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国富论(20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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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利、利他和互利的关系
亚当·斯密的“自利原则”

“自利原则”是《国富论》的核心思想。亚当·斯密把人的自利心与公利心做了和谐的统一,让我们知道了自利与公利并不是彼此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的。

以自利原则为基础的市场经济

斯密的自利原则首先体现于对“经济人”这一概念的论证中。斯密所描绘的经济人实际上是资本的人格化,“经济人”的根本特点就是从利己心出发,按普遍的行为方式从事经济活动的人。这种行为方式之所以具有普遍性,是因为人们都是“以谋取利润为唯一目的”。斯密认为人是个人利益的凝结物,是商品生产社会经济体系的一分子。在这一体系中,相互联系的结构的作用是由“看不见的手”来实现的。独立的经济个体,虽然追求个人的利益,但由于市场经济“自然秩序”的作用,必然会导致普遍的社会福利。斯密通过对这一原则的阐述,奠定了西方经济学经济自由主义的基础。

斯密认为,自利心是经济资源稀缺性的必然产物,“经济人”活动的主要动力是个人利益,而要满足个人利益只能通过和别人交换服务,亚当·斯密仍是从自利原则出发论述他利的获得。但个人不可能从事社会的生产活动,社会的生产活动从来都是群体性的,因而才有生产关系之说。在社会的群体中,一个人的自利,在别人看来就是他利。因此,他利的本质仍然是自利,其区别仅在于观察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同。斯密从这种使人们彼此发生关系的个人利益之中引出了分工,而分工则被视为增加国民财富的首要条件。

从自利、利他到互利

而在论述分工和交换的关系的基础上,亚当·斯密提出了互利原则。由于分工的存在,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就必须拿到市场上进行交换,才能实现价值,达到互通有无、彼此满足的目的。因此,自利者之间的互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唯有通过市场上的公平交易才能实现。进而,斯密将一般的商品交换扩大运用到国与国之间的对外贸易:一个国家生产毛呢所耗费的劳动少,另一个国家生产葡萄酒所耗费的劳动少,那么每个国家都应该专门生产本国耗费劳动少的商品,然后彼此交换,这样双方都可以得到好处。因此,互利恰是坚守自利原则的个体的最终选择,互利就其根本仍是自利,自利原则是亚当·斯密经济学原理的重心所在。

自利、利他和互利的辩证统一

自利:市场经济的基础

亚当·斯密认为自利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所谓“自利”(self—love)即基于个人利益的利己主义人类交换倾向。人的自利行为就是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过程。在“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促进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增长。自利积累到一定量就会出现利他,而自利与利他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又逐渐形成互利。承认自利,尊重他利,发展互利,构筑了整个西方经济学经济发展原则的基础。

证明一:马斯洛的需求理论

固然,面包商给人们提供面包是为了赚钱而不是出于好心。不过,仅为钱这种有形的东西而参与市场,动力终归较小,容易得到满足而止步不前。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证明:只有无形的、更伟大的动力出现,人参与市场的动力才能持续下去,而“利他”正是这样的伟大动力。

证明二: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理论

德国思想家韦伯试图证明,新教的宗教伦理是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繁荣兴旺的核心动力。他发现,加尔文教获得广泛传播和接受以后,对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有着直接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