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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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支因果 修世俗菩提心的先决条件

愿一切未得幸福有情众生皆得幸福,这种心境是慈,愿一切有情众生远离痛苦即是悲。慈心与悲心可以并修,至心识起了变化为止。


七支因果就是由七个方面(七个因)而生出后面的果。七支包括:第一,修平等舍心;第二,知母;第三,念恩;第四,报恩;第五,慈心;第六,悲心;第七,增上意乐。由此七个因可得第八个“果”:正修发心,即发菩提心。

将众生视为我们的母亲

“知母”是“七因果”中最重要的基础,也是生起慈悲心的前提。母爱,是所有人都赞扬的主题。佛教是重视孝道的宗教,《修心八义》就说:“我将学习,毫无例外地,对每一个人,直接或间接地,献出我所有的帮助和快乐,并且恭恭敬敬地,以自身来取受,我所有母亲的一切伤痛。”这就是“知母”,就是要知道一切众生都曾经做过我的母亲,将来即使是获得了解脱之后也不例外。

我们通过修出离心而学会了取舍之道,将众生与我视为平等,从中获得了解脱。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更进一步地把惠利无偿地施与他人,使他人与我们一样得度。然而这时,或有人觉得不情愿了,认为自己修行的目的就是为了解脱自己,为什么又要去超度他人呢?

面对如此问题,不妨先问一句:昨天是你母亲的那个人,今天就不是你母亲了吗?同样,前世是你母亲的人,今生难道就不是你的母亲?这一生的母亲是不是和前一生的母亲是一个人啊?不一定。那么前一生的前一生呢?

我们自无始劫以来,也许曾经投生在其他地方,或为饿鬼、或为畜生,实际上,每个众生也许都可能当过我们的母亲。所以,我们应该有这样的信念:一切众生都做过我的母亲,赐我以生命与恩德。因此,我们应该忆念母亲的恩情,将母亲给予我们的关爱与呵护,毫无保留地回向给她,也就是众生。我们一定要明白,对众生仁慈,不仅仅限于他们作为我们父母、亲友之时,即使曾经是仇人,我们也同样给予恩慈——这就是念恩与报恩。

慈与悲

我们常常将慈与悲连用,其实二者的定义还是有细微差别的,概括来说,希望其他众生都能得到快乐,那就是“慈”(心);而思维一切众生不断在受苦,从而想要替他们拔除痛苦之心,则称之为“悲”(心)。

菩提心的修法:七支因果

《修心七要》讲述了七因果的修法,即从修平等舍、知母、念恩、报恩、修慈、修悲、增上意乐进入菩提心。

密宗将慈心又称为悦意慈,表示这是一种珍视、爱护众生的心态,即将一切有情众生视如令自己开心的孩子。它是由知母、念恩、报恩三支因所引起的大爱——一切众生皆是我们的父母,而我们也将视他们的快乐为自己的快乐,并且毫不吝啬地把快乐施与他们。同样,我们也将因为这份爱而希冀为他们拔除痛苦,就好像慈母一心牵系身患重病的爱子一样,祝愿一切有情远离痛苦。

我们可以试着观想一下有情众生遭受痛苦的场面,当我们生起这种悲心体验时,再联想到这种痛苦的遭遇也曾经在自己的父母、亲人、朋友的身上发生过。由此,我们就会生起怜悯众生的大悲心。佛经上说,大悲心体现了大乘佛教度人的本质,是发菩提心的根本,是保证菩提心不消退的动力,也是成佛的最可靠的保证。

当我们看到房屋失火时,我们一般第一个反应是“救人”,但由于对死亡的恐惧,我们不一定会亲自冲上去救火,这是由于悲心强弱的关系。而菩提心力量的强弱,正是由大悲心的力量来定,大悲心力量强,则菩提心就强,没有大悲心,就没有菩提心。菩萨们成道的速度快慢,都是由大悲心的力量大小来决定的。

要勇于承担责任

当我们有了平等心、爱心、怜悯心之后,我们是不是就可以发菩提心了?前面我们提到,世俗菩提心是愿与行的统一,但只有度化众生的愿望是不够的,还必须要付诸行动——而付诸行动,就要求我们要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要有敢于承担一切困难与痛苦的勇气。这种责任心,密宗称之为增上意乐心。它有两层意思:其一是我承担一定要帮助众生离苦得乐,成就佛道,具备这样一种坚定的善心与热忱;其二是指我自己一个人承担利益众生。总之,增上意乐心有坚固与承担的意思。

我们培养慈悲心,不能只停留在想象或愿望之中,应该因而产生责任感,真正有意担当帮助有情众生离苦得乐的任务。修行者应当生起这种责任感和意愿,并且实践这种意愿。慈悲心越广大,越会觉得自己不能推卸这个责任。

解脱别人就是自我解脱

修行是为了解脱,既解脱自己,也帮助他人解脱痛苦与烦恼,这是每个佛教徒的信念与责任。

古时少林寺的武僧使用的水桶很奇怪,底部是圆锥形,根本不能在地上放稳,所以僧人每次都必须一口气把水挑回来,一步也不能停。据说这两个水桶一个代表佛祖、一个代表苍生,这是提示他们时时不忘修行,不要忘记修佛与度人的责任。

大小乘的区别:对苍生的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