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典文学风格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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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对人品文品说的评价

中国古代的文学批评,特别强调作家人品的重要性,这反映了在中国古代儒学占统治地位的背景下形成的特定的文化心理,另一方面也与中国传统文学创作和文学观念有关。在古代中国,叙事性的文学作品如戏曲、小说兴起较晚,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其地位也不如占统治地位的诗文。传统观念认为,诗以抒情,文以载道。在诗文中,作家的自我形象、人格品位要比在小说戏曲中更为明显。古人还认为文以气为主,气包括创作个性,也包括人品道德因素。在古人看来,艺术是一种表现形态,它是由作家的人格、性情、才力所决定的。因此古代文学批评尤其注重对作家艺术个性和道德人格的要求。

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强调人品与文品的统一,这在创作上和理论上都有其积极意义。在中国古代的文学批评中,实际上已经把批评对象的人品道德作为重要的(有时甚至是最重要的)价值判断标准。薛雪《一瓢诗话》说:“著作以人品为先,文章次之,不可以‘不以人废言’为藉口。”《一瓢诗话》第99则,第121页。清张谦宜《絸斋论文》卷一谓:“文品以人品为本。”(清)张谦宜:《絸斋论文》,《续修四库全书》第1714册,第425页。这种“以人品为先”、“以人品为本”的批评传统,对于作家对道德修养的追求,起了积极的导向作用。它促使作家们注重内在修养,追求人格的完善。古代杰出的作家几乎都把“做人”放到“作文”之上,而那些大作家的生平事迹本身往往就是一部说不完道不尽的作品。人品说还使批评家在批评上知人论世,对批评对象作出比较全面准确的把握。当然,从鉴赏的角度看,了解作者和了解作品是两码事,而后者才是阅读的目的。所以有些西方批评家提出,每个艺术作品都是一个独立的整体,而且只能从它本身来理解,了解作家并不能帮助人们相应地提高对于作品的接受能力,最理想的事情是出现一部“没有姓名”的文学史。〔瑞士〕沃尔夫冈·凯塞尔著,陈铨译《语言的艺术作品:文艺学引论》第一章《语言学的先决条件》所载当时有人提出的主张。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33页。这种说法有道理——当然只是片面的道理。只了解作者固然谈不上就了解作品,但不了解作者却难以真正地了解作品。一篇作品假如出自不同作者之手,读者往往会读出不同的意义来。辛弃疾《摸鱼儿》(更能消几番风雨)假如出于无名氏,读者大概只能读出其伤春感怀之意,是不太可能体会其由于抗金恢复之志无法实现而产生的深刻痛苦和悲愤的。

但是,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古人对人品的判断标准常常带着封建伦理的色彩,而且不少批评家往往把作家的人格和作品的审美价值完全混为一谈,甚至凌驾于后者之上,以道德批评代替文学批评,或因人废言,或爱屋及乌,或忽略对作品本身作审美分析而专注对作家身世的考辨,这些都未免显得本末倒置。对我们来说,应该吸收古代文学批评人品说的合理内核,抛弃其糟粕,纠正其偏颇,至于对“人品即文品”、“诗品出于人品”这类命题,我们仍须慎重地加以考察,避免不加分析地简单套用,更不必把它奉为无往而不适的金科玉律。