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多阶段机制设计
水资源管理及类似问题是多社会群体、多因素、多部门、多阶段、多情景下的共同行动,也具有公共品的一些特征。相对于一般管理活动,水资源项目建设与运营所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类别和数量都明显增多,可为充分分析水资源管理中各种利益相关者提供较好的分析平台。此外,中国作为一个水资源相对短缺的发展中国家,水资源项目工程仍然是水资源管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主体部分,有关的理论研究能为中国具体实践带来极高的应用价值,也能够充分体现中国水资源管理中的多种特征。因此,本节着重考虑水资源项目建设与运营中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问题,寻求与各阶段、各环节特点和目的响应的激励机制,从而为水资源管理中的利益主体参与问题构建较为完整的分析框架,由此可对更为广泛的公共品供给和管理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一、策略行为分析框架
(一)分析框架总述
根据以上介绍,利益相关者策略行为分析的主要场景是一项水资源项目,例如调水、引水工程或海水淡化工程等,这些都是中国大量水资源短缺地区已经进行或即将进行的水资源项目。对于整个项目,可以将其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分别为项目建设前的准备阶段、项目建设阶段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维护和更新阶段。
在水资源综合管理理念下的水资源项目中,需要实现两方面目标。第一个目标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这是使得项目能够在未来具有可持续性的基本原则。人类在经历长期发展后已经逐步意识到,自然是人类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任何大型项目的建设都应该考虑到对环境的影响。如果一个项目不能同周围环境和谐相处,在长远看来,它也不可能长久存在,在历经各种人类酿造的灾害和痛苦以后,这已经成为人们的基本共识。另一个目标涉及经济和社会范畴。公众参与在公共事务决策中已经变得越来越重要,这一简单而不易达到的目标需要所有利益相关者能够参与到决策过程当中,并从项目中最终得到好处(至少不能因此变坏)。这不仅是符合经济福利原则的,也能够像艾德莱恩伯斯和克利金(Edelenbos and Klijn,2006)在文章中提到的那样,越多的利益主体参与到决策过程中,就越有利于产生更多的思想与建议,并潜移默化地夯实决策过程的基础。此外,从微观角度考虑,利益相关者的意愿和认同感严重影响着项目建设和维护,而从更广的层面看,这还会影响到整个的社会福利和社会稳定。更为全面地,全球水伙伴(Global Water Partnership,2003)认为,有效的水资源管理需要满足下述条件,即管理方法应该是公开与透明的、包容与可沟通的、一致与完整的、平等与合乎道德的,而且采取的行动和实施应该是有责任的、有效率的、负责的和可持续的。
研究中,对水资源管理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重点在于策略行为的考察。对于研究方法,文中将着重运用博弈论理论,包括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的理论思想。之所以采用博弈分析方法,其中的首要原因就在于水资源管理中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众多,并且他们来自许多不同的部门,要想综合考虑到各利益主体的不同利益,同时实现多利益主体均衡并非易事。仅仅考虑到第一层级的利益相关者,就包括来自政府、居民、产业部门和其他相关的利益群体,更不用说第二层级的利益相关者分析。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博弈论方法能够更加清晰和方便地分析不同利益相关者的策略行为。另外,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都十分重要。一般来说,水资源项目是一个复杂、持久的大工程,对它的分析需要涉及几个阶段的许多不同方面的问题。因此,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思想的综合运用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除此以外,水资源管理通常是长久而不间断的,随着更多信息的揭露和参与者的相互了解,情况往往会发生改变,这就需要多阶段分析以充分反映随时间变化而发生的动态变化。综上所述,本节的分析框架是一个考虑到多阶段、多利益主体、多领域、多因素和多目标的博弈论分析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对于五个主要阶段的分析起到关键性作用,在分析这些问题之前,先明确一些简单的定义:
(1)利益相关者集合由集合N代表,N={i:i=1,2,…,n},其中,利益相关者i∈N,同时表明模型中包含n个利益相关者。他们代表着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各种类型的政府部门、居民、产业部门和其他相关利益主体。需要注意的是,在许多公共项目分析中,政府没有被列为利益主体,而此分析中的一处显著特点就是更加充分地体现了不同政府部门的作用,从而将政府行政因素考虑其中。尽管许多政府部门的主要任务仍然是帮助协调项目中的不同利益相关者的相互利益,但是它们自身的利益和损失也能够体现在模型中。
(2)对于每个利益相关者i,他的策略行为集由Si代表,其中的一个策略行为表示为si∈Si。对于项目中的所有利益相关者,整个的策略行为空间是S=S1×S2×…×Sn。
(3)模型的信息空间是Θ={θ1,θ2,…,θn},其中,θi只有利益相关者i能够掌握,而其他利益相关者不能直接获取,这一点适用于不同的利益相关者i=1,2,…,n。
(二)分析框架的五个主要阶段
在介绍完简单定义之后,接下来对策略分析中的五个主要阶段进行阐明,如表2-3所示,列出了五个主要阶段、应用到的机制和可能选取的各种模型。
表2-3 利益相关者分析的五个主要阶段
1.信息披露(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在水资源项目中,如果不能搞清每个利益相关者的确切信息,就很难决定每个利益主体应该为项目建设支付多少或者得到多少补偿。因此,在项目中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一个办法就是发现每个利益相关者的私人信息,但是这往往很难做到。在这一过程中,就需要让利益相关者讲真话,从而弄清他们的真实收益和损失。通过这种方法,就能够让利益相关者较为公平地承担项目中产生的成本,并最终从项目实施中受益。信息披露属于非合作博弈的范畴,可以使用实话实说机制(mechanism for telling the truth),对应的博弈论模型主要是显示原理(the revelation principle)。
2.协商谈判(Negotiation mechanism)
在水资源项目建设的准备阶段,各利益相关者需要在项目建设前达成总体上的共识。在项目建设和项目维护阶段,协商谈判机制还会在矛盾出现时发挥作用。在具体实践中,可以通过会议和研讨的形式将利益相关者聚集在一起,共同探讨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在讨论过程中,信息和想法通过沟通得以交换,人们可以借此调整各自的预期和目标,进而有利于共识的达成。协商谈判并不总是顺利的,有时需要多轮谈判,一步步地取得进展。正如拉恩波特和韦斯特曼(Ravnborg and Westermann,2002)所总结的,共同学习为问题的解决或缓和提供了重要基础,第三方的协助也有利于冲突的公开化,促进谈判过程。因此,营造一个信息和意见充分交互的良好谈判氛围十分必要,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另外,对管理体制和文化体系的理解程度也是需要注意的重要方面(Pahl-Wostl等,2008)。在协商谈判阶段,合作是问题的关键,谈判模型(negotiation model)可以作为分析基础。
3.激励与监督(Incentive mechanism and regulatory mechanism)
激励机制需要做的就是设定一套恰当的机制,使得利益相关者自愿实施同项目或社会期待相一致的行为,在其自身进行最优化选择的同时,实现整体利益的最优。在具体实践中,由于利益相关者的种类众多、利益关系复杂,或许不能达到最优解(the best solution),不过依然可以实现次优解(a second best solution),使得整体利益得到提高。在问题分析中,个体理性(individual rationality)和激励相容(incentive compatibility)是需要进行考察的两个方面。个体理性确保每个参与者最终都能够从项目中获得收益,从而愿意参与到项目当中;激励相容则实现了个体选择与社会选择的一致性。然而,通过激励机制进行最终选择时,一些利益主体由于享有私人信息的优势,能够借此获得额外收益,这也就是为什么在激励机制的使用过程中,社会往往只能实现次优解,而不太容易达到最优解。在激励机制发挥作用的同时,监督机制的作用不可忽略,这也遵循着“胡萝卜加大棒”的管理理念。监督机制迫使利益相关者信守诺言,从而让谈判过程更加有效。通过监督,由公众共同设立的规范与惩罚可以成为激励机制的有效补充,这使得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得到限制,有助于达到尽可能高的社会总收益。这一阶段充分体现了激励机制(Incentive mechanism)、惩罚机制(penalty mechanism)和监督机制(regulatory mechanism)的作用,能够运用到的模型包括委托代理模型(Principal-Agent model)、激励机制设计(incentive mechanism design)和最优契约模型(optimal contract)。
4.利益补偿(Interest compensation mechanism)
利益补偿机制将是研究中模型设计的主要情景,也是本节研究的重要创新点之一,对于水资源项目的成败起到决定性作用。在接下来的模型分析中,利益补偿机制将被具体地模型化,并最终应用到第六章天津市水资源管理案例分析中。建立在其他主要阶段和特定假设的基础上,将会证明只要项目总收益超过总成本,就能够寻找到令所有利益相关者都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使得每一个利益主体都能够在水资源项目中获得收益(至少不会受损)。这样,通过一轮或多轮的利益补偿,就可以实现帕累托改进(Pareto improvement),全部利益相关者的效用得到提高或维持不变(保留效用)。分析中将会参考克拉克-格罗夫(Clarke-Groves)机制,并借鉴公共物品提供中的免费搭乘模型(free-riding model in public goods),设计针对水资源项目的利益补偿(interest compensation)模型。
5.信任与可持续发展(Trust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在水资源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维护和更新阶段,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任程度是项目能否持续、有序发展的最关键因素。如果没有人们之间相互的信任,许多问题都会变糟,几乎没有人能够从中受益。一个关于货币政策的经典案例(Barro,1986)就十分恰当地表明了这一点。货币当局的基本任务是保持物价稳定,在一个简单博弈中,它需要在抑制通货膨胀和促进经济增长之间进行选择,当它背叛公众而选择推高通货膨胀的经济政策后,货币当局就会丢掉维护物价稳定的良好形象,失去公众对它的信任。这时,一项旨在刺激经济增长的货币政策就会失去效果,同时还会导致高通胀的发生,使得所有人的境遇出现恶化,因为公众已经预见货币当局将要采取的政策,改变了自己的策略行为。在具体方法上,声誉模型(reputation model)和动态博弈(dynamic game)可以帮助问题的分析。在博弈进行的过程中,人们会根据各个利益相关者先前的行为进行信念(faith)上的调整,这样就会导致随后策略行为选择的变化。此外,奖励与惩罚都是促进信任和实现项目可持续的必要措施,需要针对项目建成后的运行设计一套机制,使得各利益主体都能够意识到,信守承诺是优于背叛的,这样就能够达到更优选择,同时在人们之间建立充分的信任。
上述的五个阶段和方法是相互紧密关联的,包括了项目从筹备、建设和维系的各个阶段,有助于实现项目在公平、可持续的原则下进行。从技术角度看,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不同方法之间又是相辅相成的,需要共同的协作使用。例如,利益补偿机制作为分析的核心,需要依赖于前三个阶段的有效实施,尤其是信息披露、激励与监督机制,对利益补偿分析奠定了不可缺少的运用基础。除此之外,信任与可持续发展阶段是完全建立在项目筹备和建设基础之上的,而其中的奖励和处罚方法也是来源于监督机制的。因此,以上五个阶段缺一不可,共同构建起水资源项目的完整分析框架。由于其他四个阶段的分析方法都能够较为直接地从博弈论中获取,鉴于文章篇幅有限,只针对核心的利益补偿阶段进行详尽的模型化分析。
二、利益补偿模型分析
(一)模型背景及定义
利益补偿模型对应上节中提到的第四个阶段,即利益补偿机制(Interest compensation mechanism)。模型的基本理念参照并拓展了克拉克-格罗夫(Clarke-Groves)机制,该机制主要应用于公共品管理中,能够使利益相关者在决策过程中按照各自的真实信息选择策略行为(Clarke,1971;Groves,1973;Mas-Colell、Whinston 和 Green,1995;Myles,1995)。
在建立模型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几点模型运用的差异。在中国,行政因素和经济运行机制同时对利益相关者的策略行为施加影响,在没有考虑中国特殊情况的条件下,纯粹的经济模型可能会出现偏误。对于前文所述的各种方法,如信息披露机制、激励机制和谈判协商机制,在分析相对独立个体时能够发挥较好的效果,但是在分析中国问题时,就需要考虑由上述两种因素同时决定的一些新特点,这就要求在一种新场景下开展有关问题的研究。对此,通过建立利益补偿模型,能够将利益相关者相互比较的策略行为对决策的影响等特定因素考虑在内,这也是本研究着重强调利益补偿机制的一个重要原因。此外,不同政府部门的行为也被引入到模型当中,这样就可以在既考虑到经济因素的同时,也能够反映行政因素对利益相关者决策的影响。对于其他一些重要的机制和模型,可以同利益补偿模型结合使用,以求贴近中国当下的具体情况。
另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是,过往的理论研究中通常只是以一种相对独立的方式考察利益相关者,而没有考虑到不同利益相关者进行收益比较时所产生的问题。以水资源项目中的移民补偿为例,当一户居民得知其他居民的补偿金数额时,就会考虑同自己的情况进行对比。尽管有时补偿金数额可能已经足够令人满足,但是当获悉另一户与自己情况相类似的居民得到了更多的补偿款,该户居民就会感到不满。尽管自己已经收到了足够多的补偿资金,但是仍然感到闷闷不乐,甚至不再愿意参与项目实施,这就违背了项目建设的初衷,降低社会总福利水平。从这点来看,个体的效用函数不仅取决于项目本身和补偿金绝对数额给自己带来的效用变化,还同时受到不同个体之间相互比较的影响。针对这种效应,我们称之为比较效应(the comparison effect),并将在利益补偿模型的分析之后单独进行讨论。
对于利益补偿模型,除了上文给出的三点定义以外,还将在此进行其他方面的定义说明:
(1)将项目决策的最终方案定义为x,它可以有不同种选择,由每个利益相关者的策略行为si共同决定,此处对于不同利益相关者,i=1,2,…,n。
(2)利益相关者i的效用为Ui,假定其函数形式是拟线性的,该效用函数可以表示为:
对于不同的利益相关者,i=1,2,…,n。这里,θi是利益相关者i的类型;vi是由项目直接引起的该利益主体的效用变化,这种变化由项目决策的最终方案x和利益相关者的类型θi共同决定;ei是利益相关者i的初始禀赋,也可以理解为保留效用,可以将其看作持有一定数量货币所带来的效用,或是使用同等数量货币购买的私人物品可以带来的效用,初始禀赋ei是一个常数,不会对最大化选择产生任何影响;ti是项目对利益相关者i的转移支付,转移支付可以是正值,也可以是负值,还可以恰好等于0,但是项目对所有利益相关者的转移支付之和应该小于等于0。之所以该总和不能为正,是由于模型中已经将以银行为代表的融资部门考虑在内,因此也就没有来自模型外部的融资可能。这一点通过数学形式表示为,而由于项目包含了各类利益相关者,不可能留存剩余金额,因而转移支付总和只能等于0,即。
(二)利益补偿模型
对于一个项目,总收益是所有那些从项目中受益的利益相关者的收益总和,总成本包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费用,以及因项目受损的全部利益相关者的损失总和。根据先前的定义,利益相关者在项目中的收益和损失用vi表示,对于不同的利益相关者i=1,2,…,n。项目的最终目标是使得所有涉及的利益主体都能够从项目中最终获益,或者至少不能因此而受损(即保持其保留效用),也就是实现帕累托改进。为了能够实现这一目标,最基本的一个条件是项目总收益必须超过项目总成本,而且这仅仅是一个必要条件,因为获得利益的个体和承担损失的个体可能不是同样的利益主体,就会有利益相关者可能因项目的实施而出现福利下降的情况。因此,需要在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货币转移支付。不过,问题在于每个利益相关者的转移数额应该定在多少,是正值还是负值呢?因此,想要解决这一难题,就需要设计一种利益补偿机制。可以想象,如果每个利益相关者的类型都是公开的,就可以简单地根据vi决定转移支付的具体数额。但是,现实中并非如此,利益相关者的类型θi是不可获知的(对于i=1,2,…,n),这一信息仅仅被每个利益相关者自己所掌握,即便对他们进行询问,往往也只会得到错误的信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说出的类型将会关系到转移支付数额的制定,人们通常都希望从项目中得到更多的利益。这一点用数学语言表示就是si≠vi,即利益相关者提供的信息(选择的策略行为,对自己收益或损失的报告)往往不能反映自己的真实情况(真正的收益或损失)。在接下来的分析中,将证明存在一种机制,能够促使利益相关者做出符合社会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整个项目的总收益减去总成本可以表示为:
vi(x,θi)-C(x)(2-2)
si(x,θi)-C(x)(2-3)
利益补偿机制的关键在于以下转移支付函数的建立:
(2-4)
对于不同利益相关者i=1,2,…,n。这里的ri(s-i)是一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的函数,它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它的变化与vi或si无关,只取决于除了利益相关者i本人以外的其他利益主体的策略选择。
这样,利益相关者i的效用函数变为[通过等式(2-1)和等式(2-4)推导]:
Ui(x,θi,ei,ti)=vi(x,θi)+(ei+ti)=vi(x,θi)+ei+sj(x)-C(x)+ri(s-i)(2-5)
在等式右侧,ei和C(x)是常数,si(x)和ri(s-i)由其他利益相关者决定,而非个体i本人。因此,只有vi(x,θi)这一项是由个体i自己决定的。再回过来看等式(2-3)(社会进行最大化选择的依据),如果该利益相关者想要实现自身效用函数的最大化,合适的策略就是说真话,也就是si(x)=vi(x)。在这种情况下,利益相关者i的效用函数可以转化为:
Ui(x,θi,ei,ti)=ei+si(x)-C(x)+ri(s-i)(2-6)
在这一等式中,ei和ri(s-i)不取决于自己的决策,而si(x,θi)-C(x)被公众进行了最大化。因此,讲实话就会被利益相关者i选择,以实现其效用函数的最大化。类似地,每一个利益相关者i(对于i=1,2,…,n)都会选择“说真话”这一策略,式(2-2)的最大化也就得以实现,从而证明了利益补偿机制的有效性。
(三)考虑比较效应(comparison effects)的模型
建立在上面模型的基础上,在考虑利益相关者的比较效应之后,需要进行一点儿小的变动。这一变动能够反映同其他利益主体进行补偿(即转移支付)对比所带来的效用变化,这种变化通常随着利益相关者相近程度的增大而有所增强。新的效用函数可以表示为
Ui(x,θi,ei,ti,t-i)=vi(x,θi)+(ei+ti)+compi(ti,t-i)(2-7)
接下来,考虑整个项目的情况。由于比较效应改变了每个个体的效用,项目的总收益减总成本就变为:
vi(x,θi)+compi(ti,t-i)-C(x)(2-8)
这种情形与未考虑比较效应的模型相类似,即公众对每个利益相关者的vi(x,θi)和compi(ti,t-i)并不知情,而只是知道每个利益主体选择的策略。此时,由于效用函数发生了变化,利益相关者的策略不再仅仅包括对vi(x,θi)的考虑,还会反映compi(ti,t-i)的情况。利益相关者i选择的策略记作s′i(x,θi),则整个社会的最大化过程需要满足下式的最大化:
s′i(x,θi)-C(x)(2-9)
此时,为了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转移支付函数的形式应该为:
ti=s′j(x)-C(s)+r′i(s′-i)(2-10)
分析至此,利益相关者i的效用函数可以化为〔通过等式(2-7)和等式(2-10)推导〕:
Ui(x,θi,ei,ti,t-i)=vi(x,θi)+ei+compi(ti,t-i)+s′j(x)-C(x)+r′i(s′-i)(2-11)
Ui(x,θi,ei,ti)=ei+s′i(x)-C(x)+r′i(s′-i)(2-12)
在这个等式中,ei和r′i(s′-i)不取决于利益相关者i的决策,而s′i(x)-C(x)是全社会的最大化目标。因此,在引入比较效应以后,利益补偿机制仍然是有效的。
(四)模型结论和启示
根据以上的模型分析,证明了研究中提出的利益补偿机制是一个激励相容的机制,能够使各个利益相关者都自愿地选择有利于整体项目利益的策略行为,与此同时,他们实际上是在实现各自效用函数的最大化。值得注意的是,在没有获取每个利益主体的真实类型的情况下,公共项目最终能够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正如同全部参与者的偏好都已经公开的那样。此外,实施过程中最为关键的部分在于转移支付函数的构建,需要满足同利益相关者i全然无关的条件。同时,个体效用函数与社会最大化目标存在一定的重叠,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个体的激励相容情况。在模型中,行政因素主要通过政府部门进行考虑,这些部门在考虑公众利益的同时,也会受到自己利益得失的影响。
模型的扩展充分体现了比较效应的作用。从心理学角度看,当人们经历同等数额的财富变化时,财富损失对效用变化的影响程度往往更大。比如,当某个体丢失100元的时候,他的痛苦程度远高于其意外收获100元的喜悦程度,人们通常更加计较自己的损失,而非自己得到的和拥有的。具体到比较效应,可以据此得出同样的结论。假设两个利益主体具有完全相同的特征,主体A比主体B得到了更多的补偿。当他们二人进行比较之后,主体A因比较效应产生的效用增加会小于主体B因比较效应发生的效用减少,因而两人的总效用因比较效应而降低。类似结果可以推广至多人的情形,因此,当不平等现象存在时,因比较效应带来的社会总效用变化为负,即compi(ti,t-i)<0(根据等式2-8)。随着不公平程度的增大,compi(ti,t-i)的取值也会变得更小,从而进一步降低整个项目的总效用。所以,当考虑到比较效应的时候,在利益相关者中出现的利益补偿不公现象,将会减少项目的总福利,因而应该尽量避免不公平现象的发生。在实践中,居民受到比较效应的影响最为明显,在具体案例对居民进行分析时,将会注意到比较效应的作用。
本节主要是分别对策略行为分析框架和利益补偿模型进行了较为详尽的阐述与分析,针对中国水资源综合管理的实际状况和理论研究中的薄弱部分,拓展和构建了相应的理论分析模型,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创新。首先,本节的理论分析框架是一个考虑到多阶段、多利益主体、多领域、多因素和多目标的博弈论分析过程,既包括非合作博弈理论,也涉及合作博弈的思想。在对水资源项目全过程的分析中,考虑到整个项目的各主要阶段,包括项目建设前的准备阶段、项目建设阶段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维护和更新阶段。结合水资源项目的主要特点,研究将多类博弈模型分析和机制设计方法联系到一起,使其共同组成完整的分析框架,有助于解决水资源项目中的各类问题。其次,文章对利益补偿机制进行了较为全面、透彻的深入分析,将克拉克-格罗夫(Clarke-Groves)机制进行细化和扩展,使这一思想能够更好地运用到具体的水资源项目中。在具体模型构建时,充分考虑到模型对现实问题的解释能力和对不同场景的适应性,尤其是对于中国问题的研究,在考虑经济因素的同时,还要注意行政因素、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和公民参与意识的重要影响。对此,模型的建立确保一些特定因素能够被较好地纳入模型分析中,有助于对现实问题的分析和研究。理论分析的另一点创新在于对比较效应的揭示,以往研究中对利益相关者个体行为的独立分析不能充分考察各利益主体的行为特征与利益得失,而模型扩展部分的比较效应分析则突出人们之间的互动关系,能够进一步体现项目中每一个体的真实感受,有利于实现项目建设的经济和社会目标,提高社会总福利水平与社会公平性。比较效应分析不仅能够运用于水资源项目中,还可以在其他利益补偿问题中发挥其独特的作用,使得众多社会和经济问题能够得到更好地解决。
对于模型的应用范围,除了像调水工程或海水淡化工程这样的水资源项目以外,本节的介绍论述中涉及的五个主要分析阶段,尤其是利益补偿机制,可以在许多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问题中加以使用。例如,通常的基础设施项目与水资源项目有着许多相似的地方,这样就可以将本研究中的分析方法运用到这些问题当中,比如发电厂、电力和能源供给网络、通信设施、高速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等一系列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同时,对于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保护的有关问题,也能够从以上这些机制中得到一定的启示。在一定程度上,利益相关者需要承担一部分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费用,并限制自己的一些不利于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行为,不过人们将有机会享受更好的环境,并能够在生产生活中受益于改善的环境和自然资源使用条件。在这一过程中,利益补偿机制的运用可以帮助实现帕累托改进,使得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效用得到提高或至少不会变坏。除此以外,其他的一些应用领域还包括基础文化和教育服务的提供、科学技术的发展、对市场无序问题的治理、知识产权保护、反腐败等(Wang,2004),以及其他同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有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