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 老贼自述
丁宝贵是沈阳市机械修配厂二分厂的老工人,54岁了。由于年纪大,厂里的青年人都很尊重他。可是,就在他快要退休的时候,突然被警察抓进了看守所,这是许多人连想都没想到的事。在看守所里,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是这样供述的:
厂里搞普法活动,别人在普法活动中,了解了法律常识,遵纪守法了,可是,我这个人不知怎么回事,没学法律常识之前,还能遵纪守法,学了之后,了解了法律的有关规定,就想钻法律空子,想违法而不受法律制裁,便以身试法。
通过学习我知道,小偷小摸一般不构成犯罪,只有盗窃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盗窃数额较大的才能被认定是犯罪;对于一般的打架斗殴,属于不遵守厂纪厂规问题,在一般情况下,警察也不会来到厂里进行处理。把对方打成轻微伤,赔偿了医药费就算了事,只有把人家打成轻伤、重伤,经过司法鉴定确实达到了这个程度,这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刑罚。
通过普法学习,我知道了一般的违法行为不是犯罪,犯罪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额和情节的要求。像我们这么大年纪的人,一般不会参与打架斗殴,但我这个人有个坏毛病,就是愿喝酒,为这事儿,老伴儿总是跟我吵嘴。说我挣得不多,花得不少。为了解决点儿零花钱,我就开始小偷小摸。但我注意掌握好盗窃数额,别达到“盗窃数额较大”,也就是别达到犯罪的界限,别被判刑。就是“小偷小摸不断,大额盗窃不干,公安不抓,法院不能判”。
中国人都尊老爱幼,我年过半百,头发白了许多,是厂里的老工人。我小偷小摸,一是不少人不会发现,即使被人发现了,也不至于把我怎么样。我就想弄几个零花钱买酒喝,我万万没想到,就在我快要临近退休时,竟然犯罪,被判处了刑罚,为了弄几个零花钱,竟把“劳保”弄没了,真是太不合算。
我们厂比较大,管理也比较差,螺丝杆、螺丝帽、钢管、铁棍,厂内遍地都是。为了偷点儿碎铁拿去卖钱买酒喝,我就用一个大帆布兜装饭盒,因为我每天需要带中午饭,下班回家时,就把偷的这块废铁放到装饭盒的帆布兜里,把它挂到自行车前把上,把这块废铁带出厂外。只要这块废铁的长度不超过30厘米,我这个大帆布兜就能把它装下。我虽然不是天天往厂外带废铁,反正隔三差五要想买酒喝,就用这个方法弄酒钱。现在外边收购废铁比较贵,弄点儿废铁一卖,就可以买一瓶酒喝。直到被捕前,我买酒的花销主要是通过这种方法来解决。
我家住在一楼,楼后有块不大的小院,我在院里种了一点蔬菜和两垄苞米。那天我在家休息,上午10点多钟开始下小雨,我就想到我家的后院去,由于苞米地缺苗,我就想在下大雨之前,把过密的苞米稀一稀,把稀出来的苞米栽到缺苗的地方。我来到我家小院儿门口,看见一辆自行车停放在小院门口,把门挡上了,我无法进去。我就把这个自行车给挪一下,由于外边开始下雨,我怕把自行车给淋了,又由于这台车子挡了我家小院的门,我有点儿生气,也想把这台自行车给藏起来,就把它搬到我家楼洞里。搬的时候我想,如果车主人制止,我就说你的车子挡了我家的院门,必须挪一挪,我给搬到楼洞里,也是为了防止雨浇,是好意。我估计他也不能把我怎么样。过了两三天也没人来推这台自行车。我分析,可能是车主人认为自行车丢了,也不再来找。我就把这台自行车的锁给撬开,骑到旧物市场,卖了80元。那一次我尝到了卖旧自行车的甜头,以后在我闲暇无事时,手头缺钱了,就找那些随便乱停乱放的自行车,先把它挪个地方,如果车主发现,我就用“这个地方不能停放自行车”为理由来抵挡。在挪了地方之后,过一段时间没人找,我就把它撬开,骑到旧物市场卖掉,用这笔钱买酒喝。我就用这种方法又偷了两台。但我掌握了底线,就是偷旧自行车,别让盗窃的数额达到犯罪的程度。
还有一次我感冒,嗓子疼,到医院去打点滴。打完天下雨了,虽然下得不大,但我没带雨具,往回走也不行,我又急着回家,就到医院旁边的教育局去,因为我女儿在那里上班,想让她给我借把伞。我非常顺利地进了教育局大楼,走廊里空空洞洞,有好几个房间门大开,屋里没人,我本来想去找我女儿让她给借把伞,当我看见有个房间不仅开的门,屋里还没人,房间里立式衣服挂上还挂把折叠伞,我见附近无人,进去就把它摘下来,拿走了。我感到,大机关里防范措施比我们厂里还差,别说偷一把伞,就是拿个大口袋,进屋把电脑偷走,我估计也不会有人管。
我的贼胆就是这么一点一点练出来的,我的小偷小摸的习惯也就是这么一点一点养成的。后来我竟没把小偷小摸当回事,成了习惯,凡是到一个地方,只要可以偷走的东西,我就顺手牵羊,把它拿走,有的自己可以用,有的自己不用就把它卖了,换钱买酒喝。那时我还没有认识到不断地小偷小摸早晚会出事。
最后这次,那天我在集贸市场上买菜,看见我前面有个中年妇女推个自行车,车把上挂个破旧的尼龙绸布兜,这个兜又破又薄,里边装个像钱包一样的东西,虽然看不清是不是钱包,但我根据其形状和大小,断定那里一定装个钱包。由于这个兜太破旧,里边也就是能放个几十元,不会超过百元。这个妇女推车走到一堆芸豆旁,放下车子去买芸豆,我乘机就把这个布兜摘下来拿走。刚往前走了几步,就被这个妇女发现了,她大喊:“快抓小偷!他偷我钱包啦!”我往前跑,由于市场上的人多,熙熙攘攘,再加上我年纪大,腿脚不灵便,跑不起来,很快就被身旁的几个年轻人拽住了,他们当场把我打了几拳,踹了几脚,随后把我扭送到市场附近的公安派出所。在那里,警察把这个破布兜打开,里面竟有15000元,这一下可完了,我知道偷这么多钱构成犯罪了。我无话可说,只好等候处理。
后来我才知道,这位妇女为了买房子,刚从她父母那拿来这么多钱,路过市场买菜的时候被我遇上了。
在派出所里我才知道,小偷小摸次数多了,盗窃即使没达到“数额较大”,也可以定盗窃罪判刑。我在普法中仅仅一知半解,就想钻法律空子,没想到这一钻,不仅没占到便宜,还把我的“劳保”弄没了。我被判刑成了劳改犯,没有了“劳保”,这一下子可完了。我被放出来时,既没工作,又没“劳保”,年龄又大了,没钱可怎么活啊!对可怕的前景,我真是不敢想象。
人生感悟
做贼要能得富贵,世上难有勤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