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儿童史(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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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成长于城邦之中

在拉丁语世界中,也有许多单词按照童年的不同阶段、背景和司法形态来代指儿童(根据时代不同而有变化)。基础词是puer(小孩,儿童),但是在7岁之前,也就是儿童离开妇女怀抱、开始上学之前,被称为infans(婴儿),使用该词的原因可以参考这一时期儿童语言掌握不完善这一因素(关于其他所使用的单词的详情,请参考让—皮埃尔·内罗多(Jean-Pierre Néraudeau)的论文74)。

这些丰富的词汇有许多含义:与其说是儿童意识觉醒(菲利普·阿里耶斯所说的作为一种社会角色而从中发现价值这层含义75),倒不如说是在情感和制度上对儿童的关心,这种关心似乎比希腊语世界中要更强一些。丰富的词汇不仅说明其对儿童的重视程度高于同时代其他社会,也显示出政府至少在司法层面的关怀(这种关怀在以后的社会现象中愈发明显,尤其是在罗马帝国时期):儿童虽然比较脆弱,76但仍是重要的国民,因此需要得到公共机构的重点关注。

在各种机构之中,无论是亲生家庭,还是抚养家庭77都扮演了首要角色。在罗马社会中,从最初几个世纪一直到罗马帝国时期,家庭这一社会基本单位都是教育,尤其是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的主要场所;公元前4世纪最初的小学已经出现,78但在此之前,家庭是儿童唯一的教育场所。在勒瓦娜女神(Levana)的庇护下,父亲承认新生儿并允许他入户的仪式也是在家庭内部进行的。儿童在家中通过各种宗教仪式接受教育,79例如衔接不同年龄段的各种仪式等。在上层社会家庭中,儿童的未来发展受到众多与其生活有关的小神灵的庇护(鲁米娜神(Rumina)保护他的哺乳,库尼娜神(Cunina)守护他的摇篮,艾杜拉神(Edula)关心他的饮食,艾伯纳神(Abeona)站在他身后教他走路80)。首先教导儿童的是母亲,她在罗马所起到的教学作用比在雅典更为重要,81不仅负责哺乳和呵护儿童(由乳母辅助),而且感情投入也多于雅典母亲。如苏维托尼乌斯(Suétone)在讲述奥古斯都家族时提到的一样(《奥古斯都》(Auguste),64,4),小女孩在家中妇女周围待的时间要更久些,小男孩则很快就在父亲的带领下投入到系统性的社会和文化学习中。他要直接参加某些宗教仪式(作为朱庇特祭祀中的助手(camillus:帮助祭祀的贵族儿童))。某些小女孩从6岁开始可以成为供奉女灶神的贞女,即女灶神维斯塔(Vesta)的女祭司。82

虽然罗马的教学也依赖榜样,但与古典时期的希腊并不相同。在罗马社会中,介绍给儿童的榜样并不久远,让他们作为榜样来学习的并不是历史或神话中的伟人,而是他们的父母和祖先;这些人物之所以成为榜样,所依靠的更多的是公民道德,他们的虔诚(pietas),为国捐躯的热诚,而不是他们的近乎神化的事迹或者过人的机敏。父母对子女承担有更重的责任,这种责任得到政府的承认和支持。尽管一般来说,人们并不反感展示会成为家庭累赘的畸形或虚弱的婴儿83这种行为,84但与之相反,子女不多的家庭或者无子女的婚姻会受到道德谴责,85以至奥古斯都(Auguste)制定了法律来鼓励婚姻,86后来的其他皇帝延续了他的做法。人们同样不能忘记从图拉真(Trajan)到塞维鲁(Septime Sèvère)期间,政府都为贫困家庭的孩子提供了援助。87

从很久远的时代开始(公元前5世纪,提图斯·李维(Tite-Live)的《罗马史》,Ⅲ,44,6),儿童在7岁时进入学校这一对家庭起补充作用的新社会适应场所(但贵族家庭继续为子女聘请家庭教师,88某些家庭在家中为年轻奴隶建起奴隶学校(paedagogia)89)。与希腊世界的小学一样,分布甚广的罗马小学(ludus litterarius)并非集体出资,而是由家庭或者特殊情况下的私人捐赠者进行资助。90这就是为何对学生的选拔和家长对教育的控制比希腊更严格的原因:人们认真选择学校,确保儿童能从中受益。91在学校,小男孩(小女孩也一样,如果家中没有家庭教师的话92)和罗马所借鉴的希腊化世界一样,学习阅读、书写和计算。93陪伴儿童上学的是教仆(paedagogus),通常是一名比其他奴隶受到更多剥削的希腊奴隶,他负责让儿童背诵课文(他在课上旁听),在路上看护他,有时如果教仆是自由人的话,会教儿童伦理道德。94

在这种比希腊化世界更为制度化的体系中,某些成年人专门负责管理儿童,罗马儿童的日常生活似乎并未变得更加艰苦(他也了解各种各样的节日、同学和游戏,对于平民的儿童来说,95街道是最主要的适应社会和休闲娱乐的场所96),但是主要围绕着一些儿童未来要仿效的榜样。罗马儿童的发展道路比希腊儿童更加线性化:儿童的学习榜样数量变少(最主要的是父母),但更加协调;儿童参与的公共活动数量减少,需要学习的道德标准更加统一,并且包含在同时囊括私人与公共生活的共和国(res publica)理念中。虽然发展道路是线性的,可是至少在理论上儿童拥有了更多的自主空间:年轻的罗马人要接受父亲的教育,虽然这种教育是一项公民义务,但人们也倾注了强烈的感情,在罗马帝国时期,这种感情表现为子女死亡时的痛苦(昆体良(Quintilien),《演说术原理》(Institution oratoire),Ⅵ,序言;奥索尼厄斯(Ausone),《根源》(Parentalia),Ⅺ,1—8)97,以及比希腊进一步发展的墓碑碑文和浮雕(人们有时会在其中介绍夭折的年轻人的一生98)。

温柔并不意味着宽容。罗马的父母,尤其是父亲,是专制的象征:即使他们疼爱子女,对其关怀备至,将其视为礼物,父母依然会密切关注子女的进步,确保选择合适的人来教育他们。父亲象征着监护与权力,政府法律通过父亲传达到家庭和儿童身上;他有拒绝接受新生儿,将其抛弃、卖掉或送给别人收养以及决定女儿婚姻的权力。各种各样的惩罚无处不在,学校的老师利用声名远扬的体罚(例如贺拉斯(Horace)在《诗艺》(Épîtres),Ⅱ,Ⅰ,70—91中提到的鞭笞者俄尔毕利乌斯(Orbilius)的体罚)来体现这一权力。面对这些喜欢毒打的老师们,孩子们用嘲讽和花招回应(在他们没有对其进行挑衅时),人们在庞贝一所学校的墙上发现了一些报复性的雕刻图案。99除了父亲具有特殊威严的惩戒、学校老师的惩罚(这种惩罚更加卑劣,因为他只有一种代表权),儿童面临的还有陪伴他们上学的教仆的惩罚(昆体良,《演说术原理》,Ⅰ, 2, 25和Ⅰ, 3,14)。100

儿童的日常生活(尤其是上学的儿童)可以通过更为丰富的文献重现:亨利—伊雷内·马罗(Henri-Irénée Marrou)101对一本公元3世纪的希腊和拉丁语对话课本的细节描写让我们发现了这种生活(伪多西修斯的《希腊—拉丁语双语教程》,les Hermeneumata du pseudo-Dosithee)。一天从凌晨时在奴隶帮助下梳洗开始;然后,儿童温柔地向父母告别,在教仆的陪伴下离开家,教仆帮他拿着学习用品;早饭在路上买;然后到达学校,见到同学和老师;吃午饭时,儿童回到家中;下午返回学校,最后洗个澡结束疲惫的一天。相关文献是一本教材,或许它把一些事情理想化了,后人又有些添枝加叶:教仆保护儿童人身安全,101不受大街上危险的侵害;102学校的建筑通常最简陋,103班上也有一些小女孩,她们的日子似乎每天都是相同的节奏;学校老师非常严厉,但低于学生的社会地位使其更容易成为学生恶作剧的对象(这些学校老师(magister ludi)的薪金由学生家庭支付,这种地位并不体面104);随着学生数量增加,按年级分班105和某些交互式教学(高年级管理低年级)的雏形开始出现106;和希腊一样,阅读和计算的学习漫长又令人疲惫,最好的学生会获得奖赏(贺拉斯,《讽刺诗集》(Satires),Ⅰ,25—26)。

对于这种打着纪律和上进招牌的教学方法,107更加关注儿童的特殊天性的批评之声不绝于耳。昆体良(《演说术原理》,Ⅰ,3,14—18)对于老师体罚处于柔弱阶段的孩子而感到遗憾,建议家长、教仆,尤其是老师去研究儿童的特点:只有在一个适合于学生并充满游戏趣味的学校氛围中(11—12),观察儿童天性才有可能有最好的效果,这种天性(如果不想被表面早熟所蒙骗的话)结合了灵活的思维、惊人的记忆力和模仿能力。研究儿童的特点,关注其行为举止所表现出的特征,主张耐心对待儿童的问题,而非采用成年人的方法(如塞尔苏斯(Celse)在《论医学》(De la Médecine)中表明的一样,Ⅰ,3;Ⅱ,1;Ⅵ,12),遵从朱文纳尔(Juvénal)倡导的尊重对待儿童世界的建议(《讽刺集》,ⅩⅣ,47),这些就构建了一个理想化的童年(这也是昆体良的著作的主张),这就是建立在罗马式公民道德基础上的教学方法所必须参考的内容。虽然不像希腊文化中表述得那么明确,但我们所知的文献中论及的罗马儿童依旧理想多于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