的煤矿工人数量从45人增加到79人,在接下来的半个世纪里持续增加,到1845年达到587人,而其整个地产上雇用的工人数量达到1100人。为此,菲茨威廉伯爵需要付给工人的工资也在不断增加,1790年约为1800镑,1815年为2300镑,1825年达到3000镑。

政治性开支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担任相关职务的开支,一类是议会选举活动中的开支。虽说官职能够为贵族带来收入,但是日常开支也不少。首先,金额达到两年甚至更多年份收入的官职购买费用就是一笔不小的花销。1679年,桑德兰伯爵花费6000镑得到了北方国务大臣(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Northern Department)的职位。[71]其次,一旦职位到手,经常性的大笔宫廷消费开支和维护身份地位的日常开支同样是个不轻的负担。17世纪早期,“职位稍低者可能很容易就在一年里花掉2000镑这样或那样的额外费用,最显赫的政要,如埃塞克斯、索尔兹伯里或白金汉,发现他们每年的开支比一个乡村显贵的正常开支多出5000—10000镑,甚至更多。”[72]在战场上为国王效力,是每个贵族义不容辞的义务。只不过,他们需要付出的不仅有自己的鲜血甚至生命,还有大笔的军费。1585年,莱斯特伯爵为了筹集远征低地国家的军费,在用自己的土地抵押了25000镑之后,还不得不向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借了13000镑。担任外交使节同样意味着要从自己的腰包里掏出大笔的金钱。1604年,赫特福德伯爵奉命率团出使布鲁塞尔,据说他在津贴之外自己又掏了10000—12000镑。可以说,在宫中任职绝不仅仅是一件幸事,1661年,阿盖尔侯爵告诫他的儿子说:“在宫廷也许比买彩票还要糟糕”。[73]即使没有这些官职,每年出席议会会议也要消耗贵族的大笔金钱。这是因为,伦敦的生活费用要比这些贵族的家乡贵得多,而且议会开会期间也是这些贵族进行交际的极好时机,各种开销都不少。18世纪90年代,菲茨威廉伯爵一年就在伦敦花了2000镑。

对贵族而言,控制议会下院议席十分重要,他们在这方面不惜血本。在1832年议会改革之前,英国议会下院选举中选民的资格依照郡和选区而有所差别。因此,贵族为了控制议会下院议席,就要想办法控制选民和选区。在选民人数少的选区,贵族通常采取控制选区的办法,进而形成臭名昭著的“口袋选区”。要将那些小的选区变成自己的囊中之物,就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包括金钱的支出。1705年,辉格党领袖沃顿伯爵花费1293镑买下了里奇蒙250份地产中的21份,为的就是确保那里的议会选举符合他的利益。1787年,艾格蒙特勋爵为了苏塞克斯的米德赫斯特花费了40000镑,1812年,第六代贝德福德公爵为了卡姆尔福德(Camelford)花费了32000镑。[74]不过,即便在这样的选区,也不能百分之百地保证选举结果不出意外,更不要说那些大的选区了。不见到一定的物质利益,选民们也不会轻易地让贵族如愿,贵族需要在选举中以实实在在的利益诱惑来争取选民的投票。为此,格罗夫纳伯爵付给莎夫茨伯里的300个选民每人20个畿尼,付给斯托克布里奇(Stockbridge)的100多个选民每人60镑。那些投票支持纽卡斯尔公爵的纽瓦克的选民在圣诞节时每人收到了半吨煤炭,另外地租也获得了减免。随着议会下院地位的抬升和下院议员地位的提高,下院议席的价格也不断上涨,贵族们在这方面的支出也不断增多。在1784年的议会下院选举中,法尔默斯勋爵为3个议席花费了9000镑,蒙特勋爵为6个议席花费了13000镑,蒙塔古勋爵为2个议席花费了4000镑。

文化开支主要包括贵族用于购买和收藏图书、绘画、艺术品、古物等方面的开支。在这方面,德文郡公爵可以说是一个典型。在他那个时代,德文郡公爵是个重要的收藏家,从书籍、绘画到雕刻以及其他艺术品,只要入得了他的法眼的,他都会想办法收入囊中。他以200镑的价格购买了亨利八世的《玫瑰经》,花费2000镑将约翰·肯布尔收藏的全部剧本和手稿收归己有,在伊利主教去世后,又以10000镑的价格将其收藏的全部稀有书籍买到手中。他还有自己的私人乐队,光是钢琴师查尔斯·库特的年薪就达200镑。像德文郡公爵这样在文化消费上一掷千金的贵族还有不少。第二代帕默斯顿子爵以8000镑的价格将300幅已故大师的作品买到手中。1812年,布兰德福德侯爵在一次拍卖会上以2260镑的价格拍得了薄伽丘《十日谈》的1471年抄本。[75]

金融性开支主要包括交税和还债两个主要内容。在英国,贵族没有免税的特权,他们要为自己的财产交纳税收。在交税的时候确实有贵族想办法逃避税收。例如,尽管巴斯伯爵的收入大概不到伍斯特伯爵的十分之一,但1624年前者的估税财产为400镑,而后者的估税财产只有200镑。不过,正如W. E. H.莱基在19世纪70年代后期所说的:“他们从未给自己要求过免税的权利”。[76]越富裕的贵族所交的税越多,交税在其总收入中占据了不小的份额。1692年,班克斯伯爵要交税789镑,到1699年他则要交1370镑的税,到其晚年,交税已占他出租财产收入的20%。

贝德福德公爵在贝德福德郡和白金汉郡的地产的交税情况

(单位:镑)

资料来源:Duke of Bedford, A Great Agricultural Estate, 1897, pp. 218-225. 转引自J. V. Beckett, The Aristocracy in England 1660-1914, p. 202.

据贝克特统计,从1816年到1895年,贝德福德公爵家族为其在贝德福德郡和白金汉郡的地产支付了50多万镑的税,占其家族在这两个郡的地租总收入的18.6%。[77]

如果说交税是一个日积月累的开支项目的话,那么,偿还债务就是一个负担沉重的开支项目。1649年,第二代布里奇沃特伯爵继承了父亲的地产及大笔债务,到1662年,他在偿还债务上的开支达到16000镑。到1815年,第四代波特兰公爵在偿还债务方面的开支达到350000镑,1844年他将104000镑的年收入用来偿还债务。类似的开支情况在其他贵族家族也是人们惯常所见之事。

社会性开支主要包括两大项,第一项是宗教性开支,第二项是慈善开支。贵族花费在宗教上的开支既包括日常的宗教活动的开支,也包括向教会所做的捐赠。在这些捐赠当中,值得一提的是贵族捐赠的教俸。为了解决国教会堂区教士的贫困问题,1704年议会通过立法,决定向贫困的国教会堂区教士提供安妮女王津贴。贵族是这项制度的积极支持者。第六代萨尼特伯爵提供资金,帮助增加了威斯特摩兰几个教职的圣俸,第三代朗斯代尔子爵也为增加沙普(Shap)的代牧的圣俸捐了款。同捐赠圣俸一样,慈善开支尽管金额不多,无法与贵族的其他大笔开支相比,但仍然是贵族开支中值得注意的一种,因为它反映了贵族对自己应该承担的社会领导者的责任的认识。第六代萨尼特伯爵每年拿出100镑,购买衣物或直接将现金分配给穷困的佃农。18世纪早期,每年圣诞节前夕,朗斯代尔子爵都会向威斯特摩兰的劳瑟(Lowther)宅邸所在地的穷困村民发放5镑现金。菲茨威廉家族每年捐助100镑到120镑用于城市慈善事业。

在贵族的个人开支中,打猎、赛马、赌博和风流债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这一时期,打猎是王公贵族们的一项特权。只是这项特权需要大量的金钱来支撑。无论是贵族在狩猎时骑乘的马匹,还是优良的猎犬,以及用于狩猎的猎场和猎场的看护人,都需要大笔的开支。赛马也是一个昂贵的爱好。1759年,罗金厄姆侯爵在驯养猎犬和骏马上花费了4586镑。1770年,金斯顿公爵在马厩和赛马身上花费了506镑,18世纪晚期,格罗夫纳勋爵每年在赛马上的支出在7000镑左右。19世纪早期,菲茨威廉伯爵在温特沃斯的马厩每年要花费1500镑到3000镑。[78]贵族认为有节制的赌博是适合其身份的消遣方式,从打牌、赛马、斗鸡,到打猎、下棋、射箭,甚至孩子的出生都能够用来打赌。贵族在这方面的开支也不小。17世纪上半叶,坎普登子爵在一场网球赌博中将妻子的2500镑孀妇遗产赌输了,霍华德勋爵因为滚木球戏而输掉1500多镑。18世纪伦敦有一个著名的怀特俱乐部(Whites),该俱乐部被认为是当时最贵族化的俱乐部,但这个俱乐部却是“一半贵族财富被挥霍的原因”,因为这些财富在赌博的时候被输掉了。[79]风流债更是不少贵族的一大笔开支。第六代德文郡公爵除了给情妇哈丽雅特·威尔森购置了两座房子,每年还要给她1600镑的津贴,另外还有马车、珠宝、皮衣以及数不清的其他礼物。[80]约克公爵每年给情人玛丽·安妮·卡洛琳的津贴是1000镑。除了这些固定的津贴,零星的开支累积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债务问题是近代英国贵族经济生活中无法回避的话题。但是,我们对于伊丽莎白时代之前的贵族债务情况所知不多,其部分原因在于“伊丽莎白时代晚期之前记录的普遍缺乏”。[81]但即便如此,根据斯通的研究,我们仍然可以看到,1550年到1650年间约有120个贵族欠有债务。在1642年的121个贵族中,有57个贵族未偿还的债务总数接近150万镑。1649年,第一代布里奇沃特伯爵去世时留下了52000镑的债务。1660年以后,有证据表明贵族的债务数量在上升。到1745年,第二代金斯顿公爵的债务总额达到66000镑。到1786年,斯卡伯勒伯爵的债务总额达到77000镑。到1833年,第三代伦敦德里侯爵所欠的债务至少是286000镑。到1844年,第六代德文郡公爵的债务额将近100万镑。可以说,在这一时期的贵族中,几乎没有不欠债的,差别只在于他们欠债数量的多少。

导致贵族纷纷欠债而且债务额不断上升的原因主要有如下三种:一种是用于家庭大笔开支,如购买地产、宅邸或修建宅邸。第六代德文郡公爵在查兹沃斯(Chatsworth)花了147681镑,在建筑方面总共花费了300000镑还多。19世纪30年代,第二代桑德兰公爵在特伦特姆宅邸(Trentham Hall)上花费了72000镑。18世纪中叶,莱斯特勋爵深陷债务之中的部分原因就是他在霍尔汉姆(Holkham)的建筑工程。第二种是用于经营方面如贸易、工矿业、交通运输设施建设或农业改革的开支。第二代布特侯爵为了建造加的夫港口,以地产抵押的方式从派力肯人寿保险公司(the Pelican Life Assurance Office)贷款100000镑,从公平人寿保险公司(the Equitable Life)贷款185000镑。第三种是家庭或个人的奢侈性消费开支。“绝大多数贵族债务,实际上更惊人的例子……都是由于个人奢侈挥霍引起的。”[82]而且在这一时期,即使最富有的贵族也习惯于靠借债过日子。第五代德文郡公爵与其夫人和情妇的高消费生活使得家族的债务问题进一步恶化,到1806年,仅公爵夫人乔治安娜欠下的债务就达到109135镑。

贵族要借到如此数额的款项,钱从何来?贵族的借款渠道主要有私人借款、机构借款两大类。最直接、最稳妥的借款渠道是来自家族内部成员的借款。在1729年第二代诺丁汉伯爵为其地产而借的大笔款项当中,只有一笔借自一个与他没有亲属关系的人。家族成员之外,最多的私人借款来自王室、贵族、乡绅、商人、银行家等,这也是18世纪最重要的借款渠道。但从18世纪中叶起,来自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的借款日益多了起来,而且,这种机构借款因其快捷便利,很快占据了主要地位。

贵族在太阳火险公司的借款情况

(单位:镑)

资料来源:P. G. M. Dickson, The Sun Insurance Office, 1710-1960, Oxford, 1960, pp. 249-250. 转引自J. V. Beckett, The Aristocracy in England 1660-1914, p. 313.

需要说明的是,贵族所欠债务并不都是借贷的款项。古老的赊购商品的做法在这一时期仍然为贵族们使用,而且不少贵族深谙此道。其中比较典型的例子是阿伦德尔伯爵托马斯,到1646年去世时,他已经累计赊欠商铺16176镑的债务。

这么多的债务对于贵族的经济压力到底有多大?巨额的债务是否是贵族走向衰落的根本原因?必须承认,不少贵族的债务数量确实相当巨大,而且有些贵族的债务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还清,也确有贵族因为债务缠身而陷入破产境地。直到1611年,索尔兹伯里伯爵家族尚未还清数额为52000镑的债务,而白金汉公爵家族一笔数额为58700镑的债务直到1628年也未还清。第一代格罗夫纳伯爵在世时也想尽办法还债,但在1802年他去世时还是留下了150000多镑的债务,他的儿子、第二代伯爵和第一代威斯敏斯特侯爵罗伯特到1809年才大致还清了债务。19世纪40年代,博福特公爵和莫宁顿伯爵都深陷经济困境,在经历了父子二人的挥霍之后,第二代白金汉公爵被宣布破产。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因为债务问题而陷入破产境地的贵族毕竟是少数,多数贵族的债务负担并未超出其偿还能力,对他们而言,偿还债务只是一个时间问题。1642年,57个欠债的贵族虽然还有1500000镑的债务尚未还清,但这些债务的担保是他们总额为730000镑的总收入,换言之,这些债务只相当于他们两年的收入,因此债务负担并不重。1651年,诺森伯兰伯爵支付了2240镑的利息,偿还了2350镑的本金,但这些支出低于他的收入,他的情况并不严重。1738年到1754年间,纽卡斯尔公爵和他的托管人借了将近100000镑,但到1759年这笔借款就还清了。第一代威斯敏斯特侯爵之所以能够在1809年基本还清债务,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1801年到1807年间114553镑的梅菲尔地产收入和1801年到1804年间139460镑的威尔士铅矿收入帮了大忙。因此,“尽管自17世纪以来债务数额在增加,但并不是破坏性的。”[83]

总体来说,在这一时期,英国贵族掌握的财富在增加,他们在英国社会财富构成中的地位一直处于顶端。这一点可以从托马斯·威尔逊、格里高利·金、约瑟夫·马西、帕特里克·科尔奎豪恩、约翰·贝特曼对这一时期不同阶段英国社会财富构成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来。虽说格里高利·金的估算被许多学者认为过低,但这并未影响贵族在财富构成中处于顶端地位。

贵族平均年收入情况

资料来源:Barry Coward, The Stuart Age England, 1603-1714, p. 44; Roy Porter, English Society in the 18th Century, pp. 366-368.

年收入超过100000镑的贵族(1883年)

(单位:镑)

资料来源: J. Bateman, The Great Landowners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Leicester, 1883, 1971 edn.,转引自J. V. Beckett, The Aristocracy in England 1660-1914, p. 291.

在贝特曼所做的统计中,处于名单顶端的是由15个家族组成的小精英集团,他们的年收入在100000镑以上,而这其中有12个贵族家族。W. D. 鲁宾斯坦也做了一个统计。虽说在他的统计中,位于财富顶端的人员有所变化,但按照他的统计,所有年收入在75000镑或以上的家族都是贵族成员。由此来看,即使在已经完成了第一次工业革命的19世纪80年代的英国,贵族的富裕程度仍然不容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