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人大概况】
2015年,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务实、创新、精准、高效”为工作导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应有贡献。1月,召开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9月,召开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主任会议10次,常委会执法检查2项,首次就优化政务环境开展专项评议。各工作部门围绕常委会、主任会议议题开展执法调研,制定《唐山市邮政条例》,废止1部地方法规,7部地方法规列入修订计划,年内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5人次。制订专门考核办法,定期公布代表、委员参加会议、调研视察和提交建议、审议发言等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170名一线代表,为代表履职分忧解难。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全年组织市人大代表列席各类会议,参加各种测评、活动、座谈会等160人次,参加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260人次。制订《全市人大系统干部专题培训2015~2017年工作计划》,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委员、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乡镇人大常委会主席以及市县人大机关科级以上人员系统培训。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系统干部履职能力培训班,邀请全国人大、中央党校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学者授课辅导。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大调研活动,《关于设区市地方立法问题的若干思考》等3篇调研文章得到省人大好评。组织召开“国家宪法日”设立一周年专题座谈会,强化对宪法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年接待群众来访674人次,受理信访件284件,接受电话咨询613人次,网上受理信访案件105件。
【地方立法】
2015年,唐山市人大常委会为规范邮政和快递企业经营行为、解决邮政和快递业务中存在问题,制定《唐山市邮政条例》,从邮政普遍服务、快递服务、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4个方面作具体规定。根据省人大要求和唐山市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全面清理现行33件地方性法规,废止《唐山市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办法》,将《唐山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唐山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唐山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等7部法规列入修改计划。颁布修订后《唐山市防震减灾条例》,就城市绿化、旅游业发展、民用建筑节能等6个备用项目开展立法调研。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法》《种子法》及《河北省信访条例》等20部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和立法调研。备案市政府《唐山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人大监督】
2015年,唐山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农村、农业和农民“三农”工作开展专项监督,专题听取和审议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情况报告,针对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推动有关部门制订措施,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着眼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组织委员、代表“明察暗访”,对全市20个乡镇、40个村庄“问诊把脉”。专项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组织委员、代表深入各县(市、区)调研,听取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情况报告并在联组会上专题询问,多名委员和代表就百姓关心问题提出询问,市政府11个部门负责人现场答询。专项监督世园会筹备情况,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世园会筹备情况工作报告,组织100余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视察世园会场馆建设。主任会议把代表提出的78号建议“提升市民素质,为世园会游客提供优质服务”作为重点建议督办。监督“十件实事工程”,组成5个调研组,专题调研市政府确定的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件实事”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调研如何推进医养结合,鼓励社会力量和资本参与,促进养老事业发展。持续强化司法监督,听取法院系统审判公开专项报告,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专项监督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情况,督促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力度,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2015年,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围绕远离职务犯罪、正确认识经济新常态等主题,对103名市人大代表进行履职培训。组织代表开展“走访选民心连心、扶贫济困献真情”活动和回原选举单位述职活动,听取选民建议,帮扶贫困家庭,接受选民和群众监督。推进“代表之家”建设,保证代表在闭会期间有开展活动场所。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建立常委会、主任会议、各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部门和市政府督查部门“五位一体”督办格局,利用“集中督办月”实施有效督办,重点督办“推广小学生放学后校内免费托管工作”等8件代表建议。全年代表提出建议247件,其中169件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69件列入规划逐步解决,9件因受政策、财力等因素制约暂时无法解决,向代表作出说明。加强代表履职激励约束,制订专门考核办法,定期公布代表、委员参加会议、调研视察和提交建议、审议发言等情况。
1月27日,在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与会代表举手表决。
张维 摄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2015年,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确定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40名,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实有代表530名。出缺11名,补选代表5名。出缺名单:朱薪志、张磊、黄文红、刘桂东、吴庆余、姜德果、于山、赵山、王全、田俊民、周安海。补选名单:焦彦龙、王建伟、梁振江、魏文忠、张进霜。唐山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27~30日召开,应出席代表530名,实际出席代表489人。大会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关于唐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唐山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唐山市2014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的决议》《关于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6项决议草案。大会依法选举王金凯为唐山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少清为唐山市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期间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议案8件,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8件议案,认为此8件议案从内容上反映均是局部问题,有的属于县区政府管辖区域内工作,有的属于市政府工作中一般问题,构不成全市范围内重大事项,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议案条件,不宜作为议案处理。经主席团会议同意,此8件议案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连同大会期间收到230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一并由市人大常委会交市政府、市检察院、市法院以及其他机关和组织办理,并由承办单位答复代表。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2015年,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确定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40名,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实有代表526名。出缺代表8名,补选代表4名。出缺名单:郭竞坤、高树勇、陈学军、张国栋、方成毅、王正英、符雪松、郝晓惠。补选名单:王立彤、孙辉福、丁绣峰、曲波。唐山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9月28~29日召开,应出席代表526人,实际出席代表480人。大会表决通过《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大会依法选举丁绣峰为唐山市人民政府市长,曲波为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议】
2015年1月22日,唐山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3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及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稿)、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3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4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和人事任免事项。
4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5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唐山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
6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6次会议,会议分组审议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接受陈学军、高树勇辞职请求的议案和关于提请丁绣峰、曲波任职的议案,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6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7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代表辞职事项
7月7~8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8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唐山市2014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市政府关于2016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筹备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8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9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唐山市邮政条例》立法说明并初次审议唐山市邮政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唐山市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唐山市2015年上半年市本级及两个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人事任免事项。
9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0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通过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议程和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10月29~30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1次会议,会议宣读优化经济发展政务环境专项工作评议测评结果。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唐山市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的决定,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人事任免事项。
12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2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唐山市邮政条例(草案)》和《关于废止〈唐山市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唐山市2016年立法计划(草案)》。表决批准调整“十二五”时期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部分指标计划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市属开发区(管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列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审判公开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补选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审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法规清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6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在检查市政务服务中心时与办事群众交谈。
张维 摄
【人大重要调研活动】
2015年2月3~5日,河北省人大立法调研组在唐山市开展《河北省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志愿服务条例》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金华陪同调研。4月14~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王雪峰带领省人大财经委相关负责人,在唐山市调研调整产业结构、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久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羽陪同调研。5月6~8日,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陆浩带队在唐山市开展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树彦、副主任秦少清陪同调研。5月12~14日,省人大城建环资委委员裴华、省人大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贾贵辰带领省防震减灾执法调研组在唐山市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羽陪同调研。5月19~20日,省人大常委会督导办常务副主任王英志一行在唐山市专项调研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5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党组副书记何学清在唐山市考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树彦陪同考察。5月20日,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调研组在唐山市就《河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并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金华出席会议。5月21~22日,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符凤春一行在唐山市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金华陪同调研。6月14~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率执法检查组在唐山市就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树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久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金华,副市长李晓军出席汇报会或陪同检查。8月13~14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主任委员李广恩率视察组在唐山市专题视察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和服务“三农”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少清,副市长李晓军陪同视察或出席汇报座谈会。8月14~15日,省人大调研组在唐山市调研农村金融改革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少清陪同调研。8月24~25日,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王义芳率省人大调研组在唐山市调研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建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羽出席汇报座谈会或陪同调研。9月11~13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唐山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金凯、市政府特邀咨询辛志纯陪同检查。9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委主任李广恩率视察组在唐山市专题视察“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少清,副市长、农工委书记李晓军陪同视察。10月22~23日,省人大调研组在唐山市专题调研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金华陪同调研。11月4~5日,山东省德州市人大在唐山市就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情况学习考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少清陪同考察。
7月1日,市人大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在迁西县喜峰口抗战遗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张维 摄
【人大代表教育培训】
2015年5月28~29日,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党校举办2015年度人大代表培训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少清、曹金华出席并讲话,部分新任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和代表工作部门负责人以及唐山军分区政治部有关负责人100余人参加。5月12~15日,市人大机关组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及市县乡三级人大干部,就提高人大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保证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在全国人大北京培训基地进行为期4天的人大业务知识培训。7月1日,为纪念建党94周年暨抗战胜利70周年,增强市人大机关党组织凝聚力和党员干部战斗力,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赴丰润区潘家峪惨案纪念馆、迁西县喜峰口抗战遗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表5 2015年唐山市人大重要文件
(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