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惟诚文集(第1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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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求必应”的杂感

旧时的庙宇之中,少不了许多善男信女送来的匾额,这些匾额中也少不了有一块或几块上题着“有求必应”四个大字。

菩萨能不能做到“有求必应”呢?当然不能。即使菩萨果真有灵,它也做不到。有人曾经为手中拿着一只金元宝的财神做一副对联:“你在求,我在求,给谁是好?”“朝也拜,夕也拜,叫我如何?”何况来求者由于阶级利益的不同,他们的要求自然也会互相矛盾。地主求神佛保佑多多剥削,农民求神佛保佑能少受剥削。应了地主的,就应不了农民的;应了农民的,就应不了地主的。“有求必应”云乎哉,真是“阿弥陀佛”!

“有求必应”之类的匾额,新中国成立以后渐渐不大看见了。原因是信神的人在少下去,相信人民群众自己的力量,相信共产党的领导的人在多起来。今天我是从一个戏里又看到它的。剧名《杨立贝》,是浙江昌化越剧团演出的一出好戏。

杨立贝,这个不愿当长工受剥削的农民,自己找荒山开了一片地,想过安稳日子。他进庙求签,菩萨也答应了他的要求,给他一支“上上”签。但结果却是,地主吴展臣看中了他的地,不但辛辛苦苦用血汗开出来的山地被地主霸占去了,而且未满3月的小儿子被地主的恶狗咬死,小女儿被打死,老婆告状未成被地主放火烧死,大女儿在到南京告状时又被汽车轧死。他一家6口,死了4个,大儿子又逃出在外,真是落得家破人亡。这就是菩萨对他所“求”之“应”。

杨立贝是个倔强的人,他不甘心受地主的欺凌,他要斗争。但是他选错了路。他去求国民党的“官府”帮忙,他幻想那里可能有好人,有“包龙图”。他抱着孩子的死尸上县法院告状,到了法庭上,他却成了“被告”,成了“刁民”,被关进大牢。他出狱以后再上南京,却被最高法院说他是扰乱社会治安,轰了出来。这才使他认识到,他是“求”错了地方,认识到“天下乌鸦一般黑”,使他转回头去寻找新四军。

本来,国民党反动派的政权,既然是地主、买办、官僚资产阶级的政权,那么,不论他们嘴里怎样高喊“民主”“自由”,事实上这些“民主”“自由”是只能给吴展臣之流享有,而杨立贝这些劳动人民是一丁点儿也分不到的。他们口头上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事实上却是绝对的不平等。他们只可能对吴展臣之流“有求必应”;对杨立贝,则只能是“有求不应”。杨立贝的“求”要得到“应”,杨立贝的血海冤仇要能够申,只有依靠共产党,依靠人民解放军,依靠人民自己起来进行革命斗争。也只有到了人民的天下,这些地主恶霸的所“求”才“应”不了。

杨立贝的觉悟,经过了艰苦的道路,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说明,认识真理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家破人亡,才使他的依靠个人开荒摆脱剥削的幻想破灭;颠沛流离,千辛万苦,屡告屡败,一直告到国民党的“最高法院”,才使他觉悟到原来地主、狗腿子、法官、“院长”以至于菩萨,都是一路货,都是勾结在一起来压迫劳动人民的。他在破庙中动手打神像,砸毁吴展臣送的“有求必应”的匾额,不仅是为了泄愤,也是说明他的觉醒。

但他付出的代价毕竟是太大了。杨立贝由于他所处条件的限制,不能不经历这样一条痛苦曲折的道路。对于已经有千千万万个杨立贝的经验可资借鉴的人们,要达到杨立贝的认识,应该可以少走许多弯路,少付出一些牺牲和代价。本来人们的认识,总是在前人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向前发展的。正因为如此,所以学习历史,不忘记历史的经验教训,对于后来的人才特别有意义。据说,《杨立贝》是根据真人真事写成的。我们也的确可以从中重温一下旧社会历史的一个片断。


(《解放日报》,196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