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引言
本文研究的语法现象,在现在通行的论著里,一般称为“同位结构”。我们称之为“同位同指组合”,首先是为了从形式和语义两个角度来界定它:如果单纯强调两个名词共同出现在相同的句法位置上,则至少无法与并列结构区分清楚;如果单纯强调指称同一事物,那么可能把过多的不同句法性质的组合扯进来。其次,称之为“组合”而不是“结构”,是基于我们对这种句法关系不同于偏正、并列、主谓等一般句法结构的一个独特的观察。
在汉语研究的历史上,黎锦熙(1924:56—59)分别讨论了“相加的同位”“总分的同位”和“重指的同位”,观察范围远远大于现在学者们一般认同的同位结构,原因就在他着眼的是意义上的同指;赵元任(1968,1968 [1979]:141)把同位关系分成三种:紧凑同位(close apposition,如:李大夫)、松散同位(loose apposition,如:我的朋友江一)和插入同位(interpolated apposition,如:江一,我的一位朋友,要来见你),显然是着眼于结构的;朱德熙(1982,144—145)则视有同位关系的两个成分组合为“同位性偏正结构”,这其实直接承袭的是马建忠(1898:190)“诸名先后连置,而所指同者,则所次同,同则必有为之加词者矣”的处理办法;至朱德熙(1993)则发展为:“同位性偏正结构在现代汉语各类名词性偏正结构里所占的比重极大。除了名词直接修饰名词(NN)和形容词直接修饰名词(AN)之外,几乎全都是同位性的。”这些不同说法所涵盖的语言事实出入非常大,语法学界面对如此大的分歧却相对平静,同位问题的探讨似乎从未成为热点。我们对汉语同位同指组合与其他句法结构的关系做了较为全面的考察,在关于汉语基本语法关系的新思考下,对同位同指组合的性质问题,提出了新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